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8、家的味道 ...

  •   林晚家的餐馆开在城南一条不太宽的街上,夹在一家理发店和一家杂货铺中间,门面不大,招牌上的“林记小炒”四个字被油烟熏了十几年,底色早就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餐馆没有请人,就林晚爸妈两个人,从早忙到晚。早晨六点开门,晚上十点打烊,一年只在春节休息十一天——从大年二十九关门,到大年初十才开门。不是不想多开几天,是实在开不了。这个地方的人春节都要到处去烧香拜佛,从这座庙拜到那座庙,从这座山爬到那座山,家家户户如此,林晚家也不例外。林妈说,一年到头都在忙,这几天要留给菩萨。

      林晚从小跟着爸妈去拜佛。天不亮就起床,坐很久的车,爬很高的山,在香烟缭绕中跟着大人磕头、上香、许愿。小时候她不懂,只觉得好玩。后来大了些,觉得累。再后来,她开始悄悄许愿——不是许那些“考好大学”“找好工作”的大愿,是许一些很小很小的、只属于少女的心事。她从不跟任何人说起,好像说了就不灵了。这辈子,她还会去拜佛的。只是许的愿,会和上辈子不一样。

      林晚从小在餐馆长大。不是“放学后去餐馆写作业”的那种长大,是“放下书包就开始干活”的那种长大。灶台太高,她就踩着板凳洗碗。碗太多洗不完,她就坐在后门台阶上一个一个地洗,洗到手泡得发白起皱。冬天的水冷得像刀子扎在骨头上,夏天的厨房热得像蒸笼,油烟呛得人睁不开眼。

      但说实话,她并不讨厌这些。因为开餐馆有一个天大的好处——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林爸的手艺是这条街上最好的。同样一盘酸菜鱼,隔壁那家做出来就是没有他的鲜嫩。同样一碗米粉汤,别人家的汤底就是没有他的浓。林晚从小吃到大,嘴被养刁了,去别的店吃饭,总觉得差点意思。在学校食堂吃饭,她永远是那个把菜翻来翻去、最后只挑了两口就放下筷子的人。周婷说她挑食,她说不是挑食,是吃过更好的。而且她确实挑食——不吃葱,不吃姜,不吃蒜。林爸炒菜从来不放这些,不是因为她不吃,而是因为林家的菜本来就不放这些。清淡,鲜甜,原汁原味,这是林记小炒的特色。

      工作以后,林晚和同事出去采访,只要路过城南那条街,她就会说:“走,去我家吃。”同事们都喜欢跟她一起出外勤,不是因为在林晚家吃饭不用花钱,是因为林爸林妈做饭实在太好吃了。那种好吃不是大酒店的精雕细琢,是那种吃了会让你想家的味道。而且林晚家有一种让人不想走的氛围——林爸在厨房里颠勺的声音,林妈在店堂里招呼客人的笑声,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油腻的桌椅上,空气里弥漫着骨头汤的香气。同事说,你们家好温馨啊。林晚听了,笑一下,没有接话。她那时候不觉得家里有什么特别的。后来她结了婚,去了别人家,才知道同事说的“温馨”是什么意思。

      林爸林妈就是这样的人。他们不懂什么大道理,不会说什么漂亮话,他们对一个人好的方式就是——给你做饭。他们的世界很小,小到只有这间餐馆,小到只有这三个孩子。但他们的心很大,大到女儿的每一个同事都吃过他们的菜,大到女儿的每一个同学都被他们问过“吃饱了没有”。

      周末,林晚照例去店里帮忙。

      林家的房子是一栋三层的临街小楼,一楼是店面,摆了六张方桌,一个玻璃柜台,柜台后面挂着一排手写的菜单牌。二楼和三楼都是住人的,房间不算大,但对于一家五口来说绰绰有余。林晚从没觉得家里小,也从没觉得家里挤。她的房间在三楼,窗户朝南,阳光最好的那间。

      林晚推门进去的时候,店里正忙。午饭高峰期,六张桌子坐满了人,空气里弥漫着油烟和饭菜香,锅铲碰铁锅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又急又密。林爸在灶台后面颠勺,袖子卷到手肘,额头上全是汗,围裙上油渍斑斑,不知洗了多少遍还是那个颜色。林妈在店堂里端菜、收碗、算账,脚不沾地地跑来跑去,头发从鬓角散下来好几缕,也没时间别回去。

      “爸,妈。”林晚喊了一声。

      林爸从厨房里探出头来,看到她,笑了:“回来了?吃饭了没有?”

      “还没。”

      “等着,爸给你炒个你爱吃的。”林爸说完又缩回了厨房,锅铲声更响了。

      林妈正在给一桌客人结账,朝林晚看了一眼:“把那几桌的碗收了,然后把门口的啤酒箱搬进来。”

      林晚放下书包,卷起袖子,开始干活。这一套流程她从小做到大,闭着眼睛都不会出错。

      下午两点,午饭高峰期过了。店里的客人走光了,林妈在收拾最后几桌,林爸在厨房里刷锅,林晚坐在靠窗的位置上,面前放着一碗米粉汤。林爸给她煮的,加了她爱吃的猪肝和瘦肉,卧了一个荷包蛋。没有葱花——林爸记得她不吃葱。

      林晚低头吃着。她不吃辣,不吃葱姜蒜。从小到大,林爸炒菜从来不放这些东西,店里的菜单上也没有一道辣菜。她的舌头从来没有被辣椒灼烧过,不知道那种又疼又爽的感觉是什么滋味。她喜欢食物的本味,喜欢骨头汤的醇厚,喜欢青菜的清甜。

      店里的电话响了。那个电话是橘黄色的,挂在柜台旁边的墙上,线很长,可以拉到店门口。在那个还没有手机的年代,它是林家和外界唯一的联络方式。同学找林晚会打这个电话,老师找林爸会打这个电话,远方的亲戚打来拜年也是这个电话。

      林妈接起来:“喂?找哪位?……哦,在在在。”她捂住话筒,朝楼上喊了一声,“林晚!电话!你同学!”

      林晚放下筷子,上楼去了。三楼的小客厅里放着一部分机,她拿起来,“喂”了一声。

      电话那头没有声音。

      她又“喂”了一声,还是没有。她能听到对方的呼吸声,很轻,很浅,像怕被她发现似的。她知道是谁了。陆朝。有时候是周末,有时候是晚上,电话会响。林妈喊她接电话,她上来,拿起听筒,那头有时候会说几句——“物理作业第三题怎么写”“英语笔记能不能借我看看”——但大多数时候,是沉默。

      那种沉默不是断线了,不是打错了。你能感觉到电话那头有一个人,他拿着听筒,呼吸声就在耳边,但他不说话。林晚等了几秒,问:“你找我有事吗?”沉默。她又问:“是不是作业不会写?”沉默。她试着主动说话,说说学校里的事,说说今天的考试。那头偶尔会“嗯”一声,很短,像是不好意思不回应。但大多数时候,就是沉默。

      有一次林晚等得不耐烦了,把听筒放在桌上,去倒了杯水,又在窗边站了一会儿。过了好几分钟,她拿起听筒——那头还是沉默的。他还在。他没有挂。林晚觉得不可思议,这个人到底在想什么?电话费不要钱吗?他就不怕他妈打电话的时候发现电话占线吗?她忍不住说了一句:“你到底想干嘛?”沉默。然后她听到那头传来很短的一声“没干嘛”,声音低低的,带着一点说不清的委屈。

      她忽然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后来那样的电话还是时不时会来。林晚有时候接,有时候不接。接的时候,她就那么拿着听筒,也不说话。两个人隔着电话线沉默着,像两棵隔得很远的树,风吹不到对方,但根在土里连在一起。她不觉得甜,不觉得浪漫,她只是觉得——这个人,好奇怪。可是她也没有真的挂掉。她不知道为什么。

      很多年以后,林晚想起那些电话,才慢慢品出一些不一样的味道。一个男生,拿起听筒,拨一个号码,在电话那头等,等一个女孩的声音。他不说话,但他也不挂。他听着她的呼吸,听她写作业时笔尖划过纸面的声音,听她喊他“你倒是说话呀”。他把听筒贴在耳朵上,把那些声音记在心里。他不是无聊,不是恶作剧,不是打错了。他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怕说错话,怕太明显,怕被你看穿。他选择了一种最笨的方式——用沉默来证明他存在。他不在乎电话费,不在乎那几分钟的沉默有多漫长,他只在乎——电话那头是她。

      可是十七岁的林晚不懂。她只觉得奇怪,觉得好笑,觉得这个人是不是太闲了。现在想起来,她觉得有点好笑,也有点可惜。好笑的是,那个沉默的电话,其实是青春里最真的告白。可惜的是,她当时没有听懂。

      傍晚,林爸从厨房出来,脱了围裙,擦了把脸,走到林晚对面坐下来。

      “学习怎么样?”他问。

      “还行。”

      林爸点点头。他不像别的家长那样会问“考了多少分”“排第几名”,他问“学习怎么样”,就像问“今天天气怎么样”一样。他不是不关心,是他觉得自己不懂。

      “爸。”林晚叫他。

      “嗯?”

      “你以后少抽点烟。”

      林爸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他笑的时候眼角的皱纹会挤在一起。他抽烟抽得凶,一天两包,手指被熏得焦黄,咳嗽起来整栋楼都能听见。上辈子的林晚说过他很多次,他不听。后来她懒得说了。“知道了。”林爸说。林晚知道他说“知道了”等于没说。但没关系,她会继续说。

      晚上,林妈把林晚叫到房间里。

      林妈坐在床边,拍了拍旁边的位置,让林晚坐下。

      “在学校有没有好好吃饭?”林妈问。

      “有。”

      “瘦了。”林妈看着她,皱了皱眉,“下次回来,妈给你炖排骨。不放葱不放蒜,知道你挑。”

      林晚靠过去,把脑袋靠在林妈肩膀上。林妈的身体僵了一下——她不习惯这样,她们家的人都不习惯这样。但她没有推开,伸出手,拍了拍林晚的头发。

      “妈,”林晚闭着眼睛,声音闷闷的,“以后我要是结婚了,那个人,一定要跟你一样好。”

      林妈拍她头发的手顿了一下,然后笑了。“傻孩子,”她说,“妈有什么好的。”

      林晚没有回答。她在心里说:妈,你是最好的。

      她想起了姐姐林念。林念只比她大两岁,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一起洗碗,一起搬啤酒箱,一起在三楼的房间里说悄悄话。林念的性格比林晚更静,甚至有些冷,不太爱笑,也不太爱说话。她长得也好看,但不是林晚那种被夸“像蔡琳”的好看,而是一种更锋利的好看。

      林念在大学里谈了一个男朋友,是同班同学,家在隔壁省。林念一直不敢跟家里说,因为爸妈嘴上没说,但林念知道——他们希望女儿嫁得近一点。那个男生,虽然不算太远,但对于林爸林妈来说,“不是本地的”就等于“外地人”。林念和那个男生谈了好几年,异地,靠电话和信件维系。每次林念回家,林妈张罗着要给她介绍对象,说隔壁谁谁谁家的儿子在哪里上班,条件不错,去见见。林念每次都找借口推掉。林妈不高兴了,说你这个年纪不谈恋爱,等过了二十五就没人要了。林念不说话。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已经谈了好几年了,只是那个人不是你们想要的那种。

      后来林念公开了。不是因为林妈不给她介绍对象了,是因为她累了。她不想再偷偷摸摸地打电话,不想再把信藏在枕头底下,不想每次回家都要演戏。她把那个男生带回了家。林爸林妈看着那个高高瘦瘦、说话斯斯文文的男孩,沉默了很久。不是本地人。家里条件也一般。但没说什么。因为他们知道,女儿的性格比林晚还倔,她认定的事情,谁都改不了。

      后来林念和那个男生选了一个离家近的城市安了家。不算远,开车两个多小时。姐夫对林念很好,会把工资卡交到她手里,会帮忙带孩子,会半夜起来给孩子冲奶粉。但姐夫要上班,很忙,经常出差。林念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像一只陀螺从早转到晚。她有时候打电话给林晚,说着说着就没声音了,不是挂了,是累得说不出话了。林晚在这头听着话筒里姐姐的呼吸声,想说“姐,你辛苦了”,但说不出口。她们家的人都不会说这种话。最后林念说了一句“好了,不说了”,就挂了。

      上辈子的林晚,后来也让李慕白去了林念所在的城市。李慕白先过去,林晚后过去。姐妹俩终于在同一座城市了,但她们很少见面。不是因为忙,是因为林念的丈夫不喜欢李慕白。每次他们一家来林晚家做客,李慕白就开始他的“表演”。他说话的语气不容置疑,每一句都像在宣读判决书。林念的丈夫是个不爱说话的人,闷葫芦一个,每次被李慕白的长篇大论轰炸,他就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脸越来越黑。回家的路上,他会说一句:“以后别去了。”林念没有反驳。后来她们就真的不怎么见面了。不是不想见,是见一面太累了。

      林晚靠在林妈肩膀上,闭着眼睛,想起上辈子那些事,在心里默默地说:这辈子,不会了。她不会让李慕白再出现在姐姐家的客厅里。她不会让姐夫坐在沙发上黑着脸一言不发。她不会让那种沉默的、窒息的气氛,再毁掉她和姐姐之间本就稀薄的联结。因为她这辈子,不会嫁给李慕白了。

      楼梯咚咚咚地响,有人跑上来。林远推开门,探进半个身子:“姐,我饿了,有什么吃的没有?”

      林远比她小两岁,今年十五,读初三。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也是爸妈最疼的那个。林远和姐姐林念不一样,他不是那种沉默寡言的人,相反,他很爱说话,很爱出去玩,很爱跟朋友混在一起。他喜欢热闹,喜欢笑,喜欢在餐桌上讲学校里的趣事,讲得手舞足蹈,把全家都逗笑。

      他从小被宠坏了,不爱学习,成绩一塌糊涂。老师打电话来告状是家常便饭,林爸林妈骂也骂过,打也打过,没用。林远该逃课还是逃课,该出去玩还是出去玩。但林远有一个其他人都没有的“福利”——因为林晚。喜欢林晚的男生太多了,从初中开始,就有人想方设法地讨好林远。请他吃零食,帮他抄作业,打球的时候故意让他,放学请他喝汽水。他们想通过林远接近林晚,而林远呢,照单全收。他不主动要,但人家给,他就拿。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他偶尔也会在姐姐面前替那些男生说两句好话——“姐,那个谁谁谁人挺好的”“姐,那个谁谁谁又让我带东西给你”。林晚每次都瞪他,他笑嘻嘻地跑了。

      林远对林晚还行。他虽然被宠坏了,但对这个姐姐还是有几分真心的。他不太会说贴心话,但他的方式就是——姐姐回来的时候,会在她房间门口晃一晃,找个借口进来待一会儿。问问学校的事,问问她有没有零钱,问问她下次什么时候回来。他不是真的缺什么东西,他就是想跟姐姐说说话。

      “厨房有米粉汤,妈给你留了一碗。”林晚说。

      林远没走。他在林晚的书桌前面站了一会儿,翻了翻她桌上的杂志。“姐,谢霆锋的新专辑你听了吗?那首《因为爱所以爱》好好听。”他说。

      林晚看着他。十五岁的林远,还没有开始抽烟,还没有开始喝酒,还没有学会半夜不回家。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有点被宠坏的、不爱学习的初中生。他的眼睛很亮,笑起来的时候像个孩子。他不知道自己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不知道自己会辍学,不知道自己会去上职校,不知道自己的手有一天会握着镊子、对着那些比指甲盖还小的手机零件。

      上辈子的林远,高一就辍学了。他读不进去,坐在教室里像坐在针毡上,老师说他在睡觉,同学说他在发呆,他自己说“我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林爸林妈骂也骂了,劝也劝了,没用。他在家待了一段时间,后来去上了一所职校,学的是手机维修。那是他人生中唯一一件主动想做的事。在职校里,他像换了个人。他不逃课了,上课认真听,下课追着老师问,实训课的时候一坐就是一下午。他从那些破碎的、故障的手机里找到了某种秩序——一种他在课本里从来没有找到过的秩序。他修好第一部手机的那天,把它拿给林晚看。“姐,你看,能开机了。”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是亮的,像一个终于找到了方向的人。

      后来他开了自己的手机店。店在老家的镇上,不大,门面窄窄的。林远干这个在行,跟谁都能聊几句配置和参数。店开了以后,他就守着那间店,从早到晚,一年又一年。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朋友来店里找他,聊完天就去大排档,喝到半夜才回家。林妈说他,他不听;林爸骂他,他摔门就走。林晚周末去他的店里帮忙,姐弟俩也不怎么说话。她坐在柜台后面,他坐在维修台前面,各干各的。偶尔有客人来,林晚招呼一下,林远头都不抬。

      林远一直不结婚。林妈急得不行,打电话的时候三句话不离“你弟的事”,说着说着就叹气。林远不是没有谈过恋爱,谈了,散了,散了就没有然后了。他看起来好像不在意,该喝酒喝酒,该抽烟抽烟,该出去玩出去玩。他在外面永远是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朋友很多,酒局很多,好像每一天都过得热热闹闹的。但林晚后来才知道——弟弟不是不想结婚,是他生病了。那是很后来才知道的事。他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扛了很多年。他觉得自己不配,觉得没有人会接受他,觉得说出来丢人。所以他用烟、用酒、用嘻嘻哈哈来掩饰,让所有人都以为他只是“不想定下来”。没有人知道他是“不敢”。

      林晚知道的时候,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后了。她坐在弟弟的手机店里,看着他低着头修手机的样子,忽然很想哭。她想说“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但说不出口。她们家的人都不会说这种话。她只知道,弟弟开车载着爸妈来看她的时候,爸妈在楼下等她,弟弟坐在驾驶座上不下来。他把车窗摇下来,冲她招招手,笑一下,说“姐,走了啊”。那个笑容看起来和平时一样,嘻嘻哈哈的,什么烦恼都没有。但她后来才知道,那个笑容底下藏着什么。

      这辈子,她想早点知道。不是等到很后来,不是等到他自己扛了很多年,不是等到那些本可以治疗的时光白白流走。她要在一切还来得及的时候,带他去医院。她不知道怎么开口,不知道弟弟会不会听她的。但她知道,她要试。她不能再让弟弟一个人扛着了。

      “姐?”林远的声音把她拉回来,“你在想什么?”

      林晚看着他。十五岁的林远,还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他还不知道自己会辍学,不知道自己会去职校,不知道自己会修手机,不知道自己会生病,不知道他会一个人扛很多年。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是一个问姐姐谢霆锋新专辑的初中生。

      “没什么。”林晚说,“谢霆锋的新专辑我下次带回来。”

      林远笑了。“姐你最好了。”他说完,跑下楼去了。楼梯咚咚咚地响,像一阵风。

      林远喜欢谢霆锋。这件事,上辈子的林晚很久以后才想起来。那时候她已经很久没回家了,偶尔在弟弟的手机店里看到一张旧海报,才想起来,他年轻的时候很喜欢谢霆锋。可是她从来没有送过他一张CD。这辈子,她会送的。

      夜深了,林晚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她想起上辈子的一些事。不是大事,是一些很小的、像针尖一样扎在心上的事。

      结婚以后,她很少回娘家。李慕白总有各种借口——这周太忙了,下周再说吧;你妈那边又没什么事,回去干嘛;来回车票多少钱你知道吗。后来林晚就不怎么提了。不是不想回,是提了也没用。

      林妈想她了,就打电话。电话接通了,林妈说“喂”,林晚说“妈”,然后两个人就没话了。不是因为没话说,是因为隔着电话线,那些话太轻了,轻到一说出口就会被风吹走。

      后来弟弟买了车,会载着爸妈来看她和姐姐。林远开车,爸妈坐在后座,大包小包塞满了后备箱。他们先到姐姐家,再到林晚家。林晚站在楼下等,看到那辆熟悉的车开过来,停在路边。林妈从车上下来,手里提着东西,林爸从另一边下来,站在车旁抽烟。林远坐在驾驶座上,车窗摇下来,冲她招招手,喊一声“姐”,笑一下,露出那种招牌式的、什么事都不往心里去的神情。他不下车,因为马上还要开车去下一个地方。爸妈上楼坐一会儿,他就在车里等着,听音乐,或者就这么待着。林妈说林远你上来坐坐,他说不上了,你们快去快回。

      林晚有时候觉得,弟弟好像从来不愿意在她家里多待。她后来才知道,他不是不愿意,他是不敢。不是不敢见她,是不敢见她的生活。那个太小了、转个身都费劲的家,那个说话永远像在训话的姐夫,那种让他喘不过气的氛围。他坐在车里,摇下车窗,冲她笑一下,说“姐,走了啊”。那个笑容里藏着的,她很久以后才看懂。

      爸妈来她家的时候,从来不过夜。坐弟弟的车来,当天来回。林晚说妈你住一晚吧,林妈说不去了,明天还要开店。林晚知道不是开店的事。她的家太小了。两室一厅,小得转个身都费劲。没有书房,没有客房,没有一张多余的床。她的小房子,住不下她妈。林妈从不在她家住。不是不想,是没地方住。林妈从不提这个,提了怕女儿难受。但林晚知道,她妈心里是难受的。生了两个女儿,两个女儿都在一个城市,却没有一个女儿家能住得下她。林妈有时候会说一句:“你姐那边也是,小得很,去了连个转身的地方都没有。”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像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但林晚听着,心里像被人攥了一下。

      后来林晚想,等她买了大房子,一定要给妈妈留一个房间。要朝南的,阳光好的,床要软软的,被子要晒得蓬蓬的。妈妈来的时候,可以住一天,住两天,住一个月,住多久都行。她想等。等房子大了,等钱多了,等生活好了。她等了很多年。房子没大,钱没多,生活没好。妈妈每次来,还是当天来回,坐在弟弟的车里,车窗摇下来,冲她挥手:“回去吧,别送了。”

      那个背影,她看了很多年。这辈子,她不想再看了。她不想让妈妈再当天来回,不想让她提着大包小包、走了那么远的路、却连住一晚上的地方都没有。她要让妈妈来她家的时候,可以安心地住下来。

      月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落在她的枕边。林晚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下巴。她在心里列了一个清单:好好读书,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赚很多钱,买一个大房子,给妈妈留一个朝南的房间。还要带弟弟去看医生。趁他还小,趁一切都还来得及。不是“以后”的某一天,是现在的她,就要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的那一天。

      她闭上眼睛,嘴角弯着。窗外,月亮很圆。她想起陆朝的那些电话。那些沉默的、漫长的、什么话都没有说却又好像什么话都说了的电话。她想起自己把听筒放在一旁去倒水,过了好久拿起来,他还在。她那时候觉得这个人好奇怪。现在她觉得,那不是奇怪,那是一个少年能给出的、最笨拙的真心。他把那些说不出口的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咽了回去,只留下呼吸声,让她知道——他在。

      十七岁的林晚听不懂。四十岁的林晚听懂了。但她不后悔。因为那些沉默的电话,已经替她记住了,青春曾经来过。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