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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我喜欢永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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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亭光答应女人,回公会查一查两个月前边境巡逻的记录。虽然不管是他,何今,还是女人自己,心里都很清楚,“鸽子”已经不可能生还了。
见惯生死的人或许都有一张擅长表演遗憾的脸,和一双对生死麻木的冷眼。
女人撕心裂肺的哀嚎并未在何今心里激起哪怕一丝涟漪,他只是看着她绝望的眼泪走神,忽地想起陆言之。
最近何今越来越多地回想起陆言之出现的那一天,他的情态,他的眼神。
失魂落魄的少年站在雨中,像一捧行将燃尽的灰烬。那些何今从没真正在意过的细节一遍遍在脑内重放,竟然清晰得可怕。
他太过单薄的身形,略长的银色额发,泛红的眼尾,失却血色的脸颊。因为淋了雨,感到寒冷,细细地发着抖。肌肉因疼痛绷起,牙关紧咬着,但始终默默无言,作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何今自问,如果当时他没有出现,陆言之的命运又会走向何方。
在他意识到自己在侥幸和后怕时,何今终于承认,陆言之对他来说已经和别人不同了。
隐隐的不安在心头挥之不去,于是何今一刻也不想再等,来到这里,想要亲眼确认这个孩子的命运已经走上了另一条截然不同的路。
想到这,何今下意识转过头,去寻找陆言之的位置,正巧看见他和一起打工的女生说话,脸都笑得红了。
他不由得有些欣慰,觉得陆言之的性格果然很活泼开朗。他在家里也是话多得不得了,还整天动来动去,一天一个想法,闹腾得要死。何今每天光陪他玩都玩得能量耗尽,一开始显得自闭应该只是和他不熟,以及受伤带来的精神层面的暂时消沉。
何今看得出来,陆言之的社交能力其实非常完善。只要他想,他可以在任何场合都引人注目、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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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他下学期回到学校之后,能多交几个朋友,好好享受宝贵的青春生活。
不过,朋友不用带到他这里来,何今一个都不想认识,一个都不想招待。
也不知道陆言之和他朋友说了什么,那女孩看着他的表情一变再变,到最后背着包路过他的时候,甚至变成了一种释然,只剩下尊重和祝福。
何今有心要问,好悬记起来陆言之还想和他冷战,便什么都没说。
外城环境不如内城安全,为了确保安全,晚上统一实行宵禁。
便利店的“24h开放”灯牌早就被拆下,只剩方形的浅色色块像疤痕一样留在原地。他们这一班的下班时间偏晚,陆言之就和前辈约好,前辈负责早到交班,下班时他留下来收拾,让身为普通人的前辈先回家。等他收拾好店面关好门后,街边的路灯已次第亮起。
街上的行人步履匆匆,陆言之落后两步跟在何今后面,怨念地看着他的背影。
他不喜欢走在何今后面,任何需要“追上去”这个动作的行为都让他惶然。
陆言之曾以为自己是喜欢追逐的。玩乐一般的捕猎行为,收集情报,锁定目标,无声息地接近,以及最后的一击必杀。
他的父亲,他母亲总要求他去讨好的父亲,陆鹤年,是个荒唐且放纵的人。陆言之不缺兄弟姐妹,当然也不缺敌意和竞争。
这很简单,无论是达成自己的目标,还是抢夺别人的位置,他从来没有输过。
任何了解陆言之的人,都不愿成为他的敌人,去面对他的残酷。
很少有人能抵抗他仿佛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凶狠,就像人天生就会恐惧刀的刃口。只有疯子才会在刀铡下来的时候不松手。
但何今不一样。陆言之思来想去到底哪里不一样,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自己在他面前会变成笨蛋。
天呐,是降智喷雾!
这个人实在是太难以捉摸了,他们两人之间的距离仿佛永远不会缩短,追逐他好似一种痛苦的无穷尽。
然而陆言之明白自己会继续追逐下去,因为他情愿忍受痛苦和惶然,直到追上他,或者死在追寻的途中。
当然,痛苦就是痛苦,陆言之没有爱吃苦的神秘小癖好,不会对此甘之如饴。
陆言之突然快跑几步,赶到何今的前面去,再转过身,看着何今一步步从容不迫地朝他走来,停在他面前,注视着他。
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已经一样高了。
心脏的跳动剧烈起来,陆言之开始觉得有些喘不上气,说不清自己到底在期待什么。
何今茫然地看了陆言之一眼。
他原本以为陆言之想要走在前面,结果又突然停下来,跟个大路障似的猛盯着他瞧。何今怀疑他想靠憋气把自己憋死。
多半是死不了,可能是单纯地在表示抗议。何今不想在大街上傻站着,干脆伸手捏了捏他通红的耳垂和颊侧未褪的婴儿肥,觉得手感不错,心情很好地走了。
何今心情很好,陆言之觉得自己要黑化了。
最爱拿年纪说事的人,天天把他当小孩看,结果吵架的时候还不肯先低头认错,一句哄人的话都不会说,好幼稚啊!
他死盯着何今的后背,好想揍人。
想把何今摁着打到哭,边哭边认错,然后对他发誓以后绝对不会不理他。如果何今嘴硬不说的话,陆言之就可以压着他,用手遮住他的眼睛,逼迫他仰头,他最脆弱的脖颈部分就会露出来。
那个姿势不方便呼吸,不管是胸膛的起伏还是吞咽动作都会变得很明显,包括那颗显眼的小痣。
那他就可以——
“在想什么?”何今突然问。
陆言之脑内的保险丝“噼啪”一声烧断了。
他下意识想要否认,说自己什么都没想。但这种很容易把天聊死的台阶绝对不能递给何今这个本来就很容易把天聊死的笨蛋。
于是他带着赌气的心情答道:“想揍你屁股。”
何今惊讶:“还在生气?”
是三分钟前刚刚开始生气。
陆言之答:“是啊,不允许?”
何今问:“你要怎么才能原谅我?”
陆言之说:“不原谅你。”
何今笑了:“有你这么撒娇的吗?给台阶不下。”
“我哪撒娇了?”陆言之硬是反驳了一句,才问道,“你怎么突然来接、来找我?”
何今照实回答:“想起你来找我那天。只要时间再偏差一点,就会相互错过吧?命运就连眷顾人的时候,都让人胆战心惊啊。”
陆言之沉默。他遥想自己那天的心境,脸色顿时也有些苍白:“这算什么。命运的施舍?命运的恐吓?”
何今无语:“一般人家不都会感谢奇迹的出现吗?”
陆言之却没有回应这句随口的玩笑话,面无表情地盯着何今,用慢吞吞的语速问:“奇迹换来的东西会长存吗?”
何今察觉到他的认真,想了想,答道:“与其问奇迹,不如直接问这世上有什么东西会长存。”
人本就是无法长存的东西。
建筑会崩塌,语句会失传,时代会腐朽,文明会湮灭。历朝历代的帝王追寻着长生久视之法,最终只在故纸堆中留下千年憾恨。
何况是一场雨,何况是雨中的一瞬。
总有一天,就连太阳也会熄灭,闭上祂的眼睛。
陆言之说:“可是我喜欢永远不变的东西。”
何今说:“只有已经发生过的事,永远不会改变。”
陆言之听懂了何今的话,但他只是倔强地说:“我不甘心。”
何今笑着转身,继续往前走:“嗯,我知道的。有时候我也会这样想。”
心绪仍旧起伏难平,陆言之鼓起勇气追上去,伸出还在忍不住颤抖的手,抓住何今的衣角。
何今变了脸色,骤然转身,把衣角用力从陆言之手中抢了回来。
陆言之愣在原地,双眼微微睁大,大脑一片空白。
他实在是难以辨清现在的自己在想什么,或是没想什么。
“唉,我衣角被精神体啃过,你别直接摸,脏手……”何今的声音小了下去,觉得今天真是见鬼了,“怎么了呢,你很爱摸麋鹿口水吗……”
陆言之眼泪还没擦干净就气笑了:“你才爱摸麋鹿口水!”
该死的余亭光!绝对没安好心!
偶尔闹个乌龙也不是没有好处。如果陆言之一上来就想要牵何今的手,何今多半会嫌别扭不答应,但在陆言之已经被惹恼的情况下,他说想要牵手,何今只犹豫了一下就脱下半掌手套,同意了。
说是牵,但何今感觉陆言之更像在玩。
现在是暑假,天气已经热得要命,两人体温又高,陆言之没牵几分钟就热得受不了,自己甩开,又开始在何今修长的指节间滑来滑去,轻轻捏他的骨头。
“好多茧和伤疤,”他一本正经地评价,“你总戴着手套,以前没怎么仔细看过你的手。”
“又没什么好看的,”何今左顾右盼,拼命转移注意力,忍了又忍,突然触电般收手,“嘶!”
陆言之坏笑了一下,说:“原来你掌心怕痒啊。”
“有几个人不怕的,你知道挠痒算上刑吗?”何今心有余悸地摸着自己的手,“好了,到此为止。”
陆言之唐突地驾驶话题漂移:“我的精神体就不怕人捏手。”
“那是狼的肉垫子,当然不怕捏,”何今说,“说起来,我还没见过它。”
陆言之超绝不经意地推销道:“它很乖很可爱的哦。”反正比弱智到流口水的麋鹿好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何今:“别把它说得像萨摩耶一样。”
“萨摩耶也不如它可爱,”陆言之毫不犹豫地替当事狼夸下海口,带着刚刚和好的轻松惬意,没话找话地闲聊道,“对了,你的无名指指根为什么白了一圈,受过伤?”
何今一愣,下意识摸了摸左手的无名指:“只是戴过戒指而已。”
“……噢,艺术戒指?”
何今有些无奈,没想到陆言之这么没常识:“谁的普通戒指戴在那,当然是婚戒。我结过婚。”
不愿面对现实的陆言之觉得自己有点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