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5、第二十五章 容府大夫人 ...

  •   “秦素娘?”

      对于听到的人物,杨笑非常意外,“外面都传,说是容老爷有嫌疑,怎么在你这里说的是大夫人?”

      这可与阿牛与她说的消息有着出入,更引得杨笑大感兴趣。

      “此事本官也没想到会传成这样,不过若是能因此引真正凶手跳出来,或许也可借助传言的力量,只是,成效甚微。”

      莫说真正凶手露出马脚,当他再想细查细问下更多,之前审问过的人们,似是统一口径,都一概不知更多线索。

      有的还称之前给的口供只是因一时害怕,记错了内容,竟是换了说辞,推翻了之前说的所有。

      一时间,令本应有进展的案件停滞到今天。

      “翻供?他们胆子这么大!”杨笑惊奇。

      以前百姓被抓取审问,都怕被刮下一层皮,一般人有什么都说了,怎么可能还想着推翻供词?

      他们不怕若是被发现,会有更严重的惩处么?

      被杨笑如此一问,沈箐年也是无奈:“并无确切证据能证明他们说的话有假,因此只能口头警告一番,便将人放了。”

      倏然,杨笑想起了之前刘婶被他喊去审问安稳回来,还有苏小九毫发无损地关在牢中的样子。

      略一思索,杨笑迟疑开口:“大人,你是不是从来没对人用过私刑?”

      不出她所料,沈箐年皱紧眉峰道:“私刑并不可取。”

      “好!大人真是个好官!”

      杨笑为其鼓掌,掌声清脆。

      “我算是知道那些人为什么不怕你了。”

      “为何?”沈箐年不解。

      “症结就在你是个‘好官’身上。”

      杨晓语重心长,与他分析:“在以前,你的那些前任官爷们,虽说都不是什么好人,但因其只要抓到罪犯,不论对错,都定会以私刑囚问,将其折磨得精神脆弱不堪忍受。”

      说到此处,杨笑不由一顿,只因让她想到了某个不好的回忆。

      接着道,“这种情况在你上任以前,那些人都一直是这么执行的,所以大家都怕被审问。可你不同,一不雷厉风行,二又优柔寡断,三还年轻气盛……”

      在沈箐年紧蹙额头愈加低沉的气息中,杨笑不自然地低咳一声,“那这些对大人的传言便被大家传播知晓,既然被审毫无弊处,别人给点好处或是威胁,自然而然就换一套说辞了。”

      被杨笑这么一通分析陈述,沈箐年只一言不发地沉默站在门边。

      杨笑只好问他:“你还好不?”

      “嗯。”

      得到的,是一道沉在胸腔中的应声。

      沈箐年终于抬起头来,却不是杨笑以为会有的气恼或是气馁,反而舒展开了眉头,星眸竟蕴含着轻松的笑意。

      这一转变让杨笑没能想清楚他是想通了什么,只见他走向前来,离杨笑一臂之距。

      “小玉姑娘果然不是寻常人,这一番见解使下官深受启发,在此要多谢小玉姑娘了。”

      他向杨笑深鞠一礼,倒是令杨笑不会了。

      “哇,大人这可使不得。”

      她赶紧起身,意思地客气道。

      不过沈箐年早已行完那一礼,起身,朝杨笑勾起嘴角,她瞧着,极是清俊淡雅,一股书卷气。

      接下来,沈箐年与她说起了整个容府凶杀案他所查到的一些线索证据。

      正如外界传的那般,容府少爷容炳成确实并不是亲生,却并非指的容老爷,而是他的结发妻子,秦素娘。

      据沈箐年查的,秦素娘经常让他们府上的医师给她单独开一副方子,此方重在温养气血、调补冲任之用处,尤为对不易受孕的女子方有药效。

      十来年她都不曾断喝过此药。

      因此可以肯定,秦素娘有疾,不易怀孕。那她又如何能怀有孩子?

      再细加审查,沈箐年派人找到了十多年前,曾为容府接生过的稳婆,才从中得知,容府大少爷,他其实是容老爷与一丫鬟所生。然而那丫鬟在生下孩子后,便不知何时悄无声息地消失了,无一人知晓她到底去了何处。是拿了重金隐世埋名,还是遭遇不测?皆不得而知。

      世人都传,容府溺爱容炳成,使之如今成个坏事做尽的纨绔二世祖。可他们不知的是,容老爷只是为了有个儿子继承香火,只要是容府能兜住的,便随了他去。而那位容府夫人秦素娘,对待容炳成却是变化无常。

      时而宠爱无比,时而严厉规训,使得容炳成每次面对她时都是一副谨小慎微,恭敬无比的姿态。

      听到此处,杨笑惊疑:“我的天,原来那个容炳成还有惧怕的人啊,我还道他天不怕地不怕呢。”

      又一想到他已不在于世,忙呸声合掌:“罪过罪过,逝者为大逝者为大。”

      沈箐年被她突然打断,看她这般举动,叹息一笑,接着再说下去。

      时日久了,那秦素娘反复无常的性子,每当面对容炳成时,看着他与自己毫无相像的面容,令她对这个“儿子”的情感无比复杂。

      或许是十来年的心神折磨,又终日躲在深宅大院里,精神极度脆弱下,恰好受了某种刺激,于是终于下了决心,要将容炳成杀害。

      “不对呀大人,你对秦素娘要杀害容炳成的动机,还不清楚吗?”

      听了一会,杨笑又出声打断,提出自己的困惑。

      “是。”杨笑问的很是准确,沈箐年依言回答,“目下,我们只找到了真正杀害了容炳成的凶器。”

      杨笑坐于软榻上,将手肘撑着膝盖上托着面颊,脸上面罩下的布条同时将手至腕处遮住,沈箐年见之,眸光微动。

      他回忆起,那日于月夜下瞧见的面容。

      因被占据下半张脸大部分的“胎记”实在醒目,让他忽视了很多细节。

      应当是无丝毫联系的两人,只不过每每自己看到那双眼睛,他总有种恍惚感。

      “你们居然找到凶器了?是什么?”

      得知这一事,杨笑立马想知道那物是什么。

      “是一支簪子。”

      “只是簪子么。”

      “并非普通的簪子。”沈箐年见杨笑语带失落,不明白她以为的凶器是什么,“此簪子雕刻处的精细度之高,非一般人可拥有,且它的簪花处有着极简玉兰花印记,上刻有‘琢华’二字。”

      “琢华阁?!”

      一听如此意义明确的标识,杨笑很快便说出此店。

      沈箐年并不意外杨笑对此物件的了解,肯定道:“嗯,琢华阁,作为主城最有名的玉器店铺,在善缘县自是也开有一家,正巧是在容府名下。”

      “除了簪子,还发现了容炳成手中紧紧攥着一样东西,这定是他在挣扎时,从凶手身上取下的。”

      “那是什么?”

      “香蜡碎粒。”

      香蜡,一般用于女子盘发时抹的特制之物,与头油的用处一致,皆是用来固定发丝,使得做好的头型不易出现碎发、歪散,且用的多为已婚女子。

      但只是这一线索又实在是太广泛了,如今用香蜡的女子并不少,官府并不能因此而直接确定犯人是谁。

      转念一想,杨笑问:“那么那位大少爷抓在手里的香蜡,难道是那人独特配料,除了她,便无人会使用它?”

      沈箐年颔首,不置可否:“我已寻专业的人来分析过这香蜡碎屑的具体出处,并无售卖之源头,但被告知,此等香蜡曾在琢华阁出现过,仅放置一日,便给撤下了。”

      “哎,说来说去,大人你提出凶手是容府大夫人,依然只是猜想嫌疑罢了,毫无确切根据嘛~”

      此时杨笑已听得有些困意,非常自然地就靠在了软榻上,打了个小小的哈欠。

      看杨笑这般毫无淑女形象,与那天与木融在清茶斋见到的第一印象完全大相径庭,但这时的她反而让人觉得才是真实模样,不禁恍然。

      但心下也是肯定杨笑所说。

      这便是为什么缺少人证之因。

      当初第一次审查那些人时,有一些人有说过对香蜡有印象,尤其是照顾秦素娘起居的几个侍女,起初还信誓旦旦说是独属她们夫人用的,他们便是因此将秦素娘带到衙门,哪想竟然会改了口供。

      只不过那次开审,并不是他本人……木融将所有经过告知于自己时,他才知晓这案件并非他想的那么简单。

      又因为自己身体的一些问题,休养了很多时日,木融这段日子还不在这,便只能全权自己着手调查,少了很多便利。

      轻叹口气,他问杨笑:“确如小玉姑娘所说,这一切根据站不住脚,小玉姑娘可有好的想法?”

      被沈箐年总是姑娘姑娘的喊自己,总觉得很不自在,她对沈箐年提议:“先不说想法,大人啊,你还是直接喊我小玉吧,总觉得太文绉绉了……”

      沈箐年一怔,愣声:“好,那——小玉。”

      男子的嗓音还带着少年人独有的清朗,杨笑听着很是受用。

      “大人,其实只要让他们改不了口不就行了。”

      沈箐年不解:“怎么能让他们不改口?”

      他知晓杨笑说的意思,比如用私刑进行招供,可他并不愿无故伤害无辜之人。

      “这种事情嘛……”杨笑拉长了字音,面容讳莫如深,似是已想好了最终对策。

      “大人,具体我之后再慢慢与你解释,倒是今夜,你有没有兴趣与我去做点有意思的事情。”

      沈箐年语带犹疑:“有意思的事情?”

      她双眸闪着某种不怀好意的微光,竟让他心下一紧,生出些无端不安。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
[我要投霸王票]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