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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 23 章 绿袍诅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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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绿袍诅咒
胡刚提着他的大木棒冲了上去,两个人对了一棒子,胡刚后退了三步,辛留站在荆棘里动不了,被胡刚一棒子砸在肩膀上,骨头都碎了,辛留倒在地上,还想着挥斧头,胡刚又是一棒子砸在脑袋上,当场就没气了。
首领死了,赤热部落的人一下子就乱了,孙强让人喊,只要放下武器投降,就给他们地种,还给他们发麻布衣服,不愿意投降的就走。
结果一千多人,一大半都投降了,只有不到两百人跑了,新黄部落一下子就多了好几百人,人口超过了一千,成了这一片最大的部落。
打赢了之后,孙强三个站在灵脉顶上,看着下面密密麻麻的茅草棚,地里绿油油的野禾翻着金浪,麻田飘着清香气,穿了粗布衣的男男女女在地里劳作,孩子们光着脚在田埂上追蝴蝶,笑声顺着风飘上来。
胡刚摸了摸自己身上洗得发白的粗布褂子,咧嘴笑:“你说咱们当初在新莲寨,天天跟畸变体拼命,哪想过能有这么一天?吃饱穿暖,不用提心吊胆,这不就是咱们当初拼命想守的日子吗?”
玉贵蹲在地上,手里捏着一根刚削好的纺锤,抬头看着南边的山:“跑了那两百人,指不定还会招来别的部落,咱们不能松劲。得把城墙修起来,把周边的地都开了,多存点粮食,多织点布,再来人咱们也不怕。”
孙强没说话,他望着灵脉中心那团越来越浓的绿光,心里总有一点说不出来的不对劲。
自从他们种麻织布,整个弃衣维度的风都好像变了,最近这半个月,每天晚上都能听见灵脉发出轻轻的嗡嗡声,像是在喊他,又像是在警告什么。
那天晚上他去灵脉浇水,居然看见地里的麻秆上,慢慢长出了细细的绒毛,贴在人皮肤上,居然会跟着脉搏跳——他那时候就想起阿翁当初说的话,弃衣维度的衣,是长在人身上的草,原来这话不是比喻,是真的。
果然,过了不到半个月,第一个异变发生了。
部落里一个叫阿草的年轻女人,她每天都在麻田纺线织布,天天跟麻纤维打交道,那天早上起来穿衣服,发现麻布跟自己的皮肤粘在一起了,她撕开一看,吓得尖叫起来——她胳膊上居然长出了一片细细的麻叶,绿莹莹的,跟麻田里的麻叶一模一样,摸起来还热乎乎的,跟她的皮肤长在一起了。
阿草哭着跑去找孙强,孙强掀开她的袖子一看,心里咯噔一下,那麻叶的纹路,跟他额头的草叶纹一模一样,灵气顺着麻叶往她身体里走,她的气血比原来足了一倍,力气也大了,可这毕竟是长在人身上的草,不是穿在外面的衣服。
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越来越多的人身上长出了草。
种野禾的人身上长野禾叶,种麻的人身上长麻叶,连打猎的人,天天在林子里转,身上都长出了细细的草叶。
那些草长在皮肤下面,慢慢往外冒,不疼不痒,就是越来越密,慢慢把原来的皮肤都盖住了,就好像......人本身变成了草的一部分。
部落里开始恐慌,有人说孙强带来的织布是妖术,把人变成草,好多人抱着麻布哭,说宁愿回去穿树叶,也不想变成草。
胡刚火了,拿着棒子要去堵嘴,被孙强拦住了。
孙强自己也慌,他回到灵脉中心,把手按在地上,问灵脉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灵脉的暖流涌上来,这次不是让草生长,是把一段记忆直接送到他脑子里——原来弃衣维度本来就不是什么原始社会,它是旧世界人类造出来的“弃灵维度”,专门用来放人类不要的东西,后来旧世界崩塌,各个维度断裂,这儿才变成了现在这样。
最开始这儿的人也穿布,也穿衣服,可是后来人们发现,植物能跟人共生,把草种在身上,草能替人挡风寒,替人呼吸,还能帮人消化粮食,人死后化成草的肥料,循环往复,根本不需要再种那么多地,也不需要做衣服。
可是慢慢的,共生的草越来越多,人越来越像草,最后整个身子都变成了草,只剩下一点意识飘在灵脉里。
剩下的人害怕了,觉得这是恶魔的诅咒,就把所有会共生草的人都赶到了深山里,把所有纺织技术都烧了,说这一切都是织布带来的诅咒,祖祖辈辈穿树叶,就是为了不变成草。
这就是“弃衣”两个字真正的意思——不是没有衣服,是抛弃了能让人变成草的“衣”,抛弃了跟草共生的路。
孙强看完这段记忆,浑身都凉了。
原来他以为自己给大家带来了好日子,带来了软衣服,结果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把埋了几千年的诅咒又放出来了。
他回去找胡刚和玉贵,把这件事说了,胡刚愣了半天,说:“那......那咱们把麻都烧了?不让大家织布了,行不行?”
玉贵摇了摇头,指着山下:“你看,大家都穿惯了软衣服,谁愿意回去穿硬树叶磨破身子?而且现在已经长出来了,烧麻有什么用?根源不在麻,在灵脉,在共生,弃衣维度本来就是这么回事。”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外面传来喊声,说南边山里来了一群人,浑身都是草,只有脸还是人的样子,他们说要见灵脉的首领,说有话要说。
孙强三个带着人出去,就看见山口站着几十个人,个个身上都长着密密麻麻的绿叶,走路的时候草叶晃啊晃,为首的是一个老太太,脸上长着淡淡的莲纹,居然跟新莲寨那块青石板上的莲纹一模一样。
老太太看见孙强额头的草叶纹,笑了,说:“我等你们三个很久了,从你们醉倒在莲纹里,我就知道你们会来。你们以为这是诅咒,其实这不是诅咒,是选择。”
原来当年不是所有人都怕变成草,一部分人觉得,跟草共生没什么不好,人本来就是从土里来的,回到草里去,本来就是循环,他们不愿意躲,就躲进了深山,一代代跟草共生,活了几千年。
他们说,穿在身上的布是衣,长在身上的草也是衣,布挡风寒,草养性命,没有谁对谁错,只是大家选的路不一样。
之前被赶出来的,也没有害过人,只是想安安静静过日子,现在孙强打开了门,大家就是想来跟他说清楚,不用怕,也不用强迫谁,愿意跟着草共生的,就进山,愿意穿布的,就留在部落,谁也不拦着谁。
孙强愣了,他从来没想过是这样。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他自己额头长着草叶纹,灵脉跟他长在一起,他其实早就是跟草共生的了,只是他没发现。
他抬头看部落里的人,有的人吓得往后躲,有的人却眼睛亮了——那个叫阿草的年轻女人,她往前走了一步,对着老太太说:“我长了麻叶,我觉得挺好的,我力气比原来大,吃一点野禾就能干活,我愿意去看看。”
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几十个身上长了草的人,愿意跟着老太太进山,剩下的人,都愿意留在部落,继续穿麻布,种野禾。
孙强没拦着,给他们装了够吃一个月的野禾籽,又给每个人织了一件麻布衣服,让他们带着。
老太太走的时候,对着孙强说:“莲纹牵线,醉里穿界,你本来就是灵脉养出来的人,你守了一辈子灵脉,其实你早就选好了路了。”
老太太走了之后,部落里慢慢安定下来。
剩下的人继续种麻织布,孙强帮他们催熟草,玉贵改进织布机,织出来的布越来越软越来越平整,周边越来越多的部落过来学纺织,新黄部落成了整个弃衣维度的纺织中心,再也没人抢灵脉了,大家都拿着粮食、兽皮过来换布,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
孙强身上的草叶纹越来越深,他有时候会去山里看那些共生的人,他们在深山里开出了大片的草田,每个人身上都长着不同的草,一起干活,一起吃饭,跟外面没什么不一样,只是他们不用织布,身上的草就是最好的衣服。
孙强躺在山里的草地上,能听见所有草的声音,它们说谢谢他打开了门,让它们能重新跟人在一起。
那天晚上,孙强三个坐在灵脉顶上喝酒,酒是用新收的麻籽酿的,香气清冽。
胡刚喝了一口,说:“我就喜欢穿麻布,舒服,我才不要长一身草,就这样挺好,我天天打猎,穿麻布跑起来方便。”
玉贵笑了,说:“我也挺好,我天天做织布机,做工具,穿麻布干净,不长草就不长草,挺好。”
孙强喝了一口酒,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星星亮得晃眼睛,风里飘着麻的香气,野禾的香气,还有草的香气。
他摸了摸额头的草叶纹,感觉到灵脉的暖流在身体里流动,他说:“其实什么样都好,有人选穿在身上的衣,有人选长在身上的衣,只要能吃饱穿暖,能安安稳稳过日子,就是好日子。咱们当初在弃地维度拼命守灵脉,不就是守这么个日子吗?”
那天晚上,孙强喝醉了,他靠在灵脉的大草上,睡着了,他梦见自己回到了新莲寨的庆祝宴,青石板上的莲纹开了,一片一片的绿叶飘过来,裹着他,暖乎乎的,就像妈妈的手。
他知道,不管是弃地维度,还是弃衣维度,不管是穿麻布,还是长草衣,他们三个赢了那次仗,醉了那坛酒,走到这儿,就找到了他们要的东西——那是灵脉给人的礼物,是不管在什么末世,都能长出来的绿,能让人活下去的希望。
天亮的时候,孙强醒过来,看见山下的麻田绿浪翻滚,织布机的声音嗡嗡响,孩子们的笑声飘上来,胡刚扛着打猎回来的野猪,远远喊他回去吃肉,玉贵在修新的织布机,喊他过去看看样。
孙强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草,笑着往山下走,阳光落在他身上,草叶纹闪着淡淡的绿光,风把他身上粗麻布的衣角吹起来,飘啊飘,像一片刚长出来的草叶,在这个没有饥饿,没有战争的弃衣维度,安安稳稳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