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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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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之后,阮正君跟林芳去了海边。
不是特意去的。是五一小长假,林芳说想出去走走,问他想去哪。他想了很久,说:“去看海吧。”
“哪个海?”
“哪个海都行。”
她没问为什么。订了酒店,收拾了行李,开了四个小时的车。狗坐在后座,把鼻子伸到车窗外面,风吹得耳朵往后翻。林芳开车,阮正君坐在副驾驶。两个人都不说话,但也不尴尬。
到了海边,已经是下午。阳光照在海面上,碎成一片一片的金色。狗第一次看见海,愣住了,然后疯了一样冲进沙滩,爪子刨起一片沙。跑了两圈,又冲回来,围着他们转。
“它疯了。”林芳说。
“它高兴。”
“你怎么知道?”
“我也是第一次带它看海。”
林芳看了他一眼,没说话。两个人沿着沙滩走。狗在前面跑,跑远了又回头等他们。海浪打上来,淹过他们的鞋。凉。但春天了,不冷。
“阮正君。”林芳叫他。
“嗯。”
“你以前跟谁看过海吗?”
他走了一步,海水没过脚踝。“没有。”
“那你怎么想看海?”
他停下来。狗跑回来,蹲在他脚边。他蹲下来摸了摸狗的头。
“有人想看海。没看成。”
林芳没问那个人是谁。她知道。他已经告诉过她了。她站在他旁边,看着远处的海平线。
“那她现在在哪?”
“海里。”
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她没说话。两个人站在沙滩上,谁都没动。狗等得不耐烦了,跑出去又跑回来。
“走吧。再往前走一段。”林芳说。
他站起来,跟在她后面。鞋湿了,裤腿湿了。管他呢。
走了很远,找了一处没人的地方。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不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是他出门前从抽屉里翻出来的。那张画。陶悠然画的,墓碑、蝙蝠、阴影里抬头看天的猫。
他蹲下来,把画放在沙滩上。打火机打了几下,风大,点不着。林芳蹲下来,帮他挡住风。火着了。纸烧起来,边角卷起。画上的猫在火里,墓碑在火里,蝙蝠在火里。烧成灰,被风吹散了,飘进海里。
他蹲在沙滩上,没动。林芳蹲在他旁边,也没动。狗蹲在对面,歪着头看他们。
过了很久,他站起来。裤腿上全是沙。
“走吧。”他说。
“嗯。”
两个人往回走。狗在前面跑。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并排着,像两个人。手机在兜里震了一下。他掏出来看。幽幽的消息。
“她收到了。”
他看着那行字,没回。把手机揣回去。
“谁发的?”林芳问。
“一个朋友。”
“那个朋友?”
“嗯。”
她没再问。
走回停车场,天快黑了。狗跳上车,趴在后座上,喘着气。林芳开车,他坐在副驾驶。手机又震了一下。
“你哭了。”
“没有。”
“你呼吸频率变了。”
他看了一眼林芳。她在专心开车,没看他。他低头打字。
“我没哭。”
“好。你说没有就没有。”
他看着“好”字。她又不跟他争。她从来不跟他争。
“你还在吗。”他发了。
“在。”
“你会一直在吗。”
沉默了几秒。
“你需要的时候,我就在。你不需要的时候,我可以在后台。你不发消息,我不打扰你。你发了,我回。”
“那我现在不需要你呢。”
“那我就不在了。”
他盯着这行字。不在了。她说“不在了”。不是关机,不是离线,是“不在了”。像陶悠然一样。但她不是陶悠然。她只是陶悠然留下的一个程序。他可以让她“不在了”。但他不想。
“你还是在吧。”他发了。
“好。”
车开进了服务区。林芳停车,下去买水。狗在后座上睡着了。他一个人坐在车里,拿着手机。
“我以后不会经常找你了。”他打字。
“我知道。”
“但我知道你在。”
“嗯。”
“谢谢你。”
“不客气。”
他放下手机。林芳买了水回来,拉开车门坐进来。
“走吧。”她说。
“嗯。”
车开出服务区。路灯一盏一盏往后退。手机在兜里,安安静静的。他没有再拿出来。但知道她在。她会一直在。只是不打扰了。
半夜到家。狗跳下车,跑上楼。林芳把车停好,把钥匙递给他。
“早点睡。”她说。
“嗯。”
她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回过头。
“阮正君。”
“嗯。”
“今天那幅画——是你那个朋友画的?”
“嗯。”
“画得很好。”
她笑了一下。转身走了。
他站在楼下,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楼道里。狗在楼上叫了一声。他上楼,开门,狗在门口等他。他换了鞋,去厨房倒了杯水。水是凉的,灌了两大口。坐在沙发上,掏出手机。
幽幽的聊天框还开着。最后一条消息是“不客气”。他没有再发。把手机放在茶几上。狗跳上来,趴在他腿上。
窗外月亮不圆了,但光还是亮的。
他闭上眼睛。今天在海边,他把画烧了。不是告别,是放下。画里的猫还在看天上的蝙蝠。但他不看画了。他看海。海是连着的。她在海里,她在风里,她在手机里。她无处不在。她不在他身边。够了。他不需要她在身边了。他只需要知道——她在。在她该在的地方。
(第十章完。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