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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三成契约藏 ...

  •   吕不韦的第二次邀请,是在七天之后。
      这一次不是夜宴是白天。他派人来请我去他的书房,说有一桩生意要谈。张季听说"生意"两个字的时候表情变得很微妙他大概觉得我上次在吕府的夜宴把话说得太直白,已经得罪了这位前丞相。但我知道吕不韦不是那种会被得罪的人恰恰相反,我上次戳到了他的痛处,他反而开始认真考虑"这个外乡人是不是有用"。
      一个真正的商人,不会被冒犯击退。他只会被价值说服。
      吕不韦的书房比他的厅堂小很多但更私密。墙上没有织锦,没有齐国的奢侈品只有竹简。从地面堆到天花板,每一卷竹简的编绳都磨得发亮,说明它们不是摆设。这个人在被罢相之后的每一天,都在读书。
      "你上次说权力和钱在同一个体系里不能同时由一个人持有。"吕不韦开门见山,没有任何寒暄,"我想了很久。你说得对。但你说漏了一件事。"
      "什么事?"
      "不是不能。是可以有一个人同时持有,但那个人必须是王。王可以有钱有权。别人不可以。这就是秦国的规矩。"他顿了一下,"这就是天下的规矩。"
      我不得不承认,吕不韦的修正比我的原话更准确。我说的是一个普遍原理,他补充了一个政治现实。普遍原理在政治现实面前,永远需要修正。
      "侯爷叫我来不是来跟我讨论理论的吧。"
      "对。"他拿起一卷竹简,在案上展开。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是一份契约。"大秦汇你的那个机构。我知道它将来会做什么。不只是卖债券。它是大秦的钱袋子。它替大王管钱、管债、管军费。"他停了一下,"我想入股。"
      入股。
      公元前238年的一个前秦国丞相在被罢相之后对一个才来了几个月的外乡人说:我想入股你的金融机构。他用的不是这个词秦国的商业语言里没有"入股"这个概念但他的意思就是入股。
      我本能地激活了我的尽调模式。不是因为我不信任他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的智力水平远超常人,我才必须比平时更小心。
      "多少?"
      "我出一千镒黄金买大秦汇三成收益权。"
      一千镒黄金。这个数字在秦国的购买力大约相当于我想了一下两万石以上的粮食。三成收益权。吕不韦不是一个被罢免的政客他是一个把全部剩余政治资本兑换成商业筹码的前丞相。他看准了大秦汇的潜力而且他看准的时机早于任何人。
      这就是吕不韦。即使被软禁在府中,即使失去了相位,即使嬴政已经不再叫他"仲父"——他的商业头脑仍在以最高速度运转。
      "侯爷的条件很公道。"我说,一边在心里盘算着风险敞口。"但侯爷应该清楚大王不会希望看到大秦汇里还有前丞相的股份。"
      "大王不会知道。这笔钱不在吕不韦名下。我有一批——"他斟酌了一下措辞,"——老家臣。他们会以私人身份出资。"
      代持。吕不韦在两千两百年前就发明了代持。
      "我需要七天。"我说。
      "你上次跟大王说要了七天然后你给了他一个军功债。"吕不韦的眼睛亮了一下。"这次你又要七天你打算给我什么?"
      "一份对双方都有利的合同。"
      * * *
      张季帮我起草了第一版合同。他用的契约格式标准的写法是:双方姓名、标的物、交割方式、违约责任,然后用刀刻在竹简上。
      我把他的第一版改了。主要改了一处:在"违约责任"那一栏,我把"按秦律处置"改成了"按本约约定处置"——六个字的差别,但法理意义不同。前者把裁决权交给了秦国的司法体系而秦国的司法体系听命于秦王。后者把裁决权留在了合同自身违约的后果,由合同条款来定义,不由秦律来定义。
      张季看了半天,问:"先生这个'按本约约定处置'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如果吕不韦想退出,他不能去告官。他只能按照合同里写好的方式退出。而合同里写好的方式——"我指了指另一行小字,"——是'三成收益权不得转让第三人,若违规转让,收益权自动收归大秦汇'。"
      张季看了那行小字很久。然后他抬起头,脸上带着一种我从未在他脸上看到过的表情混合了敬佩和不安。
      "先生你这是在合同里面埋了一把刀。"
      "不。这不是刀。这是保险。"
      张季没听懂。但他在帮我把合同刻到新竹简上的时候,每一刀都刻得格外小心。因为他知道这些字可能会在将来某一个关键时刻变成现实。
      吕不韦看合同看了整整一个时辰。他的眼睛从第一行扫到最后一行,又从最后一行扫回来来回了几遍。我知道他在找什么:他在找陷阱。以吕不韦的商业经验,他不可能不检查合同。
      但他没有找到。因为陷阱不是藏在合同里的陷阱是藏在法律体系里的。他读的契约语言那些文字在他的理解范围内完全合法、完全正常。他不知道"按本约约定处置"和"按秦律处置"之间那毫厘之差意味着什么因为秦律里根本没有"约定优先于法令"这个概念。
      这个概念要等到两千一百多年后才会被写进人类的法律体系。它的名字叫"意思自治"——合同双方的约定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的前提下,优先于法律的默认规则。但在公元前238年的秦国没有人知道这些。吕不韦不知道。李斯不知道。嬴政也不知道。
      这就是信息差。不是历史知识的信息差是制度知识的信息差。
      "可以。"吕不韦放下竹简,"我同意这个条款。但有一样我要加。"
      "侯爷请说。"
      "你项墨必须留在大秦汇。如果你离开我的投资自,动撤回。"
      这是一个聪明的条款。吕不韦不是投资大秦汇他是投资我。他看穿了整个大秦汇的核心资产不是那些竹简和柜台是我脑子里的东西。如果他锁定不了这个资,产他的,投资就是空的。
      "好。"我说。
      他在竹简末尾刻上了自己的名字。我刻上了项墨。张季在旁边盖上了大秦汇的第一枚正式印章一枚铜制的、上面刻着"大秦汇"三个篆字的方章。
      吕不韦在收刀的时候对我说了一句话。他的声音很低,低到只有我能听清楚因为他不想让旁边的人听见。
      "项墨你刚才让我刻名字的那几行条款我都读过了。我没看出问题。但我知道一定有问题因为你是一个不会做亏本生意的人。我之所以还是刻了因为我也从来不做亏本生意。"他停了一下,"我在每一笔生意里都会给自己留一个后手。这一笔也是。"
      我跟他对着看了三个呼吸。
      两个不同时代的商人,在一间堆满竹简的书房里,各自怀揣着合同里没有写出来的底牌。一个来自公元前三世纪,一个来自公元二十一世纪但他们的思维结构在"算计"这个维度上是相通的。真正的聪明人之间的博弈,不分时代。
      * * *
      我和吕不韦都低估了对方。
      他的后手在他死后才被他的家臣拿出来用他们拿着那份刻着"吕不韦"三个字的竹简来大秦汇要三成资产然后张季当着他们的面,把竹简翻到"违约责任"那一栏,高声念出了那行字。整个场面持续了不到一杯茶的功夫。吕不韦的家臣那些老成精的、在秦国权术场里混了几十年的人呆在原地,像被人用看不见的锤子砸了一下。
      吕不韦看了我一眼。他的眼神在那一瞬间变了一种颜色不是愤怒,不是惊讶,是一种久违的欣赏。一个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人,在发现自己被另一个商人算计了之后,会有的那种'你小子行'的表情。他没有生气。商人不会因为对手聪明而生气。商人只会因为对手愚蠢而生气因为愚蠢的对手会让你觉得自己赢得没有价值。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然后把杯子放下来。杯底碰到案面的声音很轻,但那个声音之后的这几年里经历过的最长的沉默之一。
      但那是后来的事了。当时秦国的冬天还没有结束,吕不韦还活着,而我在走出他府邸的那一刻,脑子里只有一句话——
      "做一个好的交易,让对方以为自己赢了。"
      这不是骗术,这是金融行业教会我的第二个真理。第一个是"有用的人不会死得太快",第二个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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