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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遇 我是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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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六岁那年母亲死了。
我十岁那年双胞胎弟弟死了。
我以为我的人生大概也就那样了……
直到……
十一岁那年在寒冬遇到了一个亦如寒冬的人,打破了我对人生的规划。
“兄弟,帮我个忙,就当还我人情叱咤黑白两道的余总。
也不知林晓是怎么让他松口的,反正,我留了下来。
隔了几天,他来找我,蹲下来问我:“小孩儿,还记得我吗?”
我点点头。记得的,毕竟他长得实在招摇。肤若凝脂,脸型却棱角分明,上挑的单眼皮漫不经心地半垂着,有股说不出的风流,可抬眼时总能不经意地流露出狠绝之色。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西装裤包裹着修长有力的腿……这样的人,让人看上一眼也不会忘记的。
“呵,叫什么名字?”
“凌恹。凌厉的凌,恹恹欲睡的恹。”
“啧,难听。”他评价道。但还是伸出手,意思跟我走。
我默然看着那双手,骨节分明,修长有力,掌心有一层薄茧。
我默然,鬼使神差地伸出了手放在他手心。比我想象中要凉,像块捂不热的玉。我的手放在他手中,显得十分稚嫩。
他让我叫他小叔。
但我叫不出口,只好直呼他的名字。
“余岁安,我带来的行李呢?”
“啧,叫我小叔……”
“余岁安……”
“小破孩儿,叫我小叔……”
“余岁安……”
“凌恹!叫我小叔!”
“哦,知道了。余岁安……”
过了几个月,我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小叔回来了。有点狼狈,他跟余岁安说了些话,大意是要把我长久寄养在这里。余岁安面无表情道:“我看我这像托儿所吗?”林晓不要脸地笑了笑:“哎呀,兄弟,凌恹呢有98%的机率分化成Omega,有事,而且他们不会费尽找上门来的……”后面他们说了什么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我的叔叔林晓把我赶出来了。只记得余岁安把林晓“送”走时,林晓看着余岁安手里夹着的烟,多嘴道:“少抽烟,别呛着小孩了。”换来余岁安的一记冷眼:关我屁事。
后来我知道了我的双胞胎弟弟凌殊,是人为杀害的,说悲伤也不算,毕竟我和他并不亲。我疯他更疯,总是说些什么你我皆是天才,只有彼此才能杀死彼此的疯话,然后想方设法地弄死我。对于危及自己生命的危险我没什么兴趣,毕竟……我自己也是个疯子。
对于他的死,顶多也就免了孤悲罢了。
不过,他……好像误会了什么。
“小孩儿,每个人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明白什么叫事事难料。有些人知道得早,有些人知道得晚……人生没有跨不过的坎,不要让他成为困住你一生的潮湿。”
我第一次知道,玉也是有温度的。
“那你经历过吗?”我知道我失言了,但我还是宣之于口。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已读乱道:“Omega?你也不像Omega啊。”
他不想回,我便没有再问。
这场对话也就被窗外的风雪封存。
皮囊下是那潇潇而立君子骨。
他总是很冷,脸上没什么表情,甚至透着股不近人情的冷劲儿,让人望而却步。
但他很好,很好,真的。
他会在百忙中抽空陪我去外面玩;会偷偷上网查:怎么让孩子感受到家长是支持他的;他会关心我的学业,人际关系;会教我怎样爱这个人间。可惜我太笨,总是学不会,只好努力装作三好学生,模仿他的温润,却总是被他一眼识破。
这很没有道理,明明其他人都被我“骗”过去了。
他说:“小孩儿,你骗不过我,知道不?也不许蒙我,听到没有?”说着还要揉一把我的脑袋。
他说:“人间很好,但你要慢慢学会爱它。所以,不急,有我。”
是的,人间很好,因为有他而美好。
“还有,我没什么好学的,别学我。”
说完,便似风般远去,只留我愣然站在原地,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
我想追上他,与他并肩。
这被我列为当前的目标……
等风来,不如追风去,风也不会为我而止步。春风送暖,我不知应如何回报,只好寻着风的足迹,追风而行。若不能相拥,望望影子,哪怕是背影也是好的。
但我永远不会是困住风的枷索,我以性命起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