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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第 47 章 烟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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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中环的第一个周末,沈未央和傅承洲去了菜市场。
这是傅承洲提议的。他说冰箱里的菜吃完了,要去买。沈未央说叫外卖送就行了,他说不行,外卖送的不新鲜。沈未央看着他,觉得这个男人在找借口。他去超市买菜,可以让助理去,可以让钟点工去,可以让任何一个他认识的人去。但他要自己去,还要她陪着去。他没有说“你陪我去”,他说的是“我们去”。
“我们”这两个字,他是最近才开始用的。以前他说的是“我”和“你”。我在这里,你在那里。我们有各自的生活,各自的轨迹,各自的目的地。现在他说的是“我们”——我们回家,我们吃饭,我们去买菜。好像从某一天开始,他的生活里不再是“我的”和“你的”,变成了“我们的”。
菜市场在中环的一栋旧楼里,不大,但很热闹。卖菜的阿婆操着浓重的乡音吆喝,卖鱼的老板穿着胶鞋在水池边杀鱼,卖肉的师傅刀起刀落,砧板咚咚咚地响。沈未央走在前面,傅承洲跟在后面,两个人隔了半步的距离。他推着一个买菜的小拉车,蓝色的,布料上印着超市的logo,大概是之前某个活动的赠品。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薄外套,推着那个蓝色的小拉车,站在菜市场嘈杂的人群里,看起来格格不入。但他没有在意,他跟在沈未央后面,听她和卖菜的阿婆讨价还价,看着她拿起一个西红柿对着光看,又放下,换了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她这个样子。在法庭上,她是冷静克制的证人。在报社里,她是犀利敏锐的记者。在码头上,她是替底层人说话的斗士。在菜市场里,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会为了一块两毛钱和阿婆讨价还价、会因为一颗西红柿不够新鲜而皱眉头、会为了晚饭吃什么而认真思考的普通女人。他觉得这个样子的她,比法庭上的她更好看。
“傅承洲,你发什么呆?过来提东西!”
他走过去,接过她手里的袋子——一袋西红柿,一袋青菜,一把葱,一块姜。他把它们放进小拉车里,整整齐齐地码好。
“还要买什么?”他问。
“肉。你想吃什么肉?”
“你想吃什么?”
“我问你,不是你问我。”
“我吃什么都行。你想吃什么就买什么。”
沈未央看着他,叹了口气。“傅承洲,你这样没法过日子。问你什么都说‘随你’,日子就变成我一个人的日子了。日子是两个人的,你要有自己的想法。”
傅承洲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好。我想吃排骨。”
“排骨?你会做排骨?”
“不会。但可以学。”
“你上周学了西红柿炒鸡蛋,学了青菜,学了紫菜蛋花汤。这周学排骨。下周学什么?”
“下周学鱼。”
“再下周呢?”
“再下周学你爱吃的。”
沈未央看着他,眼眶又红了。她很快转过身,走向肉摊,不让他看见。卖肉的老板是个中年大叔,围裙上全是血渍,刀工利落得让人眼花缭乱。他看见沈未央走过来,咧嘴一笑。“靓女,买什么?”
“排骨。两个人吃,要多少?”
“两个人?一斤够啦。”老板手起刀落,剁了一根排骨,称了称,“一斤二两,多点行不?”
“行。”
老板把排骨装进袋子里,递给她。沈未央接过袋子,转过身,傅承洲已经站在她身后了,伸出手接过袋子,放进小拉车里。
“还要买什么?”他问。
“鱼。你不是说要学做鱼吗?今天先买,下周做。”
“好。”
他们走到鱼摊前。水槽里的鱼游来游去,有的在水面下安静地待着,有的在拼命扑腾,溅起的水花落在傅承洲的鞋上。他低头看了一眼那双手工皮鞋,鞋面上有水渍,他没有擦,抬起头继续看鱼。
“买哪条?”他问。
“你会挑吗?”
“不会。”
“我也不会。”
他们对视了一眼,都笑了。最后卖鱼的老板帮他们挑了一条鲈鱼,说清蒸最好吃。沈未央说好,傅承洲说好。老板把鱼装进袋子里,傅承洲接过来放进小拉车里。小拉车已经快满了,西红柿、青菜、葱姜蒜、排骨、鲈鱼,还有沈未央随手拿的一把香菜和一块豆腐。
“够了吧?”沈未央问。
“够了。”
“够吃几天?”
“三天。”
“那三天后再来。”
“好。”
他们走出菜市场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阳光落在那些湿漉漉的地面上,反射出亮晶晶的光。傅承洲推着小拉车走在她旁边,两个人的影子被阳光拉得很长很长,交叠在一起,像一幅画。
回到公寓,傅承洲换了鞋,把菜拎进厨房,开始收拾。他把西红柿放进果篮,青菜泡在水池里,排骨分成小份装进保鲜袋,鱼放在盘子里盖上保鲜膜,全部整整齐齐地码进冰箱。沈未央靠在厨房门口看着他做这些事,忽然觉得,这个男人做什么都像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在法庭上作证是这样,在公司开会是这样,在厨房里收拾菜也是这样。认真,专注,一丝不苟。
“傅承洲,你以前在傅家,做过这些事吗?”
“没有。”
“那你怎么会做?”
“看你做过。”
沈未央愣了一下。她想起上周她下班回来,他在厨房里手忙脚乱地做饭,她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实在看不下去,就接手了。她教他西红柿要切小块,鸡蛋要打散,青菜不能炒太久。他学得很认真,每一条都记在本子上。那个本子现在还在厨房的抽屉里,写满了字——西红柿切小块,鸡蛋打散加一点点水,青菜大火快炒,排骨要先焯水再炖。
“你真的记了?”
“记了。”
“本子呢?”
傅承洲拉开抽屉,拿出那个本子,递给她。沈未央翻开——第一页写着“西红柿炒鸡蛋”,下面是步骤,工工整整的,像在写一份商业计划书。第二页“清炒青菜”,第三页“紫菜蛋花汤”,第四页“红烧排骨”,空白,还没有写。她翻到最后一页,看见一行字——“她喜欢吃软的米饭,多放一点水。”
沈未央的眼泪掉在了那页纸上,她慌忙去擦,怕把字弄糊了。
“傅承洲,你是不是傻?”
“可能吧。”
“你把我的口味记在本子上干什么?”
“怕忘了。”
“你记性那么好,会忘?”
傅承洲看着她。“别的事不会忘。你的事,怕忘。”
沈未央把本子合上,放回抽屉里。她擦了擦眼泪,深吸了一口气。“傅承洲,你把排骨拿出来,我教你做。”
“今天不是我做吗?”
“今天我做,你学。下次你做。”
傅承洲笑了。“好。”
排骨焯水,撇去浮沫,捞出沥干。锅里放油,加冰糖炒糖色,等冰糖融化变成琥珀色的时候,把排骨倒进去翻炒。沈未央的动作很利落,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做。她从小就会做饭,父亲不在家的时候,她给自己做,炒一个青菜,煮一碗面,一个人吃。后来搬去劏房,她给自己做,有时候陈嘉骏来蹭饭,她就多做一个菜。她从来没有给傅承洲做过,这是第一次。
“傅承洲,看好了。糖色不能炒过头,过头了就苦了。”
“好。”
“排骨要炒到表面微焦,这样炖出来才香。”
“好。”
“加水要加热水,冷水会让肉变硬。”
“好。”
他站在她旁边,拿着本子和笔,一条一条地记,认真得像在上课。沈未央看着他那副认真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傅承洲,你不用每条都记。下次我做的时候你再看一遍,看多了就会了。”
“我要记下来。万一你没时间做,我可以自己做。”
“你做给谁吃?”
“做给你吃。”
沈未央低下头,继续炒排骨,不让他看见自己的脸。
排骨炖上了,满屋子都是肉香味。沈未央洗了手,在沙发上坐下来。傅承洲端了两杯水过来,在她旁边坐下。窗外的维港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金色的光,天星小轮慢悠悠地驶过。她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
“累了吗?”傅承洲问。
“不累。就是想歇一会儿。”
“那你歇着。饭好了我叫你。”
“不用。我就在这里坐着,闻着香味,也是一种休息。”
傅承洲没有说话了。沈未央闭着眼睛,听见厨房里锅盖被蒸汽顶起来又落下去的声音,听见排骨在锅里咕嘟咕嘟炖着的声音,听见傅承洲翻本子的声音。这些声音混在一起,像一首没有旋律的曲子。她觉得安心。不是那种暴风雨过后短暂平静的安心,是那种长长久久的、不需要担心什么的、可以一直这样下去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