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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 37 章 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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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一日,香港高等法院。
沈未央这一夜几乎没有睡。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脑子里反复回放着过去几个月的一切——第一次在宴会上见到傅承洲,他站在落地窗前说“你还欠我一顿饭”;在码头上,他告诉她父亲是被掐死的;在拘留所里,傅承邦隔着玻璃说“你父亲是警方线人”。那些画面像走马灯一样,在她脑海里转了一整夜。
凌晨四点多,她索性不睡了,起来洗了个澡,换上那件黑色外套。今天她没有涂口红。她不想在法庭上看起来像在庆祝什么。不管结果如何,她父亲都不会回来了。涂口红,是对不起他。
出门的时候天还没亮,油麻地的街道空荡荡的,只有一两只野猫在垃圾桶旁边翻找食物。她站在路边等出租车,晨风很凉,吹得她有些发抖。她抱紧了自己的胳膊,看着远处维港方向那一抹若有若无的灰白色光,心里忽然很平静。
不是那种暴风雨过后的平静,是那种——知道无论发生什么,自己都已经尽了全力的平静。她没有遗憾了。她把能做的都做了,能查的都查了,能说的都说了。剩下的,交给法官。
手机震了。傅承洲的天气预报:“今天天晴,适合等待结果。”
沈未央看着这几个字,忽然笑了。他从来不在天气预报里说“适合做正确的事”以外的话,今天却说了“适合等待结果”。他在告诉她——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会在你身边。
她回了一个字:“好。”
八点半,沈未央到了法院。门口的记者比宣判前一天少了一些,但还是围了一大圈。她低着头从侧门进去,林生在门口等她,手里拿着一个访客证。
“沈小姐,傅先生在二楼休息室。”
“他紧张吗?”
林生想了想。“他不说,但我看得出来。他今天换了三次领带。”
沈未央又笑了。她跟着林生上了二楼,推开休息室的门。傅承洲站在窗边,背对着门口,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白色衬衫——今天他换了一条深灰色的领带,不像之前那样正式,却更显得沉稳。
他听见脚步声,转过身来。他们的目光在空气中撞了一下,谁都没有说话。不需要说话。该说的都已经说过了,在法庭上,在信里,在那些深夜里隔着电话的低语中。
沈未央走到窗边,和他并肩站着。窗外是法院大楼的后院,没有维港的风景,只有几棵光秃秃的树和一面灰色的墙。可阳光很好,落在那些光秃秃的树枝上,有一种说不出的、属于早春的、带着希望的味道。
“你换了三次领带?”沈未央问。
傅承洲微微侧过头看了她一眼。“林生说的?”
“嗯。”
“他话太多了。”
“你紧张?”
傅承洲沉默了两秒。“有一点。”
“我也是。”
他们又沉默了一会儿。窗外的阳光慢慢移动,从树枝移到墙面,从墙面移到地面。时间在这种安静的等待中一分一秒地流逝,不快不慢,像一首没有旋律的曲子。
九点十五分,工作人员来敲门。“傅先生,沈小姐,庭审即将开始。”
法庭里的人比庭审那天少了一些。旁听席上没有了扛着摄像机的记者,只有几个文字记者坐在后排,拿着笔记本,表情严肃。方志宏坐在检方席上,正在和助手低声交谈。夏伯钧坐在辩方席上,面前放着一份厚厚的文件夹,表情看不出喜怒。
傅承邦被法警带进来的时候,沈未央看了他一眼。他今天没有穿西装,穿的是拘留所的灰色制服,头发也不像之前那样梳得一丝不苟。他的脸色有些苍白,眼窝深陷,看起来像是好几天没有睡好。但他的表情依然是平静的,甚至带着一丝——沈未央说不清那是什么——也许是释然,也许只是认命。
三位法官入席,全体起立。
主审法官陈慕华坐在中间,戴着金丝眼镜,表情严肃而平静。她的面前放着一份厚厚的判决书,大概有几十页。沈未央看着那份判决书,心跳忽然加速了。她知道,那份文件里写着她父亲的名字,写着傅承邦的命运,写着所有人口中等了很久的“公道”。
法官陈慕华拿起判决书,开始宣读。她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晰,每一个字都像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不多不少,恰到好处。
“本案经过庭审,法庭对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全面审议。检方提交的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财务审计报告、目击证人证词、闭路电视录像、资金流水记录等,共计一百七十三项。辩方提交的证据包括:停车记录、证人证词等,共计二十四项。”
沈未央攥紧了膝盖上的包。一百七十三项对二十四项。数字不会说谎。
“法庭对上述证据进行了独立评估。辩方提交的停车记录,经独立第三方技术鉴定,确认为伪造文件。该记录不能作为证据采纳。检方提交的闭路电视录像,经鉴定为原始录像,未曾修改,法庭予以采纳。”
旁听席上传来一阵轻微的骚动,很快安静下来。
“关于洗钱罪。法庭认为,检方提交的证据充分证明了被告傅承邦在1997年至2007年期间,通过傅氏集团旗下子公司转移资金,并通过新加坡离岸账户洗白的事实。资金总额经核实为四亿七千万港币。洗钱罪名成立。”
沈未央的眼泪一下子涌了上来。她拼命忍住,指甲掐进掌心里。不能哭,还没有结束,还要听下去。
“关于串谋谋杀罪。法庭认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被告亲手杀害沈国良。但被告的洗钱行为与沈国良的死亡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沈国良因掌握了被告洗钱的证据而成为线人,因成为线人而被杀害。被告对沈国良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官陈慕华翻过一页判决书,继续念道:“关于妨碍司法公正罪。辩方提交伪造的停车记录,试图误导法庭,情节严重。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
她合上判决书,抬起头,看着被告席上的傅承邦。法庭里的空气像是凝固了,所有人都在等最后那句话。
“综上所述,法庭判决如下——被告傅承邦,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串谋谋杀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妨碍司法公正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项罪名,部分刑期同期执行,总刑期为——十八年。”
十八年。
沈未央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她用手捂住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旁听席上有人开始鼓掌,法槌敲了一下,掌声停了下来。
傅承邦坐在被告席上,一动不动。他的表情没有变化,依然是那种平静的、看不出任何情绪的、像一堵墙一样的表情。但他的眼眶红了,红得很厉害,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始终没有落下来。法警走过来,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站起来,跟着法警走向那道通往羁押室的门。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停下来,转过身,看着旁听席。他的目光越过所有人,落在傅承洲身上。兄弟俩隔着整个法庭对视了一眼。
傅承邦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什么。但他什么都没说,转过身,跟着法警走了出去。门关上了。
沈未央坐在椅子上,浑身在发抖。陈嘉骏把外套披在她肩上,她伸手攥住了他的袖子,攥得很紧,指节泛白。
“未央,你听到了吗?十八年。”
沈未央点了点头。她听到了。她听到了“沈国良”三个字在法官的判决书里被念出来,不是“死者”,不是“爆炸案遇难者”,是“沈国良”。有名字的。她父亲有名字的。不是统计数字,不是档案编号,不是报纸角落里那则豆腐块大小的新闻。他是沈国良。他是她的父亲。
傅承洲走过来,站在她面前。他的眼眶也是红的,但他在忍,像他一贯做的那样,把所有情绪压在平静的表面下。可这一次,他没有完全压住。他的声音有一点点颤抖。
“未央。”
沈未央抬起头看着他。
“结束了。”
沈未央从旁听席站起来,腿有些发软。傅承洲伸出手扶了她一把,他的手很稳,和她颤抖的身体形成鲜明的对比。她看着他的眼睛,那双黑色的、沉沉的、装了很多东西的眼睛。那些东西——恐惧、愧疚、秘密、谎言——今天终于可以放下来了。
“结束了。”她说。
他们走出法庭的时候,走廊里站满了人。方志宏在和助手击掌相庆,夏伯钧在收拾文件,表情看不出喜怒。几位记者冲过来想要采访,林生伸手挡住了他们。
“沈小姐,说几句吧!”
“傅先生,你对判决满意吗?”
沈未央停下脚步,转过身,面对着那些录音笔和摄像机。她的眼睛还是红的,脸上还有泪痕,但她的声音很稳,稳到连她自己都有些意外。
“我父亲死了十一年。今天,终于有人为他讨回了公道。谢谢法官,谢谢检方,谢谢所有为我父亲作证的人。谢谢你们。”
她没有说谢谢傅承洲。她不需要在媒体面前说。她已经在心里说了无数遍了,多到数不清。
从法院出来的时候,阳光很好。三月的香港,天终于蓝了,不再是冬天那种灰蒙蒙的颜色。维港的海面上波光粼粼,天星小轮慢悠悠地驶过,船身的绿灯在水面上拖出一道一道的光痕。
沈未央站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仰起头,看着那片蓝色的天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海水的咸味,有远处茶餐厅飘来的烧腊香,有这座城市特有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
她拿出手机,翻到父亲的电话号码。她盯着那个存了十一年的号码看了很久,然后打了一行字,发了出去。
“爸,你看到了吗?十八年。”
她知道那条消息不会送到任何地方。但她的手指还是按下了发送键。
手机屏幕上显示“已发送”。她看着那两个字,忽然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又掉了下来。
傅承洲站在她身后,没有说话,没有递纸巾,没有做任何事。他只是站在那里,离她一步远,像一个安静的港湾,等她哭完。
哭了很久之后,沈未央转过身看着他。
“傅承洲,你答应过我一件事。”
“什么?”
“你答应过我,等案子结束,请我吃菠萝包。刚出炉的,趁热吃。”
傅承洲看着她,哭了笑,笑了又哭的那张脸。他的眼眶也红了,但他忍住了,像他一贯做的那样。
“现在就去。”
“去哪?”
“最好的菠萝包店。我知道旺角有一家,开了三十年了,每天早上现烤的。”
“你怎么知道的?”
“我查的。查了好几个月,把全香港的菠萝包店都查了一遍。哪家好吃,哪家不好吃,哪家早上几点出炉,我都知道。”
沈未央愣了一下。“你查这个干什么?”
傅承洲看着她,目光很安静,安静得像维港无风时的海面。“因为我要请你吃。不想让你吃到不好吃的。”
沈未央的眼泪又涌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