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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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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三家集的白天和夜晚是两个样子。
白天它是一个普通的、甚至有些冷清的小镇。主街上稀稀拉拉几个铺子,卖布的、卖粮的、打铁的,门可罗雀。铺子的老板们都坐在门口打盹,苍蝇在脸上爬也懒得赶。偶尔有路人经过,脚步声都显得格外响,像是踩在了一座空城的心口上。
可到了夜晚,三家集就像被人从棺材里挖了出来,活过来了。
沈清辞和陆云深是黄昏时分重新回到三家集的。他们没有走正街,从镇子北边的庄稼地绕过去,穿过一片高粱地,从一个坍塌的院墙缺口翻进了一座废弃的宅子。宅子里长满了荒草,草比人高,隔几步就看不见前面的人。陆云深走在前面,用手拨开荒草,脚步声很轻,但草叶刮过衣袍的声音在安静的夜里还是格外清晰。
“黑市在哪里?”沈清辞压低声音问。
“镇子底下。”陆云深拨开一丛一人高的艾草,露出一扇生锈的铁门。铁门半埋在地下,门板上焊着几道铁箍,铁箍上挂着一把拳头大的铜锁。锁是新的,和锈迹斑斑的铁门格格不入,锁舌上还抹了一层油,在月光下闪着微弱的亮光。
陆云深从袖中摸出一根细铁丝,插进锁孔,拧了两下,铜锁应声而开。他取下锁,拉开铁门,露出一个黑漆漆的洞口。洞口下面是一级一级的石阶,石阶很窄,只容一人通过,两侧的墙壁是青砖砌的,砖缝里长着湿漉漉的苔藓,空气又潮又闷,带着一股地下特有的霉味和陈旧的血腥气。
“跟紧我。”陆云深侧身下了石阶,一只手举着火折子,一只手背在身后,掌心朝外——沈清辞知道那个姿势的意思:把手给我。
她把手放进了他的掌心。他的手掌还是那么干,那么稳,指尖微微用力,把她的手握实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下石阶。石阶很深,沈清辞数了一下,一共三十六级——和陆云深别院里那间密室一样多。她心里微微一紧,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有意。
石阶尽头是一扇木门,门板上钉着一块褪了色的红布,红布上用黑墨写着四个字:“客官请进。”字迹歪歪扭扭,像是小孩子写的,但墨迹渗透了布料的纹理,说明这块布挂在这里有些年头了。
陆云深推开门。
一股热浪裹挟着各种声音——人声、碗碟声、骰子声、笑声骂声——扑面而来,像一记闷拳砸在沈清辞的脸上。
门后是一个巨大的地下空间。
不是她想象中的阴暗潮湿的地窖,而是一座被掏空了的地下厅堂,足有两三丈高,方圆数十丈,四周的墙壁上嵌着几十盏油灯,把整个空间照得通明如昼。厅堂的顶上不是泥土,是木板,木板上还能看见上面的梁柱结构——这里原本应该是镇子上某座大宅的地基,被人从底下挖空了,改成了这座地下集市。
厅堂里摆满了摊位,密密麻麻的,像集市一样热闹。卖兵器的、卖马匹的、卖甲胄的、卖暗器的、卖毒药的、卖情报的,什么都有。摊主们有的蒙着脸,有的戴着斗笠,有的干脆以真面目示人——反正这里没有官府,没有王法,只有拳头和银子说了算。
沈清辞的目光迅速扫过整个厅堂,在心里画出了一张粗略的地图——四个出口,分别位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三根承重柱,每根柱子上都绑着一盏巨大的油灯,灯芯有婴儿手臂粗,火苗窜起来一尺多高;柱子后面是几条窄巷,通向更深更暗的地方,大概是黑市的“后场”,专门交易那些见不得光的东西。
“别东张西望。”陆云深低声说,手从她掌心松开,改成虚虚地搭在她腰后,既不碰到她,又让她能感觉到他的位置,“这里的人都是刀尖上舔血的,你多看一眼,他可能会觉得你在打量他的货,上来找你麻烦。”
沈清辞收回目光,目视前方,脚步不快不慢地跟着陆云深。
两个人穿过拥挤的通道,两侧的摊贩纷纷打量他们。有人盯着沈清辞背上的霜刃,眼睛亮了一下,又看见她腰间插着的铁钎,眼神变得有些复杂——一个小姑娘,带着一把好剑和一根破铁钎,这是什么搭配?
有人在陆云深身上停留了更久。他的剑丢了,腰间空空荡荡,但走路的姿态骗不了人——那种步履沉稳、脊背笔直、每一步都踩在同一条直线上的姿态,是长年练剑的人才会有的。不佩剑的剑客,要么是废了,要么是强到不需要剑。
陆云深停在一个摊位前。
摊位不大,一张木板搭的台子,上面摆着几把刀剑、两副皮甲、一捆箭矢。摊主是个矮胖的中年男人,脸上有一道从额头斜劈到下巴的旧刀疤,左眼珠是浑浊的白色——瞎了。他正用一块油布擦一把弯刀,刀身乌黑,刀刃泛着暗红色的光,是见过血的,而且是很多血。
“老板。”陆云深的声音不大,但透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要两匹马,一把剑,一把匕首。马要快,剑要轻,匕首要藏得住。”
刀疤脸抬起头,用那只独眼打量了陆云深一会儿,又把目光移到沈清辞身上,停了几息,然后咧嘴笑了。他的牙齿黄得像老玉米,少了两颗,笑起来的时候从上到下透着一股腐烂的气息。
“这位爷,您来的不是时候。”他把弯刀放下,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油布上的黑油蹭了他一手,“马昨天刚卖完,最后一匹让北边来的人牵走了。剑倒是有几把,但您要轻的——多轻?三斤?两斤?还是——”
他伸出小拇指,指甲盖里全是黑泥。
“——一斤半?”
陆云深没有接话。他从袖中摸出一小块银子,放在摊板上,用手指按住,没有松手。
“我不要你的货。”他说,“我要你帮我搭线。找郑瘸子。”
刀疤脸的笑容凝固了一瞬。他的独眼眯了起来,目光从银子移到陆云深脸上,又从脸上移到银子。那块银子不大,但成色极好,是官铸的纹银,市面上很少见。
“郑瘸子?这位爷,您找错人了。他老人家早就洗手不干了,现在在乡下种田,连锄头都抡不动了。”刀疤脸的声音低了下去,带着一种刻意的、过分的谨慎。
陆云深把银子往前推了一寸。
“告诉他,陆家的人找他。”
刀疤脸的瞳孔猛地缩了一下。他飞快地扫了一眼四周——没有人注意这边——然后迅速拿起银子塞进怀里,压低声音说:“天黑之后,西口巷第三根柱子底下,等。”
说完,他转身背对着他们,大声吆喝起来:“来看看嘞!上好的苗刀,百炼钢打的,削铁如泥!”
陆云深带着沈清辞离开了那个摊位,在人群中七拐八拐,走到一根承重柱旁边,背靠着柱子站定。柱子很粗,足够挡住两个人的后背,让他们不用提防身后的偷袭。
沈清辞靠在柱子上,右肩隐隐作痛。走了一天的路,又在湖水里泡了那么久,伤口虽然没有裂开,但周围的肌肉又胀又硬,像一块被拧干了水又晒硬了的布。她用左手揉了揉右肩,揉了几下发现没有用,就放下了手。
“先吃东西。”陆云深从怀里摸出两块干粮,递给她一块。
干粮还是青禾做的,掺了芝麻和糖,但已经在湖水里泡过一次,又被体温烘干,变得又硬又韧,咬一口硌牙。沈清辞嚼得很慢,每一口都要嚼半天才能咽下去,但她没有抱怨,甚至没有皱眉。
她吃东西的时候,一直在观察这个地下黑市的运转。
卖兵器的摊位最多,占了整个厅堂的一半。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什么都有,但大多是普通的铁器,真正的好东西藏在摊主身后的箱子里,不轻易示人。有几个人正在和摊主讨价还价,说的不是银子,是“以物易物”——用情报换兵器,用兵器换丹药,用丹药换人命。
卖马的在厅堂最深处,是一个用木栅栏围起来的马圈,里面拴着七八匹马。马都不错,膘肥体壮,蹄子大而圆,一看就是能跑长路的。但刀疤脸说马卖完了——要么是他不想卖给他们,要么是这些马已经被别人定了。
卖暗器的摊位在沈清辞左前方,摊主是个干瘦的老头,面前摆着几十种暗器:飞镖、袖箭、透骨钉、铁莲子、梅花针……沈清辞的目光在一排银针上停了一下——那针和她师父用来针灸的针很像,但针尖泛着淡淡的蓝光,淬了毒。
卖情报的在最角落的位置,没有摊位,只有一个人,坐在一张破椅子上,面前放着一张桌子,桌上放着一叠纸和一盏油灯。那个人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布长衫,戴着一副铜框眼镜,看起来像个落魄的教书先生。但沈清辞注意到,他的手指又细又长,指甲修得整整齐齐,袖口处露出半截暗金色的护腕——那不是教书先生该有的东西。
“那个人是谁?”她低声问陆云深。
“三先生。”陆云深说,“三家集黑市的情报贩子,没有他买不到的消息,也没有他不敢卖的消息。一张嘴值千金,但也容易给自己招杀身之祸。他能活到现在,说明他背后有人。”
“谁?”
“没人知道。所以他才活得久。”
夜的更深了。厅堂里的人流量比刚才少了一些,但气氛更躁动了。酒喝多了的人开始闹事,有人摔了碗,有人骂了娘,还有两个人因为一柄刀的价格打了起来,刀光剑影,周围的人不但不劝,反而围上去看热闹,还有人开了赌局——“我押左边那个!”“左边那个快不行了,我押右边!”
陆云深看了一眼天色——在地下看不到天色,但厅堂里的油灯已经烧短了一截,灯芯的火焰比刚才暗了几分。“时间差不多了。”他直起身,朝西口巷的方向走去。
西口巷是厅堂西侧的一条窄巷,比主厅暗得多,只有几盏油灯挂在巷壁上,灯光昏黄,照着巷子两侧紧闭的木门。地面上铺的不是青砖,是碎石,踩上去咯吱咯吱地响。巷子很窄,两个人并排走的话肩膀会碰到肩膀,所以陆云深走在前面,沈清辞走在后面。
走到第三个承重柱的时候,陆云深停下来。
柱子旁边什么都没有。没有摊位,没有人,只有一盏挂在柱子上的油灯,灯芯烧得只剩一小截,火苗在风中摇摇欲灭,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墙上,忽大忽小,像两只变形了的鬼。
陆云深没有动。沈清辞也没有动。
两个人站在柱子旁边,像两根种在地里的木头。
过了大约一盏茶的工夫。
巷子深处传来脚步声。不是一个人的,是两个人的。一个脚步声很重,带着“笃、笃、笃”的节奏——是拐杖点地的声音。另一个脚步声很轻,像猫,跟在后面。
一个人影从巷子深处的黑暗中浮现出来。
先是一个拐杖的头,包着铁皮,在碎石地面上点一下,溅起一小片火星。然后是一只手,干瘦的,青筋暴起,手指上戴着三枚金戒指,戒指上镶着绿松石,在火光中闪着幽幽的绿光。然后是整个人——一个瘸了右腿的老头,花白的头发稀稀疏疏地贴在头皮上,脸上皱纹像龟裂的河床,又深又密。他穿着一件酱紫色的绸袍,袍子上绣着大大的铜钱图案,从头到脚透着一股暴发户的俗气。
他身后跟着一个年轻人,二十出头,一身黑衣,腰悬长刀,面无表情,像一堵会移动的墙。
瘸老头在陆云深面前三步远的地方停下来,把拐杖往地上一杵,发出了沉闷的“咚”的一声。
“陆家的人?”他上下打量了陆云深一眼,独眼里闪过一丝玩味的光——他的左眼是好的,右眼是假的,镶了一颗玻璃珠,珠子是蓝色的,一动不动,看着怪瘆人的,“哪一辈的?怎么没见过你?”
“陆远山的儿子。”陆云深说。
瘸老头的假眼珠子没有动,但好眼珠子的瞳孔猛地缩了一下。他沉默了几息,然后忽然笑了。笑声很大,很响,在窄巷子里来回反弹,像有人在一口大钟里敲了一下。
“远山兄的儿子!都长这么大了!”他伸出手,拍了拍陆云深的肩膀,力道不轻,拍得陆云深的肩膀微微沉了一下,“你爹当年救过我的命。没有他,我郑瘸子早就被丢进江里喂鱼了。说吧,要什么?马?兵器?人?只要我有的,你尽管开口。”
陆云深没有客套,直接说了需求:“两匹马,一匹黑的,一匹枣红的,都要快马。一把剑,轻的,我这位朋友用。匕首一把,越小越好。另外——”
他看了一眼沈清辞的右肩。
“伤药。治撕裂伤的,最好的。”
郑瘸子的独眼在沈清辞脸上转了一圈,目光落在她背上的霜刃上,停了一下,然后移开。他没有问为什么带着伤还要买剑,也没有问一个姑娘家要这么好的马做什么。在黑市混了几十年的人,最懂得一个道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
“老六。”他朝身后那个黑衣年轻人抬了抬下巴,“去,把我马厩里那两匹最好的牵来。再把兵器库第三排架子上那把‘蝉翼’拿来,还有那套‘袖中刃’。伤药——把吴大夫配的那瓶‘续肌散’拿来。”
黑衣年轻人点了点头,无声地退入黑暗。
郑瘸子拄着拐杖,在柱子旁边的一块石墩上坐下来,从袖中摸出一根烟袋,塞了烟丝,用火折子点着,吧嗒吧嗒地抽了起来。烟雾在昏黄的灯光中缭绕,把他的脸罩在了一层淡蓝色的纱里。
“陆公子,”他吐出一口烟,声音比刚才低了几分,“你爹还好吗?”
陆云深沉默了一瞬。
“家父三年前去世了。”
郑瘸子的烟袋差点从手里掉下去。他猛地抬起头,独眼中的光像被人泼了一盆水,灭了大半。
“远山兄……走了?”
“病死的。”陆云深的声音很淡,淡得像在说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走得很安详。”
郑瘸子低下头,把烟袋放到嘴里,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雾从他鼻腔里喷出来,浓得像一朵云。他的手有些抖,烟袋杆上的铜嘴磕在牙齿上,发出细细的、咯哒咯哒的声响。
“他救过我的命。”郑瘸子说,声音有些哑,“那年我被人追杀,逃到天璇阁的地界,是他收留了我,给我治伤,给我饭吃,还给了我银子让我东山再起。他说——‘老郑,你不欠我的,以后你发财了,记得多做善事。’”
他又吸了一口烟,烟雾从他的嘴角溢出来,模糊了他的表情。
“我后来发财了,做了很多善事。修桥铺路,施粥舍药,收养孤儿。但善事做得越多,我就越觉得欠他的还不上。因为他要的不是这些——他要的是我好好活着,别再做那些刀口舔血的营生。可我做不到,做了一辈子了,改不了。”
他用烟袋锅在石墩上磕了磕,磕掉烟灰,然后把烟袋收进袖中。
“你爹是个好人。好人活不长,这句话是真他妈的对。”
陆云深没有说话。沈清辞站在他身后,看着他的背影。他的背还是那么直,肩还是那么宽,但她的手垂在身侧,指尖差点就碰到了他的——不是故意,是不知不觉就靠过去了。她把手缩回来,攥成拳头。
黑衣年轻人回来了。
他牵着一黑一枣两匹马,黑马高大威猛,枣红马体型稍小但线条流畅,两匹马都打着响鼻,马蹄在碎石地面上踢踏,溅起细小的石屑。马鞍、缰绳、马镫都是全新的,牛皮还泛着淡黄色的光泽。
他把剑和匕首递给陆云深。
剑很轻,轻得沈清辞一只手就能握住。剑鞘是白色的,不是银,是一种特殊的木材——白檀,质地轻而坚韧,自带一种淡淡的清香。剑柄上缠着银色的丝线,丝线细密光滑,握在手里不滑不涩,刚好贴合掌心的弧度。剑身薄如蝉翼,对着灯光看,能透过剑身看见对面的东西。
“蝉翼剑。”郑瘸子说,“三百年前的铸剑师枯木老人打造的,一共铸了三把,这是最后一把。削铁如泥,轻若无物,最适合身形灵巧的剑客。”
匕首更小,只有成年男子中指那么长,刀鞘是黑色的,薄得像一层纸,拔出来的时候几乎没有声音。刀刃是暗银色的,不反光,在灯光下看起来像一片窄窄的、被压扁了的影子。
“袖中刃,贴身用的。藏进袖子里,就算面对面站着,别人也发现不了。刀刃淬了一种特殊的毒——不是要命的,是让人失去力气的。划破皮肤就行,不需要刺多深。”
陆云深把蝉翼剑递给沈清辞,把袖中刃放在她手心里。
“试试。”
沈清辞握住蝉翼剑,挽了一个剑花。剑在空气中划出一道银白色的弧线,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太轻了,轻到她几乎感觉不到手里有东西,出剑的速度比平时快了三成。她又试了两次,左手持剑——左手握剑的时候,蝉翼剑的重量刚好弥补了她左手力量不足的缺点,出剑的角度比她想象的要刁钻得多。
她把剑插回剑鞘,点了点头。
“好剑。”
“匕首呢?”
沈清辞把袖中刃藏进右袖中,袖口垂下,匕首完全看不见,但她的手指一动就能握住刀柄,拔出来的动作流畅得像蛇吐信。
“好匕首。”她说。
郑瘸子站起来,拄着拐杖走到她面前,低头看着她的右手腕。他用烟袋杆轻轻挑了一下她的袖口,露出匕首的一小截刀柄,然后松手,袖口落回去,匕首又被遮住了。
“姑娘,这把匕首是我从一个刺客手里买来的,花了三百两银子。那个刺客用它杀过七个人,没有一个在死之前看到了刀的样子。”他顿了顿,“希望你用它,是自卫,不是杀人。”
沈清辞看着他,没有说“我尽量”,也没有说“我会的”。她只是把袖口整了整,语气平静至极:“该杀的,我不手软。”
郑瘸子笑了一下,这次笑得不像刚才那么俗气了,眼底有一丝欣赏的光。
“有意思。远山兄的儿媳妇,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