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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老人味的大 ...

  •   陈祥生摆了摆手,笑得慈祥:“就是个年轻人,说是美院毕业的,自己画的这些小动物。他说想试试在咱这儿卖,我想反正空着也是空着,就帮他挂上了。”
      言霁初抬眉,目光扫过那些画:“这?那有人买吗?”
      “有。”陈祥生点点头,笑意更浓,“你还别说,这些动物画别看简单,还挺治愈的,很多女孩子喜欢。她们说看着这画,心情会好些。”
      “而且也不贵,就几千块一幅。”
      “哦,那后生说了跟咱对半分,卖一幅算一幅。”
      言霁初若有所思,心里却莫名有些感慨。他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很多人更喜欢这种明快而治愈的小东西。而传统字画,在这快节奏的时代里,似乎越来越难找到知音。
      而这些小动物的油画,简单直白,却能轻易地让人产生共鸣,让人放松。
      他收回目光,“好吧,我先走了。陈叔,那《快雪时晴》,我会再练练的,争取尽快出成品。”
      陈祥生看着他,眼神里有担心也有期待:“好的,霁初,也别给自己太大压力。字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啊,别累坏了。”
      言霁初颔首,起身向陈祥生告辞,走出了墨韵斋。
      ……
      出了字画斋,已是华灯初上,他抬头看了一眼东方明珠塔,那熟悉的塔身在夜色中熠熠生辉,顶端的灯光缓缓旋转,映在他的眼底,却有几分华而不实。
      周围的一切喧嚣,与他内心的那片孤寂,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他走过一个街角,那里有街头艺人在拉小提琴,琴声悠扬,带着夜风的凉意消散在江上。他停下了脚步,听了片刻,闭了闭眼。
      这些年,他走过许多地方,巴黎的秀场、米兰的街头、纽约的工作室,每一处都精致华丽,每一次亮相,也都被无数闪光灯捕捉。
      但唯有回到这里,站在外滩的青石板路上,听到这熟悉的风声和江水声,他才会感觉到那股子深深的落差。
      两年前父亲出车祸的那一晚,也是这样一个繁华的夜晚。
      那一天,他刚从一个海外的时尚活动回来,刚下飞机就接到陈祥生的电话和他一脸苍白的神情。
      “霁初,你爸……出事了。”
      那一刻,他还记得自己是怎么跌跌撞撞地赶到医院,又是怎么在冰冷的走廊里看着医生无奈地摇头,只留父亲静静地躺在那里。
      父亲是出车祸走的,肇事者也躺进了医院,成了植物人。
      家里也莫名其妙地被盗了,保险库里的现金和一些字画都被洗劫一空,一起的还有这份珍贵的《快雪时晴》手抄本。
      而从那以后,他再也写不好字了。无论他怎么练,怎么静心,心境都回不去了。
      那种神韵,那种父亲常说的“字如其人,笔下有魂”,就像是被人连根抽走,再也找不回来。
      他也试过各种方法,试图让自己重新找回状态。他曾独自去山里,找了个清静的地方住了一个月,清晨起来练字,夜里听着虫鸣临摹。可越是安静,越是专注,心里的那份空落就越发明显。
      他还穿过道袍,试图通过改变外在的环境和氛围,让自己的心静下来。但无论穿什么,站在哪里,提笔落下的那一瞬间,脑海里浮现的,还是父亲那张苍白的脸。
      他知道自己写得出《快雪时晴》的临摹版,他掌握书法的技巧和功底,甚至在行内也算是小有名气。可他更清楚,那份字,写得出形,只是写不出神韵了。
      甚至连失眠症,也是在那段时间一点点加重的。最开始只是偶尔睡不着,后来变成彻夜难眠。他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对着那空荡荡的墙壁发呆。
      不仅如此,他也请教过心理医生,尝试过各式各样的助眠方式,可那些方法对于他来说,都是功效甚微。
      ……
      一路晃悠到了“暮光之城”酒吧门口,言霁初瞄了一眼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微信对话。
      【莫昀】:快点,老地方,等你。
      【言霁初】:来。
      推开门,酒吧里是人头攒动,酒精和木质桌椅的陈香在发酵。灯光暧昧,暧色调的光束扫过每一张鲜活的脸,让人沉迷和晕眩。
      穿过几张桌子,言霁初一眼就看到了莫昀。那家伙今天穿得休闲,整个人斜倚在卡座里,一只手把玩着手里的酒杯,另一只手也在手机上忙得不亦乐乎。
      “来了?”莫昀都不用抬眼,“我还以为你又要睡老人觉了。”
      言霁初不理他,顺势在他对面坐下,“你约酒,我怎么会不来?”
      莫昀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把手边的一杯酒推了过去:“先喝点?你这阵子忙得像陀螺,别给自己绷太紧了。”
      言霁初接过酒杯,稍稍抿了一口,眉峰舒展了些。
      “对了阿初,”莫昀半真半假地抱怨,“你最近倒是低调得很。除了健身练字,别告诉我你自己在家偷学做便当?”
      “粉丝不知道你的绝活,我可是了解你的。”
      言霁初只叹了口气:“练不了,状态不对。”
      莫昀正想再说点什么,忽然有人从背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哟,喝上了?”
      两人回头一看,是游大鸿。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打扮:一身黑色皮衣,青皮寸头,整个人透着股干练的精悍气质,眉眼间却又藏着点不羁。
      他轻车熟路地拉了张椅子坐下,双手一撑桌面,整个人往后一靠,目光扫过桌上的酒杯,笑了笑:“喝得挺尽兴啊。”
      言霁初瞟了他一眼,把一杯酒顺手推到他面前:“尝尝?”
      游大鸿立刻伸手挡住,摆出一副无奈的表情:“别别别,戒了,早戒了,自从入了警队,我早就滴酒不沾了。”
      “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别逼我犯戒。”
      莫昀失笑:“啧,还是你自律,我这两不沾的,就你最能管住自己。”
      言霁初也没再坚持,顺势把那杯酒收回到自己面前,修长的手指转着杯沿,又问道:“大鸿,我家的案子……有进展吗?”
      游大鸿的笑意一滞,神情敛去先前的玩笑意味,神色认真起来:“没有。”
      两人对视了一眼,酒吧里嘈杂的背景音在这一刻似乎被隔绝在外。
      游大鸿稍微坐直了些,“老言,你父亲的车祸,应该就是意外了。相关的证据,我们反复查过很多遍,最后还是认定为单纯的交通意外。盖棺定论。”
      “而且那人自己还在医院躺着呢,保险公司也是这么裁定的。”
      言霁初鼻子哼出一口气,指尖卡在了酒杯边缘,没说话。
      莫昀在一旁,手拍了拍他的肩,算是安慰,眼神示意让他别太往心里去。
      “还有那盗窃案,也没什么进展。”游大鸿继续道,眉头微皱,“你说的那些被盗的字画,我们也在盯着各大拍卖行和藏品渠道,但到现在,没有任何流出来的迹象。”
      “这些东西要么被可以收藏了,要么还在某个我们没查到的地方,所以目前很难找回。”
      言霁初抿了抿唇,目光继续落在酒杯里晃动的酒液上。
      言谈之间,旁边几桌传来隐隐的窃笑声,主要是这张卡座里坐的三个人,实在太引人注目了。
      言霁初,五官清冷,气质疏离。莫昀,温润儒雅,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文人的雅致。而游大鸿,除了冷酷,看着还有几分野性美。
      三个风格各异的大帅哥同坐一桌,周围自然少不了目光追随。
      不远处,一群打扮时髦的女孩子已经开始频频侧目,其中几个女孩还在小声讨论,眼神时不时往这边飘过来,掩饰不住的好奇与兴奋。
      游大鸿瞥了一眼,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哎,我说两位,你们看看我们这阵仗,坐这儿,简直是自带聚光灯啊。”
      莫昀也忍不住笑了,顺势举起酒杯一晃:“这有什么稀奇?现在的贵公子富二代们都是骑马、赛车、射箭、电竞的,那才叫潮流。”
      “再说我们这儿,怎么就成了异类?你看看你我,一个天天听评弹的,一个天天练毛笔字的,我们在这儿喝酒,难怪显得有老人味儿。”
      说到这儿,他故意看了看言霁初,眨了下眼:“是吧,阿初?你这名模身份,一转身就是在练字,安安静静地写永字八法。”
      “这画风,放现在谁信啊?”
      游大鸿哈哈大笑起来,伸手一指:“可不是?你们两个奇葩,难怪现在女朋友都找不到。”
      言霁初闻言,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眼角难得舒张,带了点笑意。
      莫昀顺势接口:“是呢。女朋友不敢找啊,谁受得了咱这生活方式?还真是自带古董气质。”
      游大鸿挑了挑眉:“哎,老言,我说真的,你要是不开个工作室,我都以为你下一步就要开个书法培训班了。”
      三个人相视一笑,气氛终于轻松了不少。
      门铃一响,酒吧门口又走进来一个高挑的身影。
      那是个身材修长的女人,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修身裙,衬得腰肢纤细,长腿笔直。波浪长发披在肩头,妆容精致,尤其是一双狭长的眼睛,眼尾上挑,透着一股自信与妩媚。
      她一进门,就看到了坐在卡座里的言霁初,眼前一亮,踩着细高跟鞋,径直走了过来。
      “师兄!”她扬起一抹笑,带着几分熟稔与亲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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