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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维洛斯 时间的旅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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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洛斯出生在信奉艺术与美的国度,他的母亲是罗安莱公爵最宠爱的小女儿,听说她的美貌在少女时期甚至蝉联了好几届“圣勒之光”,可惜的是她爱上了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也就是维洛斯的父亲。
即使在女儿哀求下罗安莱公爵也没有答应,在他的心里,他的掌上明珠应配最好的宝盒守护,而不是这什么都没有只知道“诗与远方”的穷诗人,直到一年之后维洛斯的母亲未婚先孕,罗莱安才在愤怒之中同意了他们的婚约,当然,他的父亲是入赘。
所以维洛斯的全名叫维洛斯.安非利拉。
名字是罗莱安公爵定下的,那一对夫妻在生下维洛斯后便离开了圣勒,听说是一同去寻找传说中的缪斯海。
在童年至少年时期,维洛斯其实很少看见父亲与母亲,带他成长的是外公罗安莱.安非利拉。
维洛斯并不怪他们将他遗弃,他并不缺少爱,不知是因为愧疚还是只有他们相依为命的关系,外公将所有心血都倾注在了维洛斯身上,不止责任,也不止爱。
罗莱安公爵早年丧妻之后就没有再娶,也只有一个儿子与一个女儿,他的儿子莱恩.安非利拉,维洛斯的舅舅在一次战役中下落不明,如今仅剩的女儿与穷小子私奔,公爵不可能不再去留意,每次让属下汇报他们的信息,罗莱安总会想着家中的小维洛斯,又总会想到这些年来对女儿的宠爱,而如今,他最宠爱的公主,与他此生挚爱有五分相似的女儿却连一封邮件也不肯发与他。
从小就生长在浪漫和宠爱的温室下的小姐美丽且任性,她爱上一个人便是如此义无反顾。
为了爱,甚至抛弃身边的一切。
所以当生下小维洛斯之后,在诗人的劝说之下这道“圣勒之光”抛弃了优渥的生活,抛弃了宠爱他且只有她的父亲,抛弃了刚刚生下还没有看过一眼的她的孩子。
她与诗人一同奔向爱情的彼岸,一同找寻传说中的艺术与美诞生之地“缪斯海”。
少年时期的维洛斯合上手中自己誊抄过许多遍的笔记,这是如今唯一还能证明母亲与父亲存在过的物品,也是他为了纪念自己如何出生,为什么能存在所做的“故事书”。
读者只有一个,是他的外公。
揉了揉太阳穴,维洛斯看向桌子上黑色小盒子内放置完好的圆形金属物件,透明的玻璃盖内一长一短的细长黑针有规律的旋转着。
滴答、滴答。
半享受式的听了一会指针转动发出的声音,在声音停止后,维洛斯打开玻璃盖将表盘翻开,仔细观察着机芯,在确定没有出现问题后熟练安装好,用小镊子捏起侧边游丝快速旋转,终于,再次听到了指针声音。
他轻轻拨弄着分针,与自己脑海中的时间重合。
咚咚——
“请进。”
门从外面被拉开,头戴黑色圆顶礼帽的中年男人走进来,他留着短胡须,身形修长肌肉匀称,没有多少皱纹的脸上,一双清明的眼睛望过来,是已经六十三岁的罗莱安公爵。
“维洛斯,又在捣鼓你的小发明吗?”仍然散发着男性魅力的公爵拿着手杖,他将礼帽挂在门后弯钩上,走近维洛斯弯腰下蹲,这里是他和维洛斯的“秘密天地”。
“外公,你看。”维洛斯将手中的金属物品放在罗莱安公爵戴着黑色手套的掌心“我称他为‘小摆钟’,在外面可以随时看到时间,这样你就不会为经常错过午餐烦恼了。”
“它的时间绝对准确!”
“看起来不错,不过,也许可以给它换一个名字。”罗莱安另一只手对着‘小摆钟’舞动手指,一条纯银细链凭空出现,与它融为了一体“这可是独一无二的发明,不应该被冠以‘小’字,叫它怀表怎么样?我亲爱的维洛斯。”
说着,他将银链挂在胸口的金色勋章上,这样可以更方便的取用。
“这名字真美丽。”维洛斯很喜欢这个新名字,他看着蹲下身子的罗莱安,棕黑色的眼睛眨了眨,“外公是有什么事情要说对吗?”
罗莱安捧起维洛斯的脸,少年从那双深邃的眼眸里看到了担忧,“你的母亲回来了。”
他的声音比往常还要轻。
母亲……
维洛斯想起来,距离上一次母亲回来,已经有整整十年,十年前,他四岁,外公五十三岁。
他们怎么回来了?是找到了传说中的缪斯海了吗?
“你是……维洛斯?”站在外公身后,维洛斯望着眼前的美妇人,这是曾经的“圣勒之光”,是曾经罗莱安公爵最宠爱的女儿,是曾经他朝思暮想的母亲。
“午安,美丽的塞托安夫人。”维洛斯压低身子,礼貌而疏冷。
他的父亲并没有跟着回来,想来是不敢面对从来没有承认过他身份的罗莱安公爵,而塞托安夫人这时出现,无非就是伸手向家族要钱罢了。
多年来的漂泊仅仅让女人脸上多了几道岁月的痕迹,她仍然是美丽的,也仍然是娇蛮无理的,在拿到足以让中产阶级富足一生的金钱之后,女人翘着白皙的下巴踏出了这道养育她十几年的家,在这个时候,她仍然觉得罗莱安的决定是错误、不明智的。
维洛斯看着女人离去的背影,自始至终,她只一开始的时候看了他一眼,仿佛就是一个陌生人。
陌生人。
十四岁的少年走到六十三岁的公爵身旁,被母亲和女儿抛弃的二人并肩坐在直对门外的长椅上,许久,许久。
“外公。”少年望着星空,“父亲和母亲是不喜欢我吗?”
他终究才十四岁,也想得到父母的关注,哪怕是打骂。
身边传来一声叹息,公爵疲惫的声音响起,“这世上不会存在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
“她只是,只是……还没有准备好接受母亲这个身份。”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等到母亲接受这个身份。”少年维洛斯有些迷茫,“是不是还要等好多年?”
“不,只要她成长就好了。”罗莱安公爵说道。
“她这些年在外面混,总会有成长的那一天的,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就不用等了。”
“等到那个时候,那个时候就好了。”公爵拍了拍维洛斯蓬松柔软的卷发,不知道是在安慰孩子,还是安慰自己。
等。
可是外公,已经十四年了。
她真的会成长吗?
……
不,
她永远不会。
……
二十四岁的维洛斯站在公爵的肖像画前,这是罗莱安公爵去世的第三年,在这三年维洛斯把公爵去世的消息散布在了整个克洛塔丽,可惜,他那不孝的女儿始终没有回来。
继承了外公的爵位,他如今也被世人尊称一声“维洛斯公爵”。
“外公,她不会回来了。”成熟沙哑的声音回荡在屋内,他望着画像上儒雅的公爵,将帽子戴上,低着头离开了。
在彻底掌握安非利拉家族之后,维洛斯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莉娜.安非利拉移除族谱,罗莱安公爵会心疼女儿,但他不会。
那个女人必须要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而安非利拉家族不会再继续养育“蛀虫”,这是维洛斯做出的第一个决定。
本来他是想将那个女人捉回来跪在外公灵柩前,直到她真正忏悔,但外公非常清楚维洛斯的为人与做事风格,在逝去的前一天,这位老人还在为自己的女儿做最后一件事,他让维洛斯不要强求她。
那便漠视吧。
翻开怀表,时针指向了“4”。
居然在这里待了一个小时,真是一笔“巨大”的花销,不过没关系,这笔花销用在我的外公身上,一点也不昂贵。
维洛斯压低帽檐,他从侧边口袋取出黑色笔记本,这是他历年来的习惯,利用走路的空闲时间将做过的事情与花费的时间记下。
途径卖花的商贩,他拿了一朵价格略贵的艳红玫瑰,准备赠予今年的“圣勒之光”。
在每一刻都盛装打扮的人群中,一身黑白礼服的青年并不引人注意,纵使他完美继承了母亲的美丽基因,但在人们精致的妆容与美丽的礼服里并不够看,何况维洛斯也并不想让别人称赞他的样貌。
是的,他并不喜欢自己这张脸,自从少年时期因太过女性化的面容差点被学校数位学长表白之后,他就开始有些恐惧别人的称赞与注视了。
前几天还听格斯小姐说一名已经小有名气的作家在作品里感慨他在学生时代还未开始就已结束的难忘爱情,并在里面透露自己其实并不介意性别。
可真是“念念不忘”。
收起思绪,维洛斯对着刚刚抵达脸颊微红的少女伸出手。
“晚上好,殿下。”
他在那只戴着黑色蕾丝手套的手背上落下一吻,隐藏在帽檐后的眼眸深邃,“您仍然是这般光彩夺目。”
“维洛斯,唤我爱丽丝。”少女灵动的眼眸紧紧看着维洛斯,目光流转,落到了维洛斯身上唯一艳色,“这是给我的吗!”
爱丽丝从青年手中抢过玫瑰,似乎怕维洛斯夺回来,顺势往后一退,艳红的裙摆划出优美的弧线,少女娇艳年轻的面容露出得意的微笑,“真好看!”
维洛斯挑眉,“这束花的主人并不是爱丽丝小姐。”
爱丽丝勾起的唇角下垂,她将玫瑰藏于身后,“这花是准备送给哪位小姐啊?格斯?安娜?还是托莉亚?”
“都不是。”
少女仰着头看着眼前比她大了七岁的青年,这是她童年就爱上的人,“是谁?”
如今整个圣勒城,谁会比她更美?会比她更有资格拿到这束玫瑰?
维洛斯微笑着看向少女湿润干净的眼睛,“它的主人是克洛塔丽最美丽的‘圣勒之光’小姐。”
他摘下礼帽,露出那双因捉弄成功而满足微眯起来的眼眸,如同变戏法一样从里面拿出包装精美的礼盒,在爱丽丝的惊呼声中打开。
是一颗被雕刻成玫瑰的粉色宝石。
最下方用藏青色水墨写了文字,代表这颗宝石的归属。
“献给我亲爱的爱丽丝。”
将二人的合照夹进封皮老旧的笔记本中,这是二十四岁的维洛斯的爱情故事。
青年戴上兜帽,在新任女王的加冕交响乐响起之前提着箱子走出圣勒,踏出地界那刻,维洛斯回头看,这是他生活了三十年的地方,承载了太多东西。
而如今,他也如同那个女人一样即将背离家乡远行。
或许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为安非利拉家族培养了一位优秀的接班人,不会让家族因家主的突然消失而慌乱。
他翻开怀表,表盖放着罗莱安公爵与他妻子的相片,手指摩梭着,想起少年时期与罗莱安公爵在深夜对碰酒杯,在“秘密天地”共同低念着落魄神明之名的场景,这是他与外公最大的秘密。
离家者在克洛塔丽与余晖的交界口种下花种,掌心向下平摊压低,未曾出现过的法则波动绽开,顷刻,种子发芽破土到开花,不过两个呼吸,艳红的玫瑰花丛将宽广贫瘠的地面占据,散发出独特而迷人的香味。
他把怀表举到胸前,朝圣勒的方向弯腰鞠躬,将最后恭敬交付于养育自己的国都,待脑海中的秒针轮转三次,青年直起身子,放下一顶高顶礼帽,在花丛最中间。
踏着霜雪,径直走入余晖森林,再没有回头。
寒风吹过,卷起玫瑰浓郁气味,戴上艳红冠冕的新任女王似有所感,清明的眼眸遥遥望过去,入目是形状各异独特而美丽的建筑,浅灰蓝与淡紫糅杂的天空并没有出现太阳。
目光焦距处,是维洛斯的房屋。
权杖上宝石有一瞬间的晃眼,她忍不住移开视线。
此后数年,女王再没有看到她的心上人。
藏青色水墨字体的纸条飘入这片永不凋谢的玫瑰林,上面写着——
献给爱丽丝女王。
“这就是后续了。”永夜无光之地,青年穿着黑白双色拼接而成的斗篷,他盘腿坐在篝火前,双手展开一本书,已经翻到最新页。
“很美的故事。”精灵手中树枝缓缓拨弄火苗,泛着微光的金眸澄澈明净,分明不像属于这片极恶地带的生灵,赤红的火焰照亮围坐的几人,黑白斗篷的貌美青年,头戴淡血色发冠金发尖耳的精灵,被浑身漆黑看不清样貌的黑袍人环抱在腿上昏昏欲睡的淡金色长卷发女孩。
见女孩似要睡去,精灵温和的声音压低,似安抚,似宠溺,“去睡吧。”
听到话语,黑袍人不发一语立马起身,让女孩的头靠在自己胸前,后退几步远远绕过精灵与青年回往三座木屋中种有白花树壁挂有荧光蓝笼花的最精致小屋。
雕刻有花纹的木门被轻轻合上,在彻底关闭前,青年与黑袍人进行了认识之后第一次对视,祂似乎是有意露出那双眼睛,深紫色竖瞳在屋中暖灯照耀下仍然散发冷光,让人不寒而栗。
那是警告。
散发金芒的修长身影挡住视线,明净眼眸略带歉意。
“不用在意,那孩子只是怕你做出对她不利的事情。”这是长辈对于晚辈无礼行为做出的解释,语句稍作停顿,“恶魔不需睡眠,但那孩子还是人类,需要有规律的时间调整。”
青年点头,他回望对面精灵,笑意抵达眼底。
“我也是人类,但或许,今晚我们可以多聊一会儿。”
他翻开怀表,时针直直指向“11”。
精灵并没有拒绝,他恢复了最初柔和的微笑,以不会让任何人觉得不适的语调开口:“尊重你的选择。”
“时间的旅行者。”
时间的旅行者,时间与轮回之神降下的眷者。
穿越时间与历史的河流来到特定的地点,与既定命运的魂灵相遇,或回到过去,或降临未来,行走在不同时空,成为故事的见证者,当然,也只是见证,也只是行走。
当被司掌时间与轮回的神灵注视并选择,眷者便得到与神同生的权利。
这是赐福,也是枷锁。
眷者初生年日已经遗忘,他踏遍了这个世界每一座山峰,见证了无数美景,也见证了无数巍峨高山被风雨磨平,山河填平,城市消亡。
历代最强的恶魔与精灵王的战斗,他站在极远处围观,最终恶魔溃败,魂灵化作精灵残缺的左翼。
最后,在精灵王灭杀族群之后,眷者遥遥叹了口气,他在神灵降下神罚时,终于触碰到了那双灿如烈阳的金眸,“我们还会再见。”
青年离开了这片名为“余晖”的国都,此后数年,看着曾经的生命之都沦为永夜无光,恶魔狂欢森林。
他曾和持刀的除魔师并肩战斗,最终在永昼地拾回失去光泽的长刀。
曾与某任国王一同观流云,赏落日,并亲自参与他的葬礼,听着牧师念着他一生辉煌的无数成就。
一把镶满宝石的长刀被静静放在墓旁,伴着艳红的玫瑰。
来者摘下帽子,不论何时,他始终是这少年模样“我本以为你们会是特例。”
“我以为眷者都是一样的。”
原来,原来,
真正永存的只有他,只有时间与轮回之神的眷者。
那是他千年来第一次遇到其他神灵的眷者,他以为他们会一同行走在时间长河,他很开心,至少终于不再寂寥,不再孤身。
可惜,
可惜。
恶魔自甘消亡,精灵被神责罚封印,除魔师死于沙漠永昼村,皇子徐徐老矣不复当初意气风发。
少年,再不是少年。
眷者望着天地,此间他已踏足百遍,他觉得累了,想睡一睡。
于是他对神灵说,可否让他进入轮回。
神灵允了。
他仍是他,仍是眷者,但会在轮回中将前尘封存,他是崭新又陈旧的“时间旅行者”。
第九世,也就是维洛斯这一世,他在十六岁时逐渐恢复以往的记忆,极缓的,极慢的恢复,一直到前往余晖森林,与精灵相见,他都才觉醒到千年前,历代最强恶魔卡尔蒂时期的记忆。
但足够了。
眷者与旧友坐在篝火旁,他望着旧友头顶属于另一人的头冠,笑了笑,随即开口。
“往北方走,有一座余晖的古都。”
“里面暂时还没有人,但是我造了点木偶进去以假乱真,就先当是国民了,他们工作甚至还不需要休息,真是不错的劳动力。”
“等有人发现那里,木偶就可以退出舞台了。”
“它马上要有新的名字了。”
青年妖冶的面容带着优雅随和的笑“我打算叫它‘安西斯尼古’。”
安西斯尼古,时间与轮回之都。
突然,青年脑海响起亘古悠长的钟声。
钟声响了二十四次,他要离开了。
“我要回我的安西斯尼古了,哦对,我现在的名字是维洛斯。”维洛斯戴上兜帽,“最高领导人就叫‘执政人’怎么样?我觉得还不错。”
得到的是旧友的肯定,维洛斯的嘴角又上扬不少。
“晚安,我唯一的朋友。”
维洛斯往后退,周遭的场景犹如幕布一样起了褶皱旋转收缩起来,他往后一仰,整个人跌落进绚丽的光斑里,天旋地转间,眼眸倒映出璀璨星空,这是整个安西斯尼古最大的钟楼,最高执政人就从时间缝隙中落在此处。
他就躺在那里,带着笑,慢慢闭上眼睛。
晚安,吾神。
晚安,维洛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