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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琵琶语(四) 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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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风从渭河上吹过来,带着水汽和远处画舫上若有若无的丝竹声,将两个人的衣袍吹得猎猎作响。刘病已一手拎着从酒楼借来的琵琶——掌柜的说可以明天再还——另一只手牵着许平君,沿着河堤慢慢走。两个人都不说话,不是因为无话可说,而是因为今晚说得太多了,眼泪也流过了,真心话也掏出来了,这时候需要的不是言语,而是手指交握之间那股温热而踏实的触感,确认这一切都是真的,不是梦。
许平君走在他右边,时不时侧头看他一眼,看灯光落在他的眉骨和鼻梁上,看他被风吹起的鬓发,看他走路时微微昂着头的姿态,觉得这个人怎么看都看不够。她以前不知道“喜欢”两个字会让人变成这样——让人想一直看着一个人,看着看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就又想哭了。
许家的大门已经在望了,门口那两盏昏黄的灯笼在风中摇摇晃晃,将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许平君的脚步慢了下来,慢到几乎是在挪,刘病已也跟着慢了,两个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出了声,都知道对方在磨蹭,都不点破。
“到了,但我舍不得你。”许平君站在门口,松开他的手,又立刻重新握住,像是舍不得这个温度消失。
“嗯,到了,我也舍不得你。”刘病已站着不动,也不催她进去。
两个人就那样面对面站着,隔着半步的距离,手牵着手,谁也不肯先松。灯笼的光落在他们身上,将两张年轻的脸照得柔和而明亮,夜风从巷口穿过来,吹起许平君额前的碎发,刘病已伸手替她别到耳后,指尖擦过她的耳廓。
“明天,”刘病已说,“我带你去见几个朋友。”
“什么朋友?”许平君仰着脸看他,眼睛里映着灯笼的光,亮得像两颗星。
“就是在长安城里认识的一些人,有混市井的,有在衙门里做事的,还有一个他家是开武馆的,功夫很好,”刘病已笑了笑,“我要跟他们炫耀一下,我找了一个多好的姑娘。”
许平君被他这话说得心里像灌了蜜,嘴角怎么都压不下去,踮起脚尖飞快地在他脸颊上啄了一下,然后说了一句:“明天见,你早点来。”说完便消失在门后,留下一串细碎的脚步声和门板合上的轻响。
刘病已站在门口,摸着被她亲过的那块脸颊,那上面还残留着她嘴唇的温度,软软的,凉凉的,像被一片花瓣轻轻拂过。他站了好一会儿,才转身往回走,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两盏灯笼,忽然笑了一声,低声说了一句:“明天见。”
许平君推门进屋的时候,许广汉正坐在堂屋里翻一本旧书,许母在旁边缝补一件衣裳,两个人听见动静都抬起头来,目光落在女儿身上——她脸上还带着没褪尽的红晕,嘴角翘得老高,眼睛里亮晶晶的,整个人像一朵被雨浇透后迎着太阳怒放的花,藏都藏不住。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许母放下手里的针线,语气不重,像随口一问。
许平君走到桌边坐下,给自己倒了杯水,喝了一口,放下杯子,深吸一口气,用一种宣布重大消息的口吻说:“爹,娘,我跟你们说件事——我跟刘病已开始谈恋爱了。”
许广汉翻书的手顿了一下,抬起眼睛看了女儿一眼,嘴角微微弯了弯,发出一声很轻的笑,像是早就料到了,又像是觉得这孩子怎么这么可爱。他没有接话,低下头继续翻书,好像那本旧书忽然变得比刚才有趣了十倍。
许母也轻笑了一声,那笑声跟许广汉的如出一辙,轻得几乎听不见,却带着一种微妙的味道,像是欣慰,又像是藏着别的什么情绪。
许平君被这两声笑弄糊涂了,目光在父母脸上转了一圈,眉头微微皱起来:“你们笑什么?我说正经的呢。”
“没什么,”许母低下头继续缝补衣裳,针在布料上穿梭,发出细微的沙沙声,她的嘴角还弯着,语气不咸不淡的,“就是觉得刘病已这孩子人挺好的。”
许平君刚松了口气,许母下一句话就跟了上来:“不过平君啊,欧候家公子的丧礼,好像就是今天吧?未婚夫刚死,你就交新男朋友了——这事是不是有点不太地道?”
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
许平君的笑容凝固在脸上,像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她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来反驳,可脑子里像有人打翻了一桶浆糊,什么话都搅成了一团。她今天一整天都在跟刘病已在一起,开心得忘乎所以,竟然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不是“忘得”,是压根没有想起来过。那个她从未谋面、在婚书上跟她绑了十几年的欧候平,今天下葬,而她今天在酒楼里听着心上人唱歌,哭了笑了,抱了亲了,把人家死去的未婚夫忘得比远房的表亲还干净。
她缓缓放下手里的水杯,脸上的红晕从甜蜜的红变成了尴尬的红,耳朵尖烫得像要烧起来。她想说“我不是故意的”,可这话说出来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像话——这种事情,根本不是故意不故意的问题,是压根没把人家放在心上。
许广汉终于放下了手里的书,看了女儿一眼,那目光里有温和,也有一点无奈的叹息。他没有责备,只是轻轻说了一句:“不早了,去睡吧。”
许平君“嗯”了一声,低着头站起身来往自己屋里走,走到门口又停下来,背对着父母,声音闷闷的:“我没有……我不是……唉,是我对不住欧候公子。”她没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因为她自己也说不清自己想表达什么,最后只是叹了口气,推门进了屋,把自己扔到床上,拉过被子蒙住了脸。
被子里黑漆漆的,她睁着眼睛,脑子里乱七八糟地转着几个念头——欧候平长什么样?她不知道。他为人如何?她也不知道。他下葬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她这个素未谋面的未婚妻,此刻正靠在另一个男人的怀里听歌?她翻了个身,将脸埋进枕头里,觉得自己确实不太地道。
可翻来覆去想了半天,她又忍不住想——可她确实喜欢刘病已,从来没有喜欢过那个欧候平,如果让她再选一次,她还是会跟刘病已在一起。这个念头让她觉得自己像个坏人,可她又没办法说服自己做一个“好人”,因为她不愿意为了正确的名分,放弃真正的心动。
她想了一夜也没想明白,最后在迷迷糊糊中睡着了,梦里没有欧候平,只有一把琵琶和一双修长的手。
翌日清晨,许平君是被一阵敲门声惊醒的。
她披着外裳跑去开门,门外站着刘病已,穿着一身崭新的竹青色长袍,头发束得整整齐齐,手里什么也没拿,就那么站在晨光里,笑得眉眼弯弯,像是把整个春天的阳光都穿在了身上。她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已经开口了:“早,我来了。”
“你怎么这么早?”许平君揉了揉眼睛,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带着起床气,可嘴角已经不受控制地翘了起来。
“你不是让我早点来吗?”他理直气壮地说,“我连早饭都没吃,就想着早点见到你。”
许平君让他进来坐,自己跑回屋里洗漱更衣。刘病已进门行李问好,许广汉和许母已经吃完了早饭,正坐在堂屋里喝茶,看见刘病已进来,三个人面面相觑——许广汉端着茶杯,不知道说什么;许母手里拿着一块没吃完的胡饼,咬了一口又放下,冲他点了点头;刘病已规规矩矩地坐在椅子边上,双手放在膝盖上,像个小学生,脸上的笑容从方才的恣意变成了拘谨的礼貌。三个人就那么坐着,谁也不说话,茶杯里的热气袅袅地升上去,在晨光中打着旋儿,尴尬得能听见墙角的虫子在叫。
好在许平君很快就出来了。
她换了一身橙色的曲裾深衣,衣领和袖口镶着浅黄色的缘边,腰系一条同色的丝绦,将腰身束得盈盈一握。那橙色不是那种刺眼的亮橙,而是熟透了的杏子那种温润的颜色,衬得她的肤色愈发白皙,整个人像一朵开在晨光里的木槿花,明媚而不张扬,温柔中透着一股少女特有的鲜活。
许平君快速咕嘟咕嘟喝了一碗快要凉透的粥,拿起一块胡饼就往外走。“走吧。”许平君走到刘病已面前,伸出手。
刘病已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握住她的手,两个人跟许广汉和许母打了声招呼便出了门。门板在身后合上的那一刻,许广汉和许母同时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像两个溺水的人终于浮出了水面,对视一眼,又不约而同地笑了。
许母拿起那块咬了一半的胡饼,咬了一口,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这孩子,倒是个懂规矩的。”
许广汉端起茶杯,嘴角弯了弯,没有接话。
出了巷口,春天的气息扑面而来。路边的桃树开了满枝,粉白色的花瓣密密匝匝地缀在枝头,风一吹便簌簌地往下落,像下了一场温柔的雪。心情回暖了,冬日的寒气彻底消散,空气里浮动着泥土和花木混合的清香,连阳光都变得柔软了,落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像被人轻轻拥抱。
许平君挽着刘病已的手臂,十指扣在他的臂弯里,走得离他很近,近到两个人的袖子叠在一起,分不清是谁的。她时不时仰起头来看他,下巴微微抬起,眼睛弯成月牙,那姿态里有骄傲,有得意,还有一种“这是我的”的笃定。
“刘病已,”她忽然开口,语气认真得像在背书。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