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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新的生活 念念说“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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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八岁那年,有一天从学校回来,问了一个问题。
“妈妈,爸爸到底是怎么死的?”
不是“爸爸去哪了”,是“爸爸是怎么死的”。她已经八岁了,不是三岁的小孩了。她知道“出差”不会出三年,“感冒”不会感三年,“在医院”不会住三年。
她不是刚学会走路就开口说话的早慧天才,但她不笨。她早就从大人的表情、外婆的眼泪、妈妈的沉默里,拼凑出了那个她不想知道的答案。
林晚蹲下来,看着女儿的眼睛。她的眼睛像他,深棕色,圆圆的,看人的时候很专注。
“爸爸生病了,很重很重的病。医生治不好他,所以就去了天上。”
“什么病?”
“肝癌。肝上长了不好的东西。”
“爸爸疼吗?”
“疼。但他没有说。”
“妈妈,你难过吗?”
林晚想了一下。
“难过。但不是因为你想象的那种难过。妈妈难过的是,爸爸在最后那段时间,一个人扛了太多东西。他不让任何人帮他。妈妈本来可以帮他的,他不让我帮。”
“为什么?”
“因为他觉得保护妈妈是他的责任。他不愿意让妈妈看到他疼。”
念念想了想。“妈妈,爸爸是不是很爱你?”
林晚没有回答。
念念又问:“妈妈,你爱爸爸吗?”
林晚伸出手,把女儿垂下来的头发别到耳后。
“念念,”她说,“妈妈和爸爸之间的事情,很复杂。不是‘爱’或者‘不爱’能说清楚的。但有一件事你可以确定——爸爸很爱你,妈妈也很爱你。这个永远不会变。”
念念点了点头。“那爸爸现在在哪里?”
“在天上。”
“他能看到我吗?”
“能。”
“那他知道我数学考了一百分吗?”
“知道。他一直看着你。”
念念满意了。
她跑回房间,翻出书包里的试卷,对着窗外喊了一声:“爸爸!我数学考了一百分!”
窗外是北京春天的天空,蓝得透明,没有云。
阳光从窗户涌进来,落在地板上,一格一格的,像钢琴的琴键。
念念把试卷举得高高的,对着天空举了很久。林晚站在门口,看着她小小的背影,没有说话。
她转过身,走进厨房,给念念倒了一杯牛奶。
牛奶是温的,杯子是念念最喜欢的粉色杯子,杯底有一只小猫的图案,牛奶倒进去之后小猫就看不见了,喝到底才会露出来。
念念跑过来,接过牛奶,喝了一口,嘴角沾了一圈奶沫。
“妈妈,明天你能陪我去放风筝吗?”
“好。”
“程叔叔也去吗?”
“你想让他去吗?”
“想!程叔叔放风筝很厉害!”
林晚笑了。她拿起纸巾,擦了擦念念嘴角的奶沫。
念念七岁那年,林晚谈了一场恋爱。
对方叫程朗,是一个建筑师。
他们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林晚被朋友拉着去的,本不想去,那天她刚从深圳出差回来,累得不想跟任何人说话。但朋友说“有好酒”,她就去了。
程朗坐在角落里,戴黑框眼镜,穿一件深蓝色的毛衣,手里端着一杯威士忌,没有跟任何人说话。
他在看一本书,书脊朝下扣在腿上,林晚看不清是什么书。她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
“你在看什么?”
他把书翻过来给她看。《静谧与光明》,路易·康的传记。
“建筑师?”林晚问。
“对。”
“你设计过什么?”
“没什么有名的。一些小房子。”
“你喜欢小房子?”
“大房子太大了,装不下人。小房子刚好,装得下生活。”
林晚看了他一眼。他笑了一下,笑容不大,但很温和,像是冬天的阳光照在手上,温度刚好。
他们聊了大概一个小时,从路易·康聊到安藤忠雄,从安藤忠雄聊到现代都市的病,从现代都市的病聊到北京的房价。
他说他买不起北京的房子,租了一间在胡同里,四十多平,有一个小院子,院子里种了一棵石榴树。
“石榴树会结果吗?”林晚问。
“会。去年结了六个,都被鸟吃了。”
“你没吃?”
“我吃了两个。酸。”
林晚笑了一下。
聚会散的时候,他送她到门口。北京的秋天晚上已经很凉了,他穿了一件薄外套,站在风口里,冷得缩着脖子。
林晚说“你不用送我”,他说“我送送你,反正顺路”。她不知道他住哪里,也不知道顺不顺路,她没有问。
他把手插在口袋里,走在她左边,隔了一臂的距离。这个距离让她想起了一个人。
她微微转头看了他一眼,他的侧脸在路灯下很柔和,鼻梁不高不低,嘴唇微微抿着,像是在想什么事情。
走到她的车旁边,她停下来。“我到了。”
“好。”他停下来,“路上慢点开。”
“你住哪?我送你?”
“不用,我走回去。不远。”
他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又回头:“林晚。”
“嗯?”
“下次聚会你还来吗?”
“看情况。”
“那我希望你情况好。”
他笑了一下,转身走了。
林晚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路灯尽头。
他的背影和那个人不一样——那个人走路很快,像急着要去什么地方;他走得很慢,像一个不赶时间的人。
他们开始约会。
吃饭,看电影,逛美术馆,去郊区爬山。程朗很细心,会注意到她换了发型,会记得她说过喜欢某种花,会在下雨的时候把伞往她这边倾斜。
但他不会越界,不会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时候牵她的手,不会在她没有准备好的时候说“我爱你”。
林晚喜欢他的分寸感。这是成年人之间最奢侈的东西——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时候该靠近,什么时候该后退。
他第一次牵她的手,是在一个美术馆里。
他们在看一幅很大的画,画的是海。林晚站在画前面看了很久,程朗站在她旁边。
她看完准备走的时候,他的手轻轻地碰了碰她的手背。她没有躲。他把她的手握住了。他的手很大,很暖,手心是干的——没有汗。
林晚低头看了一眼他们握在一起的手。他的手背上有一道浅浅的疤,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留下的。
他的手指很长,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手腕上戴着一块很普通的钢表。
她没有说话,也没有抽走。
他们就这样牵着手,把剩下的展厅看完了。走出美术馆的时候,阳光很好,门口的银杏树全黄了,落叶铺了一地,踩上去软软的。
“你的手是干的。”林晚说。
“嗯。”
“以前有人牵我手的时候手心会出汗。”
程朗看着她。他的表情没有变化,没有追问“谁”,没有表现出好奇。他只是看着她,目光很平静。
“你还在想他?”他问。
“有时候。”
“正常的。”
“你不介意?”
“介意什么?介意你有过去?”他说,“我也有过去。每个人都有。重要的是现在。”
林晚看着他。他的眼睛是深棕色的,很干净,没有躲闪,没有试探,没有小心翼翼。
他不是一个会演戏的人,他连说话都慢半拍,永远是在脑子里想好了再说。
“程朗,”她说,“我不确定我能不能再结婚。”
“我没说要结婚。”
“你不想结婚?”
“我想。”他说,“但我不想给你压力。你不想结,我们就不结。你什么时候想了,跟我说。我随时都在。”
林晚没有说话。
她低下头,看着他们握在一起的手。他的手很稳,没有抖,没有出汗,就那么安安静静地握着。不像那个人,手心永远湿漉漉的,像一只刚淋过雨的小动物,紧张得不得了。
但那个人的手心湿了那么多年,最后还是干了。
念念也很喜欢程朗。
他每次来家里都会给念念带礼物,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有时候是一本绘本,有时候是一盒彩色铅笔,有时候是他自己用木头做的一个小房子模型。
木工是他的爱好,他说上学的时候就喜欢做木工,“木头比人诚实,你怎么对它,它就怎么对你”。
念念叫他“程叔叔”,他会蹲下来跟她说话,认真听她讲学校里的每一件小事,不敷衍、不打断。
念念说她最喜欢的颜色是粉色,因为粉色像草莓冰淇淋。他说他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因为绿色像春天的树叶。
念念说“绿色的树叶不好看”,他说“那你看窗外的那棵树,是不是很好看”。念念看了一会儿,说“好吧,还行”。
有一次念念画了一幅画给程朗。
画的是一个人、一棵树、一个太阳。太阳是红色的,很大,占了纸的四分之一。
树是绿色的,歪歪扭扭的。人是蓝色的——不知道是画错了还是故意的。程朗把画收好,说“我要把它裱起来挂在墙上”。念念说“真的吗”,他说“真的”。
他真的裱了,用了一个白色的木框,挂在他家客厅的墙上。林晚去他家的时候看到了,站在那幅画前看了几秒。
那幅画画得真的很丑,太阳像一团火,树像一根棍子,人像一只长着两条腿的茄子。
但它挂在那面墙上,旁边是他自己的建筑手稿,灰色的、冷静的、精确到毫米的手稿。一幅丑得要命的儿童画,挂在那些手稿中间,忽然就不丑了,变得温暖起来。
念念问他“程叔叔,你是我妈妈的男朋友吗”。他想了想说“你觉得呢”。
念念说“我觉得是,因为妈妈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会笑”。
他说“那你喜欢妈妈笑吗”,念念说“喜欢”。他说“那我就一直是。”
念念很满意这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