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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迷雾中的线索 父亲去世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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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的第一个春天,我收到一封陌生的信。
信封是那种极普通的牛皮纸,上面用钢笔写着我的名字和学校的地址。字迹很旧,有些地方已经模糊了,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郑重的意味。邮戳是上海的,日期却是一个月以前。我翻来覆去地看着那信封,想不出谁会给我写信,而且是一封寄了一个月才到的信。
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对折的宣纸,已经发黄了,边缘有些破损。展开来,纸上是用毛笔写的几行字,字体是工整的小楷,墨色已经有些褪了,却依旧清秀有力:
念知吾甥:
见字如面。闻汝父仙逝,甚为哀悼。有些旧事,关乎家族,或当使汝知晓。若得闲暇,可来寒舍一叙。地址附后。
愚舅沈维钧拜上
沈维钧。
这个名字,我从未听说过。舅?母亲的兄弟?可母亲从来没有提过,她还有兄弟。
我拿着那封信,坐在宿舍里,看了很久很久。心里有无数的疑问——这个人是谁?他为什么现在才出现?那些“关乎家族”的“旧事”,是什么?为什么母亲从来不提?
那天下午,我便按照信上的地址,找了过去。
那地方在虹口,一条很旧的弄堂里。弄堂很窄,两边是些矮矮的、灰扑扑的房子,有些已经歪斜了,用木桩撑着。地上是湿的,有些地方积着浅浅的水洼,得踮着脚才能走过去。空气里有一股复杂的、说不清的气息——有油烟,有潮湿的木头,有晾在外面的衣服上那股皂角的味道,还有从某家人窗户里飘出的、炖肉的香气。
我走在那弄堂里,觉得自己仿佛走进了另一个上海。一个和法租界那些安静的、种满梧桐的弄堂完全不同的上海。一个更旧、更挤、更真实、也更沉默的上海。
走到弄堂深处,在一个几乎被两边房子挤得看不见的角落里,我找到了那个门牌号。是一扇很旧的木门,漆已经剥落了,露出底下灰白的木头本色。门环是铁的,锈迹斑斑的,我拿起来,轻轻叩了几下。
等了很久,才听见里面有脚步声。很慢的,一步一步的,像踩在棉花上。然后,门开了。
门后面,站着一个老人。
他很瘦,瘦得几乎只剩一把骨头。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长衫,外面罩着一件黑色的、同样旧得发白的马褂。脸上满是皱纹,像一张揉皱了的旧报纸。可那双眼睛,却是亮的。亮得不像一个老人的眼睛,亮得像藏着什么东西,等着被人发现。
他看着我,看了很久。然后,嘴角慢慢地、慢慢地,浮起一丝笑。那笑,很淡,很轻,却让我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在他和我之间,接通了。
“念知。”他说。那声音,低低的,哑哑的,却有一种奇异的、让人安心的力量。“进来吧。”
我跟着他,走进那扇门。
门里面,是一个小小的天井。天井里堆着些杂物——破旧的木箱,缺了腿的凳子,几盆已经枯死的花草。天井的尽头,是一间矮矮的平房,窗子上糊着旧报纸,看不清里面。
他推开那平房的门,让我进去。
里面是一间很小的屋子,却塞得满满当当的。靠墙是一张木板床,上面铺着薄薄的、洗得发白的被褥。床边是一张旧桌子,桌上堆着书和纸张,还有一盏煤油灯。靠窗的地方,放着一个小小的煤球炉,炉子上坐着一把黑乎乎的水壶,正冒着微微的热气。墙上挂着一张褪了色的照片,照片里是一男一女,穿着旧式的衣服,并排站着,表情严肃得像在参加什么重要的仪式。
他让我坐在床边唯一一张椅子上,自己则坐在桌前的凳子上。他给我倒了一杯水,那水是温的,带着一点铁锈的味道。
“你一定很奇怪,”他说,“怎么忽然冒出个舅舅来。”
我点点头,不知该说什么。
他沉默了一会儿,望着墙上那张褪了色的照片,然后,慢慢地,讲了起来。
讲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外祖父。讲外祖父早年做生意,挣下了一份不小的家业。讲他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就是他自己,沈维钧;二女儿,是我的母亲;还有一个三儿子,叫沈维翰,是我的小舅舅。
讲他年轻时,不愿意继承家业,一心想去法国学画。外祖父不同意,父子俩闹翻了。他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一个人去了北平,后来又去了很多地方,靠给人画像、写文章为生。那些年,他和家里断了联系,不知道家里发生了什么事。
讲他后来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很多年以后了。外祖父已经过世,家业也败落了。大宅子卖了,亲戚们散了,各奔东西。他只找到母亲,那时母亲已经嫁人,就是我父亲。还有一个弟弟,沈维翰,却怎么也找不到。有人说他去了台湾,有人说他去了香港,也有人说他死在了战乱里。没人知道确切的消息。
“你母亲,”他说,“从来不提我。因为我,是家里的逆子,是不肖子孙。她不提我,是对的。”
他顿了顿,望着我,眼睛里,有一种很深的、很复杂的东西。
“可她不知道,有些事,只有我知道。那些事,关于你小舅舅,关于这个家,关于一些……不能说的秘密。”
我的心,忽然跳得快了起来。
“什么秘密?”
他没有立刻回答。只是站起身,走到墙角一个旧木箱前,打开来,从里面取出一个东西。
那是一张照片,很大,比墙上那张大得多。已经发黄了,边缘有些破损,可上面的影像,还看得清。
是一张全家福。
照片里,有十几个人。前排坐着几个老人,后排站着几个年轻人,还有几个孩子,站在最前面。他们都穿着旧式的衣服,表情严肃地看着镜头。照片的右下角,有几个褪了色的字:民国三十七年,阖家欢。
民国三十七年。那是一九四八年。是父亲离开我们的那一年。是很多事发生的那一年。
他指着照片里一个站在后排的年轻人,说:“这是你外公。”
那是一个穿着长袍马褂的中年人,面容清癯,目光严厉。和外婆家客厅里那幅画像上的人,一模一样。
他又指着另一个年轻人,站在外公旁边,比他年轻一些,脸上带着笑。那笑,和别人的严肃不同,有一种说不出的、调皮的神情。
“这是你小舅舅,沈维翰。”
我仔细看着那张脸。那是一个英俊的年轻人,眉眼之间,和我母亲有些像。那笑,让我觉得,他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一个会让所有人喜欢的人。
他又指着前排一个坐着的老妇人,说:“这是你外婆。你没见过她。她走得太早了。”
那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穿着深色的旗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嘴角有一丝淡淡的笑意。我看着她,想从那张脸上,找到一点母亲的样子。可什么也找不到。她太远了,太老了,太模糊了。
“这张照片,”他说,“是民国三十七年春天拍的。那之后不到一年,一切都变了。你外公过世了,家业败了,人散了。你小舅舅……你小舅舅……”
他的声音,忽然哽住了。
我等了很久,他才继续说下去。
“你小舅舅,那年秋天,去了台湾。”
去台湾。
那三个字,像三块石头,落在我心里,激起层层涟漪。
“为什么?”
他望着我,眼睛里,有我看不懂的东西。
“因为一些事。一些不能说的事。”
他从照片下面,抽出一张纸。那是一封信,已经发黄了,折痕处已经快断了。他小心翼翼地展开,递给我。
信很短,只有几行字:
大哥:
我走了。有些事,不得不走。有些东西,我带走了。那些东西,原本就该是我的。可我也知道,这一走,怕是再难回来。替我照顾好母亲。告诉她,儿子不孝。
维翰民国三十八年春
我看了很久。那些字,一个一个地,跳进眼睛里,却怎么也拼不成一个完整的意思。他带走了什么东西?为什么“不得不走”?为什么说“怕是再难回来”?
我抬起头,想问。
可他没有等我问,便说:“那些东西,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只知道,是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一些关乎这个家族命运的东西。”
他顿了顿,又说:“你外公死后,家里乱成一团。有人说是你小舅舅带走了那些东西,害得家败人亡。也有人说,他是为了保护那些东西,才带走的。还有人说……算了,那些都是闲话,不必听了。”
他望着墙上那张褪了色的照片,沉默了很久。
“这些年,我一直想找到他。可找不到。台湾那边,隔着一道海峡,过不去,也通不了信。我只能等。等着有一天,能再见到他。”
他转过头,看着我。
“你父亲走了,我很难过。可你父亲的事,是他自己的事。你小舅舅的事,是整个家族的事。你长大了,应该知道这些。”
他把那张全家福和那封信,一起递给我。
“这些,你拿着。以后,或许有用。”
我接过那些东西,觉得它们沉甸甸的,压在手上,也压在心上。
那天晚上,我离开那条旧弄堂,走回学校。一路上,心里想的,全是那些事。那个从未见过的小舅舅,那张褪了色的全家福,那封语焉不详的信,那些“不能说的事”。
它们像一场雾,忽然之间,把我包围起来。雾里,有我看不见的东西。有我不知道的秘密。有一个从未谋面的亲人,隔着一道海,活在一个我无法触及的地方。
而那雾,比庐山上的雾,更浓,更重,也更让人看不清。
回到学校以后,那些东西,便一直放在我枕头下面。
那张全家福,我拿出来看过很多遍。一遍一遍地看那些人,那些脸,那些衣服,那些表情。想从他们身上,找到一点和我有关的线索。可他们太远了,太陌生了,像另一个世界的人。
只有小舅舅沈维翰那张带笑的脸,让我觉得有些亲近。那笑,和照片上别人的严肃不同,有一种说不出的、调皮的神情。仿佛他在对镜头后面的人说:看,我在这儿呢,我才不会被你们这些严肃的人吓倒呢。
他是怎样一个人?他为什么去台湾?他带走的东西,是什么?他现在,还在不在?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孩子,有没有像我一样,也常常想起那些远方的、从未谋面的亲人?
这些问题,没有答案。可它们在我心里,像一群不肯安静的鸟,扑棱棱地飞着,不肯落下。
我试着问过母亲。可每次提起,她只是摇摇头,说:“那些事,别问了。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
她不说。我便也不再问。可那些问题,还在那里,在我心里,在枕头下面那张褪了色的照片里,在那封发黄的信里,在那个从未见过的、带着调皮笑容的小舅舅身上。
它们像一颗种子,在我心里,慢慢地,生根,发芽。
等着有一天,破土而出。
那年夏天,陈先生的沙龙里,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是一个中年女人,穿着很朴素的蓝布旗袍,头发剪得很短,脸上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的神情。她是沈阿姨带来的,说是她的一个远房亲戚,从北方来,在上海住些日子。
她来的那天,沙龙里的人不多。她坐在角落里,不怎么说话,只是听。偶尔抬头,看一眼墙上那些画,看一眼书架上的书,看一眼陈先生,看一眼我。
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她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得格外久。久得让我有些不安,又有些好奇。
临走的时候,她忽然走到我面前,看着我,说:“你姓沈?”
我点点头。
她又问:“沈念知?”
我点点头,心里有些惊讶。
她看着我,眼睛里,有一种很复杂的、我看不懂的东西。像是打量,像是确认,又像是别的什么。
然后,她从口袋里,取出一样东西,递给我。
是一枚小小的、圆圆的玉佩。已经很旧了,边缘有些磨损,可上面刻的字,还看得清——守拙。
守拙。
我愣住了。
这枚玉佩,我记得。很多很多年前,在外婆家的客厅里,那位须发皆白的老先生,塞在我手里的,就是这枚玉佩。后来不知丢在了哪里,我以为再也见不到它了。可此刻,它怎么会在这个女人手里?
“这……”我抬起头,看着她。
她笑了笑。那笑容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的东西。
“这是你小舅舅的。”她说。
小舅舅。沈维翰。
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你是谁?”我问。
她没有回答。只是又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照片,递给我。
照片里,是一个女人,年轻,漂亮,穿着旗袍,站在一棵开满花的树下,笑着。那笑,明媚得有些耀眼,像春天的阳光。
“这是我。”她说,“三十年前的我。”
她又指了指照片的背景。那是一栋房子,灰色的,带着一个花园。那花园里,有一棵很大的玉兰树。
我认出来了。那是姨母家的花园。绍兴老宅的花园。
我抬起头,看着她。那张疲惫的、中年女人的脸,和照片里那张明媚的、年轻的脸,怎么也对不上。可那双眼睛,那双望着我的、深褐色的眼睛——那双眼睛,和照片里的,一模一样。
“你是……”我的声音,有些发抖。
她看着我,那目光里,有一种很深的、很复杂的东西。有期待,有犹豫,有悲伤,也有一点点,我不知道该不该称作“希望”的东西。
“我是你小舅舅的妻子。”她说。
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
她讲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沙龙里的人都走了,只剩下陈先生、沈阿姨、她,和我。沈阿姨点了灯,又去沏了茶来。那灯光,昏黄的,温暖的,落在我和她之间,像一层薄薄的、透明的屏障。
她叫方婉贞。是杭州人,家里是开丝绸店的。那年她十九岁,在西湖边写生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年轻人。那年轻人,也在写生,画的是雷峰塔。她看了一眼他的画,忍不住说:“你画的,不对。”
他抬起头,看着她。然后,笑了。
那笑,就是照片上那个调皮的笑。就是让所有人都喜欢的笑。
“怎么不对?”他问。
她说:“雷峰塔,不是那个颜色。”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画,又抬头看了看远处的塔,然后说:“你说得对。不是那个颜色。”
那便是他们的开始。
后来的事,便像所有爱情故事一样——相识,相恋,私定终身。她家里不同意,嫌他是外乡人,不知底细。他家里也不同意,嫌她是商人之女,门不当户不对。可他们不管,偷偷地,继续见面,继续写信,继续在那西湖边、在那画架前、在那阳光里,相爱。
民国三十七年秋天,他们准备结婚。可就在那之前,出事了。
出什么事,她不知道。只知道有一天,他突然来找她,脸色很白,眼睛里有一种她从没见过的、恐惧的神情。他说,他必须走。马上走。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可能再也回不来了。
她问为什么。他不说。只是握着她的手,握得很紧很紧,紧得她的手都疼了。
“等我。”他说,“等我回来,娶你。”
他把那枚玉佩,塞在她手里。说,这是他从小就戴着的,是他母亲留给他的。让她拿着,等他回来。
然后,他便走了。
她等。等了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等到家里给她安排婚事,她不肯,和家里闹翻了。等到别人告诉她,他去了台湾,再也回不来了。等到有人劝她,忘了他吧,重新开始吧。她只是摇头,只是等。
等到后来,她终于等不下去了。不是不等了,是不敢再等了。因为再等下去,她怕自己会疯掉。
她嫁了人,生了孩子,过着普通人的普通日子。可那枚玉佩,她一直留着。藏在箱底,藏在心里,藏在那些永远不会对人说的、最深的角落里。
很多年以后,她偶然听说,他有一个外甥,在上海念大学。那外甥的名字,叫沈念知。
“所以,我来了。”她说。
她看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灯光下,一闪一闪的。
“我想知道,他有没有……有没有留下什么话?有没有……提起过我?”
我看着她,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说不出话来。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因为关于那个小舅舅,我什么也不知道。只有那张褪了色的全家福,那封语焉不详的信,还有一个从未谋面的、带着调皮笑容的身影。
我想起那封信里的话:“那些东西,原本就该是我的。”我想起舅舅沈维钧说的那些“不能说的事”。我想起那些模糊的、拼凑不起来的、关于那个年代的碎片。
可这些,我能告诉她吗?这些,会让她好过一点吗?
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最后,我只是把那枚玉佩,放回她手心里,轻轻地说:
“这是您的。您留着。”
她看着我,那目光里,有一丝失望,也有一丝……释然。
“他没留下什么话,是吗?”她问。
我摇摇头。然后,又点点头。
“他留下一封信。”我说,“信上说,有些事,不得不走。他还说……他说,等他回来。”
其实那封信里,并没有说等他回来。可那一刻,不知为什么,我忽然想说这句话。想让她知道,那个她等了半辈子的人,那个带走她青春和爱情的人,至少,至少,想过要回来。
她听了,沉默了很久。然后,她笑了。那笑容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的东西。可那悲凉里,也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安静的、满足的光。
“谢谢你。”她说。
她站起身,把那枚玉佩,又塞回我手里。
“这个,你留着。你是他的外甥,你留着,比我留着,更合适。”
我想推辞,可她握紧我的手,不让我推辞。
“替我……替他,好好活着。”她说。
然后,她便走了。走进那条长长的弄堂,走进那片沉沉的夜色里,走进一个我永远无法抵达的、属于她的过去里。
我站在沙龙门口,望着她消失的方向,很久很久。
陈先生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旁边。他望着那片黑暗,轻轻地说:
“有些人,见一面,就是最后一面。”
又是这句话。
我看着那片黑暗,忽然觉得,那黑暗里,藏着太多太多的人。父亲,林雪,小舅舅,还有这个等了半辈子、终于等来一个“没有”的女人。他们都藏在那黑暗里,看不见,摸不着,却永远,永远都在。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想着那些事。想着小舅舅那张带笑的脸,想着方婉贞那双深褐色的眼睛,想着那枚失而复得、又再度失去的玉佩。
它最后还是留在我手里。我把它放在枕边,和那张全家福,和那封信,放在一起。那些东西,成了我和那个从未谋面的小舅舅之间,唯一的联系。
可那个小舅舅,他到底是谁?他做过什么?为什么不得不走?为什么带走了“那些东西”?为什么再也没有回来?
这些问题,像一群不肯安静的鸟,在我心里,扑棱棱地飞着,不肯落下。
我忽然想起外公书房里的那些下午。那些穿着长衫、慢条斯理地说话的客人。他们说的那些我听不懂的话——“时局”,“北边”,“消息”。那些话,当年只是灰色的影子,飘来飘去,抓不住。可此刻,它们忽然有了形状,有了重量,有了颜色。
那个时代,那个动荡的、混乱的、让无数人离散的时代。父亲的时代,母亲的时代,小舅舅的时代,方婉贞的时代。那是一个属于离散的时代。无数的人,在那一场大动荡里,被冲散,被分离,被永远地隔开。有的隔着一道海峡,有的隔着一生的时间,有的隔着永远无法逾越的、生与死的距离。
而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秘密,他们的悲伤和等待,都被埋在了那场大雾里。和庐山上的那场雾一样,浓得化不开,深得看不见底。
我躺在那黑暗里,望着天花板,望着窗外透进来的、一点点微弱的月光。心里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那些事,那些秘密,那些离散——它们不是我一个人的。它们是那个时代的,是无数家庭的,是整个民族的。我只是无数个在离散中长大的孩子之一。只是无数个在迷雾中寻找线索的人之一。只是无数个永远无法拼凑完整的故事里,一个小小的碎片。
可这个碎片,也是重要的。因为它是我。因为它是那些死去的人,活过、爱过、等待过的唯一证明。
那一夜,我没有睡。只是躺着,想着,让那些问题,那些脸,那些声音,在我心里,一遍一遍地流过。
天快亮的时候,我终于睡着了。
梦里,我看见一片很浓很浓的雾。雾里,有一个人,站在很远的地方,背对着我。他的背影,瘦瘦的,穿着一件旧长衫。他慢慢地转过身来。
那是小舅舅。那张带笑的脸,和照片上一模一样。
他看着我,笑着,对我招手。
我想走过去,可怎么也走不动。脚下的地,像沼泽一样,陷着我,拉着我,不让我往前走。
他就那样笑着,招着手,慢慢地,慢慢地,消失在雾里。
我醒来的时候,枕头湿了一片。
第二天下午,我又去了陈先生的沙龙。
不是为了别的,只是想找一个地方,一个可以暂时忘记、暂时安放自己的地方。
沙龙里的人不多。陈先生还是坐在那张藤椅里,看书。沈阿姨在角落里,轻轻地擦着那些书脊上的灰。留声机里,放着那首我听过无数遍的大提琴曲。
我坐在那里,听着那低沉的、悠长的声音,心里那些纷乱的念头,渐渐安静下来。
陈先生放下书,看着我。
“昨晚睡得好吗?”他问。
我摇摇头。
他点点头,没有追问。只是说:“有些事,想不明白,就别想了。等时候到了,自然就明白了。”
我看着他,忽然想问他一些事。那些关于时代、关于离散、关于永远无法弥补的失去的事。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因为那些问题,太大了,太深了,太说不清了。怎么说呢?怎么说才能让人懂?
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点点头。
他便讲起来。
讲他年轻时,在法国。认识一个朋友,也是中国人,也是学画的。那朋友,很有才华,画得很好。可后来,战争来了,他必须回去。回去之前,他把一幅画,寄存在陈先生这里。说,等他回来,再取。
可他没有回来。
陈先生等了他很多年。等到战争结束了,等到新中国成立了,等到他托人四处打听,才知道,那朋友,已经不在了。死在了一场他不知道的战乱里。
那幅画,一直挂在陈先生书房里。就是墙上那幅,颜色暗暗的,看不大懂的那幅。
“每次看见那幅画,”陈先生说,“就想起他。想起我们一起画画、一起聊天的那些日子。那些日子,一去不返了。可那幅画,还在。那些记忆,还在。”
他看着我,目光里,有一种很深的、很温暖的东西。
“你小舅舅的事,我听说了一些。”他说,“有些事,你现在不知道,以后或许会知道。有些事,你永远不会知道。可不管知不知道,那些人,那些事,都还在。在你的记忆里,在你心里,在这枚玉佩里,在这张照片里。”
他指了指我放在桌上的那枚玉佩,那张全家福。
“这些东西,就是证据。证明那些人,真的活过。那些事,真的发生过。那些爱,真的存在过。”
他顿了顿,望着窗外那片渐渐暗下来的天。
“这就够了。”
我听着,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那枚玉佩,那张全家福,想着他的话。
那些东西,是证据。证明那些人,真的活过。那些事,真的发生过。那些爱,真的存在过。
这就够了。
那天晚上,我回到宿舍,把那枚玉佩,用一根细绳穿了,挂在脖子上。贴着胸口,贴着那颗红色丝绳穿的白珠子的位置——虽然那颗白珠子,早已不知去向。
它们,都是证据。证明那些我爱过的、念过的、再也见不到的人,真的存在过。
父亲。母亲。外公。姨母。林雪。小舅舅。方婉贞。还有那个永远消失在雾里的、白色的背影。
他们都是证据。证明我活过。证明那些年,那些夏天,那些等待,那些失去,那些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都是真的。
窗外,夜色正浓。远处的天际,有几颗星星,一闪一闪的。
我望着那些星星,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姨母家那个池塘边,和静宜一起看的那些星星。它们也是这么亮,这么远,这么安静。它们看过很多人,很多事,很多离散。它们知道很多秘密,很多悲伤,很多永远无法说出的故事。
可它们不说。只是看着,亮着,永恒地,亮着。
我低下头,看着本子上那些字。第九章,写到这里,已经很长了。可我知道,那些故事,那些秘密,那些离散——还没有完。它们会一直跟着我,一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刻。
因为那些东西,就是我的往昔。我的灵光。我这一生,唯一真正拥有的东西。
我把笔放下,轻轻摸了摸胸口那枚玉佩。它温温的,柔柔的,像一个小小的、不会熄灭的火种。
那是小舅舅留给我的。也是方婉贞留给我的。也是那个时代,那个让无数人离散的时代,留给我的。
我会好好保存它。好好保存那些记忆。好好活着。
替他们,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