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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刘璃/盘龙 我决定玩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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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长得挺可爱的一个小女子,头发细长柔软,前脑门的地方用彩色的带子乱而有序地系着。
后来才知道她这么做并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着吃饭时前面的头发不至于掉到饭盒里,或者挡在嘴巴前面妨碍她进食。
看似简单的想法,被她这一点明,就觉得她的眉宇之间有一种古灵精怪的气息。
一天早上,她背着大大的包从我们学校经过,打扮得倒很像学生,只是她脚上那不下8CM的高跟鞋出卖了她。
我一看就知道她的用意,我们学校连接着宿舍区和公车站点,如果不从这儿经过,得绕一大圈子路。
看她那小样儿,定不会傻到有捷径不走。所以,只能以一身学生装束骗过学校前门后门两处门卫。
偏偏那天要检查校牌,那一小片纸儿,除非地上捡到过,她是万万没有的。
瞧她那着急的样,就知道她准是因为贪睡几分钟,上班要迟到,可负责检查的学生就是不让她进。
到校外买早餐回来的我很想帮这个无助的女孩一把,“嗨,琉璃,你又忘带校牌了?”随即跟那个一直叫我师兄的男孩攀了一下交情。
他果然爽快,警告一句“下次忘了就没这么好说了”之后放行。
“你给我取的名字很好听啊。”她向我投以感激的目光,但也不过在我脸上停留三秒。
很快,她就记起她的大事,甩下一句:“我要迟到了,下次再报答你。”然后大步向另一个校门跑去。
我真奇怪她穿那么高那么细的鞋子怎么能跑得那么快,脚还不疼的样子,一定是平日里迟到成性,早对自己训练有素了。
一个上午心神不定,凭我这个完全没有恋爱经验但对爱情深有研究的大四学生,是不难推断出自己的心思被早上那小妮子勾了去的。
我一直记得小学课本里有一篇写琉璃瓦的,那个时候觉得琉璃很美,洁净的,透明的,能让阳光穿透。
她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那样。
我本想第二天起个大早,在校门口等她,看她怎么报答我,或者她只是随口说说而已。
却不想,中午吃饭时又遇到了她。
快到月底了,我妈妈按例又要把饭卡里的钱吃光、喝光、买光,所以叫我下了课去她们单位食堂,先好好撮一顿,再从食堂的服务部买各种糕点饮料,带回学校给我那几个被我妈当成半个儿的舍友。
正大刀阔斧撕咬之际,见一小女孩提着快餐盘,左看看,右瞧瞧,仿佛仅因为我的到来,整个食堂就满员了似的,她没找到合适的位子。
竟然是她!我饶有兴致地看着,停止了吃喝的动作,对我妈说:“我就喜欢那样的,精灵可爱。”
大概是看到我呆愣的样子,我妈十分豪爽地说:“儿子,老妈帮你搞定!”然后站起来向她招手,示意她加入我们母子的两人桌。
她没看见,我妈又大喊一声:“小同志,这有位子!”引得说话声比我妈小一号的人都向这边行怒目礼。
她向我妈,同时也向我投以感激的目光,只是这次在我脸上停留的时间稍微长一些。
她们中午休息两个半小时。
“今早没迟到吧?”我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变得关切,眼神显得深情。
“没有,谢谢你,帮了我大忙。”在我妈面前,她有点拘谨。
“下回我给你找张校牌,有检查的时候就带上,谁也拦不着你。”我怎么觉得自己说这话显得对她有些牵肠挂肚的意味。
她不说话了,低头慢条斯理地吃饭,眼里只有饭菜而没了我。
我妈在一旁对我们察言观色,很乐的样子,可能,她觉得这小妮子有望让她儿子走进初恋的泥潭吧。
我妈一直为我到了21岁还没送出初吻而感到羞愧。
她好不容易吃完了饭,终于抬起头来看早已吃光了盘子而对她含情脉脉的我和我妈,笑笑,而后说出来的话竟是:“我要去逛街,先走了,再见。”
望着那迅速离去的小小背影,我为她的无情欲哭无泪,我妈佯装安慰我,其实她是希望我受挫,因为她一直信奉“越挫越勇”。
提着大包小包的食品,走在回校的路上,心想她既然去逛街了,我也逛一下,兴许还能遇上她呢。
真是活受罪,天上太阳又毒又辣,我双手麻得不行,晃了一小会就决定打道回府,投喂舍友。
我离公交车还有两步之遥时,看见一男一女在对面街上马拉松,因为是女追男,所以我多看了两眼,竟然又是她!
肯定是被那男的欺负了。
我高举着手上的红色塑料袋作为红灯告示迅速穿过马路,加入他们的马拉松。
结果可想而知,作为省二级运动员的我自然胜出。
从那男的手上抢过伊能静的《生死遗言》,他还挺不服气的样子,我也挺佩服他,这年头抢钱抢耳环的倒不少,就没见过抢书的。
琉璃有一气没一气地赶了上来,对我投以感激的目光两秒,转眼怒视那男的:“我为这本书牺牲了几个中午的休息时间,满城地找,我容易吗我?”
她这话说得对方一下子愧疚起来,应了一句:“不好意思。”随即逃样地跑掉了。
只剩我们两个人的时候,琉璃很认真地看我:“今天好奇怪,遇见你对我英雄救美了三次。”
“书上说,在一天里遇见一个人三次,是有缘,仿佛注定着一场爱情。”我发现自己说得很动情。
“琉璃,我有一点喜欢你了。”
“我也是。不过,花一分钟的时间来遇见一个人,用三次邂逅来决定爱一个人,不是很理智。所以,我不同意我们彼此喜欢。”
她的语气由愉快转向伤感,而后,转身朝上班的方向跑去。
我心里有淡淡的失落,也许,只是对她有好感,并不是爱情吧,我这样安慰自己。
我妈一向以办事英勇神速闻名于单位,从见到琉璃,不到半天的工夫,就把她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
还真让我给蒙对了,琉璃真名叫刘璃,刚刚中专毕业的女生,背井离乡后一个人在我们这个城市工作。
我妈说:“儿子,这对你是一个挑战,你一定要赢得这场爱情,妈妈绝对支持你。”
那一刻,我觉得她特像方世玉他妈苗翠花。
我开始殷勤地等待喜欢迟到的刘璃每天在校门口的出现。
但是,几天过去了,完全没见着她的影子,我知道,她准是不走捷径了,因为有我这只她不想见的拦路虎在这里。
我比以前更加想念我妈,天天赶到她单位食堂吃饭,我妈笑我“醉翁之意不在酒”,却也为我干着急,因为刘璃人间蒸发了一般。
总不能去她办公室找她吧,这像话吗这?于是,仅仅是这么点距离,还真有咫尺天涯的感觉。
也许是总也见不着刘璃的缘故,我分外想念,也因此知道了自己对她的心意,我是真的喜欢她。
在认识刘璃第27天的时候,我决定玩色魔跟踪的游戏。
在我妈的协助下,我知道她会在下午六点准时离开办公室,从最古老的那栋楼走出来。
我早早地就等在那里了。
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三楼属于她的那扇窗看,灰色的墙面,蔓藤植物红色的叶子爬在窗沿,没有她依窗而立的身影。
空气里有植物干燥后的甜香,突然觉得这样的情景很配她,一切都是淡淡的,清雅的,透明的。
她出门时,我躲在暗处,一路尾随。
她完全一傻妞,我那毫不收敛的跟踪,她一点也没察觉,反倒增强了我对她的保护欲。
两个十八九岁模样的男孩女孩,说说笑笑说朝我们的方向走来,男孩一直倒着走,就为了能注视女孩细微而生动的面部表情。
这本身已经很引人注意,他们却做得更过分。
只听男孩一脸认真地说:“让我抱抱好吗?”
女孩没有说话,只是朝前快走了两步,投入对面男孩的怀抱。两人全然不顾满大街的人,双双闭上眼睛,陶醉于那一刻的深情。
我心想,这时候谁要想对他们进行偷抢,准能成功。
我真是没爱情细胞,怪不得长这么大都没谈过恋爱呢。
这时我看见刘璃停顿了一下,而后又自顾着往前走,背影突然变得有些苍凉。紧接着开始狂奔起来,她总是喜欢跑。
我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追着,在别人眼里,有两个神经病在傍晚的美丽夕阳里马拉松,这回是男追女,符合传统爱情逻辑。
竟不想,她突然一个回身,也不看路人,向我的方向跑来。
我没有估计好形势,来不急躲藏,她一撞就撞到我怀里。
我紧紧把她拥在怀中,顿时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真是天掉馅饼的一桩好事。
突然被抱住的她回过神来,抬头一看是我,矜持地缩了缩身子,却把我抱得更紧了,轻声问我:“为什么老跟着我?”
“我喜欢你!”积在心底好些天的话,一说出口就轻松了。
她的脸顿时变得神采飞扬起来,我趁她没注意,轻轻地碰了碰她的额角。
我可怜的初吻,持续时间不足一秒,她顿时羞红了脸。
我问她:“刚刚为什么往回跑?”
“预感喜欢的人在我身后呗。”她说完乐滋滋地看着我。
“如果那个人不是我呢?”我觉得她这种预感是很危险的。
“有可能把我抱在怀里的,除了你还会有谁这么大胆?”她分析给我听,“其实,我是受了刚刚那俩毛孩的感染,才决定对你投怀送抱的。”
还真托了他们的福了,我心想。
她突然想起一件大事,“你竟然在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之前亲了我?”那生气的神情仿佛我是个大逆不道的恶人。
“我叫盘龙,”我笑呵呵地对她说,“你叫刘璃,我早就知道了。”
然后,我当着她的面,打电话向我妈汇报初战告捷,我妈在电话那头鼓励我:“革命成功一半,儿子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