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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麒麟 只消得一眼 ...

  •   李勋虽打小练剑习武,但这几年在不周派里娇养着,一路滚到坑底,骨头也疼得跟碎掉了似的。
      坑底暗流涌动,力量还不小,如发大水一般冲着他刚开灵窍时这敏感的神经,似是要将他的骨头全部洗一遍。
      “什么叫消受不起,老子算是彻底明白了。”李勋在心里骂了一声。

      这坑底密密麻麻全是鬼,乌泱泱一片,只能从每两个鬼之间的缝隙看见下一个鬼,绵延不绝。比华京每年的花灯会还要人挤人,根本看不清坑内是什么情况。

      世人都道燕回军是叛军,故事也就到这里了。
      可谁都不知道故事的后续,鲜少有人关注故事的真相,都只在意故事的离奇。
      这群“叛军”如今游荡于这人间,不得轮回,不得往生……

      可根本来不及怀春悲秋,不管生前是不是英雄,反正眼前的燕回军是要准备吃掉他的。
      眼下,他扯着混身疼得碎掉的骨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躲开了那前来咬他的厉鬼。
      他这一躲,不知道触发了什么机关,方才围着他的一遭人突然发出几阵惨乱的尖叫。

      李勋没听到过这样惨痛的叫声,若是没开灵窍的他来了此地,说不定根本听不见这样的声儿。
      那声音尖锐得让人毛骨悚然,他们好像在说话,彼此对望,嘶吼,挣扎……
      可惜李勋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想来也是因为他目前他在仙门里连个半吊子都不算。

      还说为燕回军洗去冤屈,可他们语言不通,一上来他们就要撕掉李勋,难不成也只有修炼成一只厉害的鬼,再带着燕回军从这里杀出去?!
      “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啊!!”李勋有些不耐烦了。
      众鬼朝他扑上来,他这会儿才算真正近距离看清了他们的样貌。

      都说人死时是什么样子,做鬼时就是什么样子。
      几只离他近的——断臂的,毁容的,背上长着几只箭,歪脖子的,还有脖子被砍了一半的,一颗头半掉不掉。
      他记得燕回军最后一次出征是在严冬,最近的这个人——他的盔甲大了,上头还结着霜雪,除了面容上沾着的血,其余地方都完好无损。看着,像才十三四岁。

      “他们这样为国为民,最后落得这样的下场。我死了又算个什么,我可对家国毫无建树。”
      用了木偶挂都能进入仙门,变成了傻子也开了灵窍,眼下就算是真的死了,想来她也能在鬼界大有一番作为。
      傻子都能当,聪明鬼为何不能当!

      “喂!你快想想办法!不然真死在这儿了!”
      李勋从未觉得一句人话也能似天外来音:“兄弟!你说的话我能听见!”
      “快爬开去!他们会吃掉你的!”

      李勋听着此话便猛然一抽身,跟只泥鳅似的滚到拨浪鼓面前去。他欲将拨浪鼓捡起来,讲究地在身上擦了擦手上的脏污,中衣是白的,借着坑底摇摇晃晃的鬼火,他才发现,这坑底的土,湿湿黏黏,竟是血红色……
      李勋怎么擦也擦不掉,又舍不得这只唯一跟沈清回有牵连的拨浪鼓,还是用这脏污的右手捡起来:“委屈你了,回去给你洗干净。”

      怎料这只拨浪鼓一触到李勋的手,竟自己周正了身躯,浮空飞到了李勋面前。
      它竟自己在这诡谲的乱葬坑里奏起那荒唐的摇篮曲,两侧用红绳缀着的弹丸飞快地敲动着鼓面,像两只振动的翅膀。

      围着他的厉鬼们都抱紧自己的头颅,没头颅的就抱着自己手里的头颅,也有的根本没头,也找不到自己的头。
      他们纷纷退到李勋三米开外的地方。

      李勋向来最爱的就是这只拨浪鼓,几乎是爱不释手。
      想来,是大师兄功课繁忙,也怕对他照顾不周,便对拨浪鼓做了这样的奇思妙想——只要一沾着血,便会自己发出声响,沈清回感应到声响,便会赶来。

      可是这功效在三年间从未起效,沈小宝在不周山连鼻血也没流过一滴。
      “大师兄真是有心了。”李勋嘟囔了一嘴,来不及去回顾温情,抬眼一看,方才那说话的少年小鬼,并没有跟其他人一样退出去。

      “你是仙人?”
      “我,不算是吧。”李勋答。
      “瞧着也不是,我本来也要入选仙家的。哪有像你这么凶的仙人,一双眼睛跟要吃人一样。我以为这拨浪鼓周身如柳絮般的灵力是你的呢,还能稍微治治这群吵死人的厉鬼……话说,现在外面是什么季节?”
      李勋被问得一顿,心脏也揪得一紧。

      李勋望见那拨浪鼓拼了命似的为他旋转,他便将悲伤的心绪都给抛掷脑后了,说:“小兄弟,现在没时间伤春悲秋。你为什么能说人话?……我瞧着,他们说话我都听不懂,但你一开口我便能听懂,这是为何?”
      “因为我不是厉鬼。”小鬼与他盘腿而坐,“鬼也分厉鬼和普通鬼。我本来该去投胎转世的,可惜被困在了这里。”

      拨浪鼓迟迟未能唤来前来处理危险的沈清回,累了,便停了下来。厉鬼们便又开始发作,李勋只好又沾了地上的血,点了点那鼓面。

      “这里有法阵?”李勋问。他也不是个真正懂行的,只是小时候在宫里,他身边有只肥朱雀。肥朱雀博学广记,常常给他讲这些。
      入了不周派,他又经常听见沈清回在他耳边旁边没完没了地碎碎念。
      “嗯。刚刚他们突然一阵尖叫,只是因为,他们发现,你能看见他们。往日,这里顶多掉进来一两个误入的凡人……”

      “然后呢,他们会被燕回军吃掉?”燕回军可是出了名的爱民爱国,军风严谨。人人提到太子殿下,就会提到燕回军,提到燕回军,就会提到太子殿下。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小鬼摇了摇头。

      “也不全是被吃掉。起初,士兵们会故意吓一吓他们,是想让他们远离这个地方。然后想方设法地送他们离开。那时候,燕回军还不是厉鬼,还能说人话的。”
      “后来呢?”
      “说人话的日子不多。我感觉是阵法起效了,士兵们越来越……也就成了厉鬼了。”

      “为何,你没有变成厉鬼?”
      “我本就不是燕回军,我无意闯入了厮杀,冰天雪地的碰见了一位即将死掉的士兵。他怕我冷,脱掉了身上的衣服给我穿。然后自己冻死了。我到现在,也没能找到他。”

      “我没有怨念……我最终虽然还是冻死了,但还是感谢那位士兵。”小鬼咬了咬嘴唇,可是鬼是流不出眼泪的,继续说:“这里不是十万燕回军,准确地说,是十二万三千零六百,还加一些无辜困于此地的人,跟我一样的平民。若想要找到那个人,我每天都得认识五六个新人……”

      “头几天,我一直躲在角落里,很快,他们就跟彻底变了样似的,掉进来的凡人也吃了,碰见你这么个还能看见他们孤魂野鬼的,估计是很兴奋了。”

      李勋听得好一阵沉默。
      若是李瑛知道,他练的一支如国之脊梁的军队,成了吃人不吐骨头的厉鬼,会作何想?垂危之时是不是就无法闭上双眼了?
      可是人生来也是有良知的,既然没了良知,那良知上哪去了?

      既然不是厉鬼之鬼的良知还在,那说明,这阵法摆明了是要抽取燕回军的良知……
      莫非……

      李勋的眸中倏地亮起一番光亮,眉头紧皱。
      做阵法的人是要炼阴兵?!

      阵眼在哪里?这阵法又是如何做的,怎么运行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选中了燕回军?
      当年燕回军成了人人喊打的叛军,太子散尽家财安抚军属,为此又加罪一等,御史台的人都一直参他参到死。
      究竟是燕回军枉死让做阵法的人碰巧捡着了,还是说……
      这一切一开始就是被人安排好的?!

      “小兄弟,既然你说之前士兵们把人送出去过。你可知道在哪里?这阵或许只能困住鬼,但困不住人呢?”
      “那是最开始了,现在已经过去多久了?”
      “应该五年了……”
      这人不言语了,沉默低头。

      李勋也会了意,望着那摇得魔怔的拨浪鼓,他这次愣生是把手给擦了干净。
      李勋跟哄孩子一样摸了摸拨浪鼓,捋顺两根红绳就跟捋头发似的,轻声说了句:“小宝贝,辛苦你了。”

      随后,李勋干脆躺倒在地,做最后的休息。
      虽然开了灵窍,但毫无修为可言,无异于给没牙齿的老太准备一餐筋道的满汉全席。
      他把拨浪鼓塞进怀里,一个鲤鱼打挺似的爬了起来,这次大摇大摆地在坑底蹿着。

      他在坑内四处飞檐走壁地挣扎,爬上了一根用人骨堆积做起来的柱子。
      虽然知道自己大抵是会丧命于此,可是死之前都不挣扎一下,那也太没劲了!
      骨柱子底下张着一张张血盆大口,那场面如同给崎岖不平的地里挖了无数个小坑。

      站到这高处来,李勋看到离他五米外的地方,插着一支军旗,写着一个大大的“回”字。旗上绣着山河社稷。
      一阵阴风吹来,李勋彻彻底底地看清了,旗子的背面绣着一只金色麒麟。那麒麟被风吹得遮遮掩掩,一会儿露出一只眼睛,一会儿露出獠牙。
      听说,绣线里头还混了李瑛的头发。

      让这金麒麟亲自看见燕回军是怎么被炼成阴兵的。
      真是杀人诛心啊……

      “闪开!!”
      李勋又拿出了拨浪鼓。这鼓上有沈清回的灵力,虽只是沈清回洒洒水做的东西,不能伤其根本,也不能破了这阵法,但好歹是能震慑他们一会儿的。
      李勋边走边跳到了旗子底下。

      想必,这里就是阵眼了。

      “你来啦?”
      “你是……”李勋此刻对这坑底的一切都并不惊讶了,又问:“是李瑛吗?”
      “没大没小的,李瑛是你叫的?”

      李勋倏地酸了眼睛,死之前还能听一听至亲的声音,好像死了也值了。
      自他登上皇位开始,便是司马家的傀儡,整日里装蠢报名,看似笨傻,实则一颗心绷得不能再紧,实在是无处可以让他撒娇心软。

      “你在哪?哥……”
      “在这呢。这只麒麟兽。你以前把我的帅旗当成桌布,还撒了几颗辣椒油。小混账!”
      李勋抬头看去,那麒麟兽背后确是有几颗大大的油斑,只不过进了那山河社稷图里,倒像太阳照得大地金光闪闪泛起的光。

      有一年,李勋八岁。
      李瑛十六岁,携燕回军凯旋。

      圣上亲临华京城外,恭候燕回军。
      李勋站在父皇的身侧,正值宦官宣旨时,兄弟俩四目相对,潇潇英勇少年郎利于正午阳光之下,李瑛有些睁不开眼,热得都犯了瞌睡,便眯起了眼睛。

      功勋加身,荣上加荣的太子殿下以为弟弟在对自己挤眉弄眼,便褪了一军主帅的威风之气,骑在那马儿上,趁着麒麟兽这帅旗被风吹来遮住他半张面庞时,趁机对李勋回以挤眉弄眼。
      随后开怀一笑。

      “哥……你们这是怎么了,这里到底是什么回事?”
      麒麟兽没声儿了。
      李勋也没劲儿了,方才在这坑底这样上蹿下跳好一番也没找到进来的地方。

      坑底上面就是数十万具白骨,被这阵法抬在上面。
      既然能进来,按理说也确实能出去。可是出去的路根本无从找起,这阵要的就是有命进无命出,让你找不到来时路就已经被撕碎了。

      李勋对着又要涌上来的众鬼又摇起了拨浪鼓,奈何,拨浪鼓的灵力已经损耗光了。
      虽然是奏曲,可是这一次,毕竟是带了些杀伤性,总比哄孩子耗力。
      沈清回大概做梦也没想到,这只小波浪鼓在李勋生命的最后关头,给了他一点喘息的机会。

      “既然如此,只能受死了。李瑛,我这次可不欠你了!红袍子那天我穿去了东宫,可是你自己没有等到,我也不敢在那时候穿它去照耀现眼……”
      李勋那杏仁大的眼里又泛起血丝,装着血海深仇的泪,咬牙时露出几颗牙齿。
      “来吧!就当我给各位赔罪了!!”

      很快,李勋就被一股股汹涌的怨气给推倒在地,鬼咬人的时候跟人咬人没有区别。
      真他爹的疼!

      离乱葬坑三十里路的地方,在这地方的高空中,司马谏他恬不知耻地将太子袍毫不恭敬地披在身上,哼着小调,驾着囚车。
      此事办得很成功,回到家后,想必父亲这次不会骂他是蠢蛋了,说不定还给他升个一官半职的。
      他虽对这悠悠江山是谁家的没那么感兴趣,可是这么悠然一瞥——江山真是娇美!

      从大周江山的地面四聚起来一股风,这风不偏不倚,只往司马谏一个人身上刮。
      这风蛮不讲理,胡乱在他身上又吹又打。
      几下便把太子袍从他身上扯了下来。

      “哎哟,哎哟哟哟——!要飞到哪去啊!”
      司马谏只在仙门待了一年,就会些三脚猫功夫,平日里驾天车啥的,已经是他最擅长的事了。他可不敢离了这车去追一件衣裳!

      太子袍飞呀飞,飞呀飞,穿过山野梅园,飞过银装素裹的大地,飞过人家刚在门前挂起的过年灯笼。
      噗嗤一声——
      它穿过了数万具白骨,穿透数万鬼魂,直直飞向李勋。
      那声音类似于将衣物在空中甩过几手发出的声音,太子袍在李勋面前正了自己的形状,发出一阵金黄的光,激起了坑底的血土,直接逼退众万厉鬼,随后满是珍惜地、轻轻地扑在混身是血的李勋身上。

      “李瑛,是你?”
      李勋开口一问,下一秒,那太子袍将人裹进衣服里,不由分说地冲出法阵,只听见一阵又一阵骨头哐当碰撞的声音,李勋周身被打得生疼,当场便晕了过去。

      再一睁眼,沈清回噙着泪,眼泪啪嗒啪嗒地掉在他脸上。
      好一个美人儿,最是臭美的沈清回,头发乱了也不规整规整。
      只消得一眼,李勋便回到了心安之乡,满是甜美地说了句:“大师兄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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