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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方令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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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公共租界顶繁华的地段,拥挤的电车像饱腹的食人鱼连着吐了一堆人下车,阿苓作为其中之一被甩到了一个新世界。
她站在书店的玻璃门门口,打量着自己,两条辫子仿照报纸上时新的样式梳成了一条,她穿的还是来南京的那件月白色旗袍,如果留心的话,就能看见旗袍下摆的栀子花若隐若现。
这样热的天连傻子都不会穿两件旗袍,可是她太想把栀子花旗袍穿出来。在太阳底下不仅把方令芝拿出来晒一晒,也把一年前的衣服拿出来晒一晒。
此时的太阳格外刺眼,射进玻璃门,又反射到她的眼里,一切仿佛都有了光。
栀子花旗袍里还有一件不得不穿的衬裙,衬裙里还有束胸的小马甲,被层层叠叠的衣服束缚着,阿苓连呼吸都觉得局促。也许应该买一件广告上的“义乳”,据广告上说穿起来不会像小马甲那么勒,不过一件要三块,被锦翠知道了还不知道怎么取笑她。和人同住,连换一件新的胸衣都有些难为情。
阿苓穿梭于书架中找《商业簿记》,虽然一直没看到,却不妨碍她眼里的光,周围大多是学生模样的人,她以前刚来顾家的时候总问起四少爷学校里的事,四少爷误以为那是对知识的渴望,其实不过是从小做事的人对于有闲阶级的向往。
四少爷并不懂得她,可是不懂得又有什么关系?
她这样轻快地穿梭于书架,眼睛盯着书架上的书,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女学生。
女学生手里的书掉了,阿苓忙伏身去捡,抬起头来,捧着书看到一张熟悉的圆脸。可不是林爱珠吗?她穿一件半新的阴丹士林旗袍,剪着及肩的短发——女学生常剪的这类头发,想必还在读书。撒谎去见老乡,竟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了。
在这陌生的城市里,竟遇到了以前认识的人。也不知道林家何时从苏州搬到了上海。
“令芝?”对方也不确认是她。
阿苓忍住了相认的冲动,笑着捧着书交还到女学生手里,用一口国语说道:“你认错人了,我不叫这名字。”
女学生听阿苓的口音也认为自己认错了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也觉得哪有这么巧,竟能在上海遇见老朋友。看你在找书,我可以帮你吗?”
“我想买一本《商业簿记》。”
女学生的目光投向右侧的一个书架,用手指帮阿苓:“就在那里。”
“谢谢。”背过身去,阿苓眼睛竟有些发热。好不容易见到一个叫她方令芝的人,她未尝不想拉住对方的手说我就是啊,我就是方令芝啊。可是在这新的城市,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她还是决定做一个新的人。
她和林爱珠是高小同学,后来林家搬到了苏州,两人连着好几年没见面。还是两年前林爱珠和父母回老家,到她家杂货店买东西,两人又像以前那样熟悉起来。听到林爱珠在苏州做女中学生,阿苓未始没有羡慕的意思,她让方耀财也送她去念几年书。
林爱珠家还不如她家有钱,林家父母不过开着一家照相馆,最老实的那种生意人,有一儿一女,不过因为爱孩子,只要孩子不要摘星星月亮,都顺着他们,也肯花钱让女儿读书。
方老板抽了一口烟袋,喷出不屑的烟雾:“令芝,别看她比你多读几年书,以后嫁得肯定不如你!我的好孩子,你就等着过好日子吧。”
呵!阿苓把往事摈弃在了书店内,打开门又成了一个新的人。
一本书一角二分,从书店里出来时,阿苓又透着玻璃门往里望了望,无声地对那熟悉的女孩子说了再见。
这时她再不怕热,也觉出热来了。只是没有地方让她换衣服。她向四处望着,目光定在一个淡绿的招牌上:福生照相馆。
在照相馆里换衣服很平常,而且她也想给自己拍一张照片。她每年都会拍一张照片,到给母亲上坟时,就把小照烧了,让母亲看看她的新样子。从家里逃出来后还没拍过。
照相馆不大却很干净整洁的样子,阿苓在局促的更衣间里把外面半新的月白袍子脱了,栀子花的软缎旗袍露出来,她这旗袍做的时候裁缝说是上海式样,小城理解的上海式样就是短,几乎露出大半截小腿。她做的时候不觉得长度怎么样,今天看着自己丝袜裹着的小腿却有些不好意思,也许是丫头做久了,稍微露一点就好像是存心勾引谁。
其实这担心完全是多虑,家里只有一个男人,没人认为她能勾引到他。在他面前,她的服装极其单调,单调到寒酸的地步,她也是见了他才知道,男人的衣服竟然能整出那么多花样,虽然看着大体相似,但细究却各有各的不同,光是袖扣,她就因他认识到了翡翠的、银的、玛瑙的、玛瑙镶白金的……给他念报这些天,她极少看他的脸,而除了他脸之外的部分,她的余光却几乎全都光顾到了,她把他当成一个商品橱窗看,上面陈列着衬衫、马甲、袖扣、手表、皮鞋……
每到这时,阿苓就加深了对顾子由的佩服,有这样一个哥哥时刻比对着,他还能穿着如此随意,实在难得。她实在该学一学他。等到子由回来,她的照片应该也可以取了,到时要送他一张。
阿苓对着镜中的自己微笑,软缎旗袍滑溜溜的,贴在丝袜上像是蛇贴着她的皮肤嘶嘶吐着信子。这丝袜其实也是当时置办的嫁妆,逃出来时以为能在南京做个职业女性,也把玻璃丝袜带了来。压在箱底久了,不知被什么勾了丝,好在除了她自己别人也看不清楚。
这家店的老板兼摄像师是个英俊而忠厚的年轻人,当阿苓对着摄像机微笑时,他不知怎么有些脸红,这笑不是照相时的标准笑容,仿佛在对着他一个人笑。
老板写了小票,上面附了取照片的时间。阿苓看着上面的时间,也不知道那天能不能来去取。
从照相馆走出来,站在街边,报上的世界仿佛从油墨里走出来往阿苓眼前蹦,她的自我不知怎么膨胀到无限大:仿佛这个都市无数的大楼拔地而起都是为了等她今天看一看,她几乎贪婪地看着这个世界,要把那高高低低的建筑五颜六色的招牌都吞进自己眼里去,一点都不剩。
等站在大成百货的旋转门前,玻璃门映照出的阿苓被栀子花的软缎旗袍裹束着,月白旗袍已经被她塞进了编织手袋里,之前的带袢布鞋变成了一双镂空白皮鞋——小花园鞋店今天大减价,阿苓进去拣了一双,她的旗袍最好配一双白皮鞋。
顾竞存是安德百货的大股东,安德和大成是对头,绝不会担心在此碰见五小姐。她跟五小姐和顾竞存说的请假理由都是见老乡,不好让他们知道她偷偷来逛百货商店。
从旋转门进去,阿苓觉得来到了一个陌生又熟悉的世界,熟悉是因为她已经在报上看了太多次,旁人如果不认识她,绝不会知道她是第一次逛百货商店,若是不细看,她的穿着打扮好像是这里的常客。当化妆品柜台的店员向她推介新款变色唇膏时,阿苓微微笑笑,好像她是不想买,而不是买不起。
阿苓想买的东西都在二楼,那里除了卖她要买的胸衣还有“一元货”专区,安德搞了个“一元货”廉价区,大成也紧随而上照猫画虎了一番,一元货大都不是一件,而是好几件商品绑一起。两件香皂和牙膏分开要卖一元五六角,绑在一起却只要一元。阿苓平常只用牙粉,牙膏又更贵一些,不过这次她拿一元货倒是没怎么犹豫。
如果顾竞存知道她把工钱花在大成,而不是安德,估计不会给她什么好脸色。可是,他是安德的大股东,哪里赚当然应该哪里花,她现在不过是一个股东家的丫头,去安德难道会给她减免一分钱?
话是这样说,可是要被发现了终究不好。百货商店下午五点的钟声响起,阿苓决定坐电车回顾家。
当阿苓到一楼时,又看到了林爱珠。不过这次林爱珠旁边有两个穿店员制服的男人,她一张脸憋得通红,低声为自己辩解着什么。
细听是“我根本没有拿你们的东西,你们怎么能冤枉人?”
林爱珠和同学一起来百货商店,不过因为兴趣不同,大家分开行动。她自己想买一枚胸针,经人指路,就到了珠宝柜台。其实胸针分两种,她想要的那极普通的珐琅胸针在价格相对廉价的饰品区,而不是珠宝部。
那珠宝部接待她的女柜员大概因为是新招进来的,不能像伶俐的老柜员那样辨别顾客的成色,很热心地拿出好几款胸针给她看,一问价格都是她买不起的。最便宜的一个,林爱珠翻出自己的钱袋,加一起也抵不过一只胸针的价格。林爱珠老实地承认自己买不起,抱歉地笑笑,拿着那布书包便要走,那接待她的柜员没说什么,倒是旁边的老柜员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不颠颠自己口袋里几文钱就来这里看,白瞎了好眼睛!”当然这老柜员的骂也不只是因为爱珠买不起,他和新柜员有私仇,邀她几次去看电影都不去,忒不给面子。
爱珠脸皮薄,虽然生气,却不好闹起来,只好走了。本想这事到此为止,结果走到一楼要离开时,突然被巡场和老柜员拦住了。原来珠宝部的店员清点商品时,发现少了一枚钻石胸针,这老柜员坚决认定是这新柜员损失的,最大嫌疑人就是买不起胸针中间还翻布包的林爱珠。
老柜员和百货商店巡场描述了林爱珠的面貌,又打电话报告了附近的巡捕。最近百货商店时有盗窃发生,且怀疑是女窃贼或假扮女学生或是时髦女郎在珠宝化妆品部作案,报上还有人就此写了关于偷窃癖的文章。巡场正要逮一个人杀鸡儆猴,恰好林爱珠就撞在这里。
无论林爱珠怎么辩解,店员和巡场都不搭理她,只按着她怕她跑了。她本来怕高声引得别人都注意到她丢人,连为自己辩护都不敢大声,直到听到要把她压到地下室,才大声喊出来:“我没偷东西!”
阿苓本已走到旋转门前,听到这声音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她咬咬下唇,狠狠心,决定往外走,不管这闲事。爱珠是个女学生,出了事有学校家长为她做主。她冒然沾进去,除了惹一身骚,丢掉这十二块的工作,什么都不会有。
阿苓出了门,抬头看天,已经阴起来,是下雨的前兆。不知怎么,她童年玩伴的脸又出现在脑子里,她一跺脚,转身又进了旋转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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