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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字的研究 雾锁迷宅 ...
1887年11月,浓雾从泰晤士河上蒸腾,裹挟着煤烟,将整个伦敦城攥在掌心。摄政街的马车夫举着火把走在马前。
就在这样一个雾气朦胧的午后,一位绅士敲响了贝克街221号的大门。
他三十出头,身材挺拔,浅棕色的短发被梳向脑后,深灰色的眼睛透露出他的坚定,衣着不算奢华,黑色的长礼服剪裁合身,手里握着一顶圆顶礼帽。仔细观察,能发觉他走路时左肩微微有些沉——那是他曾为女王陛下效力的证据。
吉尔斯·斯特林上尉(Giles Sterlin)刚从阿富汗回来不过半年,如今住在姑母留给他的肯辛顿(Kensington)老宅里,靠着微薄的年金度日。他既无产业可打理,又无公务在身,每日不过是在俱乐部里翻阅报纸,或是在公园里漫无目的地散步。这种闲散的生活比子弹更让他难以忍受。
正是他这份百无聊赖,让他想起了前几日在《泰晤士报》上读到的一则新闻。
一桩发生在梅菲尔(Mayfair)区的珠宝失窃案。失主是一位子爵夫人,失窃的金额足以让普通人富足地过完三辈子。 Scotland Yard(苏格兰场)最精干的探长亲自出马,查了约整整一周,丝毫没有进展。就在舆论纷纷嘲笑警方无能的时候,一位“私家侦探”接手了,仅用了三天便找回了珠宝,并将窃贼送进了纽盖特监狱等候审判。
他记得这位侦探的名字,叫朱利安·布莱克伍德(Julian Blackwood)。
斯特林在意的是,这位布莱克伍德先生就住在贝克街221号,而他的兄长斯特林在牛津时的旧识,恰好与他有些交情。
临行前,兄长拍着他的肩膀说:“朱利安是个怪人,吉尔斯,但你若想见识见识什么是真正的头脑,不妨去拜访他。”
斯特林敲响了门。
开门的是一个约莫十岁的男孩,穿着过于宽大的背心,袖子上沾满了鞋油,他打量着斯特林,眼神里有种超乎年龄的精明。
“布莱克伍德先生在家吗?”斯特林问。
“在。”男孩说,“但他不见无聊的人,您有事吗?”
斯特林愣了愣,随即取出兄长写好的介绍信:“请把这个交给他。”
男孩接过信,“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斯特林站在台阶上,看着雾气凝结的水珠从门檐滴落,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一个曾在阿富汗指挥过一个连的上尉,如今却被一个擦鞋童挡在门外。
过了五分钟,门被打开。男孩侧身让出一条路:“请进。先生在客厅。”
斯特林上尉推门而入,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暖意,壁炉里的火烧得正旺,驱散了11月的寒冷,其次便是一股复杂的气味:烟草?化学品?某种异国香料?
“不清楚”
房间比他想要大,却凌乱得令人发指。一面墙完全被书架所占据,书脊上的文字有英文、法文、德文,甚至还有他认不出的字母。另一面墙前摆着一张长桌,上面摆满了瓶瓶罐罐——烧杯、试管、酒精灯,活像一间化学实验室。角落里立着一具骷髅模型,头骨上歪歪扭扭地扣着一顶礼帽,沙发上散落着几份乐谱,旁边的留声机还在吱吱呀呀地转着。
而房间的正中央,背对着壁炉,站着此间的主人。
朱利安·布莱克伍德看上去比斯特林想象的要年轻,约三十五六岁,身体修长,清瘦,裹着一件深紫色的丝绒吸烟装,他的面容英俊,却有种难以言说的阴郁,眉骨高耸,眼窝深陷,鼻梁挺直如刀锋,薄削的嘴唇微微抿着。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灰绿色的,在壁炉火光的映照下闪烁着某种奇异的光泽。
他没有起身,只是微微抬了抬下巴:“斯特林上尉。请坐。”
斯特林在沙发上找了个空处坐下:“布莱克伍德先生,感谢您能见我。我兄长……”
“我知道。”布莱克伍德打断他,缓步走向那张堆满化学仪器的桌子,“爱德华·斯特林,牛津大学莫德林学院,1874届,你们兄弟长得并不像,他是方脸,你是长脸;他惯用右手,你是左撇子——你的怀表链挂在左侧口袋里,刚才进门时也是先用左手推门。爱德华如今在财政部供职,娶了兰开夏一位纺织厂主的女儿,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住在切尔西,而你呢,斯特林上尉?”
斯特林有些不适地挪了挪身子:“您说得没错。我……”
“第十一步兵旅,对吧?”布莱克伍德的手指轻轻拂过那些试管,目光却没有离开斯特林的脸,“阿富汗,迈万德战役。你的左肩受过伤,你进门时我注意到了,你总是下意识地护着左肩,那是受过重伤的人才会有的习惯吧。迈万德战役发生在七月,英军大败,死伤惨重。你能活着回来,算是命大。”
斯特林的脊背绷紧了。
这些事,他的兄长不可能在信中提及。他左肩的伤,他服役的部队,他经历过的战役——这个人只是看了他一眼,便说得分毫不差。
“您,您是怎么知道的?”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有些发干。
布莱克伍德的嘴角微微扬起,那笑容转瞬即逝,却让斯特林莫名地感到一阵寒意。
“观察,上尉。仅仅是观察。”他从桌上拿起一支试管,对着光轻轻晃动,“你的左手拇指和食指有老茧,那是长期握剑的痕迹,但磨损的位置偏高——不是普通的骑兵剑,而是步兵军官佩剑的习惯握法。你的皮鞋是军靴改的,做工精良,但鞋底的磨损方式暴露了你的步态,长期的队列训练会让你养成特定的行走习惯,一辈子都改不掉。你的肤色晒得黝黑,却不是殖民地阳光晒出的那种——那是阿富汗高山的紫外线留下的印记,我在从印度回来的军官脸上见过许多次。至于迈万德……”他顿了顿,“七月份的《泰晤士报》用了整整三个版面报道这场败仗,你的左手在听到‘迈万德’三个字时下意识地攥紧了。那是创伤,上尉。不是身体的创伤,是心里的。”
斯特林沉默了。
他在战场上见过生死,见过血肉横飞,见过战友在他身边倒下。他以为自己把这些都埋在了心底深处,埋得足够深,深到可以若无其事地活着。可眼前这个素不相识的人,只用了几句话,便将这些伤疤一一揭开。
“您说得对。”他低声说,“迈万德……确实不是一场光荣的战役。”
布莱克伍德将试管放回原处,走向壁炉。他背对着炉火,双手负在身后,灰绿色的眼睛凝视着斯特林。
“你来找我,不是为了听我剖析你的过去。说吧,什么事?”
斯特林深吸一口气,调整了一下坐姿。
“我想学习您的推理方法。”他说,“我退役之后,闲居伦敦,无所事事。我曾为女王效力,如今也想为这个社会做些有用的事。我在报纸上读到您破获的珠宝案——那不是普通的侦探能做到的。我想……”
“你想做我的助手?”布莱克伍德的眉毛微微扬起。
“如果可以的话。”
布莱克伍德没有立刻回答。他转过身,凝视着壁炉里跳动的火焰,那背影在火光中投下长长的阴影。
“斯特林上尉,”他终于开口,“你是个好人。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得出来:正直,忠诚,有责任感。你相信正义,相信法律,相信这个世界有一个黑白分明的秩序。”
他转过身,目光直视着斯特林。
“但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有些案子,有些真相,有些……人,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你跟着我,总有一天会看到你不想看到的东西。”
“我曾见过一个孩子被子弹削去半边脑袋也曾见过战友被炸成碎片。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比这更糟糕。”斯特林说着。
布莱克伍德看着他,轻轻地笑了。
“很好。”布莱克伍德走向窗边,拉开厚重的天鹅绒窗帘。窗外是浓得化不开的雾,什么也看不见。
就在这时,楼下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片刻之后,那个擦鞋的男孩冲进客厅,手里举着一张便笺:“先生,苏格兰场送来的。一个叫格雷格(Greg)的探长,说是有急事。”
布莱克伍德接过便笺,扫了一眼,随即递给斯特林。
便笺上的字迹潦草而慌张。
布莱克伍德先生:
布里克斯顿路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发生一桩命案。死者身份不明,现场情况诡异。苏格兰场上下束手无策。恳请您务必前来一观。
——格雷格探长
布莱克伍德披上大衣,拿起手杖,走到门口时回头看了斯特林一眼。
“来吗,上尉?”马车在浓雾中艰难前行。
车夫不得不勒紧缰绳,让马匹以近乎步行的速度缓缓挪动。街道两旁的一切都被雾气吞没,偶尔有几盏煤气灯在雾中晕开一团模糊的黄光,像是溺水者伸出的无力的手。
车厢里,布莱克伍德靠坐在角落里,闭着眼睛,双手交叠在手杖顶端。斯特林以为他在养神,便也沉默着没有开口。
马车颠簸了一下。
“你在想,”布莱克伍德忽然开口,眼睛仍然闭着,“我为什么对那个珠宝案感兴趣。”
斯特林一怔。他确实在想这个。
“那个案子……确实很精彩。”他说,“子爵夫人的珠宝失窃,苏格兰场查了一周毫无头绪,您只用三天就破获了。我在俱乐部听人谈论过好几次。”
布莱克伍德缓缓睁开眼睛。
在车厢内昏暗的煤油灯光下,他的眼睛呈现出一种奇异的颜色——不是灰绿,而是一种近乎深潭的墨绿,像是藏着什么深不见底的东西。
“精彩。”他重复了一遍这个词,语气里带着一丝说不清的意味,“你知道那个窃贼是谁吗?”
“报纸上说,是一个女仆。”
“一个女仆。”布莱克伍德轻轻笑了,“她二十二岁,从里昂来伦敦谋生,在子爵夫人家做了三年女仆。三年里,她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没有一天休假,每年的薪水是十二英镑,这还不够买子爵夫人一件裙子的蕾丝花边,她的母亲在里昂病重,需要钱治病。她向子爵夫人预支薪水,被拒绝了,她跪下哀求,被子爵夫人赶出了房间。”
他顿了顿。
“然后她偷了那些珠宝。她不是为了挥霍,是为了救她母亲的命。她把珠宝卖给了一个收赃的商人,得了两百英镑。她寄了一百五十回里昂,剩下的五十,她藏在床板底下,一分都没动过。”
斯特林沉默着。
“我找到她的时候,”布莱克伍德的声音平静得像在陈述天气,“她跪在我面前,哭着求我宽限三天——三天后她母亲的手术就能做完,到时候她愿意自首,愿意坐牢,愿意接受任何惩罚。她说她知道这是犯罪,她不配得到宽恕,只求这三天。”
“那您……”斯特林的声音有些发涩。
布莱克伍德迎上他的目光。
“我送她去苏格兰场了。第三天,她母亲死在了里昂的医院里。手术费凑够了,但时间来不及了。”
车厢里陷入一片死寂。
良久,布莱克伍德轻声说:“这就是‘精彩’的真相,斯特林上尉。一个穷苦的女孩,为了救母亲的命而犯罪;一个体面的子爵夫人,因为拒绝区区几英镑的预支,间接害死了一个老人。而我,作为‘正义’的执行者,亲手把这个女孩送进了监狱。精彩吗?”
斯特林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说不出话。
“我刚才问你,”布莱克伍德的目光深邃如井,“为什么来找我。你说你想学推理,想为社会做些有用的事。但你要知道,这个世界的‘有用’,有时候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
马车停了下来。
车夫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先生,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到了。”
布莱克伍德站起身,伸手拉开了车门。
浓雾像潮水一样涌入车厢,带着11月的刺骨寒意。他回头看了斯特林一眼,那一瞬间,斯特林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看见那双灰绿色的眼睛在雾中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还跟吗,上尉?”
斯特林站起身,迈出了车厢。
浓雾立刻将他吞没。
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空置了很久。
从外观上看,这栋房子至少空了三四年,门前的台阶上满是青苔,门把手锈迹斑斑,如果不是门口站着两个探员,斯特林根本不会相信这里发生了一起命案。
“布莱克伍德先生!哦,感谢上帝,您来了。”格雷格探长握了握布莱克伍德的手,目光随即落在斯特林身上,“这位是……”
“这是我的助手,斯特林上尉。”布莱克伍德简短地介绍,“情况如何?”
格雷格探长的脸色瞬间凝重起来。
“死者是一名中年男性,四十岁左右,衣着得体,但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就连衣服上的裁缝标签都被剪掉了。”
“死因?”
“这就是怪的地方。”格雷格探长犹豫了一下,“您最好……亲自去看看。”
探长推开虚掩的门,侧身让开。
门后是一条昏暗的走廊,两个探员举着煤油灯站在楼梯口。
布莱克伍德走在前面,斯特林紧随其后。他们穿过走廊,推开尽头的房门。
是一间客厅。
确切地说,是一间被废弃已久的客厅。家具上盖着厚厚的灰尘,墙上的壁纸几乎全部剥落,壁炉里还残留着不知多少年前的灰烬。
尸体就倒在房间的正中央。
一个中年男人,仰面躺在地上,四肢略微张开,他穿着深灰色的大衣,里面则是深红色马甲和白衬衫,领口系着黑色的领结。
他的脸——斯特林只看了一眼,便感到胃里一阵翻涌。
那张脸已经完全扭曲了。
不是恐惧的扭曲,也不是痛苦的扭曲,是某种斯特林无法形容的、近乎诡异的扭曲。死者的眼睛瞪得溜圆,嘴巴大张,像是在尖叫。他的五官挤在一起,呈现出一种极度的恐惧。
斯特林在阿富汗见过无数尸体。但从未见过这样的——这张脸上写满了某种他无法理解的、近乎疯狂的……什么。
“上帝啊。”他听见自己低声说。
布莱克伍德对此却似乎毫不在意。他走到尸体旁边,蹲下,开始仔细检查。
格雷格探长站在门口,搓着手:“我们发现他的时候就是这样。门上锁着,窗户从里面完全锁死,这栋房子不知道空了多久,钥匙早不知道丢哪儿去了,凶手根本不可能从外面进来。而且,”他咽了口唾沫,“您看他的脸。我干了二十年警察,从没见过这种表情。简直像是……像是见了鬼。”
布莱克伍德没有回应。他正在看死者的手。
他低声说,像是在自言自语,“指甲很干净,没有任何抓挠的痕迹,就像是突然死去的,没有任何挣扎。”
他抬起头,打量着四周。
房间的灰尘积得很厚,除了警察们留下的那些地面上没有脚印,窗户紧闭,从里面牢牢锁着。天花板很高,上面没有任何可供出入的洞口。整个房间,就是一个完美的密室。
布莱克伍德的目光落被壁炉上的一个光点吸引。
那里摆着一枚小小的、不起眼的东西。
他站起身,走过去,俯身细看。那是一枚女人的戒指——普通的银戒指,样式极简,没有任何装饰。它静静地躺在壁炉台积满灰尘的角落里,仿佛被人遗忘了许多年。
斯特林凑过来看:“这是什么?”
布莱克伍德没有立刻回答。他用指尖轻轻拈起那枚戒指,对着光端详。壁炉里的火光映在他脸上,将他的五官切割成明暗分明的两半。
“戒指。”他轻声说,“女人的戒指。戴了很多年,内侧有磨损。”
“这戒指……”格雷格探长凑过来,“是凶手的?还是死者的?”
布莱克伍德没有回答。他将戒指收入掌心,转身向门口走去。
“我需要时间思考。”他说,“派人守住现场,任何东西都不要动。明天早上,我会给你们一个答案。”
他走到门口,忽然停下脚步,回头又看了一眼那具尸体。
“走吧,上尉。”他说。
马车里,两人相对无言。斯特林看着窗外的雾,脑海里全是那张扭曲的脸。
他忽然想起一个细节。
“布莱克伍德先生,”他开口,“您刚说,那枚戒指戴了很多年?”
“嗯。”
“您怎么知道?”
“戒指内侧有很深的压痕,这不是几个月能留下的,外侧的磨损很均匀,说明她日夜戴着,从不取下。戒指的尺寸很小说明她的手指很细并且她应该是个年轻的姑娘,或者个子不高的女人。银戒指不值钱,但她戴了很多年,从不换下。那枚戒指对她来说,很重要。”
他顿了顿。
“也许,比她的命还重要。”
斯特林沉默了。
马车在浓雾中缓缓前行。远处传来某个教堂的钟声,沉闷而遥远,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
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布莱克伍德先生,”他说,“您觉得,凶手是谁?”
布莱克伍德转过头,看着他。
“凶手,”他轻声说,“也许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种人。
“明天早上,上尉。明天早上,一切都会揭晓。”
马车继续前行,驶入伦敦十一月的浓雾深处。
斯特林躺在床上久久无法入睡,望着天花板,脑海里反复浮现那具尸体的脸,他想起那枚戒指。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那枚戒指很重要,比那个密室,比那具尸体,比这整个案子都重要。
远处传来教堂的钟声。
夜深了。
在贝克街221号二楼的窗前,朱利安·布莱克伍德望向窗外,窗外的雾遮的什么也看不见。手指轻轻摩挲着掌心的那枚他从凶案现场带回的、没有告诉任何人的戒指。
好难写,一边要有真实性,一边又要想角色的对话和动作,一想到后面还要这样,感觉一眼望不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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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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