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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贝斯手等不来,鼓手唱完了夏 雪夜消失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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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时尽是被窗帘缝隙里漏进来的雪光晃醒的。
七点十五分的闹钟已经被他按掉了第三次,手机屏幕暗着,倒扣在床头柜上,旁边摊着昨晚改到凌晨的《夏末》新谱。副歌部分宋言欢加了一段和声,红笔圈出来的记号歪歪扭扭,尾端还画了个小小的笑脸,是她惯有的字迹,和她本人一样,软乎乎的,带着点藏不住的甜。
他抬手摸过手机,指尖划过冰凉的屏幕,亮起来的瞬间,置顶的对话框最先跳出来。昨晚十点他发的消息还安安静静躺在那里:「雪下得好大,明天练歌别忘带奶茶,三分糖加珍珠,我去你公寓楼下接你。」
后面跟着他专属的橘黄色小太阳,和他每次发给她的表情一模一样。
宋言欢的头像是灰的,没有回复,连已读的标记都没有。
肆时尽挑了挑眉,指尖在屏幕上顿了顿,心里那点莫名的空落被他强行压了下去。宋言欢这丫头,熬起夜来没日没夜的,前阵子为了赶期末论文,连着三天泡在图书馆,最后直接在琴房的沙发上睡了一整晚,许是昨晚又熬太晚,睡死了没听见消息。
他翻身下床,赤脚踩在冰凉的木地板上,走向阳台,一把拉开了厚重的窗帘。
纽约皇后区的清晨被漫天大雪裹成了一片无边无际的素白,消防梯的铁栏杆上积了薄薄一层雪,被风一吹,簌簌往下落。楼下的街道没了往日清晨的车水马龙,只有零星几辆汽车碾过积雪,发出咯吱咯吱的轻响,很快又被风雪吞没。
「这雪下得,真够离谱的。」他低声嘀咕了一句,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手机边框,又给她拨了个语音电话。铃声在空旷的房间里响了足足半分钟,最后归于忙音,无人接听。
又拨了一个,依旧是冰冷的忙音。
肆时尽的眉峰终于微微蹙了起来。
宋言欢从不会这样。
就算熬到再晚,她也会在睡前给他发一句「先睡啦,明天见」,哪怕只是一个晃着脑袋的小猫表情包,也从来不会让他的消息石沉大海。就连上次她重感冒发烧,烧得迷迷糊糊,还不忘给他发消息,说「今天练不了歌了,要请假」。
他低头看了眼时间,八点整,比他们约定的练歌时间早了一个小时。他在心里替她找了无数个借口,或许是手机静音了,或许是还没醒,或许是雪太大信号不好,可心底那点不安,却像窗外的雪一样,越积越厚,压得人喘不过气。
他转身进了厨房,拿了牛奶倒进小奶锅里,小火慢慢煮着。牛奶咕嘟咕嘟冒着细密的泡,甜香漫了一屋子,是宋言欢最喜欢的热可可的味道,他放了双倍的可可粉,是她偏爱的甜度。可他却没什么胃口,指尖敲着灶台,脑海里莫名闪过昨晚她收拾乐谱的样子。
那天乐队排练结束,她坐在排练室的沙发上,把《夏末》的所有谱子按日期一张张理好,小心翼翼地装进印着乐队logo的帆布包里。她的指尖划过帆布包上的「夏末」两个字,动作很慢,慢得像是在拖延什么,眼神软得像化了的雪,又藏着点他读不懂的沉。
他当时忙着和酒吧老板确认今晚演出的流程,隔着几张桌子随口问了句:「怎么了?谱子少了?」
她猛地抬头看他,眼睛亮闪闪的,像是盛着细碎的星光,又像是蒙着一层薄薄的水雾,她摇了摇头,弯起嘴角笑:「没什么,就是觉得今天你打的鼓点,特别好听。」
现在想来,那眼神里哪里是欢喜,分明是藏着翻涌的不舍,和没说出口的告别。
「是不是又在想你家言欢?」
门口传来调侃的声音,是乐队的贝斯手林舟。他抱着一把电贝斯推门进来,身上还沾着雪沫,帽子边缘结了层薄薄的冰碴,「我跟你说,昨天我路过超市,看到一家新开的奶茶店,三分糖加珍珠的配方我都问好了,保证比她常买的那家还甜,今晚演出结束,咱们高低得整一杯。」
肆时尽没接话,关火把煮好的热可可倒进两个马克杯里,递了一杯给林舟。杯壁的温度烫着指尖,他的声音却有点沉:「她没回消息,电话也不接。」
林舟端着杯子的手顿了一下,随即笑了,拍了拍他的肩膀:「能咋办?雪天路滑,指定是赖床了。你忘了?上次下大雪,她裹着你的大棉袄,在公寓楼下等了我二十分钟,冻得鼻尖通红,也没抱怨一句,就怕乐队排练迟到。那丫头有多靠谱,你还不知道?」
肆时尽的指尖猛地一顿。
他当然记得。
那天的雪比今天还要大,风卷着雪片往人脖子里钻,他开车到公寓楼下的时候,就看见宋言欢缩在单元门的屋檐下,穿着他那件宽大的黑色羽绒服,帽子罩在头上,只露出一截泛红的脸颊。她手里攥着两个暖宝宝,见到他就眼睛一亮,颠颠地跑过来,把暖宝宝往他手里塞:「肆时尽,我带了热的!」
他当时又气又心疼,把自己的围巾解下来,一圈圈裹在她脖子上,把她半张脸都埋进去,嘴上骂着「笨死了,不知道在屋里等?」,可心里却软得一塌糊涂,连指尖都发烫。那天她坐在副驾,偷偷往他手里塞了颗糖,橘子味的,甜了他整整一路。
「再等等。」他喝了一口热可可,温热的液体滑过喉咙,却暖不透心底那点越扩越大的空落。
九点,十点,十一点。
雪越下越大,窗外的世界被染得一片纯白,连对面公寓的窗户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雾气,模糊了所有轮廓。肆时尽的手机屏幕亮了又暗,除了林舟发来的「鼓手已经到酒吧了,要不要先去占位置」,再没有任何关于宋言欢的消息。
他放在膝盖上的手,指节已经攥得泛白。
他终于坐不住了。
抓起沙发上的外套和车钥匙,他匆匆对林舟说:「我去她公寓看看。」
「哎,等等我!」林舟赶紧把贝斯往沙发上一放,抓起外套跟上,「雪天开车不安全,我跟你一起去,好歹有个照应。」
两人冒着雪冲进地下车库,冰冷的风卷着雪沫灌进衣领,冻得人一哆嗦。肆时尽的车是一辆二手的黑色轿车,车身上沾了不少雪渍,是他们乐队跑演出用的,副驾的位置永远是宋言欢的,上面还放着她常抱的毛绒靠枕。
他发动车子,方向盘打满,车子缓缓驶出车库,碾过积雪的路面,朝着宋言欢住了三年的公寓楼驶去。
一路上,雪片噼里啪啦砸在车窗上,雨刮器来回摆动,却始终擦不净玻璃上的雾气,前路一片模糊。肆时尽的手心沁出了汗,握着方向盘的手指泛白,脑子里不受控制地翻涌着无数个片段。
是她第一次在中央公园哭红了眼,抬头看他时,湿漉漉的眼神;是她第一次站在舞台上,紧张得指尖发抖,却在看到他弹吉他的身影时,瞬间安定下来的样子;是无数个深夜的琴房,她唱破了音,急得红了眼眶,他放下吉他,伸手想替她擦眼泪,指尖顿在她脸颊边,又收了回去;是演出结束后的深夜,他们一群人走在纽约的街头,她走在他身边,肩膀轻轻碰着他的胳膊,月光落在她脸上,软得像一汪水。
他藏了两年的喜欢,小心翼翼地靠近,试探,以为还有大把的时间,以为等这场演出结束,等乐队稳定下来,他就可以站在她面前,认认真真地跟她说一句「宋言欢,我喜欢你」。
他甚至已经写好了告白的歌词,加在了《夏末》的最后一段,准备今晚演出结束,当着所有人的面,唱给她听。
可现在,他连她人在哪里,都不知道。
公寓楼到了。肆时尽猛地踩下刹车,车子停稳的瞬间,他推开车门就冲进了楼道,林舟紧随其后。声控灯随着他们急促的脚步一层层亮起,又在他们跑远后暗下去,明明灭灭间,像他此刻悬到嗓子眼的心跳。
五楼,宋言欢的公寓门口。
他抬手敲了敲门,指节叩在门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咚,咚,咚。」
楼道里只有回声,安静得可怕,没有半点回应。
他又敲了敲,声音比刚才重了些,带着他自己都没察觉的颤抖:「言欢,开门,我是肆时尽。」
依旧是死寂。
肆时尽的心跳猛地沉了下去,沉到了冰冷的海底。他伸手去拧门把手,指尖触到冰凉的金属,却发现门根本没锁,轻轻一推,就开了。
一股冷风从门缝里灌进来,带着室外的雪气,还有淡淡的、熟悉的雪松味,是他常用的洗衣液的味道,扑面而来。
公寓里空了。
不是狼藉,是空。
沙发上的抱枕被摆得整整齐齐,茶几上他们没拼完的乐队乐高,被细心地收进了盒子里,放在茶几的角落;墙上他们的合照被取了下来,相框被擦得干干净净,安安稳稳地放在电视柜上,照片里的宋言欢笑得眉眼弯弯,微微侧着头,依偎在他身边,眼里的光亮得像星星;冰箱门上的便利贴被一张张揭了下来,只留下一点浅浅的胶印,那些他画的小太阳,她写的练歌提醒,都被她带走了。
客厅的角落,两个巨大的纸箱敞着口,里面空空荡荡,只剩下几件零散的旧衣服,还有一个印着「夏末」logo的帆布包,拉链半开,露出里面一沓沓乐谱,却唯独少了那本他们改了无数遍的、写满了两个人字迹的《夏末》新谱。
玄关的鞋柜上,并排放着两把钥匙。一把是公寓的,一把是他放在这里的家门钥匙,他当时笑着跟她说「放你这里,免得我又忘带」,她当时红着脸接过去,宝贝似的收进了抽屉里。
现在,两把钥匙安安静静地放在一起,再也不会有人来拿了。
肆时尽的脚步顿住,像是被钉在了原地,浑身的血液仿佛在这一刻瞬间冻住。
他走过去,弯腰拿起那两把钥匙,指尖触到冰凉的金属,上面仿佛还留着她的温度,可下一秒,就凉得像冰,狠狠扎进他的心脏里,疼得他喘不过气,连指尖都在发抖。
林舟也看出了不对劲,他蹲下身,从地毯的缝隙里捡起一张小小的便利贴碎片,上面还留着半截她的字迹:「明天练《夏末》——」,后面的话被撕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一点墨水晕开的痕迹,像一道再也补不上的伤疤。
「她走了。」林舟的声音有些干涩,带着难以置信的茫然,「雪天连夜走的,连钥匙都留下了。」
肆时尽没说话。
他的目光扫过整个公寓,每一个角落,每一处痕迹,都刻着宋言欢的影子,都藏着他们两个人的回忆。
窗边的乐谱架还立在那里,上面搭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衬衫,是他送她的生日礼物,她宝贝得不行,只有练歌的时候才舍得穿;插座上还插着她的手机充电线,充电器还带着一点余温,像是主人刚拔下来不久;鞋柜最下层,她常穿的那双白色帆布鞋,被擦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地摆在那里,鞋边沾着一点没擦净的雪渍,是她昨天出门时穿的。
所有的东西都还在,像是她只是暂时出门买杯奶茶,随时都会推开门,笑着喊他的名字。
可又都不在了。
那个会抱着他的胳膊撒娇,皱着鼻子说「肆时尽,你鼓点打得太重了,我都唱跑调了」的女孩;那个会在深夜的琴房里,和他头挨着头改歌词,改到眼睛发红,却还笑着说「这段和声超好听」的女孩;那个会在每一场演出结束后,举着一杯热奶茶,颠颠地跑到后台塞给他,眼睛亮晶晶地说「我们乐队最棒了」的女孩,不见了。
像一场盛大的烟火,在他的青春里炸开了最亮的光,却在他伸手想抓住的时候,彻底消散在了风雪里,连一点余温都没留下。
「什么时候的事?」肆时尽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像是被砂纸反复磨过,每一个字都带着血。
林舟翻了翻手机,指尖在屏幕上顿了顿,才把手机递到他面前。屏幕上是航班信息推送,昨天夜里十一点,从纽约肯尼迪机场起飞,飞往加拿大温哥华的航班,乘客信息里,清清楚楚地写着宋言欢的名字。
加拿大。
隔着万里重洋,隔着整片大陆,隔着一场猝不及防的大雪,隔着他们没说出口的喜欢,隔着再也回不去的盛夏。
他甚至来不及问一句为什么,来不及说一句别走,来不及把藏了两年的喜欢说出口,她就已经跨越了山海,彻底消失在了他的人生里。
「她没跟你说吗?」林舟的声音放得很轻,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你们不是天天一起练歌,一起计划演出吗?她一点口风都没露?」
肆时尽摇了摇头,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那把钥匙,金属的棱角硌得掌心生疼,可他却感觉不到。他想起昨天傍晚,排练室的休息间里,她接了一个越洋电话,走到阳台去讲,背对着他,肩膀微微颤抖,连指尖都在抖。
他当时看着她的背影,心里隐隐不安,走过去想问她怎么了,她却立刻挂了电话,转过身来,脸上已经挂起了笑,眼底的红却藏不住,她说:「没事,我妈问我什么时候回家过年。」
他当时信了。他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说「过年带我一起回去?」,她当时没说话,只是低下头,轻轻「嗯」了一声,声音小得像蚊子叫。
原来那不是没事。
是天塌了的事。
是她一个人扛下了所有的风雨,连一句求助都不肯跟他说,最后选择一个人悄无声息地离开。
「她家里,是不是出问题了?」肆时尽忽然开口,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连呼吸都跟着发颤。
他想起宋言欢偶尔会提起,她父亲在国内打理生意,每次打电话,语气都越来越疲惫。他当时还笑着跟她说「你爸比你还卷,以后肯定是个大老板」,她当时红着脸骂他「胡说八道」,眼底却藏着一点他当时没读懂的担忧。
林舟点了点头,喉结滚了滚,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点开了一条私信。「这是我昨天凌晨收到的,是宋言欢的小号发给我的,没署名,只发了一句话。」
屏幕上只有一行孤零零的字,像一根针,狠狠扎进肆时尽的眼睛里:「我要走了,别找我,也别告诉肆时尽。」
别告诉肆时尽。
她连告别,都不肯让他知道。
是怕他为难,怕他跟着她一起陷入泥潭,还是怕自己会舍不得,会回头?
肆时尽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又猛地砸在冰面上,碎得四分五裂。疼得他弯下腰,死死捂住胸口,连呼吸都带着血腥味,眼前一阵阵发黑。
「她为什么不告诉我?」他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带着压抑到极致的崩溃,「她为什么不跟我说?天塌下来,我可以跟她一起扛啊。」
林舟拍了拍他的肩膀,声音里满是心疼:「那丫头的性子你还不知道?看着软,骨子里比谁都倔。她怎么可能让你跟着她趟这趟浑水?你是她放在心尖上的人,她怎么舍得让你受一点委屈。」
是啊,他知道。
他一直都知道。
宋言欢就是这样的人,看着软乎乎的,像个一碰就碎的瓷娃娃,可骨子里却比谁都犟,比谁都能扛。她宁愿自己一个人咬着牙熬过去,也不肯把负面情绪带给他半分,宁愿自己悄无声息地消失,也不肯拖累他半分。
他走到窗边,猛地推开窗户,冷风裹挟着鹅毛大的雪片灌进来,吹得他脸颊生疼,连眼眶都冻得发红。楼下的街道上,一辆出租车刚刚驶离,车灯在雪幕中晕开一片模糊的光,车牌号是NYC开头的,是宋言欢常坐的那一家。
他记得,昨天排练结束,她就是坐这辆出租车离开的。上车前,她站在雪地里,朝他用力挥了挥手,笑着说「肆时尽,明天见」。
那是她最后一次跟他说「明天见」。
可他没有等到。
「演出……还去吗?」林舟的声音很轻,打破了一室死寂。
今晚是夏末乐队在布鲁克林地下酒吧的专场演出,是他们筹备了整整半年的演出,是他们从地下乐队走到台前最重要的一步。宋言欢作为主唱,连演出服都准备好了,挂在卧室的衣柜里,是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裙摆上绣着小小的「夏末」字样,是她熬了好几个晚上,一针一线自己绣的。
肆时尽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底翻涌的水雾散了,只剩下不容置疑的坚定。
「去。」
他必须去。
因为宋言欢说,今晚要唱那首她改了词的《夏末》。
他要替她唱。
替她唱完这首没来得及唱的歌,替她完成这个没来得及实现的约定。
他转身走进卧室,衣柜的门开着,那件白色的连衣裙安安静静地挂在那里,裙摆上的刺绣在雪光里泛着柔和的光。他伸出手,指尖轻轻抚过上面的针脚,刺绣的线头有些毛糙,是她绣错了又拆掉重绣的痕迹,一针一线,都藏着她没说出口的心意。
他把连衣裙小心翼翼地叠好,放进自己的鼓包里,动作轻得像怕碰碎了一场梦。然后拿起鼓棒,在掌心敲了敲,鼓棒上还留着她的温度,那天她握着这对鼓棒,晃着他的胳膊,笑着说「肆时尽,你鼓点打得真好听,教教我好不好」。
「林舟,」肆时尽的声音很稳,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量,「今晚演出,我打鼓,你弹贝斯。」
林舟愣了一下:「那主唱呢?」
「我替她唱。」肆时尽拿起手机,点开了和宋言欢的聊天记录,往上翻,全是他们关于练歌、关于演出、关于日常的细碎对话,她发的小猫表情包,她拍的路边的晚霞,她唱的demo语音条。他的指尖停在最后一条消息上,他发的「雪下得好大,明天练歌别忘带奶茶」,永远停留在了未读状态。
他点开备忘录,里面存着《夏末》的完整歌词,是宋言欢的字迹,他逐字逐句地看,看到副歌最后一句,她用红笔圈出来的那句「雪落时,别夏末」,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砸在屏幕上,晕开了黑色的字迹。
原来,她早就写好了结局。
雪落时,别夏末。
她走了,带着她的夏天,带着她藏了两年的喜欢,带着他们未完成的约定,彻底消失在了这场大雪里。
留下他,留在这个被风雪覆盖的纽约,留在这首永远唱不完整的《夏末》里。
肆时尽收拾好东西,鼓包背在肩上,鼓棒紧紧握在手里,走出了公寓。他最后回头看了一眼这间装满了回忆的屋子,轻轻带上了门,「咔哒」一声,门锁落下,像锁住了他整个兵荒马乱的青春。
林舟跟在他身后,手里抱着电贝斯,两人并肩走在雪地里,脚印深深浅浅,刚踩出来,就被新落下的雪片覆盖,像那些没说出口的话,没完成的约定,最终都被风雪掩埋,了无痕迹。
布鲁克林的地下酒吧里,已经挤满了人,都是冲着夏末乐队来的粉丝,手里举着应援的手幅,上面印着宋言欢的名字,还有乐队的logo。看到肆时尽和林舟进来,人群瞬间爆发出一阵欢呼,有人喊着「言欢呢?我们主唱呢?」,有人好奇地问「今天怎么换配置了?鼓手去哪了?」。
肆时尽没说话,他穿过人群,径直走到舞台中央,坐在了鼓凳上,低头调试着鼓点。聚光灯打在他身上,黑色的卫衣裹着他单薄的身体,鼓棒在他指尖旋转,发出清脆的声响,可他周身的气压,却低得让人不敢靠近。
林舟站在麦克风前,深吸了一口气,拿起话筒,声音透过音响传遍了整个酒吧:「各位,很抱歉,今天我们的主唱宋言欢,临时不能来了。」
台下瞬间响起一阵哗然,夹杂着失望的议论声。
「但是,」肆时尽忽然开口,声音透过音响,传遍了酒吧的每一个角落,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哽咽,却异常坚定,「她让我替她唱完这首歌。」
他抬眼看向台下,目光扫过每一张熟悉的脸,扫过舞台下那个他们常坐的角落。以前演出前,宋言欢总坐在那里,手里捧着一杯三分糖加珍珠的奶茶,安安静静地看着舞台上的他,眼里满是藏不住的欢喜和崇拜。
现在,那个角落空着,只有积雪透过窗户飘进来,落在椅子上,积了薄薄一层,冰冷刺骨。
舞台上的灯光暗了下来,只剩下一束暖黄的追光,稳稳地打在肆时尽身上。
他抬手,敲下了第一个鼓点。
「咚——」
沉闷的鼓声响彻整个酒吧,像敲在每个人的心上。前奏响起,是《夏末》熟悉的旋律,却少了宋言欢清亮柔软的嗓音,多了一丝沉重到化不开的悲凉。
肆时尽拿起面前的话筒,开口唱了起来。
「夏末的风,吹过窗台,你留下的侧脸剪影,还在桌台……」
他的嗓音不算细腻,甚至带着一点少年人特有的沙哑,可每一个字,都唱得格外认真,像是把对宋言欢的所有思念,所有遗憾,所有没说出口的喜欢,都融进了这首歌里。
台下的喧闹渐渐停了,所有人都安安静静地听着,酒吧里只剩下他的歌声,和窗外的风雪声。
唱到副歌部分,他停了下来,指尖抚过冰凉的鼓面,像是在触碰她温热的指尖。
「雪落时,别夏末,未说出口的喜欢,藏在雪堆里……」
他唱不下去了。
喉咙像是被滚烫的东西堵住,眼眶瞬间发红,手里的鼓棒「当啷」一声掉在鼓面上,发出刺耳的声响。台下安静得能听见针掉在地上的声音,只剩下此起彼伏的、压抑的抽泣声,有人举着宋言欢的手幅,偷偷抹着眼泪。
肆时尽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底的水雾散了,只剩下执拗的坚定。他捡起鼓棒,重新敲起了节奏,一遍又一遍地唱着副歌,唱到嗓子沙哑,唱到鼓棒从手里滑落,唱到酒吧里所有人都红了眼睛,跟着他一起轻轻和着旋律。
最后一个鼓点落下,余音在酒吧里缓缓回荡,最终归于死寂。
酒吧里安静了足足十秒,然后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震得屋顶都在发颤。有人哭着喊「宋言欢会回来的」,有人举着灯牌喊「我们等她」,还有人喊着「夏末永远不散」。
肆时尽坐在鼓凳上,看着舞台中央空着的主唱位置,从鼓包里拿出那件白色的连衣裙,小心翼翼地放在麦克风前的椅子上,像她正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陪着他,唱完了整首歌。
他知道,宋言欢不会回来了。
她去了加拿大,隔着万里重洋,隔着山海风雪,隔着他们没说出口的双向暗恋,再也不会回来了。
这场演出,成了夏末乐队最特别的一场演出,也是纽约地下音乐圈里,被人记了很多年的一场演出。
因为他替她唱了《夏末》,替她完成了最后的约定。
可他也知道,这首歌,再也不会有完整的版本了。
少了宋言欢的声音,夏末,就再也不是夏末了。
演出结束后,肆时尽没有离开酒吧。他坐在舞台角落的阴影里,看着窗外还在落的雪,手里拿着宋言欢留下的那本乐谱,一页一页地翻着。翻到最后一页,夹层里掉出一张折叠的信纸,轻飘飘地落在他的膝盖上。
他的心跳猛地漏了一拍,颤抖着手捡起那张纸,展开。
是宋言欢的字迹,歪歪扭扭的,写了满满一页。
没有写家里的变故,没有写颠沛流离的未来,只写了一件事。
写了中央公园初见时,他抱着吉他,笑着跟她说话的样子;写了琴房里无数个深夜,他低头改谱时,认真的侧脸;写了舞台上,他敲着鼓,眼里有光的样子;写了她藏了两年的,小心翼翼的喜欢。
信的最后一行,她写:「肆时尽,栀子花的花语是永恒的爱与约定,等我们红遍纽约,就一起去看栀子花吧。如果我走了,别找我,别记恨我,要好好唱歌,好好站在舞台上发光。」
栀子花。
是她最喜欢的花。
他早就订好了机票,等演出结束,就带她去温哥华看栀子花,那里有北美最大的栀子花园,他查了很久,想给她一个惊喜,想在栀子花开满的花园里,跟她告白。
可现在,雪落了,栀子花开过了,人也走了。
他把信纸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贴身的口袋里,然后拿起手机,点开和宋言欢的对话框,给她发了一条消息,是他这辈子,发给她的最后一条消息。
「雪停了,我唱了《夏末》,你听到了吗?」
「栀子花我替你看了,开得很好。」
「我等你回来。」
消息发送成功,蓝色的气泡安安静静地躺在对话框里,却永远不会有回复了。
肆时尽收起手机,站起身,走出了酒吧。
雪还在下,落在他的头发上,落在他的肩膀上,落在他空荡荡的鼓包里。他走在空无一人的雪地里,一步一步,没有方向,没有终点。
宋言欢走了,带着他的夏天,带走了他所有的欢喜。
从此,纽约的雪夜,再也没有那个会举着热奶茶,等他演出结束的女孩;再也没有那个会和他一起,在琴房里熬到天亮,改完一整首歌的女孩;再也没有那个,看他一眼,就能让他心动一整个夏天的女孩。
纽约的长夏,终究是结束在了这场漫天风雪里。
而他的夏天,也随着那个女孩的离开,永远落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