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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宇 第十八 ...


  •   第十八章周宇

      日子一天天地过,转眼到了十一月。

      王小君依旧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每天在县城里走来走去,把每条街都走熟了,连哪家早餐店的豆浆是现磨的、哪家理发店的老板娘脾气不好,她都一清二楚。有时候她会去县图书馆坐一下午,翻翻杂志,看看闲书,但那些字从左眼进去从右眼出来,什么也留不下。

      她觉得自己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挂在树上,上不去也下不来。

      那天下午,方敏打电话来,说晚上有个同学聚会,让她一起去。

      “我不去了,都是你同学,我去干嘛。”王小君靠在阳台上,手指拨弄着茉莉花的叶子。

      “怕什么,又不是不认识。周宇你还记得吧?就是你以前在省城实习的时候,帮你搬过东西那个。”

      王小君愣了一下。

      周宇。

      这个名字像一颗小石子投进了平静的湖面,激起了一圈一圈的涟漪。她当然记得。四年前,她在省城人民医院实习,人生地不熟,租的房子在六楼,没有电梯。报道那天她拖着一个大行李箱,在楼梯口发愁,一个男生从楼上下来,二话不说帮她把箱子扛了上去。

      那就是周宇。方敏的同学,在省城读大学,刚好租在同一个楼里。

      后来他们又见过几次面。有时候在楼下碰到,点个头打个招呼;有一次她值夜班回来发烧,周宇给她买了药和粥,放在门口就走了。实习结束她离开省城的时候,周宇来送过她,站在火车站门口,说了句“以后常联系”。

      但后来就没有联系了。各自忙各自的,微信好友躺在列表里,过年的时候群发一条祝福,仅此而已。

      “他怎么回来了?”王小君问。

      “他本来就在省城上班啊,上个月调回咱们县城的分公司了。今晚他请客,说是好久没见了,聚一聚。”

      王小君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反正也没什么事。

      晚饭订在县城江边的一家餐馆,不大,但环境清雅。王小君到的时候,包间里已经坐了五六个人,都是方敏的老同学。她扫了一圈,没看到周宇。

      “他去点菜了,马上回来。”方敏拉着她坐下。

      话音刚落,门推开了。一个高个子男人走进来,穿着深色的夹克,头发剪得短短的,比四年前壮了一些,但眉眼还是那个样子——浓眉,单眼皮,笑起来嘴角往一边歪。

      “小君来了?”周宇一眼就看到了她,笑着走过来,“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王小君站起来,笑了笑。

      他们握了握手。他的手很大,很暖。

      饭桌上热闹得很,一群老同学互相开涮,酒喝了不少。周宇坐在王小君旁边,不怎么闹,但每次有人敬酒他都痛快地干了。王小君不喝酒,他就给她倒了一杯热玉米汁,放在她手边。

      “你还在做护士吗?”他问。

      王小君顿了顿,摇了摇头。“辞职了。刚辞不久。”

      “累了?”

      “嗯。”

      周宇没再问,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到她碗里。“我记得你爱吃这个。”

      王小君愣了一下。她确实爱吃糖醋排骨,但她不记得什么时候跟他说过。

      “以前在省城的时候,有次你说想吃排骨,但是实习工资低,舍不得买。”周宇像是看出了她的疑惑,随口解释道。

      那都是四年前的事了。她随口说的一句话,他居然记了这么久。

      散场的时候,方敏和几个同学要去唱歌,王小君说累了想回去。周宇说他也没喝酒,可以送她。

      两个人沿着江边走。十一月的晚风凉飕飕的,江面上映着两岸的灯光,碎成一片一片的金色。王小君把外套拉链拉到最上面,还是觉得冷。

      周宇把自己的围巾解下来,递给她。

      “不用——”

      “拿着吧,我不冷。”

      她接过来围上了。围巾上有洗衣液的味道,还有一点点烟味,混在一起,意外地好闻。

      “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周宇问。

      “不知道。”王小君老实说,“可能先歇一阵子吧。”

      “歇一歇挺好的。你在省城那两年,是不是挺累的?”

      王小君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她从小到大没谈过恋爱,也不太会跟男生单独相处。此刻跟周宇并肩走在江边,她的心跳比平时快了一些,但并不是不舒服的那种快。

      周宇好像感觉到了她的不自在,故意放慢了脚步,跟她保持同样的节奏。他没有靠太近,始终隔着半臂的距离。

      到了楼下,周宇说了声“早点休息”,转身走了。王小君站在楼道里,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路灯下,心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悄悄发芽。

      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他为什么要送我?为什么要给我围巾?为什么记得我爱吃糖醋排骨?

      她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这些意味着什么。但她隐隐觉得,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从那天开始,周宇频繁地出现在王小君的生活里。

      起初是每天发消息。早上问她吃早饭了没有,中午问她今天干嘛了,晚上问她睡了没有。消息都不长,有时候就是一张照片——路边看到一只猫,食堂今天的菜太咸了,工地上出了点小状况。

      王小君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对待过。以前在医院的时候,同事之间也有说有笑,但没有哪个人会每天准时准点地问她“吃了吗”“睡了吗”。她觉得有点不习惯,但也不讨厌。

      她开始期待手机震动的声音。

      第二周,周宇约她吃饭。她犹豫了一下,答应了。从小到大,她几乎没有单独跟男生吃过饭。护校里全是女生,工作以后科室里男同事不多,偶尔聚餐也是一大群人。像这样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她还是头一回。

      周宇很会照顾人。他把菜单先给她看,她说了句“随便”,他就点了几道菜——糖醋排骨、清炒时蔬、酸菜鱼、一碗蛋花汤。每一道都是她爱吃的,她怀疑方敏提前告诉了他。

      吃饭的时候她不太敢看他的眼睛,低着头扒饭。周宇也不催她,偶尔给她夹菜,说一句“多吃点”。

      “你是不是不太跟男生一起吃饭?”周宇忽然问。

      王小君抬起头,脸一下子就红了。“没、没有啊。”

      周宇笑了笑,没有拆穿她。

      第三周,周宇约她去看电影。是一部爱情片,讲的是两个人在一个城市里错过又重逢的故事。电影院很暗,王小君坐在他旁边,能感觉到他的手臂偶尔碰到她的手臂,每一次碰触都像被电了一下,她赶紧缩回去。但缩回去之后又觉得空落落的。

      电影散场后,他们在商场里逛了一会儿。路过一家饰品店,周宇停下来,指着一对兔子形状的耳钉说:“这个适合你。”

      “我又不戴耳钉。”

      “你以前戴过。银色的那对,小小的,实习的时候你经常戴。”

      王小君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她确实有过一对银色的小耳钉,实习的时候天天戴,后来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她没想到周宇会记得。

      他买了那对兔子耳钉,塞到她手里。“拿着吧,不贵。”

      她收下了。回到家对着镜子戴了一下,发现自己好像很久没有戴过耳钉了。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周宇从来不问她工作的事,不催她做任何决定。他只是陪着她,吃饭、散步、聊天、沉默。

      有一天傍晚,他们坐在江边的长椅上,看夕阳把水面染成橘红色。王小君忽然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周宇看了她一眼,说:“因为我想对你好。”

      “为什么?”

      “你觉得呢?”

      王小君低下头,耳朵尖红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从来没有被人喜欢过,也从来没有喜欢过别人。她不确定自己对周宇的感觉算不算喜欢,但她知道,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时间过得很快,心里很踏实。

      “你是不是没谈过恋爱?”周宇忽然问。

      王小君的脸更红了,半天才小声说:“嗯。”

      “猜到了。”周宇笑了笑,语气里没有嘲笑,只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柔,“那你要不要试试?”

      王小君的心跳得很快,快到她觉得周宇一定能听见。她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很亮,里面倒映着江面上的光。

      她点了点头。

      很小幅度的,几乎看不出来的,一个点头。

      但周宇看见了。

      他笑了,嘴角往一边歪,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他的手很大,很暖,把她的手整个包在掌心里。王小君的手在微微发抖,他没有松开,反而握得更紧了一点。

      那是王小君二十一年人生中,第一次被人牵手。

      接下来的事情快得像是顺理成章。

      周宇对她很好,好到王小君有时候觉得自己在做梦。他会记住她随口说的一句话,会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默默陪着她,会在她失眠的夜里打电话给她讲故事——虽然他的故事讲得很烂,讲着讲着就不知道讲到哪里去了,但王小君每次都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方敏有时候开玩笑说:“小君,你是不是太好追了?”

      王小君想了想,觉得可能真的是。但她不知道什么叫“不好追”。她只知道,周宇是第一个让她觉得“跟这个人在一起很安心”的人。她没有比较的对象,也没有判断的标准,她唯一能确认的是——她想跟他在一起。

      恋爱一个多月后的一天晚上,周宇送她回家,在楼下站了一会儿。

      “小君。”

      “嗯?”

      “我们结婚吧。”

      王小君愣住了。她抬起头,看着周宇的脸。他的表情很认真,不是在开玩笑。

      “你……你说什么?”

      “我说,我们结婚吧。”周宇重复了一遍,声音不大,但很稳,“我知道你可能觉得太快了,但对我来说一点都不快。我从四年前就喜欢你了。那时候你实习结束走了,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现在你回来了,我不想再等了。”

      王小君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她的眼眶红了,不是因为难过,而是因为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被一个人这样认真地对待,这样坚定地选择。

      她从小就是个普通的女孩,成绩普通,长相普通,在护校里不显眼,在医院里也不显眼。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一个人把她放在心里这么久。

      “你不会觉得太快吗?”她的声音有点抖。

      “时间不重要。”周宇说,“重要的是,我想跟你过一辈子。”

      王小君看着他,眼泪掉了下来。她想起四年前他帮她扛箱子上六楼,满头大汗也不肯歇一下;想起她发烧那次,他把药和粥放在门口就走,连门都没进;想起他记得她爱吃糖醋排骨,记得她戴过银色的小耳钉。

      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会这样记得你?

      她点了点头。

      这一次没有犹豫,很坚定地点了点头。

      周宇愣了一秒,然后笑了,笑得像个傻子。他伸出手,把她拉进怀里,抱得很紧很紧。王小君把脸埋在他胸口,听到他的心跳声,咚咚咚的,很快,跟她的心跳一个节奏。

      她想,原来被一个人喜欢,是这种感觉。

      接下来的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双方父母见了面,都对对方很满意。周宇的父母是老实人,父亲在供电局上班,母亲已经退休了,家里条件不算富裕,但也不差。王小君的母亲一开始觉得太快了,但看周宇对女儿好,也就没再说什么。

      周宇在县城买了房子,不大,两室一厅,但离王小君娘家很近,走路只要十分钟。他说这样方便她随时回来看爸妈。

      婚礼定在腊月。周宇想办一个像样的婚礼,王小君说不用太铺张,简简单单就好。最后折中了一下,不大不小,请了十几桌。

      婚礼那天,王小君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旗袍,是她妈妈年轻时的那件,改了一下腰身,穿上很好看。方敏是伴娘,从早上就开始哭,哭到仪式结束眼睛都是肿的。

      周宇站在台上,看着王小君一步一步走过来,眼眶也红了。他说过自己不哭的,但看到她的那一刻,没忍住。

      交换戒指的时候,周宇的手在发抖,戒指差点掉在地上。台下的人都在笑,王小君也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下来了。

      司仪让新郎说两句。周宇接过话筒,看着王小君,停了几秒钟。

      “小君,你以前没谈过恋爱,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你的幸运。但我知道,这是我的幸运。”他的声音有点哑,“因为你是第一次,所以我会用一辈子,让你觉得值得。”

      台下安静了一瞬,然后响起了掌声。

      王小君握着话筒,想说点什么,但张了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她看着周宇,眼泪不停地往下掉,最后只说了一句:“谢谢你,喜欢我。”

      那天晚上,闹洞房的人散去之后,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两个。王小君坐在床边,把那双红色高跟鞋脱掉,脚踩在地毯上,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周宇走过来,在她身边坐下,伸手帮她把头发别到耳后。

      “累不累?”

      “还好。”

      “你今天真好看。”

      王小君低下头,耳朵又红了。她跟周宇在一起这么久,还是不太习惯被夸。

      周宇笑着捏了捏她的手。“以后,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想做护士就不做,想开面包店就开,想在家里待着就在家里待着。我都陪你。”

      王小君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灯光,有她的倒影,还有一种她以前只在书上读到过的东西。

      她靠过去,把脑袋搁在他肩膀上。

      窗外有烟花炸开的声音,橘色的光透过窗帘的缝隙,一闪一闪地落在天花板上。远处有人在放《今天你要嫁给我》,声音模模糊糊的,听不太清,但旋律很暖。

      (第十八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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