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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你好娘! ...

  •   成都的夜,总是湿漉漉的,像一块拧不干的旧抹布,沉甸甸地压在心头。

      宋笙下了地铁,末班车的喧嚣早已散尽,站台空旷得只剩下回声。她裹紧了外套,疲惫地往学校走。

      她刚结束一份家教兼职。雇主家的小男孩磨蹭着不肯做题,非要缠着她讲故事。她耐着性子,在枯燥的功课间隙穿插了几个生动的小故事,好不容易才将那只“小神兽”哄睡安稳。

      等她轻手轻脚地收拾好教案离开时,抬眼望去,城市的灯火已稀疏大半,只剩零星的光点在夜色里明明灭灭。

      M大虽就在附近,可从地铁站到校门,还要穿过一段漫长而幽深的夜路。若是再近一些该多好,仿佛一步就能跨进光明的校门,将身后的黑暗彻底隔绝。

      这个念头刚起,身后的脚步声便清晰了起来。

      不急不缓,却如影随形。

      宋笙加快了脚步,那脚步声也随之加快。

      恐惧像冰冷的蛇,顺着脊椎爬上来。她第一次如此讨厌这无边的夜色。

      突然,一只粗糙肥腻的手猛地捂住了她的胸口。

      那只手带着令人作呕的肉腥味,像是刚从泔水桶里捞出来的一样。

      完了。

      大脑在那一瞬间彻底空白,所有的思维都被切断,只剩下本能的战栗。

      她被强行掰过身去。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只穿着卡其色长风衣的男人。

      他的丑,不仅仅是先天的残缺,更是后天放纵的杰作。

      胡子像疯长的杂草,起码几个月没刮,硬得像钢丝球,扎得人眼疼;脸上的痘痘红肿溃烂,大概是常年熬夜配着重辣火锅催生的恶果;那双眯成一条缝的小眼睛里,堆积着黄绿色的眼屎,仿佛容纳了世间所有的污秽。

      就是这样一张有碍市容的脸,此刻正对着她咧开嘴,露出一个扭曲的微笑。

      随着嘴角的裂开,宋笙在昏黄的路灯下看到了两排漂浮的黄牙,还有那股隐约飘来的、腐烂已久的口臭。

      是多少天没刷牙了?还是说,他的□□早已半截子入了鬼门关?

      他不会要用如此肮脏的身体,对她做什么吧?

      想到这里,宋笙心里一阵剧烈的恶寒,胃里翻江倒海。

      “哈!”

      男人发出一声怪叫,双手猛地扯开了那件紧紧包裹着他肥硕身体的风衣。

      上面圆滚滚,下面圆滚滚,中间那个标记他为男性的部位直直挺立,狰狞而丑陋。

      真像一个放了三千年的出土茶壶,沾满了泥土和霉斑。

      宋笙害怕得不敢动,双腿像灌了铅。

      就在这时,一只温度很低的手轻轻搭在了她的手臂上。

      奇怪的是,宋笙并不觉得这只手可怕。相反,那股凉意像是一剂镇定剂,瞬间抚平了她狂跳的心脏。

      一个白色的影子挡在了她面前。

      风过处,送来一股淡淡的清香,干净、清冽。

      是阮琴。

      她微微弯下腰,凑近看了看那个男人,大拇指和食指在下巴上摩挲着,仿佛在审视一件不合格的艺术品。

      “皱巴巴的像猪大肠,”她语气平淡,甚至带着一丝疑惑,“你高中是没做□□手术吗?还是说为了显得长一点特意留着的?”

      她顿了顿,眼神里满是嫌弃:“但是好像并没有用呢,反而更恶心了。”

      男人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怒吼一声,挥拳就要向阮琴打去。

      “小心!”宋笙大喊。

      话音未落,只听“砰”的一声闷响。

      男人的脸上凭空多了一个清晰的脚印。下一秒,那张肥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鼓了起来,又红又肿,像发过头的面团。

      男人吃惊地看着阮琴,显然低估了这个瘦弱女生的爆发力。他恼羞成怒,使出全身力气,抡起右拳再次砸向阮琴。

      “不要!”宋笙惊呼。

      咚!

      两百多斤的肉球轰然倒地,激起一片尘土。那件卡其色风衣迅速盖住了他丑陋的身躯。

      阮琴缓缓放下右手,甩了甩手腕,眉头微蹙:“和这种人手对手,真是恶心啊。”

      派出所的灯光惨白刺眼。

      警察给那个“卡其色茶壶”戴上手铐,冷冷地宣布:“十日拘留。”

      随后转过头,对阮琴和宋笙说:“你们可以走了,注意安全。”

      走出警局,夜风依旧微凉。

      宋笙惊魂未定,看着身边身形单薄的室友,声音还在发抖:“你怎么会这么强悍?他那么胖,你居然一脚就把他踢倒了。”

      阮琴没有直接回答,只是望着远处的霓虹,讲起了一个故事。

      “小时候,我妈妈很喜欢看偶像剧。在那些电视剧里,女主总是容易遇到想要侵犯她的人,这个时候,又总是会有一个男人适时出现,解救女主于水火之中。”

      她的声音很轻,却透着一股寒意:“我很讨厌。”

      “讨厌什么?”宋笙问。

      “讨厌女生总是像一个小兔子一样,脆弱、无助、容易受惊。讨厌男人总是被塑造成聪明机智、一拳就能打倒变态的英雄。更讨厌……女人总是要被男人保护。”

      阮琴的语气突然变得愤怒,像是一把出鞘的剑:“女人总是寄希望有一个男人出现来保护她,可是现实根本不是这样。”

      “爸爸,才是最会伤害妈妈的人。”宋笙突然脱口而出,声音轻得像叹息。

      阮琴愣了一下。

      街上的路灯、便利店的白炽灯、马路上的红绿灯,所有的光都装进了她的眼里,流光溢彩,却照不亮深处的阴影。

      “我爸很喜欢喝酒。经常喝多了就打我妈。她每次都说要离婚,要带我走。可是,每次爸爸酒醒了,向她下跪求饶,她又心软了。”

      阮琴停下脚步,看着宋笙:“我小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妈喜欢看偶像剧。长大了之后,读到《阅读浪漫小说》这本书,才知道我妈这种行为是‘代偿心理’。偶像剧里的男生都要虐女主千百遍,是因为他爱她,爱到了极致就会极端。偶像剧给了我妈这种人一种合理的安慰——‘他打我是因为爱我,他不是故意的,他只是不知道如何爱我。’”

      夜风吹过,卷起地上的落叶。阮琴的声音冷得像冰:“男人怎么会不知道如何爱女人?如果是一个女领导在喝醉酒的他们面前,他们还会打人吗?他们会像一只哈巴狗一样匍匐在领导面前吧。用爱来装饰暴力,恶心至极。”

      她转过头,眼神坚定如铁:“所以,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跆拳道。高中那年,我爸喝酒打我妈,我一腿就把他的腰踢伤了。他还报了警,说我是‘不孝之女’。那又怎样?重要的是,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打我妈了。”

      阮琴看着宋笙,一字一顿地说:“男人保护不了女人,但是,女人可以保护女人。”

      宋笙佩服地看着她,眼眶微热:“你好man!不对……你好娘!”

      她顿了顿,又说:“不过,我没有想到你会跟我讲这些。”

      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过“破窗效应”。以一幢有少许破窗的建筑为例,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将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最终他们甚至会闯入建筑内,占据其中。

      人心也是如此。

      大家初入社会的时候都是单纯的,第一次被划伤,总是会跟遇到的每个人哭诉。但是后来她发现,很多人在知道她身上的伤口之后,不是给她上药,而是先装作同情地说几句安慰的话,再狠狠地在伤口上划上几刀。

      被划的次数多了,人就会封闭内心。就算遇到带着药的好人,也不再敢袒露伤口,而是等着伤口慢慢结痂,长成坚硬的茧。

      所以,在成年之后还愿意向别人袒露自己脆弱的,只有两种人。

      一是傻缺。

      二是你拥有了他的信任,他愿意冒着被划伤的风险,走近你。

      宋笙知道,阮琴绝不是第一种人。

      她好像是那种即使窗户破了,也会亲手拿起锤子钉上木板,甚至反过来守护整栋楼的人。

      阮琴的语气忽然温柔下来,像春夜的一场细雨。

      “因为,我觉得你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为什么?”宋笙怔怔地问。

      阮琴黑色的瞳孔柔和地望着她,里面倒映着宋笙有些狼狈却真实的脸。

      “有些理由无法用言语总结,只能用内心感受。”

      两人并肩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交叠在一起。

      成都的夜依旧湿润,但宋笙觉得,今晚的风,似乎没那么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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