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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哥谭之子 他是哥谭的 ...

  •   这是达米安没有夜巡的第四天。

      他决定把这种行为解释成一次休整,正好蝙蝠侠已经发现了他们,也就是说他会很快发现他们的行动规律,短期内继续夜巡无疑是自投罗网。

      布鲁斯对达米安的决定从来都是支持的,即使意识不清,他也能感知到男孩这几天兴致不高,待在家里也是很好的。

      只是男人并不擅长安慰他人,毕竟在他看来,被那个黑漆漆制服的人发现并不会对他们造成什么影响,也就不能理解达米安此时的苦闷。

      失去了夜间的活动,白天的时间突然变得很长。

      塔利亚给他们的房子是这栋老旧公寓楼的顶层,含有一间阁楼,窗户很小,采光一般,角落里对着很多储物箱,还放了一张房东太太闲置的沙发,这里被达米安当作放置闲杂物品的地方。

      这里的灰尘实在太多了,以至于在刚住进来时,达米安和布鲁斯都没有打扫阁楼的想法,毕竟这件公寓有着三室一厅,虽然面积不大,但也足够父子两人生存。

      如今突然闲了下来,打扫阁楼的计划便被提上章程。

      好在阁楼的布置并不复杂,两人协力合作很快就将阁楼的灰尘打扫干净——仅仅只是报废了几块抹布。

      家里存货告急,达米安很自然地肩负起出门采购的任务,和之前的几次一样,让父亲待在家里,达米安则出门进行环境勘察,顺便购买生活用品。

      ***

      史密斯太太住在二楼,门廊前堆着好几盆枯了大半的绿植,但她每天还是会用心地给它们浇水。

      达米安经过走廊时她正在弯腰拨弄一株只剩三片叶子的植物,听见脚步声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了他几秒才认出来:

      “上午好,达米安,今天也要出门吗?”

      “嗯。”达米安言简意赅地回答,他早在之前对史密斯太太的解释是想要帮父亲找一份安全的工作,史密斯太太表示理解,并大力支持了他的想法,毕竟在哥谭有钱并不代表能一直有钱,何况是他们这样孤苦无依的父子。

      “史密斯太太,有什么需要搬的东西吗?”

      老太太笑了:“你爸爸把你教得真好。”

      她指了指走廊尽头的那一摞旧报纸:“能帮我搬到一边的房间去吗?太重了,我搬不动。”

      达米安点点头,走过去抱起那摞报纸,比想象中要轻,只是体积大。他稳稳托着它穿过走廊,放到史密斯太太指的房间里。

      回来时,史密斯太太已经坐在走廊那把藤编的摇椅上了,旁边放着一壶颜色很淡的花茶和两只洗干净的玻璃杯。

      “坐下来喝杯茶?”老太太拍了拍另一把椅子的扶手,眯着眼对达米安笑,“不介意陪我老太太一起聊聊天吧?”

      达米安犹豫了一秒。他下楼是为了补充家里的物资,但其实现在还算充足,即使没有立刻补充也能撑个几天,而房东太太毕竟是在哥谭生存了很多年,还拥有一栋中立的公寓楼,她或许能提供些和新闻媒体不一样的情报。

      他这么想着,于是走过去,在那把摇椅上坐下来,接过史密斯太太推过来的玻璃杯,姿态端正,双手捧着杯子。

      史密斯太太看了他一眼,又笑了起来:“你这个坐姿,真不像这个年纪的小孩哦。”

      达米安不知道该怎么接这句话,只好低头喝了一口茶,味道很淡,带着一丝草药的甘甜。

      “达米安啊,你是第一次来哥谭吧。生活了快一个月,你感觉怎么样呢?”

      “……虽然是有些乱,但也没有外面说的那么恐怖吧。”达米安思考片刻,谨慎地回答,“史密斯太太,你觉得呢?”

      闻言史密斯太太笑着摇了摇头:“这里确实有够乱的……”

      “孩子,你只是运气好,还没遇到哥谭动荡的时候,”老太太也端起自己的杯子,目光却望向远处的街道,“但我啊,早就离不开这里了,不管怎么说,也想看到这座城市最终的结局啊……”

      “史密斯太太?”

      “我这辈子,在哥谭住了六十七年,你说一个人在一个地方住那么久,能记住些什么呢?”

      “大部分日子都是记不住的,来来往往的普通人,平常日子,谁还记得前天早餐吃了什么呢?”

      达米安抱着茶杯静静听着,这还是他第一次倾听一个哥谭的普通人对父亲守护的城市的评价,他得用心听。

      “在我的印象里,能算得上重大历史事件的,就只有那几个……”

      史密斯太太用含笑的眼睛看向达米安,达米安很快明白了她的意思,皱着眉头想了一阵,回答道:“是蝙蝠侠吗?”

      “我就猜你会想到这个,现在的孩子啊,都很喜欢超级英雄那套呢,”老太太一副你中计了的表情,随后摇了摇头,“是犯罪巷。”

      ——是几十年前的那个犯罪巷。

      “韦恩家你知道吧?哥谭最有钱的家族之一。当时报纸登了整整一个月,天天头版都是那件事。”

      “我当时就想,那个孩子以后怎么办呢?他还那么小,忽然就什么也没有了。再多的钱也换不回父母了,对吧?”

      达米安自然知道这件事,当时的父亲还……只有八岁,和他一样的年纪。

      “我是真的心疼那孩子,他本该在父母的呵护下长成一个美好的人。那种有钱人家的孩子嘛,本应该顺顺利利的,上最好的学校,交体面的朋友,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太太,一辈子不用触碰这些糟心的事情。”

      史密斯太太说着,她的语气里不只有悲伤,还有几分更加神秘的,或许称得上神圣的情感,“但他还是长成了一个好孩子。”

      达米安一惊,问她:“您见过他?”

      “你是说韦恩?”老太太偏着头想了想,“远远地见过。他长大了,经常出现在报纸上……”

      “说起来,如果他有孩子了……”史密斯太太怀念地笑着,看向达米安,“应该会和你差不多大呢。”

      达米安把杯子放回桌面,他问:“你觉得他会结婚?”

      史密斯太太又笑了:“谁知道呢?那些有钱人,流言蜚语一堆一堆的,私生子也说不定呀,不过在我看来,只要是韦恩的孩子,都一定是好孩子呢。”

      老太太忽然看向达米安,目光温和地落在他的眉眼间,她看了几秒,然后笑了一声,带这些自嘲的意味:“嗐,可能是我年纪大了吧,总觉得你身上有韦恩的影子。”

      达米安感到自己的脊背都绷紧了,是他的表情还是动作暴露了什么吗——不,不对,史密斯太太不可能接触到刺客联盟的情报,她为什么会这么说——男孩冷静地问:“史密斯太太,能告诉我是哪里吗?”

      “哦,当然了,因为达米安你啊,是个善良的好孩子哦!”

      房东太太在男孩疑惑不解的眼神中提示:“楼下的猫咪们都很喜欢你呢。”

      达米安一愣,脸颊微微发红:“啊……嗯……”

      第二件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在十几年前。

      “当时可乱了,但我们也等到了我们的守护者。”

      达米安心下了然:“蝙蝠侠?”

      房东太太嗯了一声,没有否定达米安的答案,但她对此的回复是:“你说的不算错,但其实——是韦恩啦。哥谭之子回来了,他才是带给这座城市希望的人。”

      她没有离开回答达米安的疑惑,而是回忆起当年:

      “十几年前是哥谭最乱的时候,你可能看过历史,但只有你真的住在这里、走在那些街道上,才能感觉到那段时间有多令人绝望。到处都是坏人,警察忙不过来,晚上没人敢出门……”

      “但后来慢慢地好起来了,我们都知道是谁,穿着披风的大蝙蝠什么的——”老太太朝达米安眨了眨眼,达米安不确定那个眼神意味着什么,但她也没有展开说,“——这确实有用。但你知道吗,达米安,蝙蝠只能吓人,他不能改变一片土壤。”

      达米安的眼睛微微眯起:“你是在说蝙蝠侠没有用吗?”

      “我没说他没用,有用,太有用了,他是在最黑暗的时候打开灯的那个人,但是……”史密斯太太耸肩。

      “开灯的人和造灯的人是不一样的。”

      “蝙蝠侠开灯,让那些坏人害怕,躲起来,但这盏灯是谁创造的呢?哥谭的电路是谁修的?你知道十多年前那些没有父母的孩子都去哪了?那些被废弃的社区中心是谁重新开起来的?那些奖学金,给穷人开的免费诊所,那些灾后重建捐款——”

      史密斯太太似乎不太清楚蝙蝠侠的事迹,但她显然对另一类事情如数家珍,达米安看着她亮晶晶的眼,接话:

      “是韦恩先生。”

      “是的,韦恩,”老太太靠回椅背,“我承认哥谭能有今天,那位骑士先生功不可没,但如果没有韦恩,哥谭只会变成一座被蝙蝠侠守着,但永远不会痊愈的城市。”

      达米安想了很久,他的逻辑曾一直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消灭造成问题的源头。所以如果哥谭的罪犯被打光,哥谭自然就会好起来。

      但房东太太的话让他有了更深的领悟:如果罪犯被抓走之后,那些废墟里依旧住着人,那些人依旧没有东西吃,没有地方住,没有未来可以期待……那么新的罪犯就会出现——问题的源头从来不是罪犯本身。

      “你很喜欢布、韦恩先生?”

      “当然,没有哥谭人会不喜欢韦恩。”老太太理所当然地回答。

      “他花了那么多钱在这个城市上,每一分钱我们都看见了。报纸上说他是个花花公子、不学无术——哈!哪有不学无术的人会记得给孤儿院添加锅炉?每年冬天少死了多少孤儿!”

      那就是【布鲁斯·韦恩】,他的父亲。

      达米安突然意识到,他心中那个名为【父亲】的拼图,又多出了一大片区域,他的父亲,不只是打击罪犯守护城市的超级英雄,那双发射爪钩枪的手也签过支票,那双雕刻蝙蝠镖的手也开过香槟。

      “听说他几年前失踪了,真可惜。”

      其实是死亡,但理查德他们却没有公布父亲的死讯,达米安曾认为不公布死讯是他们一厢情愿,现在看来又有些不肯定了。

      “他会回来的。”

      老太太语气忽然变得很坚定。

      “他是哥谭的儿子,除了哥谭,他还能去哪呢?”

      ***

      同时。黑门监狱。

      警卫拎着电击棒穿过长长的廊道,随着深入,外圈的嘈杂越来越远,而越靠近最深处,犯人们便越安静。

      最终,他来到最里面的房间。一个“豪华”的单人间。

      角落的书籍被整齐地排列成一摞,墙上挂着张手绘的哥谭地图,角落甚至堆砌着各种健身器材,而房间的主人正坐在简易版的书桌前俯首写着什么东西。

      警卫仿佛没看到这一屋的违禁物品,只是来检查犯人是否安分的,在门口停留了两秒就往外走去。

      五分钟后,落在门口的小纸片被一只手捡了起来。

      那只手上刺着“jail”的字样,手背上还有一只展开双翼的蝙蝠,“监狱鸟”低声阅读着纸条上的文字:

      “父子……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哥谭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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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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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