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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烈马 “我成功了 ...

  •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驭者善其赛,必先良其马。后者为霍水即兴原创。

      在立下战书后,他斗志高涨踌躇满志,而为此首先要做的,就是为自己寻一匹良驹。

      想学骑马,在寻得良驹之前更要寻得一良师,不用说,霍水的第一心选当然是白玛。但综合考虑下来,出于一些不受敌方势力嗟食的好胜心,霍水弃明投暗,转而寻找了另一名教练。

      加布:“所以,你想要我教你骑马。”

      霍水捣蒜点头,眼中充斥着无比真挚、求贤若渴的目光。

      加布受不了他这个眼神,心漏一拍,被看得浑身泛起密密匝匝的小点阵,自觉向后退,跟他拉开距离。他本想拒绝,理由是没有义务成为两人情趣play中的一环,但又仔细一咂嘴,竟能从中品出一些别样的爽感——让他教霍水,去亲手痛击他对象?不错。于是两人一拍手,毅然决然签下了合同。

      契约刚成立,新学员就迫不及待发问,“老师,我多久可以出师。”

      加布掐指一算,“一个月吧。”

      霍水怔忪,大失所望,恨不得当场退费。

      “太慢了吧,下周就要比赛了。”

      加布叹了口气,“这已经算快了,你以为骑马很简单吗,尤其是要在马上保持平衡射箭,更重要的是要射中,你要是一周能出师,不仅你是天才,我也是天才。”

      看霍水一脸不服,加布给他算了笔明账,“如果是只骑上去,我两小时就能教会你;如果你想让马快步走,我两天就能教会你;但如果你想骑着它并保持稳定射箭,怎么说也要二十天。”

      霍水“哦”了一声,一个工科思维的人很自然想到,硬件不够是不是能靠软件来补?于是问:“如果是好一点,烈一点的马,会不会快些。”

      加布思索,一本正经回,“那大概就要学五个月左右吧。”

      “怎么还多了?”

      加布挑眉,“因为要算上你骨折康复的三个月。”

      霍水把一滴汗咽回肚子。变成淡淡的叹气。

      不管预期有多么糟糕,该尝试还是要尝试。在这一点上,霍水依旧秉持着自己的工科思维。硬件不够,软件来凑,软件不够,我就扩容。

      于是他打破了不受嗟来之食的原则,一口气请来三个私教,尝试堆量穷举来解决程序上的BUG。

      于是现在,就变成了这样一个诡异的局面。

      在远离驻扎地一处空旷平地,平整的雪层还未被践踏,露出如新的表皮,牛羊在远处闲逛,把枯草嚼成末,咽进它们依次相接的四只胃。而白玛、加布,曲珍三个人,此时正围成一圈,三脸苦大仇深地看着霍水第十次被一匹枣红色小马尥蹶子,从背上跌下来。

      白玛上前,把他扶起来,拍掉身上的雪,“霍水,要不换匹马吧。”

      曲珍扶额,“我就说它气性大,一般人骑不上。”

      加布:“换这匹吧,性子温顺没好胜心,虽然跑起来慢些但起码你能坐上去,马也是要讲相性的,强扭的瓜不甜。”

      加布拍了拍旁边的马,霍水站起来,揉着屁股,视线移了过去。加布身边是一匹栗毛公马,是个慢性子,听到叫它了,也没任何动静,只垂眼撅嘴,耳朵放松地垂向两侧,悠悠然用蹄子扒着雪层,没有一丝防备心地撅草吃。它吃草的动作也极其缓慢,嚼到一半,大脑突然断了线,两眼放空,嘴里呲出半截草,就开始立那原地思考人生。

      四目两相对,霍水一脸难言,婉拒了加布的提议。

      时间回到三小时之前。

      早上吃过早饭,众人于防风马厩前集合,想为霍水挑一匹可供练习的马。

      手握筛选大权的霍水此刻俨然化身邪恶资本家,不看简历不看性格更不看跟岗位匹配与否,只在乎最纯粹简单的数值,他只有一个最简单的要求——他要跑的最快,且最好是有过骑射比赛经验的小马。

      曲珍歪头,作为一个合适的HR,脑中一瞬就匹配到了对应的马,但似乎有些犹豫。

      那表情好像再说:老大,我们小庙装不下大佛啊。

      不过为了不打击霍水自信心,曲珍还是一猛子扎进马厩,把最符合霍水要求的马牵了出来。

      这马的性子从被牵出来时,就初见端倪。曲珍往前拉,它就四蹄死死撑地,头高高昂起,打响鼻,梗着脖子跟人较劲。就这么一路连拉带拽,那一条他们走过的雪道,犁出两道沟,好歹也是把这位“大佛”请出来了。临到了霍水面前,怎么也不肯往前走了,耍赖一屁股蹲坐在地上,变成一只固执三角形,沉重喷出一鼻子不服的气。

      霍水一眼就认出来这匹马,“这不是。”

      曲珍拍了拍马脖子,自豪地扬起小脸:“对,就是我姐那匹马,丹波。”

      “它就是最快的马?”霍水半信半疑。

      不是霍水怀疑,只是跟旁边的马对比起来,这小马真只算得上小马,体高要比正常马矮上一截,很难让人信服它能一骑绝尘。

      曲珍笃定,“放心吧,小是因为品种问题,产下这家伙的母马是纯血格吉马,就是一种矮小精悍的马,因为体格小,后肢粗,所以爆发力才强。我姐身体还好的时候,骑它不知道赢了多少比赛,就是——”

      说着“就是”的时候,霍水想凑上前跟它打个招呼,没想到刚一靠近,马一偏头把人甩开,把曲珍和霍水“噗通”一下,全掀翻在了地上。

      马开心地在地上叩起了雪,红铜色的鬃毛油光肥亮,一如火焰。

      “嘶。”曲珍揉揉屁股,从地上站起来,继续恪尽职守解说,“就是,我之前也说过的,性子烈的不行,还会看人下菜,有时候我都牵不住,除非是让它心甘情愿或者把它彻底驯服,不然不可能骑上它的。”

      霍水坐在雪地,跟丹波对视。心中燃起熊熊斗志。

      由此,犟种对犟马的拉锯战开始了。

      一开始,霍水只是采用诱哄战术,为了能够取得丹波的信任,他把在冬牧场尤为珍贵,连自己都舍不得吃的蔬菜——胡萝卜!全部献了出来。

      马吃的倒是很开心,一口半根嘎嘣脆,没一会儿半筐子就吨吨下肚,一副吃美了的表情转着耳朵。

      但马不讲江湖道义,光收好处不办事,等霍水放松警惕准备踩蹬上背时,又把人甩了下去。

      后来霍水又试了几次,好言好语甜言蜜语,绕在马身边不停说好话——你的鬃毛像巧克力丝绸一样、你的蹄子修得也像艺术品、你的睫毛怎么这么长,你的肌肉也是我见过最精壮的。究竟是谁家的小马这么漂亮、这么乖。

      马脖子朝左,霍水就跑到左。马脖子朝右,霍水就跑到右。

      三个教练坐在旁边,一人一根胡萝卜嘎吱嘎吱嚼,毫无用武之地,免费看了一出热脸贴冷屁股的喜剧片。

      加布嘴里叼了根不知道哪来的草,吐槽:“他认真的吗。”

      曲珍大字摊开在雪地,暖融融晒着太阳,“或许吧,丹波毕竟也是小女孩,说不定就吃这套呢。”

      白玛在那边嚼胡萝卜边想,霍水居然还挺会说甜言蜜语的,怎么从来没说给自己听过。恋爱脑可真不是个好东西,他居然对一只非人类物种产生了些许醋意。

      “不是挺好的吗,能文斗就不用武斗,安全。”

      加布鄙夷地看过去,“我看你压根就是不想认真教,不磕几次摔几次,怎么学得会骑马,你小时候少摔了吗。”

      曲珍附和,“别担心,不是还有我们帮忙看着吗,不会出事的。”

      白玛不说话,只是一味地嚼着霍水给的胡萝卜。甜滋滋。

      正在教练们闲聊之际,马也哄得差不多了,霍水开始了第二次尝试。踩蹬、抓桥,发力!然后不出意外的——再次被甩了下来。

      霍水愤愤地看着这匹马,马也贱兮兮看着他。这可真是个难啃的硬骨头,分明就是软的不吃吃硬的,敬酒不吃吃罚酒!于是也不再客气,只重复着最简单无脑的上鞍、被甩下、上鞍、被甩下,上鞍......的暴力车轮战术,企图磨光马的耐心,把它骑服。

      在这个过程中,加布还好心地指导,反正都要要被甩下来,也别浪费,顺便练练坠马防御动作吧。

      于是,在骑术还没多少长进的同时,霍水已然成为一个优秀的自保小能手。起码不会因为措不及防摔下来,被受惊的马踩爆头颅。

      这种情况大约持续了三四小时,三人靠在一起,屁股坐在冰冰凉的雪地,头顶沐浴着风轻日暖的阳光,藏袍的羊绒很快升温,让人产生了睡意。

      “我骑上了!”

      在一声惊叹中,三人同时迷瞪地睁开眼。

      此时霍水坐在马上,已经踩上了马镫。双颊冻得潮红,却也热得蒸腾,胸膛一上一下起伏,显然是在跟马的斗争中耗费了不少体力,但他眼中没有疲惫,此刻只流露出兴奋的闪光。

      他做到了!

      霍水夹紧马肚,马不情不愿原地绕了两圈,以做敷衍。

      加布走过去,抚摸马的脖颈,给了马上的人一个大拇指。他确实对霍水犟种的程度又刷新了一个认知。

      霍水还以为夸他呢,欣然接受称赞,“我把它驯服了,下一步呢。”

      加布挑眉,“驯服?谁说你驯服它了。”

      “啊。”霍水疑惑,轻轻抬了一下手里的缰绳,“这不算吗。”

      “你看它服你吗。”加布扶额,“这充其量只是你把它搞烦了,它勉为其难才让你骑上而已,离驯服还差十万八千里呢。”

      “那怎么才算驯服。”霍水问。

      “像这种烈马,如果你不是像玉珍姐那样从小跟它一起长大,再想靠刷好感驯服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那就只剩下一个办法了。”

      说罢,加布拍拍霍水的大腿,仿佛再送行即将一去不归的战友。

      “霍水,我再问你一遍,确定就要这匹马吗。”

      霍水坚定点头。

      “好,刚才我教你的还记得吧,我们再复习一遍,如果没把握住重心,感觉要从马上摔下来该怎么处理。”

      “立刻松缰脱镫,如果还有时间,就用双手推离马身,远离马的垂直落点,如果来不及,落地就要迅速抱头,尽可能往外侧翻滚。”

      加布灿烂地笑出来,“好!学的不错,去吧。”

      去哪?

      就在霍水还没来得及反应时,加布大力一巴掌拍向马屁。这是一个全力奔跑的命令——一收到指令,丹波两蹄高高离地扬起,兴奋地长吁一声,大腿绷紧,一蹬离地,犹如腾空飞起的隼鸟!

      “啊啊啊啊——————”

      带着一声拖曳的尾音,踏雪扬长而去。

      白玛一看,慌得立马起身,“加布,你干什么!”

      加布两手摊开,耸肩道:“他坚持要这样的,我问过他。”

      “你。”白玛气得说不出话。

      加布一挑眉,笑道,“还不去追,再不追小心追不上了。”

      白玛没时间和他算账了,立刻锁定那匹正悠悠闲闲吃草的栗毛马,不到三秒飞身上马,手头锁紧缰绳,脚后跟磕向马肚,猛呵一声:“走!”

      那懒懒散散的马一激灵,竟也像换了个马似的,撒丫子就跑了起来。

      “喂——”曲珍在后面喊,“那匹马还没上鞍!”随后一想,反正是白玛骑,上了和没上好像也没太大区别,才慢慢把手放下。

      曲珍一脸无语转头,“你太过分了吧。”

      加布咬着草,不以为意,“要速成只有这个办法了,不然按他上马都要四小时的速度,要学到猴年马月啊,反正有那家伙跟着,出不了事的。”

      曲珍歪头思索,实在找不出反驳的话,只好叹气。

      “你跟霍水有什么过节吗。”

      “没啊,怎么了。”

      “我真怀疑你是恨他,公报私仇。”

      加布把手放在额头瞭望远方,将将看到消失在地平线的两匹马,口气随意地像今晚要吃什么。

      “不,我喜欢他来着。”

      “哦,这样啊。”

      曲珍随口一应,忽然猛一回头。

      “啊!?”

      -

      霍水不敢睁开眼。

      马蹄扬起的雪变成极硬的小粒子往脸上打,痛感、凉感,还有发了疯一样的感觉。他不敢张嘴,天地之间仿佛有一道亟待突破的屏障,马四肢腾空,在草原上尽情飞驰着撕裂了一个小口,风从中灌入,围簇着、拥聚着,涡旋成了一股巨大的顶推力撞在他的胸口,一张嘴人就会失魂,魂魄就会被冲走,一具空荡荡的身体就只剩下了远天之下、旷野之上的飓风。马上在颠簸、大地在震颤,马蹄每一下落地都硁在心脏的鼓动。

      霍水死命抓紧缰绳,身体尽可能伏在马背降低风阻,十指用力到几乎颤抖,风刃如有刀片刮过皮肤,十个指节红澄澄涨着,薄薄的皮肤将要破开似的。

      “呼——哈——”

      他抬起头,被风冲得无法呼吸,只好顶着风压长吸一口气,又很快憋回去。

      这种体验无比可怕。

      速度太快了,真的太快了。丹波撒起野来没有一丝收敛,横行直撞,急停,一个大大的拐弯,又向另一处冲去。在没有阻拦、没有边界的雪原肆意释放天性。

      霍水试图掌控手中脱缰的野马,让它停下,但光是稳定住身体不从马上跌落,就耗费了全部精力。

      霍水闭紧眼,依旧不敢睁开。风太大了、雪太大了,头发被尽数掀起,泪水被冲走,鼓膜被击打,几乎感到隐隐的疼痛。耳边的世界已经被拉成无数条流动的线,世界已经不再是具体的,那些风、草籽、树木、地窝的炊烟、远处的牛羊,都被吞噬混作一气,变成了风的一部分,只一瞬掠过耳边,便被向后掷去。

      他什么都感受不到,甚至感受不到自己。

      他感觉不到手脚、感觉不到□□,感受不到在呼吸的器官。肾上腺素飙到极限,肌肉只是本能地应激收缩着,抓紧求生的缰绳。

      “救——咳咳。”

      他想喊救命。但喉头紧缩一发出声音就被风呛回,一种绝望的感情从心中升起。有几个瞬间,他真的觉得自己会死,会掉下去。

      救命。

      没人能听到他的心声。世界没有一丝声响,只有风依旧呼啸,雪粒从脸庞狠狠擦过,过速的心跳让他喉中涌出鲜血的味道。

      救命。

      救命。

      好可怕。

      谁来帮帮我。

      “霍————”

      在被挤压的风声中,霍水隐约听到了一丝呼喊。

      “霍——水——”

      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亮。直到某一个瞬间,那一道充满安全感的声音,彻底覆盖住了狂戾气的呼啸,高高托起了所有恐惧。

      “霍水!”

      “不要怕,睁开眼,看着我!”

      来不及分辨那是谁的声音,但霍水本能遵从了他的指引。

      在风的冲压下,霍水一鼓作气,强拉起上下两片眼皮,尝试睁开眼睛。

      睁开眼,天地一瞬明亮。

      目之所及处,草原了无边界。天是白的、地是白的,雪是白的,大空大地一下变得极为高远,整个世界仿佛都融合在了一起,不分你我。“哒哒”马蹄一往直前,犹如在飞蛾扑火地追逐那轮寒冬下的烈日。

      霍水双目刺得疼痛,一旦睁开,却舍不得再合上。

      他吐出一口白雾。在颠簸中,雾迅速向后拉扯、散开。

      好可怕,好恐怖,以及——好畅快!

      肾上腺素还在持续走高,恐惧却在被什么覆盖。一种更激烈、更原始,战栗着充满四肢百骸,想要叫喊着抒发出来的感情。

      他转过头,看见了在他身侧策马疾行,在黑暗中呼唤他的人。

      霍水兴奋叫道。

      “阿兰!”

      这一声叫的十分嘶哑有力,几乎是吼出来的。他把自己那些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冲动,全掷在了这个名字上。

      白玛看霍水缓过神,松了一口气。身上的劲松下去,身下的马就不行了,这本来就不是一匹擅长奔跑的马,在白玛的驾驭下它的潜力被发挥到极限,这会儿已经再迈不动步子。

      见两人的距离逐渐拉长,白玛喊道。

      “霍水!想要这匹马认可你,只有一直骑下去,不能松手,直到它再也跑不动为止!”

      白玛的声音在风中支离破碎,霍水尽力听清后,惊慌道:

      “一直!可是我,我——”

      “没事的!”白玛喊道。

      他看向霍水,眼中有着一如既往让人安心的笑意。

      “没事的,霍水,不要害怕,我会一直跟在你身后。”说罢,又给了他一句鼓励,“不要被它吓到,它只是你的坐骑,你才是掌控者,你可以做到的!”

      丹波速度越来越快,似乎听懂了白玛话中的意思,愈发不满骑在自己身上的人类,想要甩掉他。

      直到最后,他已经听不见白玛的声音,只有一个口型。

      ——我相信你。

      霍水重新拉紧缰绳,调整姿态。听着渐行渐远,却坚定地跟在自己后方的马蹄,一股充沛的力量和信心随风灌入胸腔。

      力量与力量、耐力与耐力的角逐开始了。

      马带着霍水在草原疾驰,漫无目的奔跑。

      而一个缺乏技巧、却渴望征服它的人,只有使出浑身解数,贴服着马背。身子是热的,空气是冷的,马的脖颈肌肉贲张、青筋暴起。一人一马全身血液都在不正常的沸腾发热。

      从转场时霍水就明白,骑马并不只是单单“骑”着。腿要使劲,核心要绷紧,不然很快就会被甩下来。

      而乘马飞驰的情况更甚。浑身的肌肉没有一块不在参与。

      绕着大草原跑了五六圈,马快不行了,人也快不行了。到了最后,霍水全无力气挺直身姿,只得抛弃缰绳,双手环绕在马的脖子,说什么也不肯放弃。马极力想甩掉身上的人,狂跳、后仰、急刹,什么赖招都使了出来,有几次真的把人半摔了下去,但霍水一咬牙、一使劲,脚蹬借力上鞍,又重新死死黏了上去。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小时之久。冰天之下,霍水竟然已经被汗浸透,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红鼻头、红眼眶、红耳朵,淅淅沥沥的热汗滴在马的皮毛,一张嘴像是蒸汽,糊得人脸不清。

      他的心中已经没有恐惧,只有一个纯粹强烈的念头。

      我要赢!

      直到马踉踉跄跄停下脚步,剧烈颤抖后长叹一口粗气,彻底不再抵抗。

      霍水已经几乎没有意识,全靠一股意志力吊着。见马停了下来,颤巍巍脱蹬准备下鞍,双腿却已经失去知觉,整个人直直摔了下来。

      就在他落地的前一秒,比起坚硬的冰层,更先落入一个柔软的怀抱。

      霍水一怔,失去的意识恢复了一个轮廓,他闻着怀里熟悉的味道,突然萌生出一股想哭的冲动。

      他把额头抵在那人的肩膀,颤抖着说。

      “我成功了吗。”

      像是听到信号,已经被降伏的烈马一瘸一拐走过来,佝下脖颈,温柔舔了一口霍水耳根的汗。

      白玛笑着,拍了拍他的背。

      “你做的真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4章 烈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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