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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不要离开我 我是认真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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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大约二十天,转场的路途一转眼就来到了后半。领头的牧民说,穿过霍尔巴乡,再跨越前方一个雪山垭口,就到阿里了。
然而就在这剩下不到三天的路程,接连发生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他们遇到了接亲的队伍。
霍水听白玛说,原本藏族正规的婚俗很复杂。从求婚订婚,一直到最后的婚礼,都有严格的程序。就比如迎亲这一天,男方家里需要相当珍重,带上一队人马,带明镜、璁玉、珠饰,一路轰轰烈烈走到女方家中,亲手把璁玉放在女方头顶。璁玉在藏族被称为“灵魂玉”,如同天珠被称为“灵魂珠”,将它托付给对方,代表托付出自己的灵魂。
然后,新郎新娘马队启程,行途高唱“谐青”大歌,完成一整个接亲的流程。
至于为什么说“原本正规”呢,因为玉珍根本没走寻常路。
因为受到住所条件、牲畜状况以及驻队安排的差异,玉珍的准丈夫已经在秋末就早早完成了转场。原本的计划是,男方留在冬牧场,修缮冬窝子,布置婚房,算好时间后再启程去接女方,但玉珍想一来一回还不够费事的,于是心生一计,没有提前知会就这样带着大部队浩浩荡荡闯来,打了男方一个措手不及。
因此这个接亲队伍不算隆重,存在明显紧急拼凑的痕迹。
女方日夜兼程,蓬头垢面。男方生怕走慢让人受冻,一路紧赶慢赶,也灰头土脸就来了。
但即便这样,两人相见时,还是在马攸木拉雪山的见证下,接下一个无比真挚的吻。
马攸木拉雪山。日喀则与阿里的分界,在藏语叫做“母亲的恩惠”。山就像母亲一般,守护着彼此相爱的人。
霍水心笑,他都能想到几天前男方接到电话,那边传来自己本该在几百公里外的爱人,用随意的口气说:“我到家门口的山下了,快出来接我一下吧”的震惊。
第二件大事。他们遇到了白毛风。
白毛风是一种大风并伴随着降雪的气候,当风吹起时,雪片就像白色的发在空中飞舞,因此得名。如果风再大一些,雪再大一些,它还有另一个名字——白灾。
不幸中的万幸,他们所遇见的白毛风风力很低,远远够不上灾害。当雪还没有落下时,遥远的天际浮现出铁锈般的灰青,牲畜也早早开始躁动,给了人充足的反应时间。
队伍立刻开始寻找驻扎点,在一处地势低洼的山坳扎营。
有经验的牧民让牲畜围成圈,牦牛在最外侧,公羊在内,把母羊和小羊放在最中心,以此抵御寒风。
刚安排好一切,不到一刻钟,狂风裹挟着漫天飞雪,能见度迅速降低。
霍水有一丝好奇,于是偷偷掀起帐篷的一角,见到了外面的景色。风吹起雪,雪洋洋洒洒而起,像是数亿根从天而降的针尖,白色吞吃了天地一般,世界只剩一片原始的呼啸。
看来,他们要在这里停留很久了。索性刚在上一个服务站补充过粮食和水,还可以撑过很长时间。
最后一件大事。白玛高反了。
说出来可能有些好笑,一个土生土长的藏族人居然在西藏高反了,所有人都感到不可思议,但这确实是不争的事实。
起初只是霍水有些不舒服,出现了轻微高反的迹象。
日喀则最低海拔3800米,而到了阿里平均则有4500以上,海拔的不断攀升为心脏带来负担,让汉族人一时间难以承受。又是不幸中的万幸,他在最开始的服务站遇见了同为汉族的霍小云,临行时,无论如何都要塞给他两瓶便携氧气,说一定用的上。还没走出几百里,立刻言出法随。
有了氧气,霍水的症状很快就得到了缓解,反倒是另一个人,焦虑的有些过分。
白玛这几天担心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提出来无数次带着霍水返回最近的服务站,乘车往低海拔方向离开,都被霍水一一拒绝,说自己症状很轻,可以走到最后。直到白毛风来临,大雪降下的一瞬间,连日的心焦加上精准触发的童年创伤,白玛反而比霍水先病倒了。
经过玉珍诊断,白玛的症状出人意料——是高反。
众人沉默,一时戳碰到了知识盲区。
藏族人高反要怎么办,也需要吸氧吗?
加布起先还嘲笑:藏族还高反,不亚于兔子吃窝边草还把自己噎死了,他活了十八年没遇上过这么好笑的事。并毫不客气拍下一张照片,以作黑历史留存。
结果随着病情发展,白玛开始发起高烧,倒床不起,加布也笑不出来了。四处找人问,有没有治疗高反的方子。
此时霍水现在正在小炉边熬的药 ,就是加布给找来的。
加布钻进帐篷,递来那个包裹着药材的小布包时,霍水还调侃他,“这么关心他,你怎么不帮他熬。”
加布立马原地炸毛,说着——谁关心他了,我只是不想有人死路上罢了!立马就一溜烟钻出去,不见人影。
霍水还喊着:“我会给他说是你帮他找的药。”
在浓厚的雪幕中,隐隐约约传来一声震吼。
“不用!!!”
没过一会,帐篷又掀开一个角,被淋了一头雪的加布探进半个身子,小脸露出幽怨的表情,恶狠狠说。
“不许说,听到没!”
霍水无奈笑了。
他们睡觉的小帐篷支不了火,于是霍水拿着药,冒雪来到了最大的帐子。
大帐子里人不多,点了一簇火,火上正架着一口锅子,煮甜奶茶。点了火的帐最暖和,所以几个妇女都聚在这,一起做些编织手艺活,剩下的就是小孩和两个大人。玉珍靠在爱人怀里,小孩们七七八八坐在玉珍身边,丝毫没有被帐外狂风嘶吼的暴雪吓到,乖乖地不吵不闹,安安静静听姐姐讲故事。
整个帐子中透露着静谧与温馨。
霍水静悄悄走进去,用藏语跟看锅的女人沟通一番。女人听后坐起身,用木碗把奶茶全部舀好,给孩子们端过去,又为霍水重新加了干净的水。
终于可以开始熬药了。
白玛倒下已经两天了,虽然霍水在极力保持镇定,却也心急如焚,此时连拆药包的手都有些发抖。
药包打开,里面的药材都是一些治疗高反的土方——藏红花、红景天、红枣、红枸杞,还有一小块碎红糖。
下了药,要拿着小蒲扇持续扇火,保持温度。把药的有效成分析出至少要持续扇一小时,这一过程相当难熬。药难熬,人也难熬。屋子里太过温暖,柴火在耳边噼啪,不远处玉珍断断续续讲故事的声音又像安眠曲,老人们在手作藏靴,准备给自己的小孙子穿,那些处理皮革时有节奏的敲打声、沙沙声,麻绳纳底“嗦——”一下穿过的拉线声,无遗最完美的天然白噪音。
除了听觉上的享受,心里也有暖融融的幸福。
霍水看着眼前咕嘟咕嘟的药汤,在苦涩下,飘来一点甜甜的香气。是红糖。
他笑着想,这和照顾生理期的女友有什么区别呢。
这简直就是身为男人最顶级的幸福。
最腻歪的时候,两个人晚上要搂着一起睡,这都没什么感觉,只觉得顺理成当。这会见不到对方,看到一点跟对方有关的东西就触景生情,“心上有一个牵挂着的人”这个事实就像一个膨胀的小气球,塞满了心房,无比显眼地昭示自己的存在。
但太安逸也不全是好事。有好几次,霍水头一上一下,在空气里敲锣打鼓,差点要直挺挺栽进火里了。
他觉得这样不行,看着火力差不多,可以放着慢慢熬了,就赶紧站起身来,让自己清醒一下。
霍水简单伸展了一下腰身,左右看了看,发现玉珍那里讲故事的声音已经停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凌乱的刮擦。
他好奇走过去。
一走进,发现地上堆满了小木块。
被孩童围绕的中心,玉珍手中握着一把三角刀,正全神贯注雕刻一只活灵活现的狐狸。狐狸有着大大的耳朵、绒绒的尾巴,每一寸毛发随着刀刃的推过,都变得愈加栩栩如生,仿佛下一秒就能在掌心跳跃起来。
身边的小孩也学着玉珍的样子,一个个笨拙地操作,手里的狐狸个个奇形怪状,却都乐在其中。
霍水觉得有意思,随意坐在玉珍身边,问:“我也可以学学吗。”
玉珍笑:“当然可以。”
然而话音刚落,霍水就感到一阵不妙的视线正射在自己的眉心。他偏头一看,玉珍后面的男人脸色黑沉地如一头巨兽,不善地看着他。
霍水尴尬笑了两声,十分识相地从玉珍身旁挪开。
现在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当初和霍小云告别时看着自己,跟见了鬼一样一句话都不敢再多说。
搞了半天,原来是身后有人在护食啊……
霍水全神贯注雕了起来。然而,俗话说:人在得到什么时,必须要失去一些什么。尽管霍水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艺术天赋和运动细胞却不敢让人苟同。在美术课上,别人已经开始画进阶立方体的建筑透视了,他还只停留在四分之一小太阳,纸片房旁一朵花,然后大手一挥!自信加上去一个火柴人。
霍水不经意往旁边撇了一眼,小孩都雕得比他好看。
他看着自己手里那个“玩意”,红了脸,默默藏到了身后。天赋可真是个残忍的东西。
手上不动了,霍水也觉得无聊,干脆盯着玉珍的小狐狸看起来。那个精湛的雕功,细致的处理手法,尤其是寥寥几刀,就刻出了小动物古灵精怪的劲,真是不可多得的功夫。
越是看着,就越觉得心底有股熟悉的感觉渐渐浮上,似乎以前在哪看到过。
“啊。”昏沉久了,一个念头一激灵浮上霍水的脑海,让他清醒不少。
“玉珍姐。”霍水问,“加布母亲的雕像是你雕的吧。”
玉珍一愣,随即笑,“是啊。”
“果然是,我看着就很像!”霍水为自己的记忆力点赞,“因为加布也是学雕塑的,我还以为他是不好意思承认,看来他没骗我。”
玉珍姐自豪说:“他还是从我这里学的呢。”
霍水不吝夸赞,“那是我见过刻得最好的木雕,怎么说呢,不只是功夫上的好,是它内里东西,感觉很温柔、很让人心安,像是在传达着某种思念......”
“当然了!因为那是祝福的木雕。”一旁一个小女孩忽然稚嫩开口。
“祝福的木雕?”霍水疑惑。
“是啊,姐姐很厉害的。”另一个稍大些的男孩虎头虎脑附和,“我听阿妈说,是因为有一年发生了很严重的灾害,大家都死掉了,我的阿涅(爷爷)也在那时候去世的。姐姐为了让我们不忘记曾经的家人,为他们祈福,靠着记忆力雕出了所有逝者的木雕。”
“记忆力。”霍水倒吸一口冷气。
“别胡说。”玉珍不客气地一巴掌拍到小男孩头上,拍得那个小脑瓜嗷嗷作痛,“到底是哪里传出来的谣言,再传下去就要变成我是用激光眼刻出来的,男子汉大丈夫,不能乱说话。”
男孩哎呦呦叫,还狡辩道,姐姐这么厉害,就算有人说你用激光眼刻的,我也信!
这一句话把大家逗乐了,帐子里一时传来小孩咯吱咯吱的欢笑。
玉珍不好意思转向霍水,“别听他们胡说,没那么夸张,我们习俗里很忌讳刻死者的雕像,连遗照墓碑都不会留下,因为那会让生者留恋太深,阻碍灵魂转世,我刻的大部分只是一些加上了死者名字的八宝,或是小动物,以做祈愿。加布是因为年纪太小,又太思念他的母亲,我才破例的。”
霍水保持微笑,额上留下第一滴汗。
玉珍姐啊,即便不是人像,能记住这么多人的名字,你也很厉害了。
“可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霍水问道。
玉珍搓着手里的小狐狸,疑惑于他的疑惑,仿佛这根本不足以成为一个问题,但她还是笑了笑,耐心解释。
“因为我们给亲人祝福时,也需要一个媒介。”
“一般亲人死后,我们只会留下一件最珍贵的遗物,用黄布包好,放入干净的河流或者经幡林,并点上酥油灯,为灵魂引渡。我们认为,死亡是‘中阴’的开始,灵魂会一直向上走、会重新投入轮回,会转世,会用另一种形式延续下去,变成天上的雨水,变成大地的种子,直到与亲人再次见面。只是白灾时,很多人离世的突然,什么都没有留下,所以作为代替,我就为那些曾经失去家人的人做了这些木雕。”
“看吧,我就说姐姐很厉害!”小男孩摸摸自己刚被拍的头,又傻呵呵乐道。
是啊,真的是很了不起的一个人。霍水在心中感慨。
晚鸿雁说过,葬礼之于死亡的重要。死亡只是□□生理性的消失,而仪式才能处理灵魂的归处,那场白灾之后,可想而知多少人为了求生,连和家人告别,举行一场葬礼的机会都没有,就匆匆远行,告别家乡。
玉珍在做的事,与其说是为了生者,不如说是为了死者补上一场未尽的仪式,让它们能安心踏上转世之路。
霍水问:“可是,我听说不时很多人离开了吗,那时候通讯应该没现在便利,要怎么联系到失散的人。”
玉珍只说了一个字。
“等。”
“等?”霍水心中掀起一阵震荡。
“他们会回来的,因为那是曾经和家人一起生活过的地方。”
“可......”
霍水似乎要说什么,迅速被玉珍笑着打断。
“等等,可千万不要给我联想什么‘少女被困住的青春,为了一个约定而走不出草原’之类的苦情戏码,没你想的这么沉重,我可以说是乐在其中呢——为灵魂引渡,听上去多酷啊,而且我本来就过不惯城里生活,一直放牧再顺便等等偶尔回家的人,都是顺利成当的事罢了。”
霍水和玉珍同时笑了起来。
“而且如我所说,大部分人都回来,与家人完成了最后的告别。直到最近,我终于等来了最后一个人。”
紧接着,玉珍起身,从身边的小包袱里掏出了什么东西,放在霍水手上。
霍水定睛一看,是一块木雕。一块人像的木雕。
木雕通体巴掌大小,一如既往的巧夺天工,一男一女从同一块木头中长出,彼此支撑着,女子的脸温柔恬静,男子则显得有些粗犷,他的每一寸肌肉胡须,都被精致地勾勒出来,最后在两人不足指甲大小的脸上,霍水看见了他们的笑容。
这是霍水第一次看到白玛父母的模样。
他双掌捧着木雕,感受到一块轻到根本没有什么重量的巴沙木中,正在长出脉络,什么正在跳动着的东西,连接上了自己的掌心。
他感到了开心,也感到了心中某一块剧烈的酸楚,他理不清心中的感情。
他好像一瞬间代入了两种视角。身为自己,他为能够见到爱人的父母而感到开心,这意味着,他又多了解了一点对方的过去,但身为白玛,他因再次见到父母而感到酸楚。因为隔了一层血脉的亲情,因为害他们失去一个孩子的愧疚,因为永远天人永隔的悲伤,因为直到这么久后才回家,见到了他们,却只能看着一块小小的木头躺在自己的掌心,使一句迟来的“我爱你们”都显得太过庞大,只能自己反刍着嚼下。
“这是,阿兰的父母。”霍水强迫自己与木雕分离,整理心绪。
玉珍点头,“我其实刚见到他就想交给他的,但是你看到了,他的状况并不是很好,所以。”
说罢,玉珍托住霍水的手,静静说。
“现在我觉得由你来交给他更合适,可以吗。”
霍水点头,没有一刻犹豫。
玉珍松了一口气,仿佛解开了最大的心结,展露出轻松的笑容。
“不管他逃避了多久,总要去学会面对这些,他不能总困在过去。”
霍水把木雕放在心口。
“无论怎样,过得去,或是过不去。”
“我都会陪在他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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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熬好了,霍水端着碗,回到两人的小帐篷。
白玛还在睡觉,但看起来并不安稳。胸膛剧烈起伏,脸上滑下一道汗,唇紧紧抿着,像是被什么魇住了。
霍水放下碗,匆忙上前,然而手忙脚乱之下,脑子里的常识也成了一团浆糊——话说,是什么状况不能随便把人叫醒来着,是梦魇还是梦游。现在这个情况到底能不能轻举妄动。
幸好没过多久,白玛痛苦闷哼了一声,自己就睁开了眼。
他睁开眼,第一眼就看到了让自己安心的人,毫不犹豫、近乎本能地把那个人紧紧搂入自己怀中。
“你刚才是不是出去了,身上好冷。”
霍水拍着白玛的背,通过拥抱清晰地感到他传来的细小颤抖。他用同等的力度,坚定的回拥。
“是啊,出去了一小会儿,给你煮了药。”
白玛没有回,只伏在他的颈窝,安静抱着霍水。
白玛的呼吸烫得可怕,霍水感觉自己在抱着一只绒绒的大火龙,而火龙正往自己脖子上吐着岩浆。再抱一会,他也要跟着一起烧着了!
他连忙把白玛推开,为他拉好被子。
“乖,快把药吃了。”
霍水拿起碗,一口口把药吹凉,递到他嘴边。
白玛抿了一口,脸上表情迅速变得五彩纷乱,皱着眉头,咳了两声。
“好苦。”
“中药嘛,都这样,越苦病好的越快。”霍水随口胡诌了一句,又吹一勺,递到他面前。
汤药在勺里晃起小波浪,白玛紧闭着嘴,一想起刚才那个又苦又涩又酸的味就犯恶心。或许是身体大部分的能量都跑去免疫系统作战了,一向理智的人现在大脑空空荡荡,只能做出最本能的反应。
他把头撇到一旁,小声嘟囔。
“不想喝。”
霍水皱着眉,强硬地往前怼。白玛的头偏的更远,两人像在玩一场追逐游戏。
“不喝怎么好。”霍水哄道。
白玛转过头,眼神不加掩饰,直勾勾迷离地盯着霍水的嘴唇,并在自己都没有意识的情况下,舔了一圈自己的唇,连沾在上面的苦味都被自动过滤。
“那,你亲我一下我就喝。”
“你说什么?”霍水怀疑自己听错了。
“亲我。”白玛垂下眼,直抒胸臆,演都不演了。
要是以前,霍水肯定会一口答应,可最近发生了太多事,无论是旁若无人突然开始跟他亲密,还是二话不是不说把他扑倒,又或者是他黏着自己的时间开始呈几何倍增长,他真觉得自己太惯着白玛了。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影响他以后的家庭地位该怎么办!
整改,必须严肃整改。
霍水佯装严厉,断然拒绝,“别给我耍小性子,你生病又不是我生病,你好不了可不是疼在我身上。”
骗你的,要是好不了,最心疼的不还是他。
“那不喝了。”白玛扭过头,丝毫不吃压力。
话音刚落,白玛就开始剧烈咳嗽,整个人咳得直不起腰,缩在被子上,胸中咚咚响着空腔音,好久也不见停。
霍水一看,哪还严厉得起来,只好妥协道,“那你凑过来一点吧。”
白玛心满意足靠过去,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个吻。
然而,白玛很快就教会霍水,什么叫——人善被人欺,还要被人骑。得寸进尺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以及,把我当软柿子捏,那你可要捏爽了!
还没喝下半碗,白玛又扭开头。说什么;太苦了,太涩了,怎么这么苦的药还有甜味,从没喝过这么难喝的东西,真喝不下去了。
除非——你再亲我一下。
霍水这回真是额头冒青筋了,他摆明就是故意的。然而出于一些对沉没成本的考量和对病人的忍让,霍水还是把气压了回去,乖乖照做。
由此,这种循环一度从十勺亲一口、五勺亲一口、三勺亲一口,变成卑劣的一勺就要亲一口!不然誓死不张嘴。
到最后药都喝光了,他还用手压住霍水的后脑勺,用苦涩的舌头扫过他的上颚,执意把口腔里的味道共享给他。做完这些,才一脸安心的样子,重新躺回被窝。
我的天啊。霍水擦擦嘴,怎么会有这么难喝的药……
他下次熬药,打死也不放糖了。
喝了药后,白玛的状况好多了。或许是红景天本身就有通脉平喘的作用,喝下去后不到十分钟,他的呼吸就逐渐顺畅,不再“吭哧、吭哧”咳嗽。连喝了一些药渣的自己,心脉都有一种奇特的通透感,把高反治好了。
回过神来,霍水才发现他一直没有放开自己的手。
白玛缩在被窝里,侧过身,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那个眼神强硬地有些可怕,像是猎物在盯着自己的食物那么霸道,然而其中的感情却要更柔软、更卑微。仿佛自己才是关系中的下位者那样,是等待被选择的那一个。
“怎么了。”霍水轻轻问。
“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白玛没什么力气,声音细得如蚊叫,带着些说不上来的小情绪。
那个潜台词好像在说。你会嫌弃我吗。
本来心里确实还有些气,可看到他这个表情。神仙有气也发不出。霍水有时候是真的分不清,自己到底是日久生情,还是一见钟情,还是十分纯粹的……见色起意。
但说不出个所以然,反倒也给霍水一些安心。因为他曾看过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能说出理由,你就不是真的爱他。因为爱本质只是一种激素,是一种超越理性的存在。它不会有任何附加条件与理由。
他对白玛,毫无疑问就是这种感觉。
到现在霍水都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同性恋。除了白玛,他不可能接受别的男人。光是想想就觉得反胃。
他叹了一口气,把这些哲学问题抛之脑后。笑道。
“如果我说,我比较喜欢你现在这样,你会觉得奇怪吗。”
白玛眨眨眼,没理解其中深意。
他用毛巾浸好冰水,放在白玛的额头。
“因为比起被照顾,我更喜欢当照顾人的一方。你以前问过我,为什么我做事情要这么拼,其实除了想把每件事做好外,我还蛮享受去帮助别人的感觉的。我也有私心,我的私心就是这种被人需要的价值感。”
“所以你知道在羊卓雍措时,听到你对我说‘我需要你’,我有多开心吗,即便那个时候还没有别的心思,也让我产生了一点坠入爱河的感觉。”
白玛似懂非懂,过了很久,烧得一塌糊涂的脑瓜才反应过来似的,傻傻笑了出来。
他把霍水的手拉到自己的脸边。
“霍水,我需要你 。所以不要走好吗。”
“走,走去哪?”霍水无奈地笑。
白玛摇摇头,“怕旅行一结束你就会离开我,怕你对我的感情只是昙花一现的新奇,迟早会对我感到乏味,怕你扔下我,怕你不要我了。”
他抬起头,看起来真的像被一只抛弃的狗狗,急切捧出自己滚烫的真心。
“霍水,我是认真想跟你谈恋爱,认真和你在一起,不是出于那种吊桥效应,或是你迟早会离开西藏所以不用负责的想法。”
霍水对他的担心感到不解,这孩子是不是真的烧傻了。但能怎么办呢,自己谈的对象,哄呗。
他捏了捏白玛的手,温柔说。
“我也是啊,我也是认真的。”
“那就多陪陪我,多跟我讲讲话,不要离开我,好吗。”
“好啊。”霍水笑。
虽然某人这么说着“多跟我讲讲话”。但出于药力,刚得到了安心的答案就躺在床上一蹶不振。白玛体温终于回落了些,可不知道是睡着还是没睡着,总之不太安稳,眉头紧蹙着,紧紧攥着霍水的手,力道很大,让人无法挣开。
是不是又做噩梦了。霍水心疼地想。
于是他从怀里掏出来一本小话本,这是刚才玉珍给小孩们讲故事读的。他很有先见之明地借来了。
翻开话本,不出意外全是藏语。
霍水凭借帐篷内一盏火光微微的手提灯,看清页面的字。虽然读的很磕绊,但一字一句都无比认真,像是妇女们轻柔织起的丝线,字句成线,变成裹在身上不会感到寒冷的氆氇。褐子搭建起的帐篷有效隔绝了风雪。雪在自由的、散漫地下着,霍水嘴里吐出的藏文,便像星星点点的火苗,烧融了时不时探进帐子里的雪,使室内一直保持着一种奇特而舒适的温暖。
他轻轻搓着白玛的手,就这样讲完了一个勇敢的女孩跨越草原,走到了山与海的尽头,去追寻自己走失小羊的故事。
没过一会儿,白玛的呼吸就趋于平静。
看他情况稳定了,霍水便准备去把一旁的碗还回去。
然而刚一把手抽出去,就被白玛拉住。
霍水回头看,人还没醒,只是如本能一般拉住了他。
白玛嘴里闷哼出细小的词句,是——“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
霍水无奈叹气,这也太黏人了,然而下一秒他就发现,这个“不要走”,并不是说给他听的。
“不要走、不要走,外面的雪好大,你们会回不来的。”
“阿爸,阿妈......不要走。”
“我好想......好想……再见见你们。”
霍水看见,白玛的眉头又开始紧蹙起来,眼角留下了一滴冷冷的、小小的泪珠。
即便他并不是在清醒地说着这些话,霍水也再舍不得让他一人待着,于是又坐了回去,静静握住他的手。
在相握的掌心中,他感到了一种熟悉的温暖。
霍水垂下头,忽然想起了过去的一切。
啊,原来那时,原来自己被高烧的梦魇反复折磨,在睡梦中无助哭泣的时候,是他握住了自己的手啊。
霍水把白玛的手放在唇边,轻轻吻住。
睡吧,阿兰。
我说过,我会陪在你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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