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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二十五章 最后一课 李鹏程住在 ...
李鹏程住在程林里七号楼二门四楼。那楼是七十年代末盖的,红砖墙,水泥抹的楼道。砖缝里长着暗绿的苔,夏天一潮,霉味便顺着楼梯往上爬。天津的夏天,不是干热,是湿热。空气能拧出水来,糊在人的皮上,衣裳粘着背,总也揭不下来。知了在槐树上叫,那叫声也是潮的,一声压一声,像钝锯子在拉木头。
叶凡背着吉他上楼那年,是二零零二年。他十九岁,刚考上工业大学,学服装设计。其实他也不知道服装设计要学什么,只是觉得这名字听着时兴。那年月,时兴的东西很多。网吧时兴,染发时兴,水木年华的歌也时兴。叶凡在迎新晚会上听郭娟唱了首《青春》,心就飘起来了。郭娟是表演系的,头发黑,长,唱歌时眼睛望着远处,其实远处什么也没有,就是面墙。但叶凡觉得那眼神里有东西,是他够不着的。
回宿舍他就宣布,要学吉他。舍友笑了,说你是为那郭娟吧。叶凡没否认。十九岁的人,心思像玻璃,透亮,藏不住事。他去音乐学院门口买了把吉他,三百五,蓝色的面板,配个黑色人造革的盒子。又买了本《吉他入门三十天》,翻了三页,手指头就肿了。弦按不住,谱看不懂。这时他想起了李鹏程。
四楼的声控灯坏了三年了。前年来时坏着,今天来还坏着。叶凡跺了三脚,灯才勉强黄一下,像人临终前回光返照的一口气。401的门虚掩着,里头传来电视声,是罗京在播新闻。国际形势,听不清具体,只听见一串串国名和人名,像石子投进深井,闷闷的。
“进来。”李鹏程的声音。
推开门,屋里的陈设像是被时间施了定身法。沙发上的罩子洗白了,边角起了毛球,一团团缩着。五斗柜上那台十四寸北京牌电视,屏幕上的灰积得能写字。李鹏程坐在小板凳上,面前摊着些零件:弦轴、琴码、音柱。他正用镊子夹着音柱对光看,戴副老花镜,镜腿用白胶布缠着。
“大伯。”
李鹏程抬起头,眼镜滑到鼻尖。他眯眼看了几秒,笑了:“叶凡?哎呀,长这么高了。”
他站起来,拍拍手。汗衫是白色的,洗得透亮,能看见底下嶙峋的肩胛骨。灰色的确良裤子,裤腿挽到小腿肚,露出干瘦的脚踝。天津的老工人,夏天多是这副打扮。不图好看,图个凉快,虽然也并不真的凉快。
叶凡举起吉他盒。李鹏程看看盒子,又看看他,点点头:“好啊。坐。”
张世凤从里屋出来,见是叶凡,愣一下,随即笑开,笑出一脸细密的褶子。“叶凡来了?吃饭没?”
“吃了,伯娘。”
“喝点水。”她转身去厨房,脚步声拖沓,接着是水壶倒水的声音,混着几声压抑的咳嗽,咳得很小心,像怕咳碎了什么。
李鹏程把零件收进一个铁皮月饼盒里,盒子上印着“中秋团圆”,字迹都磨糊了。他摘下眼镜,用汗衫下摆擦镜片,擦得很慢,一圈又一圈。然后才看向吉他盒:“新买的?”
“嗯,音乐学院门口。”
“打开瞧瞧。”
吉他躺在盒子里,红棕色的面板,泛着流水线上下来的光泽。李鹏程拿出来,掂了掂,拨了下弦。声音是散的,嗡嗡的,像一群没头苍蝇。
“弦松了。”他说。把吉他横在腿上,开始调弦。手指捻着弦轴,转得很慢,拨一下,侧耳听,再转。阳光从西窗斜进来,照着他那双手。手背上的皮松了,裹着凸起的静脉,指关节粗大,像是被岁月反复捶打过的铆钉。这是一双摆弄了一辈子精密机床的手,现在用来调吉他弦,动作里仍带着那种对“分寸”的虔诚。
“您会调吉他?”
“乐器,道理相通。”李鹏程眼睛没离开琴头,“小提琴四根弦,吉他六根。都是张力定音高,弦轴调张力。跟车床上调刀头一个理——紧了损件,松了瓢活。”
调好了,他拨了一串和弦。声音立刻清亮起来,在狭小的客厅里撞了几下,最后落在旧家什上,被吸走了。
“想学什么?”他把吉他递回去。
“就……能弹唱就成。”叶凡接过,脸上有点烧,“我们学校有个女生,唱歌好。我想学会了,给她伴奏。”
李鹏程看了他几秒,点点头,没多说。起身去五斗柜抽屉里翻,摸出个硬壳笔记本。本子是暗红色的塑料皮,边角磨白了,露出里头糙糙的纸芯。翻开,里面是手画的谱子,五线谱、六线谱,一笔一画,工整得像机械图纸。纸页泛黄,边缘脆了,碰一下窸窣响。
“年轻时记的。”他在叶凡身边坐下,本子摊在茶几上,“那会儿在二宫,有个弹吉他的老师傅,跟他学过阵子。主要还是小提琴,吉他是捎带手。”
叶凡凑过去看。谱子旁边有小字注解:“C和弦,食指按二弦一品,中指四弦二品,无名指五弦三品”“换和弦如换挡,先退空挡,再进新挡”。
“看这儿。”李鹏程指着一处,“C转G。就像车床换刀——不能硬别。手指离弦要轻,落弦要准。中间有个过渡,似有若无。”他拿过吉他示范。手指在琴颈上移动,起落之间几乎没有声音,流畅得像机油滑过导轨。
“您这比喻,总是机器。”
“干了一辈子,看什么都带机器的理。”李鹏程笑了笑,笑容里有种朴素的笃定,“乐器也是发声机器。振动成声,声靠弦传,弦赖张力——跟机床车零件,不都是个‘调节’的功夫?只不过一个出动静,一个出实物。”
他让叶凡按C和弦。叶凡的手指按上去,僵硬,不均匀。李鹏程把手覆上来,调整他的指位。“放松。像握扳手,劲儿要使在螺纹上,不能死攥着柄。”
那手掌粗糙,温热。叶凡忽然想起六岁那年,也是这双手包着他的小手,教他按小提琴弦。那时他觉得这手很大,能盖住整个天空。
练了二十分钟,叶凡勉强能按住C和G了,转换时总要卡一下。指尖红起来,胀痛。他甩甩手。
“疼吧?”李鹏程说,“正常。弦压着血脉,血不通就疼。练出茧子,就好了。就像我们车工,手上没几块硬皮,不敢碰熟铁。”
“得练多久?”
“看你想学到哪一步。”李鹏程合上本子,“要是就为弹首歌给姑娘听,一个月,每天两钟头,差不多。要是真想入这个门,得以年论。”
叶凡没接话。他心里盘算的是郭娟六月十八号生日。一个月,来得及吗?
“您能教《青春》吗?水木年华那歌。”
李鹏程愣了下:“什么年华?”
“水木年华。唱校园民谣的。”
“哦。”他点点头,但叶凡知道他没听过。他说:“你哼几句,我听听。”
叶凡哼了。李鹏程听着,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敲的是无声的拍子。哼完了,他说:“调子简单。我给你写下来。”
翻到本子最后一页,还有小半张空白。他从衬衫口袋掏出支英雄牌钢笔,笔帽磨得露了铜底。拧开,吸吸墨水,开始画六线谱。画得很慢,先打六条平行线,标弦号,再往上点品位数字。每画一小节,就停一下,嘴唇无声地动,手指在空中虚按。阳光又挪了一寸,照在他花白的鬓角上。他额头上渗出细汗,也顾不上擦。
钢笔尖划过纸面,沙沙的,像春蚕吃叶。窗外有自行车铃响过,卖切糕的吆喝声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张世凤在厨房洗什么东西,水声哗哗,夹着断续的咳嗽。李子民的房门一直关着,里头静悄悄的——叶凡听说,他现在很少出来,总一个人在屋里坐着。
谱子写好了。李鹏程吹了吹纸,等墨干。然后照着谱子弹了一遍。旋律简单,几个基础和弦来回,但他弹得极干净,每个音都站得稳稳当当。
“就这样。”他把吉他递回。
叶凡照着弹。手指笨,和弦虚,节奏乱。弹到第三小节,G换D,手指怎么也掰扯不顺。
“别急。”李鹏程说,“慢慢来。学操作机床也是,起初谁都手生。练多了,肌肉自己就记住了位置,脑子反而不用了。”
他又示范,动作拆解得极慢:“看,G和弦,这三指不动,只动食指。像机械臂——大关节锁住,只动末端。”
叶凡跟着做。五遍,十遍,勉强能换了,还是磕绊。
一小时过去了。手指疼得更真切,手心出汗,琴颈滑腻。叶凡心里起了躁——他想象中学吉他该是潇洒的,不该是这般枯燥的重复。宿舍里这时该在打游戏了,或约了女生去滨江道逛街。他却困在这闷热的旧屋里,对着几个单调的和弦较劲。
“大伯,”他放下吉他,“我……歇会儿。”
“好。喝口水。”
张世凤端来两杯凉白开。叶凡喝了大半杯,水是温吞的,带着自来水厂的□□味。他望望窗外,天光还亮着,夏日的白昼被拉得很长。
“大伯,”他又说,“我……想出去转转。明天再来学,行吗?”
李鹏程看着他。眼镜片后的目光温和,但叶凡觉得那目光像能透过皮肉,看见他骨头里那点浮漂的心思——看见他的不耐烦,看见他学琴只为追姑娘的浅薄,看见他注定坚持不下去的必然。
沉默了几秒。电视里天气预报开始了,播音员的声音平直:“华北地区明日持续高温,天津市区最高气温三十七摄氏度……”
“去吧。”李鹏程说。
声音很平,没有波澜,没有情绪,就两个字。说完他低下头,收拾茶几上的本子和笔。动作很慢,像是要把每一页纸都抚平,把每一支笔都对齐。
叶凡站起来,背上琴盒:“那我明天下午来。”
“好。”李鹏程没抬头。
走到门口,叶凡回头看了一眼。李鹏程还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那个硬壳本,翻在刚才写谱的那一页,看着。夕阳沉沉地压进来,把他佝偻的身影投在墙上,影子拉得很长,覆住了半面墙。墙上挂着那把捷克小提琴,琴身泛着暗红的光,像凝固的血。
“大伯,”叶凡又说,“那谱子……我能带走吗?晚上我练练。”
李鹏程抬起头,笑了:“拿去吧。好好练。”
他把那页纸小心撕下来,沿着装订线,撕得笔直。递给叶凡。纸角上有一行小字,是李鹏程的习惯:记下日期和事由。“2002.7.18,《青春》(叶凡要学的)”。
叶凡接过,对折,放进裤兜。纸很薄,折起来有脆响。
“我走了,伯娘!”
“哎,慢点走啊。”厨房的水声里传来回应。
推开门,楼道更暗了。走到三楼拐角,楼上忽然传来琴声——是小提琴。拉的是《青春》,正是他刚哼的调子。
琴声很轻,顺着楼梯流淌下来,幽幽的,像深井里泛上来的凉气。拉得慢,每个音都拉满了,拉实了,然后在空气里慢慢化开。叶凡站住听。小提琴的声音和吉他不同,更尖,更韧,像一根丝线,能勒进肉里去。同样的旋律,此刻听来却陌生,裹着一层洗不掉的旧时光的涩味。
他想起李鹏程的话:“乐器,道理相通。”
或许在老人心里,音乐从来不是旋律本身,而是旋律背后那套严密的、可拆解可组装的逻辑。就像他摆弄了一辈子的机器,每一个零件都有它的位置,每一次转动都有它的道理。声音,也不过是另一种精密的产物。
叶凡站了一会儿,接着往下走。琴声渐渐被楼外的市声吞没——汽车喇叭、自行车铃、小贩的叫卖、知了无休无止的嘶鸣。走出楼门,热浪轰地裹上来。路边的槐树叶子蔫着,蒙着一层灰。
他摸了摸裤兜里的谱子,纸已经被汗洇软了。
明天再来。他对自己说。
但他没有来。
第二天,舍友拉他去网吧打“红色警戒”,他去了。枪炮声比琴声刺激。第三天,郭娟说想去尖儿山买发卡,他陪着去了。阳光下她的头发真黑。第四天,手指不疼了,疼过的感觉也忘了。吉他在床底下积灰,谱子夹在一本《服装色彩学》里,渐渐被压平,被遗忘。
一个月后,郭娟生日。叶凡最终没学会《青春》,在自己家的商店里拿了个翡翠镯子。郭娟戴上,手腕显得很白。她笑了,叶凡也笑了,但笑完之后,心里某个地方空了一块——他曾经想象过的那个黄昏,操场上,吉他声,唱歌的姑娘,没有发生。想象中的事,大多不会发生。
后来吉他弦锈了,他也没换。毕业时收拾行李,他把吉他送给了下铺的学弟。那张谱子不知夹在哪本书里,或许连同旧书一起,卖给了收废品的老王。老王骑着三轮车,车上的喇叭喊着:“收旧书旧报旧家电——”
二零零二年夏天的那个下午,成了叶凡最后一次在大伯那学琴。
他那时不知道,“明天再来”这句话,一欠就是十七年。十七年后,只有墙上或许还留着个挂过小提琴的印子,比旁边的墙皮颜色稍浅,方方正正的一个影,像时间盖下的一个戳。
叶凡走下最后一级台阶,楼外的阳光晃眼。他的影子被拉得细长,爬上斑驳的楼门洞。他回头望了一眼四楼的窗——淡绿色的窗帘拉着,静悄悄的。
但他知道,在某个已经消失的时空里,李鹏程一定还坐在那张发白的沙发上,翻着那个硬壳笔记本。一页,一页。那些手画的谱子,那些机器般的注解,那些被无数个明天风干了的承诺。
琴声早就停了。
夏天的晚风吹过来,带着槐花将败未败的甜腻,和远处天津棉纺厂隐约的、永不停歇的机器轰鸣。那轰鸣声低低的,沉沉的,像是这座城市的心跳,也像是一把巨大无比的提琴,在拉着一支无始无终的曲子。
叶凡深吸一口气,把吉他盒往肩上耸了耸,朝公交站走去。
他没有回头。
路边的音像店里,正大声放着当年的新歌:“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作者:赵同
自在之心,不拘一格,比上不足,兴之所至。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乐于折腾,即是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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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二十五章 最后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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