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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疯子 董镇澜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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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镇澜认识陆砚那年,陆砚十九岁。
那时候陆砚刚跟阮良确认了关系,正是一头扎进恋爱池子里的时候。有一回阮良心情不好,陆砚就请了年假陪阮良出国旅游。
蔚蓝大海,金色沙滩,要多好看有多好看。
可是阮良还是闷闷不乐的。一时餐食不如他的意了,他便发起脾气来,赶陆砚走,不让他陪着。
陆砚无计可施,只得嘱咐人好生陪着别在这异国他乡走丢了。
自己却临近夜晚来临的时候,跑到度假别墅外面去,吹海风散散心了。
他满脑子想的都是阮良。
仔细回忆起来,自从跟阮良在一起后,阮良的情绪就不是很稳定。
他若是心情好了,跟陆砚一起便是这世上神仙也羡慕的般配眷侣。
他若是心情不好了,无论陆砚做什么,他都看陆砚分外不顺眼。
行为举止,衣食住行,几乎是见到什么就挑什么刺。
陆砚从小到大好歹也是天之骄子,如何能受得了这样的气?就算是待人谦和,那也是有限度的。
可这个阮良很会打七寸,每次陆砚的耐心要被耗尽的时候,就爱拿入赘说事:
“旁人往后该怎么看我?都说我是贪图富贵攀上你这根高枝,哪怕入赘也在所不惜——你我以前那些朋友都是怎么说我的吗?”
只能说,当时的陆砚还是太年轻了,没看出来阮良字里行间拿捏的意图。又是头一回恋爱,把握不好对待另一半的度。
十九岁的陆砚每次都会在阮良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服软。
有什么办法呢?
若要跟陆砚成婚,不入赘是不可能的。
陆砚作为家主,不可能带着整个陆家成为别家的附属。没办法,他只能找些其他的好处来哄,又是答应阮良往后可以自己创业,又是允诺资金供应,又是保证给阮家的金融业务站台。
平常阮良也不会闹这么久。
可那天兴许是多喝了酒,又受了点所谓来自以前朋友的刺激,阮良反应格外剧烈,见到陆砚在自己身边就闹,非要把陆砚赶到自己看不见的地方不可。
陆砚没办法,只得先走了。
那时候,陆砚只当是阮良喝了酒情绪有些失控,将一些不满给放大了。
当然,现在陆砚自然是知道,阮良压根不是什么情绪失控。他是酒后借着耍酒疯的名头,将平常在陆砚跟前不敢说的心里话统统都倒出来了。
总之,陆砚心中郁闷,也不带人,自己就往后花园里去了。
他当时跟阮良的关系才刚刚开始,而陆砚作为一个从小到大众星捧月的豪门公子哥,根本就没有低下身段哄人的习惯。
就在这个晚上,他感到了疲倦。
他甚至已经在思考,这段关系到底还要不要持续下去。
毕竟,阮良很明显十分抗拒入赘这件事。
他当时跟自己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谈及这个问题时,可不是这个态度。
如果对方如此抗拒,陆砚的确得好好掂量掂量,这段已经埋了雷的婚姻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他作为古越金融的总裁,作为陆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不能让任何情感因素,损害到公司与家族的利益。
这是他的职责所在。
夜幕降临,他还坐在花园的秋千架上看着花草发呆。直到一阵夜风吹来,他忽然闻到一股血腥味儿。
陆砚当场就皱起了眉头。
他起身又仔细闻了闻。
真是血腥味儿!
陆砚循着血腥味儿一路找过去,就看见后花园的角落里,灰头土脸倒着个人。只能依稀辨认出这人穿着一身快烂成碎布的西装,以及那身西装胸口处明晃晃的血洞。
汩汩鲜血从那骇人的血洞之中不断流逝,一方花草都喝不下了,殷殷朝外冒着血腥气。
看这失血量,是死是活还真不好说!
这可吓了陆砚一跳。报了警叫了医生后,陆砚立即准备先给这人简单止血。虽说这人身子几乎已经没热气儿了,可是万一呢?
救命要紧啊。
陆砚出门走得急,也没有带专门的止血用具,那人伤得又重,陆砚不敢擅自挪动。于是,他只能将自己的衬衫撕拉几声撕成了条,做成了简易绷带。
那人脸上又是血又是伤,陆砚根本看不清这人的模样,只能从体型判断这是个成年男性。而那个血洞,陆砚判断八成是枪伤。
枪伤。
陆砚立马意识到这人身份大概不简单。
就在他处理伤口的时候,兴许是因为太疼,那人中途醒了一次,一把抓住了陆砚的手腕。
陆砚十九岁那会儿,还没那么疯狂地健身,跟面前这个男人的体型相比差了有一大截。
那个男人也只是看了陆砚一眼,头一歪就晕过去了。
只是,就那么一抓,陆砚的手腕上便留下了一道紫红的指痕。
陆砚知道第二天那人的家人找过来感谢的时候,才知道昨天那个人叫做董镇澜,克莱尔卡利亚籍华人,家中从事跨境海运的生意。
海上不太平,董家也有些他们上头批下来的武装器械,算是行走在黑白两道之间。前些日子,董家因为一些生意上的摩擦,跟当地混黑的地头蛇起了冲突,一时大意叫人逮住了落单的机会,被一枪打在胸骨上。
好悬那颗子弹被肋骨挡住。若是再往里去几分,即便他是体质再强悍的阿尔法,也要认命去见阎王了。
何隐之听陆墨说了这么久,早已经不甚耐烦了:“洋洋洒洒一大堆你说书呢?”
陆墨冷哼一声:“你急什么?这个人跟我那好大哥的故事,可是相当精彩。”
“挑重点的说!”
“行,那我就挑重点的说。”陆墨又忘嘴巴里灌了一口红酒,喝得眼珠子都有些发红,“那个董镇澜,因为这一次救命之恩,看上陆砚了。从国外追到国内,从早追到晚。只可惜,一来他比阮良晚来一步,二来他的出现反倒给了阮良制造了危机感,开始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示爱日常,三来他那个背景注定没法跟陆砚走到一块去。所以呢,无论董镇澜如何追求,陆砚就两个字,拒绝。”
陆墨深吸了一口气,往靠背上一躺,任由深夜酒吧卡座边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锥刺着他的耳膜,又仰起脖子灌下一口红酒,随手抓过已经空了一半的酒瓶,给自己倒满,任由血红色的酒液飞溅出来也毫不在乎:
“总之,阮良那个时候性子已经收敛了许多,吊陆砚吊得服服帖帖的。陆砚也只想着跟他一生一世一双人。董镇澜那个混世魔王,从小到大只要他想要的从来没有得不到的。抢人这种事情,他在克莱尔卡利亚那边拿着枪都干过,能受得了这个?只可惜,这边是华国,不是克莱尔卡利亚。他也不傻,知道真在这儿真闹出事情来,董家都未必保得住他。
可是怎么办呢?我那好哥哥的魅力就是这么大。越是得不到,董镇澜越是想要。所以,他开始找替身。”
何隐之皱眉:“找替身?”
“对。董家少爷喜欢陆家少爷的事情,那段时间传得沸沸扬扬,但凡在圈子里能听到点风声的,谁都能看到这场热闹。这可不就膈应着陆砚了么?
外面董镇澜也不说什么,男伴女伴一天一换,但凡陆砚出席的公共场合,董镇澜想方设法都要跟着去,然后搂着伴儿在陆砚面前上下其手,再派一大群人在陆砚跟阮良面前明里暗里评头论足,说这次又是哪里哪里像陆家大少爷。”
陆墨仿佛是看到了什么现场的笑话,没忍住笑出声来:“陆砚啊陆砚。堂堂陆家大少爷,因为这个董镇澜,当了足足两年的小丑。即便是在学校里都没能躲过。那个董镇澜为了膈应陆砚,居然专程砸重金砸出来一个交换生的位子——知不知羞呢,本国高中都懒得装装样子的主!”
“……”何隐之面不改色,“后来呢。”
“后来?”陆墨嗤笑一声,“后来,再董镇澜这个外在敌对者的步步紧逼之下,衬托得阮良对我那个好哥哥情比金坚。董镇澜就这么当了外部催化剂,他越是步步紧逼,陆砚越觉得他不能让阮良受到陆砚的伤害,就这么阴差阳错的,对阮良动了真心了呗。
我说那个董镇澜啊,还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说真的,若不是他在前期步步紧逼,逼得陆砚不得不费尽心里保护阮良,没准就阮良那个作到没边的性子,陆砚根本就不会临到婚礼前一天才发现自己看走了眼。”
何隐之:“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这么久了一点儿风声都没听见?阮良的事情有人提,怎么董镇澜没人提起?”
若不是上次陆书情急之下说漏了嘴,何隐之都不知道陆砚还有过这么一段往事。
“董镇澜跟阮良那是一个级别的八卦吗?”陆墨冷哼一声,“阮良不过是个跳梁小丑,没了陆砚的偏爱什么也不是,踩一脚也就踩一脚了。董镇澜?哼。国外光明正大配枪的角色,谁不知道他是个疯子。平白无故的,惹一个疯子做什么呢?”
何隐之:“为什么说他是疯子?”
追求陆砚也好,滥情也好,就算是找替身圈子里也是他有人在啊。
“董镇澜在追求陆砚未果后两年,因为董家内乱回了克莱尔卡利亚。在离开前,他结婚了。”
陆墨面无表情:“婚礼上的是个欧米茄。婚礼举办前刚从整容手术台上下来。董镇澜在婚礼上当众拥抱亲吻这个跟陆砚几乎一模一样的欧米茄,并称呼他为阿砚。”
何隐之:“……”
这还没完:“一年后董镇澜跟第一任伴侣离婚,第二天跟另一个人举办婚礼,同样是刚从手术台上下来。这次是个贝塔。”
何隐之额角的青筋开始轻微暴起。
“又过了两年,董镇澜再次跟伴侣离婚。第三任伴侣又是从整容手术台上下来的。这一次,是个阿尔法。”
看着何隐之逐渐黑下来的脸色,陆墨笑了起来:“这些年来,董镇澜一共结了五次婚。不得不说,这些年来,整容技术越来越强大了。
他的第五任伴侣仍然是个阿尔法。毕竟,脸像了之后,董镇澜又开始追求身材。”
陆墨摊摊手:“相比你也见识过我那好大哥的身材了吧。从小精心培养的阿尔法也不过如此了,想要同时拥有他的脸跟身材,可没有那么容易。
就因为他这么胡搞,又是欧米茄又是贝塔又是阿尔法的,折腾来折腾去也每个孩子。他年纪也不小了,董家又有皇位要继承。这不,乱起来了。
哦,对了。也是你小子好运道。”
陆墨喝得眼珠子发红,瞪着何隐之那面无表情的脸嘻嘻笑起来:“算是给你小子赶上好日子了。你那好爹告诉你没有?
董镇澜要回国了。
把握住机会哦,小弟弟。
董镇澜是个疯子,也是个垫脚石。
当初阮良能踩着他往上爬,没道理你不行。相信我。只要你能舍得自己一身皮肉,在董镇澜那儿吃点苦头。
陆砚同样会重视你、保护你。然后——死心塌地爱上你。
只不过——”
陆墨话锋一转:“可别陷进了温柔乡里啊,弟弟。”
陆墨温柔地说:“我这个好哥哥,生平最讨厌被欺骗。
通过欺骗上位的你——无论过程如何,都走不到你妄想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