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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约会 变贪心了 ...

  •   早晨,庄瑾聿醒得比闹钟早了一些。窗帘缝隙里漏进来的光带从枕头边爬到被子上,他侧躺着看了一会儿,然后摸过手机看了一眼时间,七点十二分。通知栏里有一条林程毅凌晨发来的消息:“今天下午两点出门,上午把作业写完。”他回了一个“好”字,坐起来。

      左臂的绷带昨晚没缠着,手臂上的伤口已经不需要了缠着了。他低头看了一眼那道最深的旧疤,颜色从浅粉褪成了近乎肤色的白,边缘平整光滑,摸上去只剩一道很淡的凸起。他把袖子拉下来,下床去洗漱。

      下楼的时候林程毅已经坐在餐桌边了,面前两碗粥,一碟切好的梨,两个水煮蛋。赵姨今天放假,早餐是林程毅自己热的。他听到脚步声抬起头看了庄瑾聿一眼,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一瞬,然后说:“吃完饭写作业,下午出门。”

      庄瑾聿在他对面坐下来,拿起蛋咬了一口:“去哪?”

      “到了你就知道了。”

      庄瑾聿没再追问,低头把蛋吃完,又喝了两口粥。吃完之后两个人各自回了房间写作业。庄瑾聿摊开数学卷子,做了三道导数题,又翻出英语完形填空做了一篇,对答案的时候错了一个,他把那个空重新读了一遍,在错题本上记了一笔。

      中午赵姨走之前留了饭菜在冰箱里,庄瑾聿热了两碗米饭和一盘红烧排骨、一盘炒青菜,两个人吃完之后庄瑾聿上楼换衣服。他在衣柜前面站了一会儿,最后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和一条深灰色的长裤。换好之后在镜子前面看了一眼,又伸手把额前翘起来的一缕金发按了按。

      下楼的时候林程毅已经在门廊下面了,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薄外套,手里拿着两个头盔。他把那个深灰色的递给庄瑾聿,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门。

      十月的青阳已经跟上了秋天的步伐,银杏道的叶子黄了大半,风从道口灌过来的时候卷起一地碎金似的落叶,在地上打着旋。庄瑾聿跨上车的时候踩到一片银杏叶,叶子在他车轮底下碎开,声音很轻。他骑着车跟在林程毅后面拐上了主干道,阳光从路两旁的行道树缝隙里漏下来,碎成一片一片的暖黄色光斑,落在两个人的肩上又滑开。

      骑了大约二十分钟,林程毅在一条安静的街巷口刹住车。庄瑾聿在他旁边停下来,抬头看了一眼巷子口那块深色的木质招牌。招牌不大,底色是深棕色的,上面用白色的楷体字刻着“糖葫芦专卖”五个字,旁边还有一行小字写着“始于一九八七”。招牌下面挂着一串红灯笼,在午后的日光里安安静静地垂着。

      “就是这儿?”庄瑾聿问。

      “嗯,沈确说他家亲戚开的,开了三十多年了。”

      两个人把车锁在巷口的栏杆上,推门进去。店不大,木地板踩上去有轻微的吱呀声,墙上挂着一排老照片,从黑白到彩色,记录着这家店从八十年代到现在的变化。靠窗的位置摆着几张深色的木质方桌,桌面上铺着蓝白格子的布,上面压着一块玻璃板,玻璃板底下夹着菜单。店里没什么人,只有靠窗那桌坐着一对老夫妇在喝酸梅汤。

      林程毅挑了靠里的一张桌子坐下来,庄瑾聿坐在他对面。服务员递过来两张菜单,庄瑾聿低头看了一眼,上面有十几种糖葫芦的口味分类——山楂、草莓、葡萄、橘子、猕猴桃、山药豆,还有几种他没见过的东西,比如山楂夹糯米、山楂夹豆沙、草莓夹奶油。菜单最后一页还有一排饮品,写着桂花酸梅汤、冰糖雪梨、红枣姜茶。

      “你想吃什么?”林程毅问。

      庄瑾聿看了一会儿,选了一串山楂夹糯米的,一串草莓的,又加了一杯桂花酸梅汤。林程毅要了一串原味山楂的和一杯冰糖雪梨。服务员记下之后转身去了后厨。

      等餐的时候庄瑾聿靠在椅背上,目光从墙上那些老照片上一张一张地看过去。有一张黑白照片拍的是这家店最早的摊位,一个老头推着一辆自行车,车后座上绑着一板糖葫芦,旁边站着一个扎辫子的小女孩。另一张是九十年代的照片,摊位换成了固定的店面,门口挂着一块手写的木牌。还有一张前几年的照片,老板和老板娘站在柜台后面,身后摆着满满一墙的糖葫芦。

      “这家店比我还老。”庄瑾聿说。

      林程毅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那些照片:“沈确说他小时候他爷爷带他来吃过,那时候才五毛钱一串。”

      糖葫芦端上来的时候庄瑾聿先拿起那串山楂夹糯米的。糯米夹在山楂中间,被糖壳裹得严严实实,咬下去的时候先碰到糖壳的脆,然后是山楂的酸,最后是糯米的软糯和微甜,三种口感在嘴里叠在一起。他嚼了两下,又咬了一口。

      “好吃吗?”林程毅问。

      庄瑾聿点了点头,把那颗吃完才开口:“比校门口那家甜一点,糖壳也薄一些。”

      林程毅拿起自己那串原味山楂咬了一颗,嚼完咽下去:“嗯,山楂好像也比那家的新鲜些。”

      两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慢慢吃,午后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落在玻璃板下面压着的那张菜单上。庄瑾聿吃到第二颗草莓的时候,目光落在对面林程毅的手上。林程毅正在翻手机,左手搁在桌面上,手腕上那条深蓝色的水晶手串从袖口露出来,珠子在日光里泛着细碎的光。

      庄瑾聿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右手腕上那条浅蓝色的,和他那条是一对。他看了几秒,然后把手里那串草莓放回碟子里,右手从桌面上伸过去,指尖碰了一下林程毅搁在桌面上的手背。

      林程毅翻手机的动作停了一下,抬起头来看他。

      指尖从林程毅的手背滑到他的手指上,然后慢慢地,带着试探,把自己的手指扣进他的指缝里。他的手不大,指节分明,扣进去的时候指尖碰到林程毅的掌心,林程毅的掌心带着独属于少年人的温热,林程毅的手比他大了不少,把手放上去的时候,庄瑾聿只觉得安心。

      这是庄瑾聿第一次主动牵他的手。

      林程毅低头看了一眼两只交握的手。浅蓝色的手串和深蓝色的手串在桌面上挨在一起,珠子贴着珠子,他们彼此贴着彼此。

      他没有说话,手指轻轻合拢,扣住了庄瑾聿的手。

      庄瑾聿的手在他掌心里安安静静地放着。

      “哥。”庄瑾聿开口,声音不高。

      “嗯。”

      “今天算正式约会吗?”

      林程毅看着他。庄瑾聿的蓝眼睛在午后的光里颜色很浅,林程毅一直都知道他的眼睛一很漂亮,可每次见到这双眼睛,他心里只觉得疼,这双眼睛太干净了,承载不住太多的痛苦,可他又偏偏承载了太多的痛。

      “算。”林程毅说。

      庄瑾聿的手指在他掌心里轻轻蜷了一下,又松开。他低下头,把剩下的半串草莓拿起来咬了一颗,嚼完咽下去之后又把那杯桂花酸梅汤喝了一口。

      酸梅汤是店家每天自己现熬的,酸甜里带着桂花的香气,在舌尖上凉丝丝地散开。

      吃完糖葫芦之后两个人从店里出来。午后的阳光落在巷子里的石板路上,把路面上那些被踩得圆润的石块照得发亮。庄瑾聿走在林程毅旁边,两个人的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同步了,左脚右脚交替着落在石板的同一格上。

      走到巷口的时候,庄瑾聿看到路边有一家卖糖炒栗子的摊子,摊主正在翻锅,栗子在黑色的砂砾里滚动着,冒着热气带着微微的焦甜。

      他站在摊前看了一会儿,林程毅走过去买了一袋,用牛皮纸袋装着,烫得他两只手来回倒。庄瑾聿接过来一颗,栗子壳上已经开了一道口子,他用指甲顺着裂口剥开,露出金黄饱满的栗子肉,咬了一口,又甜又粉。

      两个人沿着街道慢慢走了一段。路两旁的梧桐树叶子已经黄了大半,风一吹就往下落,铺了一地。庄瑾聿走了一段之后停下来,侧头看着路边的一栋老房子。那栋房子是红砖砌的,三层,窗户是木框的,漆成深绿色,有一扇窗半开着,窗台上摆着一盆开得正好的菊花。他看了一会儿,收回目光继续往前走。

      走到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庄瑾聿在斑马线前面站住了。

      路口的车流从他面前驶过去,带起一阵带着汽油味的温风。他侧过头看着林程毅,开口说了一句:“哥,我想去一个地方。”

      “哪里?”

      “诺坎普。”庄瑾聿说。

      林程毅看着他。

      “不是现在,”庄瑾聿补充道,“我是说,以后。每一年都想抽空去几次,跟哥一起去。”

      林程毅伸手把他被风吹到额前的一缕金发拨到一边,指腹碰到他的鬓角,停了一拍。

      “好,”林程毅说,“哥陪你去。”

      庄瑾聿点了一下头,迈开步子走过斑马线。林程毅跟在他旁边,两个人穿过马路,拐上了另一条街。街两侧的梧桐树更密了,把头顶的天空遮了大半,只剩下一些细碎的光斑从叶缝里落下来。

      下午四点多的时候两个人在一家路边的小咖啡馆坐下来。咖啡馆不大,靠墙摆着一排书架,上面放着一些旧书和杂志。庄瑾聿挑了一本封面泛黄的散文集翻了几页,林程毅要了一杯美式,给他要了一杯热牛奶。牛奶端上来的时候上面浮着一层细密的奶泡,庄瑾聿用勺子舀了一勺放进嘴里,奶泡在舌尖上化开。

      “哥。”

      “嗯。”

      “沈确说正式约会要送花。”庄瑾聿放下勺子,“上次送了,这次没送。”

      林程毅看了他一眼:“上次是你送我的。”

      庄瑾聿想了一下,确实是自己送的那束雏菊。“那我下次再送你一束。”

      林程毅端起美式喝了一口:“行,我等着。”

      从咖啡馆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街道上的光线从暖黄变成橘红,行道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两个人取了车往回骑,经过银杏道的时候庄瑾聿慢了下来,车轮碾过路面上那些金色的落叶,发出细碎的碎裂声。他在道口刹住车,一只脚踩在地上,侧头看着那两排银杏。

      路面上铺了厚厚一层落叶,风一吹就成片地翻动,像一条流动的金色河。

      “哥。”

      “嗯。”

      “今天很开心。”

      林程毅在他旁边停下来,也看着那两排银杏。“嗯,我也是。”

      庄瑾聿踩下踏板骑进了银杏道,门廊的灯亮着,暖黄色的光从玻璃门里透出来。两个人锁好车进了门厅,赵姨不在,应该是去买晚餐要吃的东西了,客厅里安安静静的。

      庄瑾聿在沙发上坐下来,从口袋里摸出那袋糖炒栗子剩下的几颗,放在茶几上。林程毅去厨房倒了两杯温水端出来,一杯放在他面前。

      喝完水之后庄瑾聿上楼回了自己房间。他在书桌前坐下来,把那本散文集从书架上抽出来,翻到第一页。下午在咖啡馆里翻了几页,还没从头开始读。他翻到目录页,第一篇的标题是《人间草木》,后面跟着一行小字:“如果你来访我,我不在,请和我门外的花坐一会儿。”

      他看了一会儿那行字,把书合上放在膝盖上,侧头看着窗外。院子里的银杏树在路灯下泛着金黄色的光,叶片在风里轻轻翻动着。他伸手摸了一下自己右手腕上那条浅蓝色的手串,珠子被他的体温捂得温热。

      他拿起手机打开备忘录,打了一行字:十月七号,第一次正式约会。糖葫芦专卖店,吃了山楂夹糯米和草莓的,喝了桂花酸梅汤,很好喝。我主动牵了他的手,两只手串挨在一起。我说以后还想去更多次诺坎普,他说他陪我。

      隔壁房间里,林程毅坐在书桌前,手机屏幕亮着。备忘录打了一行字:十月七号。他主动牵了我的手。两只手串并排放在一起,一个浅蓝,一个深蓝。他说他想去更多次的诺坎普,他以前说一次就够了,变贪心了,变贪心了就代表他在慢慢好起来,有求了,不再是空洞的,我很开心,我会陪着他去他想去的任何地方,只要他需要我就会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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