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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54章 沈曼的牺牲 李恒推开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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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恒推开陈家大门的时候,右手还在抖。
不是怕的。是伤没好利索。那天晚上被撞断了三根肋骨,脾脏裂了一条缝,在医院躺了快一个月。医生说他命大,再偏一寸人就没了。他觉得自己命确实大,大到现在还能走路,还能喘气,还能冲到陈家门口来。
门是铁门,刷的绿漆,足有两丈高。门柱上镶着两颗铜球,擦得锃亮。门里面是一条石板路,两边种着冬青树,修剪得整整齐齐,像两排站岗的兵。
李恒没走石板路。他从旁边的花坛翻进去的。花坛里的土是松的,刚翻过,脚一踩就陷进去半截。他的鞋是姚贝贝给他买的那双回力鞋,白色胶底,踩了泥以后变成了黄色。姚贝贝说过让他别穿这双出门,他没听。
现在鞋脏了。他低头看了一眼,觉得有点对不起姚贝贝。
但这会儿不是想鞋的时候。
他穿过花坛,沿着冬青树往里走。陈家的宅子他来过一次,两年前跟着沈明远来送年货。那时候走的是正门,有人迎,有人端茶倒水。今天没人。院子里静得出奇,连只鸟叫都没有。
宅子是中西合璧的风格,外面看是青砖灰瓦的中式大院,进去以后走廊和门窗全是西式的。客厅的灯亮着,暖黄色的光从落地窗里透出来,照在院子里的石板路上。
李恒走到落地窗旁边,没进去。他贴着墙根站着,往里面看。
客厅很大,摆着一套红木沙发,茶几上放着水果和糕点。沙发上坐着几个人。正中间坐着一个老头,穿唐装,手里盘着两颗核桃。老头左边坐着一个年轻男人,西装革履,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里端着个茶杯,没喝,就那么端着。右边坐着一个女人。
沈曼。
沈曼穿了一件红色的旗袍。不是那种艳俗的红,是很正的中国红,领口绣着暗纹,裙摆开叉到膝盖。她的头发盘起来了,露出白净的脖子和一截锁骨。脸上化了妆,眉毛画得细长,嘴唇涂得红艳艳的,看着很精神,也很假。
李恒认识沈曼三年了。从沈氏刚起步的时候她就跟着沈明远,管财务、管人事、管对外关系,里里外外一把手。但这三年里,他没见沈曼穿过旗袍。她平时穿的都是西服套装,黑白灰三色轮着来,头发扎个马尾,干干净净的。这会儿她这身打扮,像换了一个人。
茶几上放着两份文件。红色的封皮,看着像合同。
盘核桃的老头开口了。声音不大,但中气很足,一听就是长期发号施令的人。
“沈丫头,条件我都说了。嫁过来,陈家帮你把窟窿补上。不嫁,明天沈氏停工,后天走破产程序。你自己选。”
沈曼没说话。她端着茶杯,低着头,看着杯子里的茶水。茶水很清,映出她的脸。红色的嘴唇,红色的旗袍,映在清茶里,像一朵花泡在水里。
旁边的年轻男人放下茶杯,笑了一下:“沈小姐,我爸说得够清楚了。这门亲事,对你对沈氏,都是好事。我陈文博虽然不才,但娶了你,绝对不会亏待你。”
陈文博。陈天明的大儿子。李恒见过一次,在商业宴会上。那时候陈文博喝多了酒,当着众人的面说,整个县城的女人他看不上眼的没几个。当时李恒就觉得这人是个混蛋。
现在这个混蛋坐在沈曼旁边,笑眯眯地说要娶她。
李恒的手攥紧了。拳头捏得咯吱响,断过的肋骨传来一阵钝痛。他没管。这点疼算什么。
沈曼终于抬起头。
“陈叔,”她叫老头陈叔,不叫陈董事长,“我有个问题。”
“你说。”
“嫁过来以后,沈氏还姓沈吗?”
陈天明手里的核桃停了一下。
“这得看你们怎么经营了。”陈天明说,“陈家和沈家联姻,两家人变成一家人,姓什么不重要。”
“重要。”沈曼说,“沈氏是我哥一手建起来的。我可以帮陈家做事,但沈氏不能改姓。”
陈文博笑了。这次笑得有点冷:“沈小姐,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沈氏现在欠着银行三个亿,仓库里压着几千万的货卖不出去,工人已经两个月没发工资了。你觉得你还配谈条件?”
沈曼的脸白了一下。就一下。很快又恢复了正常。她放下茶杯,手没抖。
“我签。”
她说。
两个字。干脆利落。
李恒的脑子里轰的一声。
他看见沈曼拿起了茶几上那支笔。红色的笔,金色的笔尖。她拔开笔帽,手悬在合同上方。
“等一下。”陈天明抬手拦住了她。“不着急。今天把事情定下来就行,字不急着签。三天后摆酒,到时候再签也不迟。”
沈曼把笔放下,没说话。
陈文博站起来,走到沈曼旁边,俯下身,凑得很近。近到李恒在外面都能看见陈文博脸上的毛孔。
“沈小姐,你做了个明智的选择。”陈文博的声音很轻,但在安静的客厅里,隔着玻璃窗,李恒听得清清楚楚。“三天后,我会让你知道,嫁给我陈文博,比守着那个破沈氏强一百倍。”
沈曼没看他。她盯着茶几上的那杯茶,像是在看什么有趣的东西。
李恒从墙根退后两步。
他深吸了一口气。胸腔里那几根断过的肋骨在抗议,疼得他直咧嘴。他用手按住肋骨的位置,用力按,用疼痛让自己冷静下来。
冲进去有什么用?打陈文博一顿?把合同撕了?然后呢?沈氏的三个亿窟窿谁来填?
但如果不冲进去,沈曼就要嫁给陈文博了。三天后。七十二个小时。
李恒闭了一下眼。
脑子里闪过一张脸。不是沈曼的。是姚贝贝的。姚贝贝蹲在医院走廊里啃馒头的那张脸。姚贝贝在体育馆唱歌唱到哭的那张脸。姚贝贝把那几千块钱一张一张捋平叠好的那双手。
姚贝贝为了他,把三个店的货底子全搬空了。
沈曼为了沈氏,把自己搭进去了。
都是傻子。都是不要命的傻子。
李恒睁开眼。眼眶是红的,但眼神变了。之前在医院躺了一个月,他一直在想,自己这辈子是不是就这样了。被人撞了,躺在医院里,等着别人来救。姚贝贝来救了,林彤来救了,沈曼来救了。所有人都来救他。
他呢?他干什么了?
他躺着。他养伤。他等。
够了。
李恒转身,沿着墙根往院子外面走。走得很轻,没发出一点声音。翻花坛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客厅的落地窗。灯光还亮着,沈曼还坐在那里,红色的旗袍像一团火,烧在那张红木沙发上。
出了陈家大门,李恒沿着马路往前走。走了大概一百米,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车没熄火,驾驶座上坐着一个人。
林彤。
林彤穿着那件黑色风衣,手搭在方向盘上,看着后视镜。看见李恒过来,她按了一下喇叭,短促的一声“嘀”。
李恒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
“都看见了?”林彤问。
“看见了。”
“什么想法?”
“沈曼不能嫁。”
“我知道她不能嫁。我问的是你怎么阻止。”
李恒转头看着林彤。车里的灯没开,只有仪表盘的微光映在林彤脸上。她的表情还是那样,淡淡的,看不出喜怒。
“我有办法。”李恒说。
“什么办法?”
“赵大强死了。”李恒说,“但赵大强死之前,一定跟别人通过话。他提走了三百万的货,货得有个去处。不可能自己扛着跑了。陈天明想要沈氏,不光是盯上了沈氏的资产,他还需要把沈氏账上的亏空做实。赵大强提货这件事,就是做实亏空的关键一环。”
林彤没说话,但车开动了。
“赵大强的货,在陈家。”李恒说,“我不确定是在陈家的仓库里,还是在陈家控制的某个地方。但一定在。因为这三百万的货如果流入市场,沈氏的销售网络会第一时间发现。陈天明不敢让货流出去,他得把货藏着。等沈氏破产之后,这批货就是纯利润。”
“你有证据?”
“没有。但我知道赵大强跟谁接头。”
“谁?”
“陈文博的司机,刘四。”李恒说,“赵大强出事之前三天,我看见刘四在机械厂后门跟赵大强说过话。当时我没在意,现在想明白了。刘四是中间人。赵大强负责提货,刘四负责运货,货最终进了陈家的仓库。”
林彤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两下。
“你一个机械厂的工人,怎么知道这么多?”林彤问。
“因为我不是普通的工人。”李恒说。他顿了一下,像是在做某种决定。“林彤,我没跟任何人说过一件事。”
“说。”
“我重生过。”
车里的空气凝固了。林彤的手指停在方向盘上,车子在路上微微偏了一下,她又迅速修正了方向。
“你说什么?”
“我重生过。”李恒重复了一遍,“上一世,沈氏就是被陈天明吞掉的。沈明远跳楼了,沈曼嫁给了陈文博,一年以后死了。死因是自杀。姚贝贝……”
李恒的声音卡了一下。
“姚贝贝怎么了?”
“姚贝贝为了给我还债,把三个店都卖了,最后去南方打工,死在了一场矿难里。”
车里很安静。只有发动机的轰鸣声。
林彤看了他一眼。眼神变了,不再是之前那种俯视的姿态,带上了一丝审视。
“你上一世知道货在哪儿?”
“不知道。上一世我没查过这些。我只是个普通的工人,什么都做不了,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完蛋。这一世不一样了。”
“不一样在哪?”
“我提前记住了很多东西。上一世沈氏破产后,法院清点资产的时候,有一笔三百万的货对不上账。当时所有人都以为是沈明远自己转移了资产,没人追究。但现在我知道了,那笔货是被赵大强提走的,最终进了陈家的仓库。”
“清点资产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呢?”
“上一世是沈氏破产后的第四十五天,县法院组织清点。地点是沈氏的一号仓库。但货不在一号仓库,是被调包了。调包的记录在仓库管理员的交接本上。管理员叫孙得胜,上一世他后来喝了酒说漏了嘴,说有人让他把账改了。”
林彤沉默了很久。车子开上了回县城的路,路灯一盏一盏地闪过去。
“就算找到货,也证明不了是陈天明指使的。”林彤说,“赵大强死了,刘四不开口,你拿什么证明货是陈家让提的?”
“不需要证明。”李恒说,“我只需要把货找出来。货在陈家,这就是证据。加上姚贝贝在巷子里找到的轮胎印和红色漆皮,加上李恒记的那本账,加上赵大强被灭口的事实。这些东西串在一起,足够让公安局立案调查。”
“立案调查和定罪是两回事。”
“我知道。”李恒说,“但我现在不需要定罪。我只需要让陈天明慌。他一慌,就会出错。他一出错,就会露出更大的破绽。”
林彤把车停在路边。
“你打算怎么做?”
“找货。明天白天,我去找孙得胜。拿到交接本。然后想办法进陈家的仓库。”
“你进不了陈家的仓库。那地方有保安,有狗,有监控。”
“所以我需要你帮忙。”
林彤看着他。
“你要我帮你闯陈家的仓库?”
“我不要你闯。我要你拖住陈天明。明天上午,你是林氏的代表,正式跟陈天明谈合作。谈什么都行,只要拖住他三个小时。三个小时足够了。”
林彤没立刻答应。她盯着李恒的脸看了一会儿。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林彤说,“你一旦动手,就没有回头路了。陈天明不是善茬,你动他的货,他会动你的人。你身边的所有人,姚贝贝、沈明远、沈曼,都会成为他的目标。”
“我知道。”
“你不怕?”
“怕。”李恒说得很干脆,“但上一世我怕了一辈子,该死的都死了,该散的都散了。这辈子我再怕,跟上一世有什么区别?”
林彤发动了车子。
“明天早上六点,到沈氏办公楼找我。”她说,“孙得胜的事我来安排。你负责进仓库拿货。货拿到手以后,直接送到县公安局,交给一个人。”
“谁?”
“上次在巷子口,给你看工作证的那个人。”
李恒愣了一下。“他到底是谁?”
“你不需要知道他是谁。你只需要知道,他跟陈天明不是一路人。”
李恒想再问,林彤没给他机会。车子开得很快,风灌进车窗,吹得他脸上生疼。
第二天早上五点半,天还没大亮。李恒站在沈氏办公楼门口,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人造革包。包里装着一把扳手、一卷胶带、一只手电筒,还有姚贝贝给他煮的两个鸡蛋。
鸡蛋已经凉了。他剥了一个,两口吃完,把蛋壳扔进路边的垃圾桶。
六点整,林彤的车到了。
今天林彤换了一身衣服。深灰色的西装套裙,白色衬衫,头发盘起来,别了一枚珍珠发卡。看着像个正经的商务人士。
“孙得胜在家,地址在包里。”林彤递给他一张纸条,“他已经知道你要去了。不会反抗。但你要快,他胆子小,时间长了会出变故。”
“仓库呢?”
“陈家在城东有一个废弃的纺织厂,改成临时仓库了。具体位置纸条上有。保安两个人,换班时间在上午九点。你八点半到,趁换班之前的空档进去。狗有一条,拴在后面,不拴在前门。门锁是挂锁,扳手能撬开。”
李恒把纸条收好。
“林彤。”他叫了一声。
“嗯?”
“谢了。”
林彤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开车走了。
李恒骑上自行车,先去找孙得胜。
孙得胜住在城南的一个平房区。一排排的红砖房,门前种着葱,挂着干辣椒。李恒找到门牌号,敲了门。
开门的是一个瘦小的中年男人,头发稀疏,脸上带着长期熬夜的憔悴。看见李恒,他的手哆嗦了一下,扶着门框往后退了半步。
“你……你就是李恒?”
“是我。”
“林小姐说你会来……我……我把东西准备好了……”孙得胜的声音发虚,眼珠子不停地往街两边瞟。
“别看了,没人跟着我。”李恒进了门,把门关上。“交接本呢?”
孙得胜从柜子里翻出一个破旧的笔记本。封皮是塑料的,磨得发白。李恒翻开看了看,里面有十几页被撕掉了,但剩下的页面上,清清楚楚地记录着每一笔货物的出入库时间、数量和经手人签名。
其中一页,日期是上个月十五号。出库数量标注着“按清单发出”,经手人签名栏里,写着“赵大强”三个字。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是孙得胜后来补上去的:“刘四接,车牌号×××。”
够了。
李恒把笔记本揣进包里,转身要走。
“李……李恒……”孙得胜叫住他,“你真的能扳倒陈家吗?”
李恒回头看了他一眼。孙得胜缩着脖子,像只受惊的老鼠。这种人,被陈家拿捏了不知道多少年,让他做假账他就做假账,让他闭嘴他就闭嘴。不是他坏,是他怕。
“我试试。”李恒说。
出了孙得胜家,李恒骑上自行车,直奔城东。
废弃纺织厂在城东的一个死角里。四周是荒地,长满了杂草。纺织厂的围墙塌了一半,用铁丝网补上了。大铁门关着,门上挂着一把大铁锁。门里面能看见一排排的旧厂房,屋顶的瓦片缺了不少,露出里面的钢架。
李恒把自行车停在围墙外面,蹲在草丛里观察。
八点二十。离换班还有四十分钟。
保安室在门左边,窗户开着,能看见里面有人影晃动。前门没有狗。跟林彤说的一样。
李恒等了十分钟。八点三十。他猫着腰,沿着围墙根摸到大铁门旁边。铁丝网有个地方被剪开了一个人大的洞,边缘卷着,明显是之前有人剪的。林彤安排的。
李恒钻进去,贴着厂房的外墙往前走。脚下的地面是水泥的,到处是碎玻璃和铁钉。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先试探一下再落脚。
目标是最里面那间厂房。林彤说货就在那间厂房里,用防水布盖着。
走到厂房门口的时候,李恒听到了里面的声音。
不是人声。是老鼠。很多老鼠在杂物堆里跑动的声音,窸窸窣窣的。
李恒推开门。门轴生锈了,发出一声刺耳的“吱呀”声。他停了一下,听了听,保安室那边没动静。
厂房里面很大,空旷,阴暗。只有屋顶几个破了的天窗漏进来几束光。灰尘在光柱里飘着,呛人。
李恒打开手电筒,往里照。
靠墙的位置,堆着几十个木箱子。木箱子上面盖着蓝色的防水布。防水布上有灰,但灰尘的厚度不均匀,有些地方被蹭掉了,说明最近有人动过。
李恒走过去,掀开防水布的一角。
木箱子上贴着标签。标签上的字他认识——沈氏贸易,成品出库单。
他撬开一个箱子的盖子。里面是棉纱。一捆一捆的,码得整整齐齐。白色的棉纱在黑暗里看着格外刺眼。
三百万的货。就在这里。
李恒的手在抖。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愤怒。这些棉纱,是沈氏花了真金白银进来的。是工人们加班加点生产出来的。是沈明远跑遍了全省的销路才找到买家的。现在它们躺在陈家的废弃仓库里,像一堆垃圾。
他掏出笔记本,把木箱上的标签、数量、位置,一一记录下来。然后从包里拿出一个傻瓜相机——姚贝贝的店里卖的,她自己留了一个拍照用的。
咔嚓。咔嚓。咔嚓。
快门声在空旷的厂房里回荡。每按一下,李恒的心就跳一下。他知道这些照片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把陈家逼到了悬崖边上。意味着从这一刻起,他和陈家之间,只有你死我活。
拍完照片,李恒把相机收好,盖上防水布,转身往外走。
走到厂房门口的时候,他停住了。
门口站着一个人。
陈文博。
陈文博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双手插在口袋里,靠在门框上。他没看李恒,看的是厂房里面那堆箱子。
“比我想的快。”陈文博说,“我以为你至少要找两天。”
李恒的手摸向包里的扳手。
“别掏了。”陈文博的目光移过来,“外面有六个人。你跑不了的。”
李恒没动。他盯着陈文博,手指扣在扳手柄上,没松开。
“李恒,我听说过你。机械厂的技术骨干,老实本分,从不惹事。”陈文博慢慢走近了两步,“你跟沈曼什么关系?”
“跟你没关系。”
“跟我没关系?”陈文博笑了,“沈曼是为了救沈氏才嫁给我。沈氏之所以要救,是因为你被撞了,姚贝贝到处筹钱,牵出了一堆烂账。追根溯源,你李恒就是这一切的起因。你说跟我有没有关系?”
李恒没说话。
“你那个小女朋友,姚贝贝,挺有本事的。搞义演,变卖家产,到处求人。可惜啊,杯水车薪。”陈文博摇了摇头,“你以为林彤回来就能翻盘?一千五百万美金是不少,但陈家在这个县城经营了三十年,不是一千五百万就能撼动的。”
“那三百万的货呢?”李恒开口了,“这笔账你怎么算?”
陈文博的笑容没变。“什么三百万的货?这里是废弃厂房,你看到的那些箱子,是陈家早年囤的废旧物资。你有证据证明那是沈氏的货吗?标签?标签可以贴。照片?照片可以拍。但没有出入库记录,没有经手人证词,你拿什么告我?”
“赵大强的账本。”
陈文博的笑终于收了一点。
“赵大强的账本,在你手里?”陈文博的眼神变了,从玩味变成了阴冷。“不对。账本不在你手里。如果在,你不会只来拍照。你有账本,会直接去公安局。”
李恒没接话。陈文博比他想象的聪明。
“所以账本在别的地方。在林彤手里?还是在那个人手里?”陈文博眯起眼睛,“巷子口那个看工作证的人。你知道他是谁吗?”
李恒心里一紧。
“你不知道。”陈文博像是看穿了他,“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只知道往前冲,以为凭一腔热血就能把陈家扳倒。李恒,你太天真了。”
陈文博往前又走了一步。两人之间不到两米的距离。
“我给你个机会。”陈文博说,“你手里的照片交出来,笔记本交出来。你回机械厂上你的班,姚贝贝开她的店。沈曼嫁给我,沈氏的事我帮她解决。大家各过各的日子,谁也不找谁的麻烦。怎么样?”
李恒看着陈文博。
这张脸长得不丑,五官端正,打扮得也体面。但看着就让人恶心。像一只披着人皮的狼,里面全是算计和贪婪。
“你刚才说,沈曼嫁给你,你会帮她解决沈氏的事。”李恒慢吞吞地说。
“对。”
“帮她?还是吞了她?”
陈文博的脸色沉了一下。
“上一世沈曼嫁给你以后,活了多久?”李恒问。
陈文博愣住了。不是因为这句话的内容,是因为李恒说“上一世”这三个字时的语气。太认真了。认真得不像是随口胡说。
“你在说什么?”陈文博皱眉。
“没什么。”李恒把手从包里抽出来。没拿扳手。他两手空空,站在那里。
“你选吧。”李恒说,“要么你现在让人把我打一顿,把照片和笔记本抢走。要么你让开路,让我出去。我出去以后,这些东西会出现在公安局的桌子上。你自己掂量。”
陈文博盯着他看了十几秒。
然后陈文博笑了。这次笑得很轻,很短。
“李恒,你以为我在乎你手里的那些东西?”
“你在乎。”
“我不在乎。”陈文博摇头,“照片可以销毁,笔记本可以烧掉,孙得胜可以闭嘴。你手里的东西,在我面前,就是几张纸。真正让我在意的,是你这个人。”
“我?”
“对。你太不安分了。一个普通工人,被撞了以后不好好养伤,到处查、到处跑,还拉上了林彤。你不除掉,以后是个大麻烦。”
陈文博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折叠刀。刀刃弹出来,在阴暗的厂房里闪了一下。
“所以,我今天不能让你走出去。”
李恒看着那把刀。刀刃很亮,是新的,没用过。
他的肋骨在疼。断过的那三根,像三根针扎在肉里。他的手在抖,不是因为冷。
但他没退。
“陈文博。”李恒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怕你吗?”
“为什么?”
“因为我死过一次了。”
李恒从包里掏出了扳手。
不是用来打的。他反手把扳手砸向了头顶的天窗。
“哗啦——”
玻璃碎裂的声音在厂房里炸开。碎片哗啦啦地往下掉,砸在铁皮屋顶上,发出巨大的噪音。这声音在空旷的废弃厂区里,能传出几百米远。
陈文博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就这一步,李恒冲了出去。
不是冲向陈文博。是冲向厂房门口。他速度不快,肋骨疼得他直咧嘴,但他咬着牙,两步跨出门槛,朝着围墙那个洞口跑。
身后传来陈文博的吼声:“拦住他——!”
李恒钻过铁丝网的洞,骑上自行车,拼命蹬。腿上有劲,是这一个月在床上躺得浑身长力气,这会儿全使出来了。自行车轮子在地面上磨出刺耳的声音,像野狗在叫。
后面有人追。脚步声,还有摩托车发动的声音。
李恒没回头。他顺着荒地的小路往大路上拐,轮胎碾过碎石,颠得他屁股生疼。包里的相机和笔记本被颠得哗啦响,他一手扶车把,一手按住包。
大路上有车。一辆绿色的解放牌卡车,拉着一车煤,突突突地往前跑。李恒把自行车骑到卡车旁边,冲着驾驶室喊了一声:“大哥,带我一程!”
司机探出头,看见后面追上来的摩托车,啥也没说,一脚刹车。李恒把自行车往卡车车厢里一扔,自己爬上去,趴在煤堆上。
卡车重新发动,加速。摩托车被甩在了后面。
李恒趴在煤堆上,大口喘气。煤灰糊了一脸,呛得他直咳嗽。肋骨疼得他眼前发黑。但他笑了。
嘴咧开了,露出沾满煤灰的牙齿。
货找到了。照片拍了。笔记本拿到了。孙得胜的证词也有了。接下来,就差最后一步。
他把相机从包里掏出来,检查了一下。没摔坏。照片都在。
然后他摸到了包底下一个硬硬的东西。
不是他的。
他把手伸进去,掏出来一看。
是一个打火机。
银色的,金属的,上面刻着一个字母。不是英文。是一个他认不出的符号。
这个打火机不是他的。他的包里没有打火机。他不抽烟。
那是谁的?
李恒翻过来,看了看打火机的底部。底部有一行极小的字,刻上去的,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他凑近了,借着煤堆缝隙里透进来的光,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
“陈……天……明……”
后面还有两个字。
“赠……”
赠谁?
李恒把打火机翻过来,又看了一遍正面的那个符号。符号的形状,像一条蛇盘成一团,蛇嘴里衔着自己的尾巴。
他突然觉得手心冒汗。
这个打火机,不是陈天明送给别人的。
这个符号,他在哪里见过。
不是在现实里见过。是在上一世的记忆里。陈天明的书房里,有一个保险柜。保险柜的密码锁上,就刻着这个符号。
这个打火机,是陈天明自己的东西。
那它为什么会在他的包里?
李恒慢慢坐起来,看着手里的打火机。煤灰在风里飞舞,卡车颠簸着往前跑。
他最后一次打开包,是在孙得胜家里。从孙得胜家出来到废弃纺织厂,他一路骑自行车,没停过,没人碰过他的包。
进入厂房以后,他把包放在地上,掀防水布的时候,包就在脚边。
陈文博出现在门口的时候,包也在脚边。
他冲出去的时候,是单手拎着包的。
包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手。
除非……在他钻铁丝网的时候。那个洞很小,他钻过去的时候,包卡了一下。他用力拽了一下才拽出来。
就那一下。一秒钟不到的时间。
有人往他包里塞了这个打火机。
谁?什么时候?为什么?
李恒握紧了打火机。金属的棱角硌得手心疼。
卡车在县公安局门口停了下来。李恒跳下车,把自行车从煤堆里拖出来,拍了拍身上的煤灰,推着自行车走向大门。
门口的保安拦住他:“干什么的?”
“找张建国。”李恒说。
保安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一个满脸煤灰、浑身脏兮兮的年轻人,推着一辆破自行车,说要找张建国。
“张建国是谁你知道吗?”保安问。
“知道。”
“他是谁?”
李恒看着保安,把打火机握在手心里。
“他就是那个在巷子口,给我看工作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