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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牡丹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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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三年,秋。
北平的风卷着胡同里的尘土,撞在玉茗堂朱漆大门的铜环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混着戏园里的弦乐与喝彩,成了这乱世里最鲜活的烟火气。戏园里座无虚席,连过道都站满了人,衣香鬓影,人声鼎沸,所有人都只为一个人而来——玉茗堂台柱子,砚辞先生沈辞。
沈辞坐在后台的镜前,徒弟小豆子正小心翼翼地为他勾脸。他生得极清挺,不是女子的柔媚,是骨相里透出来的孤绝,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唇色偏淡,肌肤是常年不见日光的冷白,褪去戏服时,眉眼间带着几分拒人千里的疏离;穿上戏服,便成了戏里的人,眉眼含情却不软,身段纤细却挺拔,将昆曲的婉转与自身的冷硬揉得恰到好处。
“先生,陆少帅又来了,还是坐在东南角那个位置。”小豆子一边为他贴片子,一边压低声音,语气里带着几分敬畏。陆征骁的名声,在北平无人不知,北洋直系陆大帅的独子,年纪轻轻便领兵打仗,平定过叛乱,手上沾过血,性子冷硬桀骜,是京城里最不能惹的人物,自从三日前听了先生一场《牡丹亭》,便日日守在玉茗堂,雷打不动。
沈辞的手顿了顿,拿起眉笔,指尖纤细却不软,动作利落,淡淡道:“与我何干。”他是砚辞,是民国第一戏子,听过他戏的权贵不计其数,陆征骁于他而言,不过是又一个图新鲜的看客,来了便来了,走了便走了,碍不着他唱曲,扰不了他本心。
锣鼓声起,弦乐悠扬,沈辞缓步走上戏台。聚光灯打在他身上,一身月白色昆曲戏服,水袖轻垂,衣袂翩跹,却不显半分柔态,反倒衬得他清绝冷冽,宛如从《牡丹亭》里走出来的杜丽娘,却多了几分尘世的傲骨,少了几分闺阁的娇柔。
他微微抬眸,目光扫过台下,清冷的眸子没有半分波澜,最终落在东南角的位置。那里坐着一个男人,一身黑色军装,肩章上的金星在灯光下熠熠生辉,身姿挺拔如松,面容冷峻,眉眼深邃,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戾气,正是陆征骁。
陆征骁也在看他,目光灼热而专注,仿佛台下的喧嚣、周遭的人群,都与他无关,他的世界里,只剩下戏台上那个衣袂翩跹、嗓音婉转的人。他见过无数美人,见过名门公子的温润,见过江湖侠客的洒脱,却从未见过这样的人——台上是戏里的深情婉转,台下是尘世的孤绝冷硬;一身戏衣,唱尽人间悲欢,褪去戏服,便独守一方清冷。
沈辞移开目光,启唇唱道:“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他的嗓音清亮婉转,却不柔媚,带着几分清冷的质感,如黄莺出谷,似清泉流淌,每一个字都唱进人心坎里,身段更是无可挑剔,水袖轻扬,莲步轻移,每一个动作都精准到位,将杜丽娘的春心萌动与身世幽怨演绎得淋漓尽致,却又在眉眼间藏着自己的风骨,不卑不亢。
台下掌声雷动,喝彩声此起彼伏,有人拍着桌子叫好,有人痴迷地望着戏台,唯有陆征骁,依旧端坐不动,目光紧紧锁在沈辞身上,眼底翻涌着旁人看不懂的情绪——是惊艳,是心动,是势在必得的执着,还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未察觉的温柔。
一曲终了,沈辞微微欠身,谢幕,动作利落,没有半分拖泥带水,转身便走进后台,身姿依旧清冷,仿佛刚才戏里的深情,都只是一场假象,戏散了,人便醒了。
刚卸下戏服,换上一身素色长衫,领口系得整齐,更衬得他身姿清瘦挺拔,便有一个穿着军装的副官走了进来,身姿笔挺,语气恭敬却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沈先生,我家少帅请您过去一叙。”
沈辞擦拭着脸上的油彩,头也不抬,语气冷淡,没有半分讨好:“告诉陆少帅,我累了,不见。”他沈辞,纵然是戏子,也有自己的傲骨,不会任人呼来喝去,更何况是这样一位手握兵权、习惯发号施令的军阀。戏子低贱,可他的风骨,不低贱。
副官面露难色,却不敢多言,只能退了出去。沈辞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却没想到,从第二天起,陆征骁便成了玉茗堂的常客,日日准时出现,坐在那个东南角的位置,一杯清茶,一盘瓜子,从开场听到散场,无论沈辞唱的是《牡丹亭》《长生殿》,还是《霸王别姬》,他都听得极其认真,眼神从未离开过戏台。
不仅如此,陆征骁还派人守在玉茗堂门口,不许任何地痞流氓靠近,也不许任何权贵刁难沈辞。有一次,一个富商想花重金请沈辞去府上唱堂会,还出言不逊,说戏子本就是供人取乐的,被陆征骁的人直接扔了出去,第二天,那富商的商铺便被一把火烧了,京城里的人都知道,陆少帅护着砚辞先生,谁也不能动,谁也不能惹。
沈辞对陆征骁的做法很是不满,却又无可奈何。他试过避开,试过提前散场,试过故意唱一些晦涩难懂的戏文,可陆征骁依旧风雨无阻,日日守着,像个甩不掉的影子。
这日,戏散场后,天已经黑了,北平的风更凉了,卷着落叶,飘落在玉茗堂门口。沈辞刚走出大门,便看到陆征骁靠在一辆黑色军车旁,一身军装,身姿挺拔,路灯的光洒在他身上,映得他眉眼柔和了几分,少了几分白日里的戾气。
“沈先生。”陆征骁喊住他,声音低沉,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与他平日里杀伐果断的模样判若两人。
沈辞停下脚步,冷冷地看着他,眉峰微蹙,语气里带着几分不耐:“陆少帅,有事?”他实在不明白,这位手握兵权的少帅,为什么偏偏缠着他一个戏子,图新鲜,也该有个尽头。
“我送你回去。”陆征骁上前一步,目光落在沈辞身上,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讨好,“夜里风大,你身子弱,步行回去不安全。”
“不必。”沈辞语气冷淡,转身就走,身姿清挺,没有半分留恋。他的住处离玉茗堂不远,几步路便到,不需要这位少帅假好心。
陆征骁却快步跟上,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他身后,不远不近,不说话,只是默默跟着。沈辞走快,他也走快;沈辞走慢,他也走慢;沈辞停下,他也停下,眼神里带着一丝委屈,还有一丝执着,像只被主人冷落,却依旧不肯离开的小狗狗。
两人一前一后,走在寂静的胡同里,只有脚步声与风吹落叶的声响,格外清晰。沈辞忍无可忍,停下脚步,转过身,冷冷地看着陆征骁,眉峰紧蹙,语气里的不耐更甚:“陆少帅,你到底想干什么?我沈辞,只是一个戏子,入不了你的眼,也配不上你的纠缠,你还是回去吧。”
陆征骁看着他,清冷的月光洒在他脸上,映得他眼底的执着愈发明显,他上前一步,逼近沈辞,周身的气息带着淡淡的烟草味,还有一丝硝烟的味道,笼罩着沈辞,却没有半分压迫感,反而带着一丝小心翼翼:“我想追你。”
简单的四个字,说得坚定而认真,没有半分玩笑的意味。
沈辞愣住了,随即失笑,眉眼间掠过一丝嘲讽,语气带着几分打趣,却依旧清冷:“陆少帅,你是军阀,我是戏子,我们不是一路人。再说,你这般纠缠,倒像只讨食的小狗狗,整日跟在我身后,失了少帅的体面。”
他本是随口打趣,想让陆征骁知难而退,却没想到,陆征骁不仅不恼,反而低笑一声,声音沙哑,带着几分纵容,他又上前一步,两人之间的距离极近,近到沈辞能感受到他温热的气息:“那你便是我的主人。”
沈辞的心跳漏了一拍,随即又被不耐取代,他最不喜这样的纠缠,更不喜陆征骁这般轻贱自己,也轻贱他。他抬手,便给了陆征骁一巴掌。
“啪”的一声,清脆响亮,打破了胡同里的寂静。
小豆子吓得脸色苍白,连忙上前,拉了拉沈辞的衣袖,低声道:“先生,您别冲动,他是陆少帅啊!”
陆征骁的脸偏向一边,唇角微微泛红,甚至渗出了一丝淡淡的血迹,可他眼中没有愤怒,没有戾气,只有一丝笑意,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他缓缓转过头,看着沈辞,伸手,轻轻攥住他的手腕,力道不大,却让沈辞无法挣脱,他凑近沈辞的耳边,声音哑得发颤,带着几分蛊惑:“比巴掌先来的,是你的香气。”
沈辞的身体一僵,手腕被他攥着,温热的触感传来,耳边是他低沉沙哑的声音,还有他身上淡淡的烟草与硝烟混合的气息,莫名的,他的心,微微动了一下。
他看着陆征骁的眼睛,那双深邃的眸子里,映着他的身影,带着浓浓的爱意与执着,仿佛要将他融化,那一刻,沈辞忽然觉得,这个杀伐果断的军阀少帅,好像真的像一只讨食的小狗狗,执着而卑微,只为了得到他的一丝青睐。
可他是沈辞,是砚辞,是民国第一戏子,他的骄傲,不允许他轻易动心,更不允许他与一个军阀纠缠不清。他用力挣开陆征骁的手,后退一步,拉开距离,眉眼依旧清冷,语气恢复了往日的冷淡:“陆少帅,请自重。”
说完,他不再看陆征骁,转身就走,脚步匆匆,仿佛身后有洪水猛兽在追赶,只是没人看见,他耳尖微微泛红,心跳,也比平日里快了几分。
陆征骁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唇角的笑意依旧,眼底的执着愈发坚定。他抬手,擦了擦唇角的血迹,低声喃喃道:“沈辞,我不会放弃的,总有一天,你会接受我。”
月光洒在他身上,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清冷的胡同里,只剩下他一个人,还有那份未曾说出口的深情,在夜色里,悄然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