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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少年凯撒·奥格斯(十二) 凯撒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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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微微俯下身,凑近他的耳边。一股熟悉的清冽的、带着水汽的、混着玫瑰香与松针香的味道霸道地钻进宋稷的鼻腔,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某扇关着的门。那个女孩的面容再次浮现在宋稷的脑海——黑色长发,晶黑的眼睛,苍白的脸,落在他怀里的轻飘飘的感觉。
宋稷的心跳漏了一拍。凯撒的嘴唇几乎贴着宋稷的耳朵,冰冷的气息拂过耳廓,像羽毛轻轻扫过。“因为——”他的声音轻得像是在说一个秘密,语气温柔又调皮,像在跟一个老朋友开玩笑,却透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恶意,像刀刃上抹的蜜,甜到发苦,“万一你很快就死了呢?这东西就是我的了。”
说完,凯撒直起身,退后一步。浴巾在他腰间晃了晃,稳住了。“晚安。”门在宋稷面前关上了。“咔哒”一声,像一句轻飘飘的告别。宋稷呆呆地站在门口,手里还举着那个黑色的小盒子。走廊里黑漆漆的,只有楼梯口那盏昏黄的小夜灯还亮着,像一只快要死掉的萤火虫。凯撒的那句话在他脑子里转来转去——“万一你很快就死了呢?”“万一你很快就死了呢?”温柔又调皮的语气,却带着几分认真,几分恶意。像一根细针,扎进皮肤里,不疼,却拔不出来。
不知道站了多久,楼下客厅的老式大摆钟敲了十二下。“铛——铛——铛——”那声音沉闷、遥远,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它把宋稷从恍惚中拽回来,像一只手把他从水里捞出来。一股无名火从心底蹿上来,烧得他脸发烫。宋稷转身走回自己的房间,“砰”的一声把门狠狠关上,震得门框都在抖。他又拧了两下锁,确认锁得死死的,仿佛要把外面的什么东西锁在外面。
宋稷躺回床上,盯着天花板。那道裂缝还在,从灯座一直延伸到墙角。窗外还在下雨,淅淅沥沥的,敲着玻璃。像是有人用手指在敲,一下一下,不急不缓。对面凯撒那间房的灯亮了。透过门底的缝隙,一道细细的光线漏进来,横在走廊的地板上,像一把金色的尺子。然后灯灭了。黑暗重新合拢,把那道光线吞得干干净净。
宋稷睁着眼睛,在黑暗里躺了很久。雨水敲打着他卧室窗户的玻璃,急促又烦躁,像他此刻的心跳。
第二天清晨,宋稷站在自己卧室门口,看着对面那扇紧闭的房门。门关得严严实实,一点声音都没有。他盯着那扇门看了几秒,心里那口气还堵着,上不去下不来,憋得难受。他转身下楼。
厨房里,艾玛太太正在煮牛奶。一口双耳铜锅架在灶上,乳白色的牛奶在锅里翻腾着,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浓郁的甜香味顺着热气飘出来,弥漫了整个厨房,那铜锅看起来有些年头了,边缘布满油乎乎的黑垢。窗外大雨滂沱,雨点砸在玻璃窗上,噼里啪啦如同除夕夜的鞭炮。
宋稷坐到餐桌前,听着那又急又密的雨声,没由来的烦躁。没一会儿,艾玛太太端着盘子过来,把面包放在他面前。面包烤得焦黄,边缘微微卷起,表面的焦糖在灯光下闪着光,油亮亮的,冒着热气,香味直往鼻子里钻。
“艾玛太太。”宋稷突然叫住她。艾玛太太停下脚步,回过头,有些茫然地看着他。那双浑浊的眼睛里带着一点疑惑,手里还攥着擦灶台的抹布。这下轮到宋稷不知所措了。他张了张嘴,又闭上。他其实想问——凯撒不下楼一起吃早饭吗?但这话到了嘴边,就是说不出来。他和凯撒又不熟,算起来不过是刚认识的租客,连朋友都算不上。这么问,显得他多管闲事。
“那个……”他的脸有些发烫,声音也小了下去,“凯撒先生……不和我们一起吃早饭吗?”
问完他就后悔了。自己干嘛非得问这一句?人家吃不吃早饭,关他什么事?
艾玛太太的回答却出乎他的意料。“凯撒很早就出门了。”她说着,把抹布搭在置物架上,“他说有些事情要忙。毕竟刚回到这座城市,总有许多事情要处理。”原来早就出门了。宋稷心里划过一丝空落落的感觉,像一片羽毛落在水面上,还没来得及沉下去就被浪卷走了。
宋稷低头咬了一口面包,焦糖在嘴里碎开,甜甜脆脆。自从凯撒昨晚住进来之后,艾玛太太做饭的水平都上升了好几个层次。面包比之前松软,牛奶比之前香浓,连桌上那碟果酱都换成了更贵的牌子。宋稷嚼着面包,心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客人效应”。
他刚喝下一口牛奶,忽然想起那个叫斯特霍斯·欧亨的小女孩。这都已经过去好几天了,不知道警方那边给出了什么结论。“艾玛太太,”他放下杯子,“那个小女孩的事情……警方怎么说?”
艾玛太太正在往自己碗里舀牛奶,一勺一勺,慢吞吞的。听到这话,她摇摇头,脸上的褶子都挤到一起。“警方说,是森林里的野兽受到惊吓,从森林里跑出来,刚好遇见了在森林边缘玩耍的斯特霍斯。”她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怜悯,“于是这个可怜的孩子就遭遇了不幸。”
宋稷听完,眉头皱起来。这种说法,要是在国内,得被千万网友骂死。森林里的野兽?受了惊吓?刚好遇见?也太巧了,巧得像是编出来的谎言。斯特霍斯·欧亨遇害的那几天,雨下的很大,她绝不可能一个人去森林边缘玩耍。
宋稷想起雷诺警长。那个人看起来不像是会敷衍了事的人。“那么雷诺警长呢?”他问,“他也是这么认为的?”艾玛太太摇摇头,表示自己不清楚。随后她放下勺子,用那双浑浊的眼睛看着宋稷,语气里带着一点不理解。“你为什么一直追问这件事?”她说,“如果你实在是想了解,可以去警局亲自找雷诺警长问一下。”宋稷没有再说什么。
中午放学后,宋稷走出教学楼,远远就看见温乡和阮玉站在餐厅门口等他。雨还在下,细细密密,两个人共撑着一把粉色波点小伞。温乡撑着伞,往阮玉那边倾斜着,自己的半边肩膀淋在雨里。阮玉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风衣,酒红色的卷发被风吹得微微飘动。
宋稷快步走过去,手伸进口袋,准备把那个黑色的金属盒子拿出来。那盒子在口袋里放了一上午,他总觉得自己的体温一直在被它吸收。一上午的课,他冻得嘴唇发紫,浑身直哆嗦,明明阶梯教室里的暖风开得很足,他旁边那个穿嘻哈风戴着棒球帽的白人男生还热得把外套脱了。
那男生看见他哆嗦的样子,凑过来问:“嘿,兄弟,你从哪儿搞的货?看起来非常带劲啊。”宋稷摇摇头,说自己是被冻成这样的。对方显然不信,瞥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一点“我懂你”的意思,还竖起个大拇指。
宋稷的手刚碰到盒子,温乡就按住他的手腕。“吃完饭再说。”温乡的声音很低,目光往四周扫了一眼,人来人往,“找个隐蔽的地方。万一是什么不好的东西,也可以把影响控制在小范围内。”
这顿饭,除了宋稷,温乡和阮玉都吃得很潦草。阮玉用叉子戳着盘子里的沙拉,戳了半天也没吃几口。温乡倒是吃了,但吃得很快,两口就放下叉子,然后两个人就坐在对面,看着宋稷狼吞虎咽。阮玉有些着急,手指在桌上敲来敲去,好几次想开口,都被温乡按住手。等宋稷吃完最后一口面包,阮玉酒红色的卷发已经被她挠掉好几根——整个过程中她自己焦急得不行,不停地挠头发,挠得发尾都打结了。
“去哪儿看?”阮玉问,声音里带着一丝急切。宋稷想了想,说:“上次开学报到的时候,我误入过一个庭中花园。那儿很安静,没什么人。”
温乡和阮玉对视一眼,脸上同时露出疑惑的表情。“庭中花园?”阮玉皱起眉头,“我在这个学校上了一学年的课,从来没听说过有什么庭中花园。”
宋稷有些着急地解释。“就是……在新生报到办公室后面,里面有一座喷泉,喷泉上有一个男人的雕塑,很英俊,手里拿着权杖……”他说得急,声音越来越大。
他没有骗人,那是他实打实看到的。那花园里的花花草草,那喷泉,那雕塑,每一处细节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但温乡和阮玉的表情告诉他,他们真的不知道那个地方。温乡的表情已经变得有些难看。他盯着宋稷,语气很沉:“你上次误入那个花园之后,还有没有再去过?”
宋稷摇头否定。温乡的表情放松一些,但眉头还是皱着。“以后不要在学校乱跑。”他说,压着很低的声音,像一个准备讲鬼故事吓唬小孩的无聊大人,而宋稷就是那个倒霉孩子。“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不是什么好事。”
“那我们去哪儿?我快要疯了,他身上的光越来越不对劲!”,阮玉边说边烦躁地拽着自己那一头酒红色的卷发。温乡抓住阮玉的手,阻止她再次拿自己那一头明艳的头发撒气,“说起庭中花园,学弟那句话提醒了我,也许我们可以去主楼后面的花园,雨下的这么大,那里不会有太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