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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传教士史蒂芬·霍尔达(九) 温乡端 ...
温乡端着汤碗从厨房走出来,目光在林兰兰学长身上停了一瞬,又缓缓移向林兰兰学长的对面,宋稷正以同样的狼吞虎咽的姿态埋头苦吃,腮帮子鼓得像只松鼠,筷子飞速起落,连头都顾不上抬。温乡看了一眼林兰兰,又看了一眼宋稷。他深吸一口气,默默控制住了自己那几乎要翻上天的白眼。阮玉坐在宋稷旁边,笑得眼睛弯成月牙。她夹起一整块鸡腿,稳稳地放进林兰兰的碗里,“学长,你现在看起来可帅了,”她笑眯眯地说,语气里带着一点狡黠,“万一把自己吃胖了,说不定就没有现在这么帅了!”林兰兰学长正忙着咀嚼,听了这话,他连头都没抬,直接抓起那块鸡腿塞进自己嘴里,含糊不清地回答:“玛蒂娜喜欢我胖起来的样子,她觉得很可爱。而且——”
林兰兰说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被一大口米饭噎得直翻白眼,肩膀剧烈地耸动了两下。“嗝——”一个响亮的饱嗝从他嘴里蹦出来,所有人先是都愣住,随后笑作一团。林兰兰涨红了脸,但还是一本正经地把后半句话说了出来:“而且,我现在这样,根本挥不动我的武器。”他说完,又看了一眼坐在对面大口吃饭的宋稷,最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难怪宋稷学弟一直用这种方式吃饭,这样吃饭确实显得食物很美味!”,宋稷抬起头,他的嘴里塞满了食物,于是宋稷竖起大拇指以用来肯定林兰兰学长的感悟!
晚饭后,温乡和阮玉收拾了碗筷,穿上外套准备回家。宋稷也站起身,准备回房间收拾东西,他答应过艾玛太太,等这一切结束之后就要回去。但林兰兰学长拦住了他,“你能不能先别回去?和我们一起过完圣诞节再回去可以吗?”宋稷犹豫了,“可是……我答应过艾玛太太的,”他有些为难地搓了搓手心,“等一切结束了就回去!”林兰兰学长见状也不太好挽留,他有些不舍地说,“那你等等,我去给你拿你的工资!”宋稷一脸疑惑,很快他反应过来,温乡学长和阮玉学姐来找他的时候说过,有工资,两百欧!宋稷在得知对方是林兰兰学长并且对方的病情根源是自己之后,他的大脑就自动将这一次的经历从工作的性质变成了对自我犯下错误的弥补!所以他下意识也就将这两百欧的工资抛之脑后了!
宋稷连忙摆手,“林兰兰学长,这个钱我不能要,也不能收!首先,你是我的朋友,不管怎样,能帮上你是我的荣幸!其次,你所有噩梦般的痛苦经历都是因我而起,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最后,你之前救过我一命,我应该报答你的!”,林兰兰学长安静地听完宋稷的话,他表情严肃地说,“整个事情的发生和经过,我不是在怪你,不是在怪你宋稷!痛苦让我失去了理智,而你又恰好……”林兰兰学长没有继续说下去,但宋稷明白对方没有说出口的话是什么!他恰好是其他人眼中的马格努斯审判长的转世,又恰好是一个窝囊废!没有马格努斯审判长那样的能力,也无法承担马格努斯审判长应该承担的责任!
林兰兰学长感受到了宋稷的情绪变化,他安慰宋稷,“你,宋稷!一直都是那个我挺喜欢的学弟!我想让你留下来在我这里多住几天,想让你和我们一起过圣诞节!这是你在德国过的第一个圣诞节对吧!”,宋稷点点头,但他还是很纠结,他支支吾吾地说,“艾玛太太年纪大了,我答应过她的!如果我做不到,她大概会拿擀面杖敲死我!”温乡正在穿鞋,闻言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了宋稷一眼,语气阴森的像是在说什么恐怖传说,“这么晚回去,路上指不定遇见什么。”
温乡学长的语气平淡得像在播报天气预报,但每一个字都带着恰到好处的阴森,“上次路灯下面那个东西,你忘了?”宋稷当然没有忘,那盏昏黄的路灯、那条空无一人的马路上、那个从黑暗中扑出来的东西,他甚至记得自己死之前看到的最后一帧画面:冰冷的地面、远处模糊的灯光、以及……凯撒。他好像还看见了凯撒,但这一切肯定是幻觉!宋稷在心里对自己说。凯撒那家伙恐怕早就把他给忘了!
想到这里,宋稷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不完全是难过,也不完全是生气,更像是一种赌气般的、酸涩的、像是被丢在路边的小狗终于决定不再等主人回来的那种倔强。“……好吧,”他嘟囔着,语气里带着一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委屈,“但我明天放学之后还是要回艾玛太太家里的。不过圣诞节那天,我会来这里和大家一起过圣诞节!”温乡穿上最后一只鞋,站起身来,淡淡地看了他一眼,“随便你!”阮玉挽住温乡的胳膊,笑着朝宋稷挥了挥手:“那圣诞节见啦,小稷稷!我给你带好吃的!”宋稷笑着点头!
门关上之后,屋子里安静下来。壁炉里的火焰噼啪作响,窗外不知什么时候又开始下起了滂沱大雨,雨丝粗得像砂石,落在窗玻璃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哒哒声。林兰兰学长坐在沙发上,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学长?”宋稷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林兰兰摇了摇头,嘴角浮起一个很浅的笑,“没什么,”他说,“只是突然觉得,和玛蒂娜一起活着真好!”窗外的雨越下越大,整个城市在雨幕中安静地呼吸着。宋稷靠在沙发上,听着壁炉里木柴燃烧的声音,闻着空气中残留的饭菜香和三色堇的淡香,眼皮开始一点一点地往下沉。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安心过了!
第二天放学后,宋稷坐上了回阿德尔斯里德小镇的公交。公交车司机是那个有着酒糟鼻的大胡子男人,他从后视镜里一眼就认出了宋稷,那张被寒风吹得发紫的脸上立刻绽开一个愉快的笑容,笑声洪亮得像铜钟。他猛地一掌拍在方向盘中央的喇叭上,“嘟嘟——!”刺耳的喇叭声在封闭的车厢里炸开,所有乘客都吓了一跳,齐刷刷地扭头看向宋稷。“很高兴能再次见到你,兄弟!”大胡子司机朝宋稷挥了挥粗壮的手臂,脸上挂着毫不掩饰的热情。
宋稷在一车人的异样目光中僵硬地回了一个笑容,然后迅速低下头,像一只受惊的猫一样穿过走道,把自己塞进车厢最后面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他将脸埋进湿漉漉的雨伞后面,假装自己不存在。公交车在雨幕中缓缓前行,雨刷器机械地摆动着,将挡风玻璃上的雨水一下一下刮去。窗外的世界被雨水模糊成一片灰绿色的水彩,只有路灯和车灯偶尔撕开雨帘,投下一道道昏黄的、惨白的光斑。当公交车路过那杆熟悉的路灯时,宋稷的心还是避免不了一阵震颤。他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攥紧了伞柄。那盏路灯,就是他死在那里的路灯。冰冷的柏油路面、从黑暗中扑出来的东西、意识涣散前最后看见的模糊光晕,这些记忆像一根细针,在他心脏上轻轻刺了一下。
公交车没有停留,它安然无恙地驶过那盏路灯,驶过那段路面,载着一车活生生的人继续向前。宋稷缓缓松开攥紧的手指,发现自己的掌心已经渗出冷汗。他在公交车站下了车,脸色有些难看。外面的雨很大。雨水顺着山坡倾泻而下,在路面上汇成一条条浅浅的溪流,冲刷着石板路的缝隙。一个穿着红色雨鞋的小男孩跑在最前面,他踩进水洼里,水花溅了他一裤腿,但他浑然不觉。他转过身,对着身后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大喊,声音清脆得像一颗弹珠落在玻璃桌上:“妈妈,等妹妹出生了,我要带她来踩水!”怀孕的女人一手撑着伞,一手护着肚子,笑着说了一句什么。
男孩咯咯笑着,又转身跑远了,红色雨鞋踩出的水花像碎掉的琥珀。宋稷站在原地看了他们一会儿,嘴角不自觉地弯了弯。回到家中时,艾玛太太正端着一碗灰白色的汤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剧,电视机的声音开得很大,吵闹的对白和夸张的音效充满整个客厅,像是要用声音填满这栋房子里每一个角落的空隙。艾玛太太穿着她那件洗得发白的旧睡衣,脚上趿拉着棉拖鞋,整个人缩在沙发角落里,碗搁在膝盖上,汤匙有一下没一下地搅着碗里灰白色的汤。听到门锁响动的声音,艾玛太太扭过头来,看到宋稷的那一瞬间,她的眼睛亮了,她高兴地从沙发上跳起来,动作大得那碗灰白色的汤直接泼了出去,灰白的液体飞溅在沙发旁的地毯上,洇出一大片不规则的水渍。
艾玛太太根本没有在意,她冲上前,一把将宋稷搂进怀里。她的力气大得惊人,宋稷的脸被按在她柔软但带着洗衣粉气味的肩膀上,几乎喘不过气来。艾玛太太在他额头上连亲了好几下,嘴唇干燥而温暖,带着一点点汤的咸味,“我亲爱的孩子,你肯定还没有吃晚饭,我给你做一个黄油烤面包!”她说完这句话就匆匆转身走进了厨房,脚步声急促而欢快,拖鞋在木地板上啪嗒啪嗒地响。宋稷其实已经吃过了,林兰兰学长家的厨子给他做了很多的酱香饼,满满一塑料袋,现在已经全部进了他的胃里!说来也奇怪,宋稷感觉自己的胃是个有脾气的黑洞,遇到合适自己口味的食物,他能吃下一顿,遇不到不合适自己口味的食物,他也能把自己吃到撑。
但宋稷不想扫艾玛太太的兴致,他站在厨房门口,看着艾玛太太在灶台前愉快地忙碌着,她哼着一首走调的旧歌,黄油在平底锅里慢慢融化,发出细密的滋滋声,面包片被放进去,边缘一点一点变成金黄色。宋稷的鼻子一酸,他有些想哭,既不是因为难过,也不是因为高兴,而是因为,他突然觉得,活着也很好,至少有人会因为他的出现和到来而感到开心,至少在这栋旧房子里,有一盏灯是为他留着的,有一碗汤是为他温着的,有一个人会在看到他的一瞬间高兴得跳起来。
晚饭结束后,宋稷捂着自己饱得快炸开的肚子上楼。黄油烤面包香酥可口,艾玛太太看他吃得开心,又给他多烤了一片。宋稷撑得胃都快顶到胸口了,但嘴角始终带着笑。走廊里的灯是暗的,对面凯撒的房间依旧一片黑暗。宋稷在走廊上站住,他盯着那扇漆黑的门,手指还握在楼梯扶手上。凯撒也许已经睡了,又或者——还没有回来。他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从那天雨夜之后,凯撒的房间就再也没有亮过灯。那扇窗户黑黢黢的,像是一只闭上的眼睛。对面的金发少女也没有再出现过,她的房间同样是暗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仿佛整间屋子都被什么东西吞噬了。
宋稷盯着凯撒的房门愣了很久,直到走廊里的穿堂风把他后背的汗吹凉,他才回过神。他掏出钥匙,准备打开自己的房门。就在钥匙即将触碰到锁眼的那一刻——门,被轻轻地推开,没有阻力,没有锁芯转动的咔哒声,门就这样无声地朝内敞开,露出黑洞洞的房间内部,像一个张开的嘴巴。宋稷愣在原地,他记得很清楚,他出门前一定锁过门,他甚至有把钥匙拧两圈确认锁好的习惯。但现在,这把钥匙连锁眼都没碰到,门就已经开了。但宋稷实在吃得太饱,他浑身的血液此刻都在争先恐后地涌向胃部去消化那些黄油烤面包,大脑供血严重不足,思考能力降到了最低。
宋稷的大脑在门缝的黑暗和钥匙上的金属光泽之间迟钝地来回摆动了几下,最后给自己找了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肯定是艾玛太太。她大概是为了打扫他的房间,用备用钥匙开了门。毕竟他隐隐约约地记得,艾玛太太好像说过,要在他不在的时候把房子租出去。宋稷推开半掩的门走了进去,反手锁上门,连灯都没开就摸到床边,一头栽进了被子里。他沉沉睡去,甚至都没有注意到——那半开的衣柜门,以及衣柜里一丝属于凯撒的、若有若无的气息。
接下来的整整一周是考试周,宋稷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图书馆、教室、食堂、家中,四点一线地来回奔波,笔记翻到卷边,廉价速溶咖啡喝到反胃,脑子里全是公式、单词和语法变位。这样高强度的忙碌反而让他暂时忘记了很多事情——忘记怪物,忘记死亡,忘记路灯下的黑暗,甚至忘记了凯撒已经很久没有回家这件事。等到最后一天考试结束,宋稷脑袋蒙蒙地从考场里走出来时,才恍然发现——世界已经变了!
接下来是差不多十天的圣诞节假期,学校里到处洋溢着节日的欢快氛围,尽管外面的大雨仍在倾盆落下,没有一丝要停歇的意思,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被装点成了童话般的样子。巨大的圣诞树被抬进了大厅和走廊,树上挂满了彩色玻璃球和一串串暖黄色的小灯泡,树顶上那颗金色的星星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圣诞老人雕像立在门口,胖胖的笑容配上红色的棉袄,看起来既慈祥又有些滑稽。走廊的墙壁上贴满了圣诞海报——驯鹿、雪橇、姜饼人和戴着铃铛的圣诞帽。三三两两走出来的学生们脸上都带着愉快的表情,他们裹着围巾,举着伞,却丝毫不受大雨影响,大声讨论着圣诞节要去哪里度过。
宋稷从他们身边经过,听到一个长发女生用兴奋的声音对同伴说,她要和父母去中国度假。“中国?好远啊!”她的同伴惊叹,“是啊,我妈妈说那里的圣诞节和我们不一样,很特别的!”宋稷听着她们的对话,嘴角微微弯了一下,然后裹紧外套,举着伞朝公交车站走去。雨水浸透了他的鞋子,这里的鬼天气明明冷到可以下雪,但这大雨一直不停歇地落下,像是要把整个冬天都泡在水里。宋稷的脚已经冻得没有了知觉,每踩一步都像是在踩一块湿透的木板,又冷又硬又疼。
公交车站的广告牌上是一个性感的金发女郎,她穿着过分暴露的圣诞装束,红色的短上衣堪堪遮住胸口,裙摆翘起一个危险的弧度,她弯着腰,对镜头露出一个挑逗的笑容。旁边是彩色大字,用德语写着:“圣诞节快乐”,字体是金色的,边缘装饰着冬青叶和红色蝴蝶结,在雨幕中依然亮得刺眼。公交车哔哔的声音将宋稷从广告牌前拉回视线。他收起伞,低头走上车。车厢里播放着这几天他都快听吐了的圣诞音乐,欢快的铃铛声和童声合唱从头顶的喇叭里倾泻而下,和窗外的瓢泼大雨形成了一种荒诞的对照。
每个乘客手里都拿着圣诞节的装饰,有人抱着用牛皮纸包好的礼盒,有人提着圣诞袜,有人怀里夹着一棵迷你的桌面圣诞树。连路边经过的绿化树木都被装点上金色的小铃铛,风一吹就叮叮当当地响。宋稷找了个角落坐下来,把湿透的伞放在脚边,看着窗外的雨帘发呆。金色的铃铛声、欢快的圣诞歌、人们的笑声,这一切都离他很近,又好像离他很远。
午休时间正在吃午饭,隔壁主任突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
隔壁主任:去哪儿了?
我:吃午饭!
隔壁主任:谁允许你去吃午饭的!
我:???已经十二点半了呀!
隔壁主任:我允许你吃午饭了吗?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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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传教士史蒂芬·霍尔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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