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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神父克拉苏·提图斯(九)   宋稷莫 ...

  •   宋稷莫名想起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他的眼神又开始飘忽不定地从凯撒的手移到他的锁骨,从锁骨移到他的嘴唇,从嘴唇移到他的眼睛,然后又迅速收回来,假装在看手机。凯撒将头凑过来,他微微侧身,嘴唇几乎贴到宋稷的耳朵,对方在他发红的耳边说:“你现在的眼神,似乎你一会儿要去偷卢浮宫的名画!”他的声音压得很低,低得只有宋稷一个人能听见,那声音带着一丝慵懒的笑意,像是一个恶作剧即将得逞的人在欣赏自己的杰作。

      宋稷毫不客气地瞪过去,眼神像一把刀,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凯撒现在已经死了一百次了。他压低声音吐槽:“你还好意思说?你昨天晚上对我做了什么你心里没数吗?”凯撒满脸无辜地回答:“昨晚我在睡觉!”他的表情完美得无可挑剔,那双黑色的眼睛里盛满了真诚,嘴角弯着一个无辜的弧度,像是一个被冤枉的孩子。

      宋稷无语地翻了一个白眼,他在内心疯狂吐槽——放屁!你如果一晚上都在老老实实地睡觉,那我的裤子还能自动从我身上掉下去?我的衣服扣子还能自动解开?你当我是傻子吗?可这些话宋稷不能说出来,毕竟艾玛太太还在厨房里。而且这话说出来奇奇怪怪的,他总不能当着艾玛太太的面控诉凯撒昨晚对他做了什么——虽然他自己也不确定到底做了什么!

      宋稷只记得自己睡得很沉,沉得像一块被扔进深海的石头。醒来时凯撒就躺在他旁边,手臂搭在他的腰上,而他自己——算了,不想了。宋稷没法,只好像一只快要撑死的乌龟,梗着脖子给自己盛燕麦,他的动作僵硬而机械,勺子戳进粥里搅了两下又捞出来,粥溅到了桌上,他也懒得擦。他的脸更红了!

      艾玛太太从厨房出来,将两个黑得像碳一样的煎蛋放在宋稷面前,那两个煎蛋蜷缩在白色的瓷盘里,边缘焦黑卷曲,中间鼓着一个硬邦邦的、已经完全碳化的黑块。盘子的底部积着一层黏腻的焦油状物质,散发着一股刺鼻的、像是烧焦的塑料混合着腐烂鸡蛋的气味。艾玛太太指着焦黑的煎蛋对宋稷说:“这个煎蛋是你的!”

      “为什么?”宋稷表示抗议,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委屈和不可置信。他感觉艾玛太太今天早上在针对他,连刚刚的早安她也只对凯撒说,凭什么?艾玛太太看了宋稷一眼就坐下了,她没有解释,只是端起自己的咖啡杯,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倒是一旁的凯撒在憋着笑,他的嘴角弯着一个微妙的弧度,手指捏着叉子的指节有些发白,像是在用全身的力气压抑着什么。

      宋稷盯着凯撒,心里在想怎么给这这个看热闹的人来一套降龙十八掌。凯撒说:“我盘子里的煎蛋给你吃!”说罢,他用叉子将自己的煎蛋放进宋稷的碗里,金黄色的煎蛋越过两个盘子之间的空隙,稳稳地落在宋稷面前的碗里。煎蛋的边缘还带着一点溏心,在碗底摊开一小片金色的油渍。宋稷这才收回自己要吃人的眼神!他低头看着碗里那两个画风截然不同的煎蛋——一个是凯撒的,金黄酥脆、边缘微焦;一个是他自己的,黑得像两块从地里挖出来的煤炭,散发着让人窒息的焦糊味。

      宋稷默默地拿起叉子,将凯撒的煎蛋切成两半,然后把自己盘子里的煎蛋放进了凯撒的盘子里。凯撒挑了挑眉,但没说什么。早餐快结束时,凯撒突然表示要去送宋稷去学校。这倒是让宋稷很不习惯,他停下叉子,抬头看向凯撒,眼神里写满了警惕。他想起上次凯撒来学校接他,那一次,凯撒说他“顺路”,结果把他带到圣安娜教堂去偷东西,最后还被困在黑狱里差点被怪物吃掉。那一次的经历在宋稷的记忆里留下了深刻的阴影!

      宋稷明确表示拒绝,他说自己坐公交去学校也挺好。公交车虽然慢一点,但至少安全,至少不会莫名其妙地被拖进什么教堂、什么黑狱、什么怪物嘴里。凯撒回他:“我是出去办事,顺带送你而已,不愿意就算了!”他的语气轻描淡写,像是在说“你愿不愿意都行,我无所谓”。

      宋稷秒回复:“愿意愿意!”

      他的反应快得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话一出口他又后悔了。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哈巴狗,凯撒一招手他就摇尾巴;像墙头草,风往哪边吹他就往哪边倒。这要是放在一百年前,他准是个汉奸。

      半个小时后,凯撒的新车停在奥格斯堡大学的校门口。那是一辆黑色的轿车,线条流畅,外壳在晨光中泛着冷冽的金属光泽。宋稷一只脚刚踏出车门,他甚至连“谢谢”都没说完,凯撒就一脚油门将车开走,发动机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车轮在地面上碾出一圈黑色的痕迹,车身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差点将宋稷带倒。

      宋稷站在原地,整个人保持着一种滑稽的、像是被定格的姿势。风从车尾卷过来,吹得他的头发乱飞,衣角猎猎作响。“……谢谢!”他对着那辆已经消失在街角的黑色轿车,有气无力地补了一句。

      早上的课,宋稷听得有些吃力。教授在讲台上讲着一连串拗口的德文术语,黑板上写满了公式和图表,同学们埋头记笔记的“沙沙”声像一片蚕在啃食桑叶。宋稷盯着黑板,努力想跟上教授的思路,但他毕竟好久没有去上课了,之前缺失的课程像一堵墙挡在他面前,他翻过去一截,又塌下来一截。他咬着笔杆,眉头皱成一个“川”字,脑子里一半在记笔记,一半在想——昨晚凯撒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下课,宋稷头晕眼花,饥肠辘辘。他感觉自己的胃已经缩成核桃大小,正在用最后的力气发出抗议。他收拾好书包,准备去食堂吃饭,却看见雷诺警长站在教学楼的楼梯一角。对方正靠在楼梯的红色木扶手上,姿态松弛而疲惫,像是一根被风吹弯的枯枝。雷诺警长低着头看向地面,嘴里还抽着一根烟,烟雾缭绕,灰白色的烟在他面前升腾、扩散、最后消散在走廊的空气中。

      过往的学生都用嫌弃的眼神看向雷诺警长,有几个女生经过的时候捂着鼻子绕了个大圈,有几个男生互相交换了一个“离那个烟鬼远点”的眼神。他却丝毫没有在意,只是静静地抽着烟。宋稷从侧面看雷诺警长,只觉得他又瘦了好多。整个人看起来十分单薄,那件深色的夹克挂在他身上像是挂在一个衣架上,肩膀处的布料空荡荡的,随着他的呼吸一鼓一瘪。侧脸看起来也是消瘦无比,颧骨高高地凸出来,下颌的线条锋利得像一把刀,显得他高挺的鼻子比之前更大更高,那鼻子像一座从消瘦的面孔上突兀拔起的山峰,孤独而醒目。他的眼窝深陷下去,眼底有一层青黑色的阴影,像是好几夜没合眼。嘴唇干裂起皮,嘴角向下撇着,整张脸写满了疲惫。

      宋稷不知道雷诺警长来这里做什么,不过既然是老熟人,他还是上前打了声招呼。雷诺警长抬头看向宋稷,他的动作很慢,像是从一场漫长的发呆中被唤醒。他的眼睛浑浊了一瞬,然后聚焦在宋稷的脸上。他将手中的烟掐灭,烟头在扶手的金属部分碾了一下,发出“嗤”的一声轻响,然后消失了。

      “你们警察外出办事都不穿制服吗?”宋稷好奇地问了一句,雷诺警长今天穿的是一件深色的夹克,里面是一件皱巴巴的衬衫,领口的扣子没扣,露出下面一小截消瘦的锁骨。确实不像是在执行公务的样子。雷诺警长回答:“不习惯!”,他揉了揉他有些发红的鼻子,那个动作带着一种下意识的烦躁。他继续说:“我今天来是为了找你,所以穿不穿制服也无所谓。”

      “找我?”宋稷有些吃惊,他的第一反应是“我又犯什么事了”,但很快他又否定了这个想法。他没有犯事,至少他不记得自己犯了什么事。雷诺警长说:“这里不方便说,你跟我去一趟警局吧!”宋稷干脆利落地回答:“好!”似乎没想到宋稷就这样毫不犹豫地答应,雷诺警长愣了一下,他的眉毛微微挑起来,眼神里闪过一丝意外。不过他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带着宋稷上了一辆白色的车。

      雷诺在前面开着车,宋稷坐在他后面。外面的雨在玻璃上形成白色透明的波浪,雨刷器在不停地摆动,“咯吱咯吱”地刮着挡风玻璃,但那些波浪刚被刮掉,立刻又被新的雨水填满。雨太大,大得让宋稷产生了一种他们正在河里穿行的错觉,窗外的世界模糊成一片灰白色的水幕,他们像是被装在一个透明的盒子里,在一条看不见的河流中漂流。

      “这个车不是我的!”雷诺警长突然开口,他的声音从驾驶座传过来,被雨声和发动机的轰鸣压得有些模糊。宋稷点点头回答:“我知道!”“你知道?”雷诺警长从后视镜里看向后排的宋稷,他的眼神里带着一丝探究,像是在重新审视这个年轻人。宋稷回答:“这不是你喜欢的颜色,你有你的个性!”雷诺警长笑了笑,嘴角微微上扬,他换了一个话题,“我一直以来都没有发现你的能力,但是,我想你大概真的是审判长吧!”

      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车厢里安静了一秒。雨声、发动机的声音、雨刷器“咯吱咯吱”的声音,所有这些背景噪音在那一秒里像是被调低了音量,只剩下雷诺的这句话在空气中回荡。宋稷难得反问:“这样不好吗?大家不都在期待着我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审判长吗?”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自嘲,他已经习惯了,从他被认定为“审判长转世”的那一天起,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就变了。

      有人敬畏,有人期待,有人怀疑,但没有人问过他:“你想要什么?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宋稷现在已经坦然接受别人理所当然地觉得他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审判长转世的事实,反抗没有意义,解释也没有意义。他们想相信什么,就让他们相信好了!

      雷诺警长没有回答宋稷的反问,而是接着反问:“这样很好吗?比炙热的阳光好吗?比金色的沙滩好吗?比碧蓝的海水好吗?比穿着比基尼的金发女郎好吗?”雨刮器在忙碌地工作,“咯吱、咯吱、咯吱”,每一声都像是在倒数什么。

      “没有!”宋稷如实回答,他的声音很干脆,没有犹豫,没有修饰!两人突然不约而同地笑出声,那笑声在狭小的车厢里回荡,被雨声和发动机的声音包裹着,显得有些难得。白色的轿车在暴雨中继续前行,驶向警局。

      警局内,宋稷坐在一个审讯室里,那是一间狭小、灰白色的房间,墙壁上没有任何装饰,只有头顶那盏惨白的日光灯在发出轻微的“嗡嗡”声。桌子是金属的,表面被磨得发亮,倒映出宋稷那张略显苍白的脸,他对面正坐着雷诺警长。雷诺警长的身边还站着一位身穿警服的男人,那人年轻一些,面容冷峻,手里拿着一支笔和一本记录本,目光锐利地在宋稷身上扫来扫去,像是在评估一个嫌疑人的危险等级。

      此时的雷诺警长像换了一个人,他的颓废,他的疲倦都消失了。此时宋稷眼中的他,威严,沉重。雷诺警长的脊背挺得笔直,肩膀撑开了那件深色的夹克,整个人像一座被重新点燃的灯塔。他的眼神不再是浑浊涣散,而是锐利集中,像一把刚刚被磨好的刀。和宋稷第一次与他见面一样,充满压迫感,让宋稷感到有些许的害怕。

      雷诺警长用严厉的语气开口问:“宋稷先生,这个月的29号,你在哪里?”

      “29号?”这个日期在宋稷的脑海中过了一遍,他努力回忆,试图将这个抽象的数字与某件具体的事情对应起来。他的眉头皱起来,嘴唇微微动着,像是在心里默默数日子。他反应了一会儿,最后摇头,他实在是记不住29号到底在哪里。

      见宋稷没有回答,雷诺警长的眉头皱起来,他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两下,发出“笃笃”的沉闷声响,他继续提醒宋稷:“在奥格斯特街和帕克公园附近,有一个女人被杀死,她的血已经流光,心脏消失不见!”

      宋稷的脸色变得煞白,像是血液在一瞬间从他的脸上全部退走。他的嘴唇失去血色变得灰白,手指在桌面上收紧。他想起来了,那个女人,那个被凯撒杀害的女人。她的血被吸干,心脏被挖走,身体像一具被掏空的皮囊一样瘫软在地上。那双失焦的眼睛,那个张开的、无声尖叫的嘴,这些画面在宋稷的脑海中一瞬间全部涌了出来。他这一切的变化都被雷诺警长看在眼里,后者稍微直起身子。那个动作很微妙,像是一只猎豹在锁定猎物之前的最后调整。

      宋稷安慰自己,也许不是呢,也许是另外一个女人被杀害了呢。奥格斯特街和帕克公园在哪里他都不知道,怎么就能肯定是凯撒杀死的那个女人!也许,也许他和雷诺警长说的不是同一起案件。宋稷战战兢兢地回答:“我,我不清楚你说的地方在哪里?”他的嘴唇有些哆哆嗦嗦,但他说的也是实话。他确实不清楚那个地方在哪里,那天他是被凯撒带着去的,他根本不认路。

      雷诺警长耐着性子继续解释:“圣安娜教堂附近,那里有一条城中河,附近有一家面包店。根据面包店里的老板和服务员描述,事发当日,一个亚洲面孔的男生,浑身是血的闯了进来,他拿了一把伞又急匆匆地出去,身高大约一米八五朝上!”雷诺警长说到这里,宋稷彻底沉默了!看来那确实就是凯撒杀害的那个女人!圣安娜教堂、城中河、面包店、浑身是血的亚洲男生,所有的细节都对上了!他已经无法再自欺欺人了!没有万一,没有侥幸,雷诺警长口中那个死去的女人就是凯撒杀死的那个女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3章 神父克拉苏·提图斯(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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