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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神父克拉苏·提图斯(三) 那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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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艾米丽夫人还年轻,不过二十来岁,正是爱慕虚荣、渴望爱情的年纪。她的皮肤光洁紧致,腰肢纤细柔软,一双绿色的眼睛里盛满野心和不安分。她在挑挑选选中嫁给了一个高大又英俊帅气的男人——他有一头深棕色的卷发,高挺的鼻梁,笑起来时嘴角会露出一颗小虎牙,看起来像画报上的人。两人结婚多年仍然没有孕育孩子。后来神父告诉她,因为她作恶太多,罪孽深重,没有哪个孩子愿意来到她的肚子里——这句话像一根烧红的铁钉,直直地钉进她的心脏,至今还留着一个无法愈合的窟窿。
最后她那高大英俊的丈夫爱上了一个十八岁的年轻貌美的姑娘,毫不留情地将她抛弃——并且卷走了她大部分的财产。他走的那天甚至没有回头看一眼,只是提着皮箱跨出了门,像甩掉一件穿腻了的旧衣服一样轻描淡写。后来艾米丽夫人开始信仰天主教,认为这样可以救赎自己罪恶的灵魂,不至于死后下地狱受苦。她开始每天去教堂,开始跪在十字架前忏悔,开始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念诵经文——不是为了主,而是为了自己。她怕死,更怕死后的惩罚。
在一次弥撒上,她遇到了现在的丈夫。那是一个贫穷且胆小懦弱的男人——个子不高,肩膀窄窄的,背总是佝偻着,像一棵被风压弯的小树。他的五官凑在一起,说不上丑,但也和好看沾不上边,就那样平庸地、不起眼地排列着。他说话的时候总是低着头,声音小得像蚊子,被别人踩了一脚也只会缩缩脖子往旁边挪一挪。
艾米丽夫人可怜他。抱着积德行善的目的,她嫁给了这个可怜的丑男人——并且拿出自己积蓄的一部分买下了这片森林的开发使用权,甚至连她现在身后的房子,都是艾米丽夫人拿钱修建的。从地基到屋顶,从墙壁到烟囱,每一根木头、每一颗钉子,花的都是她的钱。她打心眼里看不起现在的丈夫——一个靠女人养活的男人,连柴火都劈不整齐,连狗都训不好,连厨房里的碗都只会骂骂咧咧等着别人来洗。她自然也不愿意跟随夫姓——她的姓氏是她自己的,她父母的,她哥哥的,唯独不是这个窝囊废的。
远处的沼泽地冒出来几个泡泡,泡泡从浑浊的水面下浮上来,“咕噜、咕噜”地炸开,溅起几滴泥水,释放出一股更加浓烈的、腐烂的甜腥味。豆豆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它竖起耳朵,歪了歪头,然后迈开四条小腿跑到水边,冲着沼泽发出阵阵犬吠——“汪!汪汪!汪!”一声比一声急,一声比一声尖。
艾米丽夫人的眼睛一张一合,渐渐地,她的眼皮支撑不住,陷入沉睡。毛线针从她松开的手指间滑落,轻轻磕在摇椅的扶手上,发出一声细微的“哒”。手中的毛衣滑到她的腿上,浅棕色的毛线团在摇椅下面滚了两圈,静静地停在了拉拉的尾巴旁边。
在这之前——在意识完全沉入黑暗之前——她看到自己的丈夫,那个矮小的丑男人,佝偻着背,一步一步地走向沼泽。他的背影很小,被树影吞没了一半,看起来像一片被风吹着走的枯叶。他没有回头,没有停步,就那样走着,走着,走着——走进她视线的边缘,走进沼泽的雾气里。
在梦里,她想起自己的前夫。那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他们在床榻之上缠绵,他的手臂环绕着她,结实的、有力的、让她觉得自己被整个包裹住的臂膀。梦里的阳光很暖,梦里的空气很甜,梦里没有破旧的木屋,没有矮小的丑丈夫,没有臭烘烘的狗,没有沼泽的腐臭味——只有他的脸,他的笑,他那颗小虎牙闪着光。
手中的毛衣被突然拽走——艾米丽夫人从旖旎的梦中惊醒。她猛地睁开眼,心跳加速,脸上还带着梦里的红晕。阳光已经变了角度——太阳靠在远处的地平线上,将沼泽的水面照耀得金光闪闪,整片沼泽像一面碎金的镜子,刺得人睁不开眼。下午过去了,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也许是两个小时,也许是三个小时。蝉不叫,风停了,世界安静得不正常。
艾米丽夫人被打扰了好梦,她有些生气。她皱起眉头,正要骂人--低头一看,是豆豆将她手中的毛衣拽走。那团浅棕色的毛线正被豆豆叼在嘴里,歪着脑袋,尾巴摇摇的,用那双圆溜溜的黑眼睛看着她,嘴角的毛线还拖着一截长长的线头,一路连到摇椅上那团没织完的毛衣。艾米丽夫人换了一个表情。她的眉头松开了,嘴角弯起来,她和蔼可亲地说:“亲爱的,还没织好呢。”她伸出手,轻轻地敲了一下豆豆的头,像敲一个毛茸茸的小鼓。
豆豆松开嘴,毛线团掉在草地上,滚了两圈。它“嗷呜”了一声,然后迈开四条腿跑到沼泽边。它冲着沼泽狂吠,那是一种带着恐惧和焦躁的吠叫。它一边叫,一边焦急地来回跑动,四小腿在沼泽边缘的泥地上刨出一道道浅痕,尾巴买两条后腿之间耳朵向后贴着脑袋,它以前从来不这样。
艾米丽夫人看着豆豆的反常举动,皱了皱眉。她缓缓从摇椅上站起来膝盖咔嚓响了两声,年纪大了,坐久了站起来总是不太利索,然后她走到沼泽边。她看向金色阳光铺满的水面,看着水下的情况。阳光照在水面上,金灿灿的,晃得人眼花。但金光之下,水面并不是透明的沼泽的水从来就不清澈,浑浊发绿,像一锅煮了太久的菠菜汤,什么都看不真切。可就在那层浑浊之下,在金光的折射和芦苇的阴影之间她看到了什么。
艾米丽夫人抬头望向灰色的天空,西边的天际线上,乌云正在缓慢地堆积,把最后一缕金色的阳光吞进灰暗的腹中。风又起了,比之前冷了一些,带着沼泽的腥气和远处雷雨的预兆。她转身跑进树林小路,朝着城镇的方向跑去。她的脚步很急,踉踉跄跄,踩碎了路上的枯枝,惊飞了灌木丛里的鸟。她没有回头一次也没有,她跑过歪歪扭扭的柳树,跑过长满青苔的石块,跑过被风刮倒在地的枯木,跑过那条她走了无数遍的、从木屋到小镇的林间小路。豆豆的吠叫声在她身后越来越远,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风里。
镇上的警察在沼泽地里打捞了一周左右的时间。因为艾米丽夫人给了他们很多好处,这很出人意料,艾米丽夫人很抠门,也不喜欢他这个瘦小懦弱的丈夫,却偏偏愿意花这么多钱财只为了打捞一具尸体。警察们拖着铁钩,划着小木船,一遍又一遍地在浑浊的水面和黏稠的淤泥之间来回搜刮。沼泽的底部深不可测,铁钩放下去好几米都触不到底,只带上来一坨又一坨黑色的、散发着恶臭的烂泥,偶尔挂住几根腐烂的芦苇根,偶尔拽上来一条死鱼——鱼的眼睛已经白化,嘴大张着,像是在无声地尖叫。
除了艾米丽夫人丈夫的外套——一件灰褐色的粗布夹克,被铁钩从水底勾上来的时候已经泡得变了形,鼓鼓囊囊像一具被水泡烂的尸体。夹克上沾满淤泥和水草,但领口处的扣子还扣着,其他的,都是一些腐烂的动物尸体——鹿的骨架、兔子的残骸、不知名鸟类的羽毛和骨头,被沼泽水泡得发白发软,散落在一层又一层的水草和淤泥之间。这些东西被拖上来的时候,在场的人无不捂住口鼻,几个年轻警察当场干呕起来。
周边的森林也找过——警察组织了一队人马,从沼泽边缘往森林深处推进,拉网式地搜了三天。他们找到了被遗弃的猎人的陷阱、动物踩出的小径、一棵被雷劈倒的枯树,但依旧不见踪影——没有尸体,没有衣物碎片,没有挣扎的痕迹,没有任何一个活着或死了的人应该留下的证据。就好像这个人从这个世界上被彻底抹去了一样。
豆豆和大黑狗每天都对着沼泽地里狂吠——从早到晚,日复一日,不知疲倦。豆豆站在沼泽边,冲着水面叫得声嘶力竭,尾巴夹得紧紧的,浑身的毛根根竖立;大黑狗则站在更靠后的位置,低沉地咆哮着,像是在对水面下的什么东西发出警告。两双狗眼死死地盯着同一个方向——沼泽最深处,水面最暗的地方,那个连铁钩都够不到的幽暗底部,但没有人听懂它们在叫什么。
在这之后不久,艾米丽夫人开始招女佣。她要求对方同样是天主教教徒——这是她的底线。她需要一个同信仰的人陪在身边,一个也相信主会救赎罪人的人,一个不会在深夜听到她噩梦中的呓语之后露出异样眼光的人。但来应聘的人寥寥无几——一来,艾米丽夫人是一个很小气的人,给的薪水微薄,少到在镇上随便帮人洗半天衣服都能赚得比这多;二来,她住在森林和沼泽的交界处,这里潮湿阴暗,冬天阴冷刺骨,夏天蚊虫肆虐,方圆几里不见人烟,住在这里和住在一座孤岛上没有什么区别。
直到最后,信仰□□教的安娜女士接受了这份工作。她是一个身材强壮、脾气火爆的女人——宽肩膀,厚手掌,胳膊上的肌肉结实得像两根铁棒,走起路来脚步沉重,地板都要跟着震两震。她的皮肤是深棕色的,颧骨很高,眼窝深陷,一双黑色的眼睛里总带着一股不怒自威的戾气。她似乎是从很遥远的地方逃难过来的——她从不提起自己的过去,从不谈论自己的家乡,从不解释自己为什么一个人出现在这个小镇上,身上除了一件破旧的棉袍和一个装着几枚硬币的布袋之外,什么都没有。
安娜女士不在乎艾米丽夫人要求的是天主教徒——她需要一份工作,一个住处,一顿饱饭。信仰这种东西,在饥饿和寒冷面前一文不值。这一照顾就是照顾了艾米丽夫人三十多年。
冬天下雪后的森林更加的阴冷。那种寒意是从脚底板往上的、缓慢的、持续的、像蛇一样攀爬的冷。它从宋稷的脚下开始,穿透靴底的皮革,穿透袜子的毛绒,沿着骨头缝一点一点地往上攀爬——脚踝、小腿、膝盖、大腿、腰腹、胸腔——直至将他的心脏冻结。他呼出的白气在面前凝成雾,又被风扯散,消失在灰白色的天地之间。
脚下的积雪很厚——厚到每踩一步都要陷进去小半条腿,拔出来的时候带着一块沉甸甸的雪坨,粘在靴子上甩都甩不掉。这条路除了艾米丽夫人一家没有人踏足,有的积雪来不及清扫已经冻结成冰,厚实的冰面上又铺满刚下的厚厚的雪——一层冰一层雪,像蛋糕一样叠了好几层,走上去“嘎吱嘎吱”响,有时候踩到冰面会打滑,有时候踩到雪坑会陷落,每一步都像在踩地雷。
雪天的可见度本来就不高,道路两旁的树木茂密,遮住天上的光,这条路显得更加阴暗。树冠上堆着厚厚的雪,枝条被压得弯下来,像一只只伸出来的苍白的手臂,几乎要触到宋稷的头顶。偶尔有一截枯枝承受不住积雪的重量,“咔嚓”一声断裂,砸在雪地上,溅起一片雪雾。
德斯坦斯原本是想跟着宋稷一起来——他说“外面雪大,你一个人去艾米丽夫人家我不放心”,语气很温和,但灰蓝色的眼睛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坚持。但宋稷觉得天气不好,还是留下德斯坦斯在教堂照顾克拉苏神父——“克拉苏先生需要人守着,万一他醒了呢?这里交给我就好。”德斯坦斯看了他一眼,没有再坚持,只是微微欠身,说了一句:“小心!”
宋稷背着给艾米丽夫人准备的圣餐,手中拿着厚厚的圣经,艰难穿行在森林之中的雪地里。圣餐装在一个帆布袋里,面包和葡萄酒瓶撞在一起,发出闷闷的响声。圣经很重,厚厚的一大本,皮质封面冻得发硬,握在手里像一块冰冷的石头。他的手指已经冻得失去知觉,指尖发白发紫,只能靠掌心的温度勉强维持着不把圣经掉在雪地里。冷空气随着呼吸进入到他的肺中,似乎要将他的气管冻住——每一次吸气都像是在吞咽碎冰,冷得胸腔发痛,呼出来的白气又浓又长,像是生命本身正在一点一点地从他的身体里逸散出去。
宋稷开始难受。他大口喘着气,胸口起伏剧烈,心跳急促而紊乱。他感觉自己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空气怎么也吸不够。他不得不停下脚步,弯下腰,双手撑在膝盖上,留在原地休息。冰冷的汗水从他的额头上渗出来,又瞬间被冷风冻结在皮肤上。
身后突然传来的异样感让宋稷忍不住回头——那是一种被注视的感觉。这种注视是冰冷的,赤裸的,毫无掩饰的,像一根锋利的针刺在他的后背上,刺进他的皮肉里,刺到他的骨头缝里。暗黑的森林中,一双绿色的眼睛出现在树林深处。它们藏在两棵粗壮的橡树之间的阴影里,和周围黑暗的树干几乎融为一体——如果不是那一点绿光,宋稷根本不可能注意到。
那双眼睛冷冰冰地望着宋稷,一眨不眨,瞳仁竖成一条细缝,像两颗嵌在黑暗中的翡翠,泛着幽幽的、不属于人间的冷光。这是冬天被饿急了的野兽。因为在雪封千里的冬季,它找不到食物——兔子钻进了洞穴,鹿群迁移到了南边的山谷,连地下的老鼠都被冻死在了窝里。它已经饿了很久了,久到它的眼睛里只剩下一种东西——饥饿。纯粹的、原始的、超越了恐惧和一切其他本能的饥饿。于是它盯上了路过的人类。
宋稷和那双绿色的眼睛对视一秒。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后背在发凉,他的手指攥紧了手中的圣经,皮面封面的棱角硌进他的掌心,硌得生疼。但他还是把自己的腿从积雪里拔出来,艰难地往艾米丽太太家走去。他还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克拉苏先生现在病了,做不了了,那就由他来。这是他的责任,是他替克拉苏先生背负的十字架,他绝不能成为野兽的果腹食物。
身后的绿色目光一直追随着他——他不回头,但他感觉得到。那双眼睛在他的背后,不远不近,不紧不慢,像一匹狼在跟踪一头落单的羊,等待它体力耗尽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