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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跑到情敌家的金丝雀 所谓最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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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我为什么愿意收留你吗?”
说话的是荀怀瑾的发小萧瑞,他躺在沙发上,抱着一个洗得有些陈旧的玩偶熊,动作慵懒,神情倦怠。
一双桃花眼总是显得多情,此时,却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好友的金丝雀。
阿瑾当然知道他并不待见自己,可他想了一圈,能保护自己的人也只有这一个,只好厚着脸皮求他收留。
他正在看书,闻言,将视线从书上转移到萧瑞脸上,只一眼,就让萧瑞晃了神。
“我和他很像。”
“不是吗?”
他这里代指的是谁,在场的两人都心知肚明。
这话他说得心安理得,自己哪有和自己不像的道理。
一句话,就将萧瑞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他的脸上。
想来也是有些好笑,收留发小的金丝雀,是因为这位金丝雀很像发小。
单单两人在一起,就会生出绝对不止一个版本的谣言,将三人的关系彻底煲成一锅粥。
见萧瑞看得如此出神,荀怀瑾淡淡抬眼,那双眼睛无悲无喜,只是专注地盯着他,上下嘴皮一碰,又吐露出一些惊人的事实。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是因为你喜欢荀怀瑾。”
“而我是你的情敌,对吧?”
荀怀瑾慢条斯理地合上书,正襟危坐,神情专注地看着眼前的男人,与他说出来的话形成了绝对的反差。
这太离经叛道,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本就不容易,荀怀瑾又已经有女伴了……
他从前想,荀怀瑾从前没有女朋友,洁身自好到他以为会带着贞节牌坊入坟,或许他也是这边的,只是自己没有意识到,只要再给他一些时间,或许他是有机会的。
可那天宴会上,只有荀怀瑾的几位亲近的朋友,是专属于他们小团体的聚会,他携着一位女人的手,笑着向大家介绍,这是他家亲爱的。
在见到他的瞬间,萧瑞就明白,他的机会绝不会有了。
现在,萧瑞听到发小的金丝雀如此大放厥词,他原本该大声地斥责他少说疯话,少混淆他俩坚贞的友情,可嘴巴刚张开,话已经到嘴边了,他涌起的怒火就如潮水散去,取代它的,是恐惧。
“你是怎么知道我喜欢他的?”
原本放松的肌肉瞬间紧绷起来,肾上腺素开始急速上升,这是人类遇到危险时的本能反应,萧瑞从前并没有把这个小金丝雀放在眼里,可这位小金丝雀,知道的似乎远比他认为的多。
从未有过的危险信号,竟然来自他曾看不起的金丝雀,让他不得不重新审视他。
荀阿瑾当然知道,在abo的世界里,他这位发小是alpha,何止是暗恋他,甚至提亲提到荀家了,要不是他忽然来到了这个世界,等到三十岁的时候,他就会嫁给萧瑞。
这仅仅是为了应付外面的催婚的权宜之计,两个人也约定好了,只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但他这位发小,即使只有夫妻之名,也甘之如饴。
而如今,他们之间隔着性别,他自然没胆子敢大放厥词说要娶荀怀瑾。
但就算没有原来世界的经历,萧瑞难道觉得自己那爱慕的眼神藏得住吗?
别逗阿瑾笑了,聚会上萧瑞的眼神都快把他点着了,至于是怒火还是妒火,大概本人比他更清楚。
“不对,你说你是我的情敌。你哪来的胆子寻求情敌的庇护?你……”
更多质问的话还没说出口,荀怀瑾开口打断他。
“我怀孕了,孩子是他的。”
连强装的镇定都维持不了,萧瑞从沙发上弹跳起来,疾步走到他面前,一双桃花眼死死盯着荀怀瑾的肚子,抬手想要去摸他的肚皮,手掌虚虚地覆盖在上,仿佛下一秒就会将手按下去,感受一下生命孕育的地方,却久久悬于上空,始终无法真的亲近。
萧瑞的心情难以言喻。
他既欣喜他爱的人有了自己的血脉,又为自己是个男人,就算博得了荀怀瑾的心,也没有办法得到一个两人的孩子而痛苦。
此刻,拥有这份幸福的,正是这个三年前突然出现在他发小生命中的女人。
嫉妒、欣慰、心酸还有别的什么交织在一起,堵在心口上,压得他难以喘息。
他难堪地闭上眼,好像这样就能将那些上不得台面情绪,全部隐藏起来。
随后,他听到那句将改变他世界观的话。
“我想要打掉这个孩子,只有你能帮我。”
“你为什么要打掉这个孩子?”萧瑞被这话一惊,语速快得惊人,像是被打掉的不是这个孩子,而是他本人一样。
他不想让这个孩子就这么没了。
早在阿瑾在宴会上初次登场时,他就已经开始调查阿瑾的底细,出乎意外的,他没有调查到任何有关他的身份信息,就像是这个人是忽然降临在这个世界上一样。
几度想要开口提醒自己的发小,没人会希望看到暗恋的人被来路不明的人害了,但当他冲到荀怀瑾的办公室里,想劝他丢了那只不知道从哪捡来的金丝雀。没见到人,却见到了阿瑾给阿怀做的便当。
萧瑞自问,如果让他做饭,他能做的比这个更和口味吗?
答案是不能。
在那个瞬间,他猛然明白过来,这位金丝雀,不是图钱财,不是图资源,而是图人,图那份忠贞不渝的爱。
而这样爱荀怀瑾的女人,为什么会想要打掉这个孩子?
当然是因为阿瑾不想生一个小智障啊。
再爱又能怎么样,真生一个畸形儿,他要怎么办,阿怀要怎么办,孩子又怎么办?
这话当然不能真的和他说,按这位发小的性格,他要知道这个孩子是两个荀怀瑾的孩子,虽然不至于疯狂到让他把孩子生下来,当成他未来的继承人,但肯定也愿意看他生下这个孩子的。
“我要是真的留下这个孩子,我就能让你永远见不到荀怀瑾,你还不明白吗?”
荀怀瑾猛地将他拉下来,眼神死死盯着他,一字一顿地说着。
“他爱我,我也爱他,这个孩子要是生下来,就是他最爱的人生的孩子。你拿什么跟我争,是你不能生的男人身,还是明明是兄弟却偷偷暗恋的变质发小情?”
“趁我现在还愿意打掉孩子,你就应该顺着我,等孩子打完再将我送走,永生永世不得再回广城。”
说完,他将萧瑞狠狠甩回沙发,和玩偶熊一块在沙发上东倒西歪,径自回到了房间,再没有分给他一个眼神,只留萧瑞一个人好好消化这段话。
萧瑞会答应他的要求的。
萧瑞总是会答应他的要求。
就像萧瑞总是知道荀怀瑾在想什么,荀怀瑾也总是愿意给予他同等的信任,不然也不会选择他作为结婚对象。
他们可以是很好的朋友,但绝对不会有超过友情的其他什么。他也知道这样似乎对萧瑞不太公平,可他愿意离开,对所有人来说,都是好事一桩。
离开荀阿怀,似乎并没有那么难熬。
荀怀瑾用梳子开始梳理发尾,才发觉自己的头发已经很长了,只看背影,确实很符合金丝雀的这个身份。
他是什么时候开始留头发的呢?
大概是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吧。
那时候怎么会知道,这个世界没有abo性别,只有单纯的男和女呢?
他留长头发,一是懒得剪,二是想恢复原来的发型。
正如他之前想的,上天赐给他另一个自己,就是来替他上班的,那他自然也没有维持上班的形象,开始放飞自我起来。
不同场合总有特定衣着要求,总不能穿着人字拖去参加宴会,穿着西装去蹦极似乎也不太好,总之,这些都和阿瑾无关了。
自从宅在家后,他的头发长啊长,长到妹妹头时,阿怀最喜欢给他扣个黄色渔夫帽,说他是樱桃小丸子。
等到阿瑾黑着脸将帽子扣到阿怀脸上,两人对视一眼,笑声就又溢了出来。
快乐似乎就是这么简单。
但那时的妹妹头长度,还没有他俩在大学时候留的头发长。
荀怀瑾在大学时,其实是个长发男来的。
这也不是他刻意要与众不同,只是他思考的时候就喜欢干咬嘴唇、玩头发这种小事,后来意识到不对,就刻意减少这样做的频率,咬嘴唇的次数确实是少了,但是玩头发的频率却是稳步上升,堪称此消彼长。
为了保住自己的发际线,荀怀瑾灵光乍现,一拍脑门就去留头发了。
玩发尾总比年纪轻轻就秃头好太多了,所以荀怀瑾还是很喜欢长头发的。
后来毕业进了自家公司,荀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着股份转让书,勒令他去把那头长毛剪了。
荀怀瑾很没骨气地剪了,谁会跟钱过不去呢,是吧。
如今,阿怀依旧是短头发,而阿瑾却已经是长发了,很容易就能将两人分开。
再过几个月,阿瑾就会因为隆起的孕肚,而和阿怀更加的不同。
头发无伤大雅,毕竟他接受长发的自己,也接受短发的自己。
可孩子呢?
阿瑾的手抚摸在尚还平坦的小腹,动作轻柔,却没有意识到,孩子还太小太小,小到根本就没有能力感知到这份爱护。
眼神中,是茫然与无措。
他竟然也是期待这个孩子降临的吗?
若孩子的另一个父亲不是阿怀,阿瑾或许就愿意改变自己的人生计划,将孩子加入到自己的人生中。
可真的让他和别人组建家庭、共筑爱巢,他也做不到,他甚至都想象不到自己会和除了阿怀的别人结婚。
矛盾恰是矛盾本身。
阿瑾本以为舍弃一切,他就能获得痛苦的自由。
可他错估了自己对这份情感的依赖程度。
除了打掉这个孩子,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