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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靠近 深深浅浅 ...

  •   军训第四天,天气终于有了一丝凉意。
      不是真的降温,而是一片巨大的云遮住了太阳,投下短暂的阴影。教官难得地仁慈了一次,宣布午休延长到四十分钟。
      “抓紧时间休息!下午有更艰苦的训练!”
      大家欢呼着散开,奔向有限的树荫。我动作慢,等我找到地方时,好位置都被占了。正犹豫着要不要回宿舍,一个声音叫住了我。
      “白玉宁,这里。”
      我转过头,黎墨坐在一棵梧桐树下,旁边还有一小块空地。他拍了拍地面,示意我过去。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走过去?和他坐在一起?在众目睽睽之下?
      但脚已经不听使唤地迈了出去。我走到他旁边,小心翼翼地坐下,保持着一个拳头的距离。
      “谢谢。”我小声说。
      “不客气。”黎墨正在看一本书,很厚的书,封面是深蓝色的。我瞥了一眼书名——《时间简史》。
      “你在看这个?”我惊讶地问。初中生看《时间简史》?
      “嗯。”黎墨合上书,“我爸爸留下的。他说,了解宇宙的浩瀚,就不会为小事烦恼。”
      又是他爸爸。我忽然意识到,这个许久不见的人,依然以某种方式活在黎墨的生活里。通过一本书,一句话,一个习惯。
      “你看得懂吗?”我问。
      “有些懂,有些不懂。”黎墨诚实地说,“但看不懂的部分,反而更有趣。就像……探索未知的领域。”
      探索未知。这个词让我想起陆珊。对她来说,未知是恐惧,是威胁。所以她要用排挤和欺负来建立自己的安全感。但对黎墨来说,未知是乐趣,是探索。
      人和人,真的不一样。
      “你喜欢看书吗?”黎墨问。
      我点点头。“喜欢,但看得不多。妈妈说我应该多看看课本。”
      “课本是必须看的,但其他书也要看。”黎墨说,“我爸爸说,书是通往不同世界的门。”
      这句话让我心里一动。不同世界的门。是啊,当我沉浸在书里的时候,可以暂时忘记陆珊,忘记被排挤的痛苦,忘记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人”。
      “你最喜欢哪本书?”黎墨问。
      我想了想。“《小王子》。虽然很多人都说那是小孩子看的,但我很喜欢。”
      “为什么?”
      “因为……”我犹豫了一下,“因为小王子很孤独,但他依然相信美好。就像……就像即使被欺负,也要相信世界上有好人。”
      说完我就后悔了。为什么要提被欺负的事?为什么要暴露自己的脆弱?
      但黎墨没有嘲笑我,反而很认真地点点头。“我爸爸也喜欢《小王子》。他说,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
      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我咀嚼着这句话,忽然明白了什么。陆珊用眼睛看见的,是我的安静,我的普通,我的不起眼。但她看不见的,是我的敏感,我的观察力,我对美好的渴望。
      而黎墨,他好像能看见那些“看不见”的东西。
      “你爸爸……”我小声说,“一定是个很聪明的人。”
      “嗯。”黎墨的眼神有些飘远,“但他也很孤独。妈妈说,他当兵的时候,经常一个人看星星。他说,星星虽然遥远,但每一颗都在发光,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光。这句话像一道闪电,劈开了我心中的黑暗。
      我有光吗?在陆珊的阴影下,我早就忘记了自己会不会发光。但黎墨的话让我想起,小学美术课,我画的星空被老师表扬了。老师说,我用了很多种蓝色,每一种蓝都有不同的情绪。
      那算不算光?
      “你在想什么?”黎墨问。
      我回过神,脸红了。“没、没什么。只是……你爸爸说的话,都很有道理。”
      “嗯。”黎墨顿了顿,“但他也说过,道理要自己体会才有用。别人说的,永远是别人的。”
      自己体会。是啊,陆珊说我是“不受欢迎的人”,这是她的体会,不是我的。我应该有自己的体会,自己的判断。
      “黎墨,”我鼓起勇气问,“你觉得……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问题太直接,直接到问完我就想逃跑。但黎墨没有回避,他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说:“你很安静,但观察力很强。你有点自卑,但很努力。你……像夜来香。”
      夜来香?我愣住了。为什么是夜来香?
      “夜来香白天不起眼,但晚上会散发很香的味道。”黎墨解释,“你也是,第一眼可能不起眼,但相处久了,会发现你有很多……美好的地方。”
      我的脸一下子烧起来。美好的地方。他说我有美好的地方。这句话像蜜糖,甜得我不知所措。
      “谢、谢谢。”我只能说出这两个字。
      “不用谢。”黎墨说,“我只是说了实话。”
      实话。这两个字比任何赞美都珍贵。陆珊说的都是谎言,是为了打击我而编造的谎言。但黎墨说的,是实话,是他观察到的,真实的感受。
      “那你呢?”我问,“你觉得自己是什么样的人?”
      黎墨沉默了很久。蝉鸣声很大,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远处有同学在打闹,笑声传过来,很遥远。
      “我……”他终于开口,“我不知道。我爸爸希望我成为像他一样坚强的人,妈妈希望我快乐平安。但我自己……还没想好。”
      还没想好。这个答案很诚实,也很……让人心疼。十二岁,正是迷茫的年纪。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我也是这样,但至少我的迷茫很简单——我只想不被欺负。
      而黎墨的迷茫更复杂。他要承载父亲的期望,要照顾母亲的感受,要找到自己的路。
      “你会找到的。”我说,这句话脱口而出,连我自己都惊讶。
      黎墨转过头,看着我。“为什么这么确定?”
      “因为……”我咬了咬嘴唇,“因为你很认真。认真的人,一定会找到答案。”
      黎墨笑了,这次笑得很明显,眼睛弯成月牙。“谢谢。你也是,认真的人,一定会发光。”
      一定会发光。这句话像一句咒语,在我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也许,我真的可以发光。不是像太阳那样耀眼,而是像夜来香那样,在属于自己的时间里,静静绽放。
      “对了,”黎墨忽然说,“明天晚上有才艺演示,每个班都要出节目。”
      才艺演示。我的心沉了一下。才艺?我有什么才艺?唱歌跑调,跳舞同手同脚,乐器一窍不通。我唯一的“才艺”可能是……观察?但观察怎么演示?
      “我们班要合唱。”黎墨继续说,“教官说每个人都要参加。”
      合唱。还好,是集体活动,可以躲在人群里。我松了口气。
      “你唱歌怎么样?”黎墨问。
      “不、不太好。”我老实说,“会跑调。”
      “没关系。”黎墨说,“合唱就是,跑调的人跟着不跑调的人唱,慢慢就对了。”
      这个解释让我想笑。跑调的人跟着不跑调的人唱,慢慢就对了。就像我跟着黎墨走正步,慢慢就走对了。
      “你唱歌好吗?”我问。
      “一般。”黎墨说,“但我爸爸唱歌很好听。他说,唱歌不是用嗓子,是用心。”
      用心。又是他爸爸的话。我忽然很好奇,他会在黎墨军训的时候来看他吗?
      “你……”我犹豫了一下,“想你爸爸吗?”
      这个问题太私人,问完我就后悔了。但黎墨没有生气,他点点头,很轻。
      “想。特别是这种时候。”他看着远处的操场,“他以前经常带我来这里跑步。他说,操场是最公平的地方,你付出多少汗水,就会得到多少力量。”
      付出多少汗水,就会得到多少力量。这句话让我想起这几天的军训。确实很累,很苦,但我的腿更有力了,我的背更直了,我甚至能做七个俯卧撑了。
      也许,这就是力量。
      “黎墨,”我小声说,“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和我说话。”我说,“在小学,很少有人愿意和我说话。”
      黎墨沉默了几秒,然后说:“陆珊?”
      我点点头。
      “她错了。”黎墨很认真地说,“你值得被好好对待。”
      你值得被好好对待。这句话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我心里那扇锁了六年的门。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上来,我赶紧低下头,不让黎墨看见。
      值得。这个词对我来说太陌生。在陆珊的世界里,我不值得被尊重,不值得被喜欢,不值得被看见。但在黎墨眼里,我值得。
      “对不起。”我小声说,声音有些哽咽。
      “不用道歉。”黎墨说,“想哭就哭,没什么丢脸的。”
      但我还是忍住了。不能哭,哭了就更像陆珊说的“爱哭鬼”了。我深吸一口气,把眼泪逼回去。
      “我没事。”我说,抬起头,努力挤出一个笑。
      黎墨看着我,眼神很复杂。他没有说话,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递给我。
      “擦擦汗。”他说。
      我接过纸巾,擦掉脸上的汗——或者眼泪,我自己也分不清。纸巾很软,有淡淡的香味。
      “黎墨,”我忽然想起一件事,“你衣领上的字,是用什么笔写的?”
      “钢笔。”黎墨说,“我爸爸的钢笔。他以前在部队,就用这支笔写家书。”
      钢笔。难怪字迹那么深,那么有力。钢笔的墨水会渗透进布料里,洗不掉,就像记忆,渗透进生命里,忘不掉。
      “可以……给我看看吗?”我问。
      黎墨犹豫了一下,然后从迷彩服的内袋里掏出一支钢笔。很旧的钢笔,黑色的笔身有些磨损,笔帽上刻着一个字——“勇”。
      “勇。”我念出来。
      “我爸爸的名字里有个勇字。”黎墨说,“他说,勇不是不怕,是怕也要做。”
      怕也要做。这句话让我想起第一天军训,我害怕站军姿,但还是站了。我害怕和黎墨说话,但还是说了。我害怕提起陆珊,但还是提了。
      原来,这就是勇。
      “很珍贵的笔。”我说,把笔还给他。
      “嗯。”黎墨小心地把笔收好,“这是我爸爸留给我的,最重要的东西。”
      最重要的东西。不是钱,不是房子,不是贵重物品,而是一支旧钢笔,一句句话,一种精神。
      哨声响起,午休结束。
      “集合!”
      我们站起来,拍掉身上的草屑。黎墨走在我前面,我跟在他身后。阳光从云层缝隙里漏出来,照在他的背上,衣领后的字迹闪闪发光。
      我看着那两个字,忽然明白了。
      黎墨不只是一个人,他是他爸爸的延续,是那些话的载体,是那种精神的传承。
      而我,在这短暂的十分钟里,靠近的不仅是一个清瘦的少年,是一个世界,一种可能,一份希望。
      树荫下的十分钟很短,但在我心里,它像永恒一样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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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感谢读者喜欢,可以磕糖,这是一个有原型的故事。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