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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剖白 和我在一起 ...

  •   “当一个女人开始想要介入一个男人的衣食住行,就说明她爱上了这个男人。”我留学圈的姐妹调侃道。

      同时我正对着汤姆布朗的一件男士羊绒大衣发呆。

      “说什么呢?”我嗔道。

      这个朋友可谓阅男无数,一眼看破我的小心思,“你和那个救鸟男进展到哪一步了?”

      “普通朋友而已。”我眼睛一直粘在那件大衣上。

      她听后笑了很久,说道:“我才不信你,有给普通男性友人买手机的吗?”

      唐克谨没有说谎,他家境确实非常普通。

      我们这些留学的富二代都是手握好几部手机,上面都要贴满施华洛世奇才符合当下流行的趋势。

      我是觉得在现在这个信息社会,没有手机就几乎等同于放弃了社交。

      最主要的是和我的社交。

      为此我已经给唐克谨买好了电话卡,并且把我的电话存进去了。

      那天晚上我坐在床上,心满意足地看着唐克谨邮箱主页加上了我送他的手机号。

      温暖的房间,抒情的音乐,躺在床上和喜欢的人打电话打到电池发烫。

      上帝啊,斯达琳小姐留学几年来最幸福的时刻就要到了。

      我和他是同校。

      每天早上,他总是会准时骑着自行车出现在我门口那棵树下,围巾耷拉着,背部微微起伏。

      艾希对他的称呼从救鸟男改为骑车男。她最近全是下午的课,白天就窝在房间里睡觉。

      我是少女怀春,小鹿乱撞。

      每天都要早起在厨房倒腾早饭,试图验证那句经典名言: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

      艾希说我就像之前迁徙的椋鸟一样闹人。

      我那时完全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考虑是否打扰到室友的懒觉,只是给她留一块三明治当作道歉。

      唐克谨的自行车不能带人,每次来找我,都是和我一起步行到学校。

      吃着我做的三明治,踩着满地金黄的落叶,去学校不到十五分钟的路程,我们能聊得却很多。

      他夸我做的三明治好吃,我是有点心虚的,因为只是加工火腿和芝士,里面需要我拿菜刀的可能就是那两片新鲜番茄。

      他跟我说了许多救助野生动物的趣事,还和我谈论了什么宏观经济。

      老实讲我对这些一窍不通。

      很好笑吧?

      我家里是做实业生意的。

      作为家里的独女,我却学的是古典哲学专业。

      我那时还想:如果家里以后要开书店,我倒是可以指导指导。

      唐克谨在我眼里不仅有风度、温柔,还十分健谈。

      他似乎什么领域都有所涉猎。

      经济、文学、历史、生物,他都能说得头头是道。

      人总是羡慕别人拥有自己不曾拥有的,如果我也是一 个能靠奖学金出国留学的人该多好。

      唐克谨成为了我二十岁时期最佩服的人,就像我十几岁时佩服舒继一样,只可惜舒继是个女人。

      我对他有很多好奇,他家里的情况,他的日常生活等等。

      但我们还只是普通朋友,这些都不是一个普通朋友该打听的。跟他聊天时,我都小心翼翼地避开了这些话题。

      他倒是话多,有时候我反而是被追问的那个。

      我把这事告诉舒继。

      舒继笑我傻,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就把家底全交代出去了。

      我向舒继坦白了我的心意,她则是一如既往地果断,告诉我追男人要一鼓作气。虽然她也是个恋爱经验为零蛋的人。

      我和唐克谨暧昧了这么长时间,也该捅破那层窗户纸了。

      舒继在电话那头,语气带着点调侃,尾音上扬,说道:“斯达琳小姐,我很渴望看见你谈恋爱是什么样子哦。”

      可惜,我这性格中该死的不主动又占领了高地。

      我在爱情的道路上踌躇不前,以至于又一次在做饭的时候切了手。

      艾希给我包扎,我问她要不要跟暧昧对象有进一步的关系。

      她真不愧和舒继一样是学医的,脑回路出奇地一致。甚至让我今天晚上就把唐克谨约出来,然后向他告白。

      其实我能感觉到唐克谨对我肯定是有好感的,但潜意识里还是觉得表白这种事交给男生会更好。

      十二月中旬,已经到了加拿大的雪季。昨天下了一场大雪,天空是单调的、均匀的铅灰色。

      一排排小洋房的屋檐上结了许多冰棱,啪啪地滴着水,整个城市都充满了这种窸窣的,将要瓦解的声音。

      昨天雪下得那么大,我特意嘱咐唐克谨今天不用来了。

      可我照旧在厨房加工我的三明治。

      下意识往窗外望去,看不见那熟悉的身影时,还是会有点失落。

      艾希在门口铲着积雪。

      远处一个人影,是唐克谨来了!

      他还是那种打扮,穿着我送的大衣,背着黑色的书包,围巾耷拉着,骑着自行车。

      他看见我出来,把围巾披到我肩上。

      艾希识趣地消失了。

      “不是让你不用来了吗?路上都是积雪,骑车不安全。”

      唐克谨笑了,眼睛忽闪忽闪的,亮极了。

      “你忘了?我也要上课的啊!真的只是顺路。”

      我尴尬地也跟着笑了笑,我真忘了他也还是个学生,跟他在一起,他的气质和谈吐总让我忘记他和我同龄。
      见我打了个冷战,唐克谨索性把大衣也脱给了我。

      “今天真是太冷了,我要开车去学校,顺带可以捎上你们。”

      艾希又合时宜地出现了,手里还拿着我的外套和包包。

      “这是我的室友艾希,是一个印度人。”我介绍道。

      “你好。”唐克谨立马有礼貌地伸出手。

      “你好。”艾希和他友好地握了手,我一直以为艾希当他是空气。

      坐进车里,我忍不住说:“我室友是个印度人,性格挺不错的。”我用中文说的,艾希也听不懂,她还以为我在说她坏话。

      倒是唐克谨细心地为我解释:“她是在向我介绍你,你对鸟类很感兴趣是吗?”

      我听后十分震惊,因为我鲜少跟唐克谨提到艾希,更不记得自己有没有跟他讲过艾希喜欢研究动物。

      艾希也很惊讶。

      “因为我有一次见到你穿着大学鸟类研究与保护社团的马甲,不过我并没有加入那个社团。”

      唐克谨对每个人的衣着都格外敏感,尤其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这个习惯他一直保持了很多年。

      他曾跟我说,看一个人的穿着就可以窥见这个人的生活习惯、需求、性格甚至是阶级。

      唐克谨的一句名言,我记到现在:“着装是人阶级的显化剂。”

      他也是个穷小子出身,哪里来的那么多讲究话?

      到学校很短的路程,谢天谢地艾希并没有和唐克谨针对鸟这一话题展开热烈讨论。

      车快开到学校,天又开始飘起雪花,一颗颗盐粒似的砸着车玻璃。

      “这可能是今年下的最后一场雪了。”唐克谨把头靠在车窗上开口说道。

      “滑雪季到了,雪场有优惠三联票,现在去人还不算多。”艾希接过唐克谨的话。

      我坐在后排,看见艾希巧克力色的眼睛对我眨巴了两下,心领神会。

      “那太好了!等着黄金雪季我们都该放假回国了。现在正好人不多,我请你们去滑雪。”

      我装模作样地说了“你们”二字,艾希心领神会。

      “我就不去了,还要准备期末考试和实习。”

      我转头看向唐克谨,他似是有些犹豫,我以为他在担心费用的问题。

      “没事的,我请你,刚好之前买的雪具再不用都吃灰了。”

      唐克谨和我相视一笑,他表情有点腼腆,扶了扶眼镜而后轻轻在我耳边说了一句:“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一股松木气息向我袭来,在我心头上又添一把火,越烧越旺。

      我低下头藏起红扑扑的双颊,预感这次滑雪旅行一定会收获爱情。

      三日后,周六的清晨。艾希应该是刚从实验室熬了一个通宵回来。

      看见我站在客厅的落地窗前发呆,吓了一跳。

      “亲爱的,你不是上午十点的飞机吗?现在还不到五点半诶。”

      “我睡不着,艾希,你说我要主动告白吗?”

      “当然了,如果你真的喜欢他,那就主动一次吧。”

      “嗯……”活了二十几年,除了做数学题,我还没有如此辗转纠结过。

      我从小都是这样的性子,渴望爱与鲜花,却又懒得付出,期待无条件的顺从。

      一只椋鸟在窗前驻足,歪头看着我。

      长长的鸟喙,不断啄着玻璃。

      我再次想起那只被我和唐克谨埋葬的椋鸟,它的羽毛已经失去光泽,双眼紧闭。

      我蹲下来去看它身上星星点点的光泽,却不小心惊着了这只鸟,它抖开翅膀,一瞬间飞走了。

      远方的天际透着那么一点红,路灯渐黯,偶尔能听见脚踩在雪上发出的“咯吱”声,新的一天开始了。

      我和唐克谨到达酒店已经快到中午了,那里也刚刚经历过雪后初晴。

      唐克谨抱着个本子,说是在写日记。

      我不知道唐克谨还有写日记的习惯,凑上前去看,只是寥寥几句对于美景的描述。

      “真不知道你是学金融的,还是学文学的?这写得比我高中作文还抒情。”我笑着对他说。

      “我习惯了。到一个新地方,看见一个新景色,总想着应该记下来,不然以后老了连怀念的东西都没有。”唐克谨回答道。

      “拍下来不就好了?”文字终归只能靠想象。

      唐克谨半晌才开口:“相机太贵了,胶卷也贵,还要花钱去洗,现在的数码相机更是贵得离谱。”

      也是,他连最基本的有社交通讯功能的手机都没有,怎么会有相机呢?

      我一时半刻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想开口承诺送他一台相机,却又觉得这么做会让他有压力。

      他忽然郑重其事地看向我,缓缓开口。

      “不过我现在已经很满足了。学习真的能改变命运。
      如果我不努力学习,每天就只能守着家门口那一亩三分地,看庄稼绿了又黄,黄了又绿。”

      你知道吗,寒粼。我第一次到这里,什么都是新鲜的。

      没见过咖啡馆长什么样子,没见过那么多高楼大厦,我甚至在此之前没见过一个外国人。

      我知道,我没背景和资本留在这个国家。

      今天,我们是平等的,坐在一样的教室,欣赏一样的风景。

      可一年后,我可能会失去这些,再次回到我的一亩三分地里。

      所以,我很感谢你我之间的相遇,谢谢你让我又体验到了之前没体验过的事物。

      我听着唐克谨对自己的剖白,并不能完全理解他的话。

      我父母虽然是白手起家,但是在我出生时就已经干出一番事业了,所以我无法理解唐克谨所说的。

      他和舒继很像,却又很不像。

      舒继从来不会跟我讲述她之前的苦,哪怕有些我真的看在眼里,她也是闭口不谈,她只分享快乐给我。

      这样的舒继,自尊心强,不善于表达和宣泄自己的情绪,我捉摸不透,所以总是更加小心翼翼。

      可唐克谨不一样,一个男人把他的柔软与脆弱暴露给你,胜过一切调情,让我如此着迷。

      我和他对视良久,他给了我一个拥抱,这是我们第一次跨越边界的亲密举动。

      还是那股浓烈的松木气息,合着外面一片纯白色的美景,如梦似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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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超级大雷文,感谢愿意吃shi的宝儿们,本人从小在写作方面没有什么天赋,纯属闲来无事。 由于我没有下载读者端app,所以不知道自己写成什么样,欢迎锐评。 无大纲,梦到哪写到哪。 正文偶尔会出现错字,因为我不审文,我不是文盲,如果发现会改,提前滑跪致歉。 没写过小说,写过最认真的文是高考作文,正在努力学习ing… 《六十平小屋只卖一块钱》 《成为阔太二十载》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