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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怜晴有 ...

  •   怜晴有记录的习惯,但不是写日记,而是记菜谱。
      她有个巴掌大的活页本,牛皮纸封面,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每道菜的步骤、火候、调料比例,甚至买菜的心得——哪家菜摊的西红柿更沙瓤、哪个超市的猪肉更新鲜、哪条巷子里干货铺的花椒更麻,都记得清清楚楚。
      景明第一次看见这个本子,是她搬来的第二周。
      她蹲在茶几前,本子摊在膝盖上,一边写一边嘴里念念有词。
      他路过时瞥了一眼,看见一行字:“糖醋排骨,第三次做。糖色炒到琥珀色,冒小泡时下排骨,早了不上色,晚了发苦。”
      底下还有一行小字:“景明说好吃,吃了五块。”
      他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写完这行字,合上本子塞进围裙口袋,全程都没发现他。
      后来他渐渐发现,她记录的东西远不止菜谱。
      冰箱门上开始出现便签,巴掌大的淡黄色纸页,她用来写每天要买的菜、要补的调料、要提前解冻的肉。字不大,一笔一划很工整,偶尔有错字,划掉重写,旁边补一个端正的。
      最开始的内容都是清单式的:
      “鸡蛋没了。牛奶还剩半盒,后天买。蒜叶买一小把就够,上次的放黄了。”
      景明每天早晨热牛奶时,都会站在冰箱前看一会儿便签。看完喝完牛奶,把杯子洗干净,倒扣在沥水架上。
      有一天,便签的内容变了。
      那天他加班,回来时已经快十点。客厅的灯开着,怜晴已经回了房间。他换好鞋走进厨房,看见冰箱上换了新的便签:
      “排骨汤在锅里,开着小火,喝的时候自己盛。碗柜第二层有洗好的碗。”
      底下又加了一行,字迹比上面的略潦草,像是犹豫了很久才写上去:
      “别在沙发上睡着。”
      景明站在冰箱前,捏着那张便签,站了很久。
      他确实在沙发上睡过。
      上周有一天,她半夜起来喝水,发现他靠在沙发上睡着了,手里还攥着手机。她叫醒他,让他回房间睡,他迷迷糊糊应了一声,人却没动。她站了一会儿,回屋拿了条毯子给他盖上。
      第二天早上,毯子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沙发扶手上,两人都没提这件事。他以为她没放在心上。
      砂锅里的排骨汤还开着小火,汤面微微冒着泡。他盛了一碗,坐在餐桌前慢慢喝。汤炖得奶白,排骨软烂,山药入口即化,碗底沉着几颗透亮的枸杞。
      喝完汤,他洗了碗,盖好砂锅,看了一眼沙发,回了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早上,怜晴起床时,发现冰箱上多了一张便签。
      不是她的字。景明的字比她的大,也更潦草,落笔很重,纸背面能摸到凹凸的痕迹:
      “汤喝完了。很好喝。没睡沙发。”
      她盯着最后四个字看了很久,然后把便签从冰箱上揭下来,对折,收进了围裙口袋里。
      从那以后,冰箱上的便签不再是单向的了。
      怜晴早晨出门前写:“晚上做红烧鱼。蒜叶最后放,别忘了。”
      晚上回来,她的便签下面多了一行:“蒜叶买了,在冰箱第二格。”
      她写:“周六去爸妈家吃饭。穿那件灰色衬衫。”
      他回:“衬衫熨好了,在衣柜左边。”
      她写:“辣椒用完了。明天做水煮牛肉要用。”
      他回:“下班带回来。要什么样的?”
      她回:“二荆条,买不到就用干辣椒。”
      第二天,冰箱上放着一袋二荆条,旁边还有一盒创可贴。
      创可贴下面压着一张便签,是景明的字:“处理辣椒的时候戴上手套。上次你辣到手,眼睛红了一晚上。”
      怜晴拿着便签站在冰箱前,窗外的阳光落在淡黄色的纸面上,他的字在光里显得格外清晰。
      她想起上次做水煮牛肉,切完辣椒没洗手就揉了眼睛,辣得眼泪直流,在厨房弯着腰用冷水冲了半天。景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她身后,接过她手里的水杯,扶着她的后脑勺,帮她用清水冲眼睛。
      “睁眼,别闭。”他说。
      她睁开眼,凉水流过眼球,辣意慢慢消退。他的手一直扶着她的后脑勺,指腹贴着她的头发,很稳。
      冲了很久,她直起身,眼睛还是红的。他递过来一条毛巾,她接过去捂住眼睛,听见他说:“下次我来切辣椒。”
      她当时没应声,后来也没让他切过。但他记住了。
      便签的内容还在变,从清单变成了对话,又从对话变成了很短的句子。
      有一天,景明要出差。走之前他在冰箱上贴了一张便签:“出门记得关窗。这两天有雨。”
      她回贴在旁边:“知道了。到了发消息。”
      他在酒店拍的城市夜景照片,后来被她打印出来贴在冰箱上。照片里的灯火零零落落,窗户上沾着雨水。
      她在照片下面贴了一张便签:“牛肉吃完了吗。”
      他在旁边回:“吃完了。蘸料很香。下次多做点。”
      她回:“好。”
      只有一个字,写在便签纸的正中间,格外端正。
      景明出差回来那天,怜晴不在家。他拖着行李箱走进厨房,冰箱上的便签又多了好几张。
      有新菜谱:“粉蒸肉,第一次做。米粉炒得不够干,裹肉的时候粘手。下次多炒一会儿。”
      有采购清单:“生抽快没了。花椒要买粒大饱满的,别买碎的。”
      还有他不在的这几天,她记下的零碎小事:
      “今天煎鱼没破皮。小火,多煎了一会儿。他上次说煎鱼容易破,我没告诉他,其实我以前也总破。”
      “周三,他出差第二天。做了红烧鸡翅,吃不完,剩了一半。一个人吃饭,菜量不好掌握。”
      “周四,下雨了。窗关好了。阳台上的茉莉开了,可惜他不在。”
      最后一行被划掉了,涂成了一个墨团。
      景明把便签凑近了看,字被涂得很用力,一层叠一层,还是能辨认出原来的笔画:“有点想他。”
      他把便签揭下来,拿在手里看了很久,然后从口袋里掏出笔,在墨团旁边写了四个字:“我也是。回来了。”
      写完,他把便签贴回了冰箱上。
      晚上怜晴回来,在玄关换鞋时,就看见客厅的灯亮着。她换了拖鞋走进厨房,景明正站在灶台前。
      他穿着那件灰色衬衫,袖子卷到小臂以上,手里拿着锅铲。锅里是青椒肉丝,青椒切得粗细不匀,肉丝厚薄不一,火候也明显过了,青椒边缘有些发焦。
      他回过头,看了她一眼:“洗手吃饭。”
      怜晴站在原地,看着他。他身上系着那条卡其色的围裙,系带在腰后打了个歪歪扭扭的蝴蝶结,那是她平时系围裙的位置。
      “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青椒肉丝的?”她问。
      “今天学的。”
      他把菜盛进盘子里,动作不太利落,有几根青椒掉在了台面上。他捡起来,犹豫了一下,扔进了水池里。
      她走过去,从筷子筒里抽了两双筷子,转身时,看见了冰箱上的便签。她写的那张,墨团旁边多了四个字。
      她伸手把便签揭下来,拿在手里。景明端着盘子站在她身后,没有说话。
      她把便签对折,放进了围裙口袋里,那个位置,和他放便签的衬衫胸口口袋齐平。
      然后她转过身,接过他手里的盘子放在餐桌上。
      青椒肉丝的卖相不太好,青椒切得太宽,肉丝炒得有些老,颜色也深了。她夹了一筷子,慢慢嚼着。
      “有点咸。”她说。
      “下次少放点盐。”他坐在对面,看着她。
      “青椒可以切细一点。”
      “好。”
      “肉丝裹一点淀粉,炒出来更嫩。”
      “好。”
      她又夹了一筷子,嚼着嚼着,忽然停下了。景明看着她,她把嘴里的菜咽下去,低着头,声音不大:“但也挺好吃的。”
      他没说话,看着她又夹了一筷子。
      窗外有风,吹得阳台上的茉莉轻轻晃动,白色的小花开了两三朵,淡淡的香气被风送进厨房,混在青椒肉丝的味道里。
      吃完饭,景明去洗碗。怜晴站在冰箱前,把便签一张一张揭下来,按时间顺序排好,夹进了那个牛皮纸封面的活页本里。
      最早的是那张写着“鸡蛋没了”的采购清单,最晚的是写着“我也是。回来了”的便签。
      她把活页本合上,塞回围裙口袋里。
      景明洗完碗走出来,正擦着手。她靠在冰箱旁边,两只手背在身后。
      “那张划掉的,”他忽然开口,“你后来有没有重新写一张?”
      她愣了一下,摇了摇头。
      他走过来,从冰箱门上取下便签本,撕了一张新的淡黄色便签纸递给她,又从衬衫口袋里掏出笔,也递给她。
      她接过来,把便签纸按在冰箱门上,笔尖悬在纸面上停了很久,才低头写字,一笔一划,写得很慢。
      写完,她把笔还给他,把便签贴在冰箱门上,转身去收拾第二天要用到的菜。
      景明站在冰箱前,看着那张便签。她的字还是不大,一笔一划很工整,写着:
      “想他了。他回来了。”
      落款的地方,画了一朵小花,五个花瓣,中间一个圆蕊,是雏菊的样子。
      他站在那里,看着那朵花,看了很久。
      冰箱运行的嗡嗡声填满了整个厨房,暖黄色的灯光落在淡黄色的便签纸上,落在那朵小花上,落在她的字上。
      便签纸在冰箱门上轻轻翘起一个角,是冰箱门开合带起的气流掀动的。
      后来那个活页本越来越厚,便签纸一张一张夹进去,按日期排好。从“鸡蛋没了”开始,到“想他了”为止,中间隔着很多顿饭,很多个早晨,很多次他站在冰箱前,看她写下的字。
      她不知道的是,景明也有一本记录。
      在书房的抽屉里,一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里面贴着他打印出来的便签照片,按日期排得整整齐齐。她写的每一张便签,他在被揭下来之前,都拍过照。
      照片旁边,偶尔会写一行他自己的字。
      “蒜叶买了”旁边写着:她不爱吃蒜叶,每次都挑出来,其实她不用放的。
      “辣椒”旁边写着:那天她眼睛红了很久,下次我来切。
      “有点想他”那一页,没有照片,他只写了一行字:我也想她。
      他回来那天,她写的最后一张便签,他没有拍照。因为那张便签没有贴在冰箱上,她写完之后,贴在了他的衬衫口袋里。
      他换衣服的时候才发现,淡黄色的便签纸对折了一下,安安静静躺在他胸口的口袋里。翻开,里面只有两个字,不是“想他”,是“景明”。
      他的名字,一笔一划写得很工整,旁边也画了一朵五个花瓣的小雏菊。
      他把便签对折回去,放回口袋里。第二天穿那件衬衫上班,便签还在里面,他没有拿出来。
      后来那件衬衫洗了,洗之前他把便签取出来,放进了新衬衫的口袋里。新衬衫穿旧了,便签的边缘磨出了毛边,字迹淡了一点,花的样子也有些模糊,他就再换一件新衬衫,把便签放进去,一直放着。
      有一天,怜晴整理衣柜,发现他所有的衬衫口袋里,都有一张对折的便签纸。淡黄色的,磨得有些旧了,叠得整整齐齐。她打开来看,每一张都是同一张,是她写的他的名字,还有那朵小花。
      她蹲在衣柜前,手里攥着那些便签纸,蹲了很久。
      那天晚上,她在冰箱上贴了一张新的便签,上面只有两个字:“景明。”
      没有别的内容。
      他下班回来,站在冰箱前,看着自己的名字写在淡黄色的便签纸上,看了很久。然后把便签揭下来,对折,放进了衬衫口袋里。
      走进厨房时,她正在炒菜,锅铲碰撞铁锅的细碎声响混在油烟机的嗡嗡声里。她穿着那条卡其色的围裙,系带在腰后打了个蝴蝶结。
      他从背后走近,伸出手,把一张便签贴在了她围裙胸口的小口袋上。
      她低头看,是他的字,只有一个字:“在。”
      她握着锅铲的手停住了。锅里的蒜末正在爆香,滋滋地响着,油烟机还在嗡嗡转动,窗外的路灯亮了,暖黄色的光透过玻璃落在灶台上。
      她没有回头,他却看见她的耳尖红了。
      锅铲重新动了起来,翻炒的声音比刚才更密集。
      他靠在厨房门边,手插在裤兜里。衬衫口袋里,那张写着“景明”的便签贴着胸口,薄薄的一张纸,带着沉甸甸的暖意。
      后来冰箱上的便签一直在换,菜谱、清单、叮嘱、短短的句子,一张一张贴在冰箱门上。淡黄色的,巴掌大的,有时候边角翘起来,路过的时候就顺手按回去。
      他们谁都没有再写“想”字,因为不需要了。想说的话,都藏在别的句子里。
      “今天下雨,出门带伞。”
      “伞在门口,拿了。”
      “排骨炖好了,小火温着。别在沙发上睡着。”
      “没睡。汤很好喝。”
      这些便签,是这个厨房里本来就该有的东西,就像日日不断的烟火气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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