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君:
说到宋朝婚嫁,真的有很多很“现代”、对女性很友好的地方:
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流程严格遵循三书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只有正妻才有这套体面。
宋朝厚嫁之风极盛。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为嫁女儿卖掉田地,陪嫁高达9400贯,放到现代相当于几千万。
有些疼爱女儿的人家,嫁妆里甚至会备下寿衣、棺材,还会在男方家里打一口井,意思是:
我女儿吃穿用度、饮水起居,全由娘家嫁妆承担,一口都不沾你家的,谁敢欺负她?
而且宋朝法律明确规定:
女子和离之后,嫁妆可以全部带走,属于个人私产,男方动用女方嫁妆是极其丢人、会被邻里唾弃的行为。
女子和离后再嫁,社会也十分包容,宋真宗的皇后刘娥,就是再嫁之身,照样入主中宫,权倾天下。
甚至女子不想嫁人,可以自立女户,可以出门做生意,不会被骂“抛头露面”。
在我心里,宋朝(仅限北宋)是历史上对女性最友好的朝代之一,能与之相比的,大概只有武则天时期的唐朝。
当然,历史都有两面,我只说好的一面,坏的也真实存在。
但唯独清朝,我是真的喜欢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