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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Take Me To Your Heart 课前三分钟 ...

  •   过年的新鲜事分享完毕后,教室里的气氛像退潮的海水,一寸寸沉淀下去。窗外残雪未消,在灰白色的天光里泛着冷意;窗内却已是书声琅琅,暖气烘得人昏昏欲睡。
      期末考试成绩公布那天,英语老师踩着高跟鞋走进教室,手里那沓试卷被捏得边角微卷。她脸上挂着神秘的微笑,开口说这次考试要表扬几位进步比较大的同学,说完开始念出同学的名字和分数,听到名字的同学到讲台领取试卷。
      我以为这些跟我没什么关系,但是,当老师目光扫过我这里时,故意顿了顿。
      “宋滔,”她念到我的名字,尾音故意拖长,像一把小钩子,“92。”
      我接过试卷,指尖触到纸面的瞬间,心脏在胸腔里狠狠跳了一下。鲜红的数字撞进眼帘——92分。这是我整个学生生涯里,英语考过的最高分。
      从初中到高中,英语课对我来说就是一首漫长的催眠曲。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发呆,考试全靠选择题的运气。高考时英语拉了后腿,我才灰溜溜地滚来复读。上学期我痛改前非,每天背单词到熄灯,总算有了点回报。
      但数学成绩单发下来时,我立刻被打回原形——78分。
      这也不能怪我。高中三年数学课我基本都在神游,课后习题从没做过,连公式都记不全。英语和数学,半斤八两,偏科偏到姥姥家去了。去年高考能过二本线,全靠语文和理综死撑,这偏科程度可想而知。
      好在英语老师没放弃我们这些「英语困难户」。她坚信死记硬背没用,得营造氛围。于是上学期开始搞「Duty Day」——每周一课前,两到三人上台做3分钟英文演讲,题材不限。为了让大家重视,她把名单贴在教室大门上,红纸黑字,像古代的通缉令。
      下周一就轮到我了。
      年后的每一天,我都在琢磨这个演讲。唱首歌?讲个故事?还是背篇范文?太普通了。复读班的日子像一潭死水,我得往里面扔块石头,溅点水花给自己看。
      思来想去,我相中了最近流行的那首《Take Me To Your Heart》——旋律简单,歌词清晰,关键是能唱能演,比干巴巴的演讲强一百倍。我躲在宿舍被窝里,戴着耳机一遍遍练,直到室友忍无可忍地踹床板:“水扁,你再鬼哭狼嚎,我就把你扔出去!”
      周一第三节课。
      英语老师准时出现在门口,今天穿了件红色风衣,看起来格外精神。她扫了一眼名单,声音清亮:“今天三位同学,第一位,李想。第二位,宋滔。第三位——”她顿了顿,我的心跳也跟着焦灼的等待。
      “萧婷。”
      萧婷。就是那个普通话标准得像新闻联播的女孩?她坐在我后排,每天听她讲话都是一种享受,尾音微微上扬,像山间的泉水叮咚。没想到她今天也轮值。
      李想上台了。
      他紧张得像个木头桩子,双手死死攥着衣角:“Today is my duty today……”声音发抖,词不达意,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我根本没听进去,脑子里一遍遍过着歌词,舌尖默默抵着上颚,练习那句「Take me to your heart」的咬字。在一阵礼貌的掌声中,李想逃也似的下台。英语老师点评了几句,教室里恢复安静。几十双眼睛唰地转向我,像聚光灯突然打亮。
      我深吸一口气,手心全是汗。站起来时,膝盖有点软,差点撞翻椅子。走到讲台中央,我转过身,双手按在讲桌上——冰冷的触感让我稍微镇定。抬头,六十多双眼睛像探照灯一样扫过来,我头皮发麻,后颈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快速扫一圈,重大三金刚不在,张丹也不在。
      但萧婷在。
      她微微前倾着身子,透过细框眼镜盯着我,眼神里有期待,有好奇,还有一点我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阳光从窗外斜斜地照进来,落在她的马尾辫上,发梢泛着浅金色的光。
      我告诉自己:没事,就当在宿舍洗澡唱歌。反正……反正她也不知道我练了多久。
      “Today is my duty today, and I am happy to stand here and give a speech to my dear teacher and classmates……”
      教室安静得能听见我自己的心跳,咚咚,咚咚,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萧婷微微笑着,双手握在一起放在桌上,像等待礼物的孩子。其他同学的目光像钉子一样钉在我身上,烫得发疼。我赶紧低头,看着讲桌上自己的手指,不自觉开始敲击桌面,打着那首曲子的节拍。
      “Hiding from the rain and snow……”
      第一句出来,声音有点抖,像绷紧的弦。我强迫自己抬头,看到讲台前两桌有个女生小声跟同桌说:“我上次说的就是这首,好好听。”
      “So many people all around the world, tell me where do I find someone like you girl……”
      萧婷眼里的光更亮了,像落满了星星。她张开双手,好像随时准备鼓掌,指尖微微蜷着,白皙而修长。
      “Take me to your heart, take me to your soul, give me your hand before I'm old……”
      我瞥见英语老师站在门边,表情欣慰,嘴角噙着笑。教室外面好像有人驻足,可能是被歌声吸引,窗玻璃上隐约映出几个晃动的影子。
      “They say nothing lasts forever, we're only here today, love is now or never……”
      我提高音量,完全沉浸进去。那些单词像有了生命,从喉咙里滚出来,烫得发热。有那么一刻,我感觉到自己就是站在光里的宋滔,是能让萧婷眼睛发亮的宋滔。
      “Bring me far away!”
      有同学跟着哼了一句,声音从后排传来,带着笑意。
      “Take me to your heart, take me to your soul, give me your hand and hold me, show me what love is, be my guiding star, it's easy, take me to your heart……”
      控制好尾音,慢慢收尾。最后一个音符消散在空气里,教室里安静了一秒,然后是热烈的掌声,持续不断,像潮水般涌来。
      我还有话说。
      双手举到胸前,掌心朝下压几下,示意安静。掌声渐渐平息,几十道目光重新聚焦在我身上。
      “I am very happy that everyone is listening to me sing. I love music, and it can bring me many beautiful memories. Maybe we don't have much time, maybe we'll all be apart in a few months. I hope today will be a part of my beautiful memories in the future. Oh no, not just today, but these past few months. Thank you everyone.”
      这段话我背了整整三个晚上,每个单词都嚼碎了咽进肚子里。说完最后一个词,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发抖,不是紧张,是某种说不清的委屈和倔强。
      掌声再次响起,比之前更热烈,我再次举手示意安静。
      “Finally, allow me to say thank you again. The rest of the time is up to the next classmates. Thank you.”
      我走下讲台,双腿发软,像踩在棉花上。掌声中,我「不经意」地抬眼,正好撞上萧婷的视线。她激动地拍着手,眼神追着我回到座位,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
      同桌李想赞许地撞了撞我的肩膀:“唱得真好,真看不出来啊,兄弟。”
      英语老师走过来点评,风衣下摆随着步伐轻轻摆动:“这是目前我听到最好的一次演讲。相信宋滔做了最充分的准备,表达和歌唱都非常完美。同学们要坚持学英语,看喜欢的英文故事,听喜欢的英文歌曲,坚持下来一定有收获……”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耳朵发烫。余光里,萧婷已经站了起来,马尾辫一甩一甩。我赶紧冲她挥手示意,她上台之后就会从我身上转移这些注意力,我的动作大得有些夸张。
      她经过我身边时,带起一阵淡淡的风,清冽又好闻。然后,我仿佛听见她轻声说:“唱得真好。”声音很轻,像羽毛落在心尖上。
      我愣住,随即疯狂地跳动起来,震得耳膜嗡嗡作响。想抬头僵硬的看她,只能盯着她的背影——黑色毛衣,深蓝色牛仔裤,白色的运动鞋踩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声响。
      她走上讲台,开口就是「熟悉」的声响:“Today is my duty today……”声音清亮,像山间的泉水,像我无数次在后排偷听的那样。她说的我没有听太懂,或许是我此刻紧张得听不进去,但是能感受到词藻优美,发音标准,每个停顿都恰到好处。
      而我陷在自己的情绪里,身体开始发抖。指尖冰凉,牙齿轻轻打颤,像发烧了一样。
      李想诧异:“没事吧?脸色这么白。”
      “没事,”我牙齿打颤,声音细若蚊蚋,“太紧张了。”
      他哪里知道,我原本设计了一些手势动作,但双手按在讲台上后,就像被焊死一样,直到唱完才敢离开。那种紧张,是把自己剖开给别人看的恐惧——我把最隐秘的喜欢,藏在那句“Take me to your heart”里,藏在那首她可能根本没听懂的歌里。
      接下来几天,我收到无数赞美。
      “宋滔,没想到你英文歌这么厉害!”
      “光良,深藏不露啊!”
      同学们也议论起来:“宋滔英文歌唱得好,以后上大学肯定招女生喜欢。”
      我恬不知耻地回应:“中文歌唱得更好。”
      “那找机会唱给我们听。”
      每次回到座位,我都会「不经意」地回头,看萧婷的反应。她偶尔会冲我微微一笑便转过了脸,但更多时候在跟同桌——那个同样新来的男生——窃窃私语。两人头挨着头,面对面趴在桌上,偶尔发出轻轻的笑声。
      我心里莫名有点堵,像塞了一团浸了水的棉花,沉甸甸的,透不过气。
      萧婷早已恢复了常态。她依然安静,依然标准,依然跟同桌亲密无间。我的演讲对她来说,好像真的只是一阵风,吹过就散了,连水面的涟漪都没留下。
      那天午后,窗外起风了,吹得新装的窗户框嗡嗡作响,像某种低沉的呜咽。我趴在桌上,脸埋在臂弯里,闻到校服上残留的洗衣粉味道。
      或许这就是青春吧,总有些突如其来的心动,和猝不及防的失落,交织成一幅斑驳的画卷;又或许,那句“唱得真好”,已经是她给过我的,最温柔的回应;也有可能,她并没有说过,只是我心里听到了。我们以为自己是主角,其实不过是彼此故事里的过客,擦肩而过时,连衣角都没碰响。

      --- 未完待续,每晚 20:00 更新 ---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7章 Take Me To Your 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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