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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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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人特别喜欢春天,尤其是立春。
因为枯枝会生出新芽,天空会开始泛蓝,阳光会变得清澈。我们经常吃完早饭就到公园散步,他喜欢观察沿路的树,碧绿的湖,散步的人们,在草地上打滚的猫猫狗狗。他说,这景象能让他感到世界依然美好。
而后怕我不高兴,又急急忙忙补充道:“你是让我看见这些景色的前提条件。”
我的爱人叫林贱难,很难听的名字,这是他自己说的。
他妈十八岁就怀了他,他爸想打掉,却被娘家人以近乎威胁的方式,逼迫他们生下来,因为以前年代对打胎流产这件事异常敏感。因此,他爸给他取了个贱名,来象征他的出生是一场灾难。
“我从小就不讨爸妈喜欢,我爸经常骂我是贱货,我妈会在一旁沉默地站着。我爸发泄完情绪后,就会要我去跟他道歉。”
“我每次都傻乎乎地去道歉,然后都会被打。”
“你不逃?”我问。
“逃不掉,我妈把门反锁了。”
那晚他躺在床上,人埋进我怀里,笑嘻嘻地告诉我。我轻声告诉他:
“那我以后叫你林森,好不好?”
“为什么是林森?”
“二木成林,三木成森,我爱林森。”
“好油的名字。”他贴得更紧了,像小猫一样蹭我,手臂缩在我胸口前面。林森忽然抓住我的衣服,声音闷闷的:
“你说,你会不会是因为我太想要得到幸福,所产生的幻觉呢?”
我稍稍推开他,把他的手贴在我左胸口上,“感受到了吗?”他点头,眼眸在黑暗里像夜空中微弱的星光,“幻觉是不会有心跳的。”
“也不会跳得那么快。”
我的爱人得了一场想消失的病,市面上五颜六色的药丸也治不好他。我曾见证过他在我怀里,握着一把水果刀在发抖,手上是干涸的血斑。我不是医生,只是他的爱人,只能紧紧抱住他。
立春那天,我和他像往常一样到公园散步。末雪刚融,草地上悄悄露出几点绿意;春风拂笔,在树梢上点下几颗绿色的墨渍。寒天刚走,四周温度留存着些许冬天的影子,冰凉冰凉的。
他下巴藏在围巾里,一只手牵住我,我的大拇指摩挲着他的手背。林森的针线活很厉害,我身上的围巾是他织的,手套是他织的,帽子也是他织的,就像活在一个林森自己开创的潮流里,他新鲜出炉的“潮流时装”我都是第一个穿上的。
他忽然拉住我,停在一颗枯树下。那棵树刚熬过寒冬,树梢上空空一片,像被寒风吃掉了生命。他指着那棵树说:
“这好像是棵梅花。”他眼睛亮亮的,像冬日早晨的阳光。
“我觉得不是。”
“敢不敢打赌?我输了,就给你织件毛衣”他挽住我的手,靠在我肩上。
“如果赢了呢?”我点了点他的鼻尖。
“还没想好,你就说赌不赌嘛!”
我点头。
他举起手机,和我在那棵树前自拍,开春的阳光柔软地落在他头上,阳光碎在他的头顶往四处溅射,溅到我脸上。
我牵起他的手,往前方走去。
立春的阳光缓缓流过我的皮肤,暖洋洋一片。林森牵住我的手,微弱的清风盘旋在空中,枯干的树木矗立在路边,翠绿的草地躺在春泥上,仰望蓝天。
公园很小,我们走了很久;世界很大,只容得下我们俩。
路径那池碧绿的湖,他转过头来,抬眸问我:
“你说,抑郁症能治好吗?”
我说:“能,这世界有好多痊愈的病例。先活下去,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他说:“可我活不下去了怎么办?”
“你记得刚刚那颗枯树吗?”
“记得。”
“花还没开,你要陪我。”
实际上我自己也有些后怕,怕他会不会也是一场幻觉,会不会像春天一样,是万物被冬天折磨得毫无希望,所拼凑出来的幻觉。其实根本没有碧绿的湖,融化的雪,散步的猫狗,也没有名字叫林森的人。
立春后,真正的春天就快到了,林森的病况也在慢慢变好,终于有胃口吃饭了。可他还是有很严重的失眠,我每晚凌晨四点设了闹钟起身,因为他总在这个时间段惊醒,而后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灯也不开,双手抱着腿。
他的眼神没有焦点,迷失在黑暗里。我喜欢从后面悄悄搂住他,然后靠在他的肩膀上:“又睡不着了吗?”
他轻轻的点头,又摇头。
“明天想吃什么?”
“不知道。”
“螺蛳粉?”
“不要。”
“麻婆豆腐?”
“不要。”
“炖牛腩?”
“我想吃这个。”
我亲了亲他的脸颊,蹭到了他的泪水:“好,那明晚吃炖牛腩。”
他沉默了几秒,我才听见哭声。不是撕心裂肺,要把一堆委屈哭出来的那种,是安安静静,像水滴落在水面上,掀起涟漪一样的声音。可我希望他可以哭得再大声点,越大声越好。
后来的流程就是我把他抱进房间,哄到他睡着,所以总顶个黑眼圈去上班,人困得要死。
他也无数次和我说过,自己扛得住,让我不要管他,甚至之前和他告白的时候,他也是脱口一句:“我不是正常人。”
我说:“谈恋爱就是两个不正常的人待在一起。”
时光如流水,隔年立春快到了,公园里的花花草草,又将从寂寞的冬日里,奔向活泼的春天。我天真的以为,林森会被我养的越来越好,他会过得越来越幸福。
可现实是,我太自傲了。
林森奔向黑暗的脚步,越来越快,快到我追不上,快到我抓不住,快到我找不着他的影子。
有次他在医院输血的时候安慰我,也许是自己太幸福所以才会得病。以此类推,自己现在很幸福,只是承受不住那份重量,就像一个长久待在地下室里的人,忽然走出阴暗的环境,眼睛被阳光刺瞎,甚至想回到暗无天日的地下室一样。
我握住他的手,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握住他的手。
最后的故事,没有童话那般完美。
林森在元旦的时候自杀。
那天我下班回家,屋子里开着暖气,空气里飘着饭菜的香味,沙发上放着毛线球,我却莫名心慌,把外套随处扔在地上,不断呼唤他的名字。
森森。
森森——
森森——我回来啦——
他不可能出门的,玄关处还放着他的白拖鞋。我在客厅找,厨房找,几乎要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还没找到他。
直到我打开浴室门,发现林森在浴缸里泡澡,人在玩泡泡。只是泡泡浮在一片鲜红的水面上,林森在里头,脸色白白的睡着了。
我冲过去,瞥见洗手台上的水果刀压着一张纸。我没空理直接跪在浴缸旁,抓住他的肩膀摇,呼喊他的名字。
森森。
森森——
森森!!!
后来的后来,我迟了三个小时送医,林森失血过多,抢救不急,死了。我坐在病床旁,早已预料到会有这种结局。
他躺在病床上睡着了,睡得很熟,我怎么叫都叫不醒。我在想,如果半夜三四点起来到客厅找他,他还会坐在沙发上哭吗?
我望着他泛白的脸庞,手上一道长长延伸至手肘的伤口,心里默默对他说:
森森,我走啦。
下辈子我再哄你睡觉吧。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家,脱下鞋,把外套往沙发上一扔,人瘫坐在沙发上。坐了半会儿,却觉得少了什么,又往浴室走,打算把血迹清理干净。
我一步步走在家里的地板上,却觉得陌生,像住在别人家一样。
我打开门,瞧见洗漱台上有张纸,一看字迹就知道是林森写的。打开,发现下边儿被水浸湿,黑糊糊一片,林森的名字晕在一张纸上,分不清是“林森”还是“林贱难”。
之后的事情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再次醒来,我眼睛肿的厉害,人靠在浴缸旁,全身酸痛,手上还拿着那张信纸,有段话特别显眼:
李沐阳,我等不到花开啦。
我把他带回他爸妈那儿,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他爸妈很讨厌我,甚至不告诉我林森埋在哪里,后来死缠烂打才问到他被埋在他姥爷的坟墓旁。
立春那天,我找到了他的坟墓,林贱难之墓。我蹲下来,轻轻擦拭布满灰尘的照片,把地上的落叶扫开,插上一段枯枝:
“森森,你输啦,那棵树是棵枯树。”
“我等到了今年,它还没开花。”
“森森,你不可以赖账哦。”
“说好的毛衣呢?”
因此我也喜欢立春。
那是我爱人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