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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出院那 ...

  •   出院那天,金珝珩亲自来接我。

      他穿了一件深灰色的羊绒大衣,里面是黑色的高领毛衣,把颈侧的腺体遮得严严实实。我知道他为什么这么穿——他脖子上的咬痕还没消,是我在医院那晚咬的。那时候他正抱着我说那些迟到了三年的真心话,我听不下去,一口咬在他腺体旁边的位置,咬出了血。

      他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反而把我抱得更紧了。

      “走吧。”他伸手来接我手里的袋子。

      我没给。袋子里装的是一些换洗衣服和洗漱用品,姜妍——我在公司唯一的朋友——帮我收拾了送到医院的。金珝珩的手僵在半空中,看了我两秒,然后把手插回大衣口袋。

      “车在楼下。”

      他走在前头,我跟在后面。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他站在我的左前方,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电梯壁上映出他的侧脸,下颌线绷得很紧,喉结微微滚动,像是在极力忍耐什么。

      从住院部到停车场有一段露天走廊。初春的风还带着凉意,吹得我脖子上的纱布边角微微翘起。金珝珩走了两步忽然停下来,脱下大衣披在我肩上。

      “穿上。”

      “你不冷?”

      “我不怕冷。”他说这话的时候没看我,语气淡淡的,好像这只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

      但我知道他在撒谎。他从小最怕冷,每年冬天办公室里都要开到22度,秘书室的人热得穿短袖,他还说要再调高。这些细枝末节,是这三年里我一点一点攒下来的,像收集碎玻璃,明知道会扎手,还是舍不得丢。

      车子驶出医院大门的时候,我问:“我们去哪儿?”

      金珝珩握着方向盘,目视前方:“回家。”

      哪个家?

      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已经没有家了。三年前被金珝珩临时标记之后,原来的公司容不下我——一个被alpha标记过的未婚omega,在他们眼里就是一颗定时炸弹。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各自有了新的家庭,逢年过节连个问候电话都没有。

      金氏大厦旁边那间月租三千五的单间,早在住院第一天就因为没交房租被房东清空了。我所有的家当——几件衣服、一台旧笔记本电脑、一本翻烂了的《百年孤独》——现在大概已经躺在某个废品回收站里了。

      金珝珩似乎察觉到我的沉默,侧头看了我一眼,没再说话。

      车子没有开往金氏大厦的方向,也没有开往他位于江南区的私人公寓。它穿过汉江大桥,驶入一片我从没去过的街区。两边是低矮的坡地和成片的银杏树,这个季节还没发芽,光秃秃的枝丫在灰蓝色的天空下勾勒出细密的线条。

      最终,车子停在一栋独立的小楼前。白色的外墙,蓝色的窗框,门前有一棵高大的银杏树,树下挂着一个小小的木牌,上面写着——

      “临渊阁”

      我看着那块木牌,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金珝珩熄了火,解开安全带,但没下车。他握着方向盘,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三年前标记你的第二天,我就买下了这栋房子。”他的声音很低,像是在对方向盘说话,“我想着你要是愿意跟我在一起,我们就住在这里。春天看银杏发芽,秋天叶子落满院子,你要是不喜欢打扫,我请人来做。”

      他顿了顿。

      “后来医生说我的信息素对你的腺体有毒,我就知道,这个地方你大概永远不会来了。”

      车里的暖气开着,吹得玻璃上起了一层薄雾。透过雾蒙蒙的车窗,那块写着“临渊阁”的木牌变得模糊起来,像隔了一层眼泪。

      “那为什么还要买?”我问。

      “因为除了你,我不知道还能把什么写在房产证上。”

      他终于转过头来看我。那双总是冷漠疏离的眼睛里,盛着我从未见过的、小心翼翼的期待。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了很多事情。

      想起三年前那个雨夜,他把我从巷子里捡起来的时候,大衣湿透了还在发抖,却先把外套脱下来裹住我。想起我第一次去金氏面试的时候,他坐在办公桌后面,看到我推门进来的瞬间,手里的钢笔掉在了桌上。想起他每次在别的omega面前演戏回来后,总是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喝酒,第二天我进去收拾的时候,垃圾桶里全是碎玻璃。

      想起他签下那份解除标记同意书的时候,笔尖在纸上停了三秒钟。

      三秒钟。

      他犹豫了三秒钟。

      而我那时候以为,他在不耐烦。

      “金珝珩。”我开口,声音比预想中平静。

      “嗯。”

      “你的信息素真的对我有毒?”

      他沉默了一瞬:“是。”

      “会毒死我吗?”

      “不会。但会让你的腺体——”

      “我问你,”我打断他,“会毒死我吗?”

      他看着我的眼睛,过了很久,轻轻摇了摇头。

      “那不就得了。”我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初春的凉风一下子灌进来,吹得我脖子上的纱布猎猎作响。我走到那棵银杏树下,伸手摸了摸那块木牌。“临渊阁”三个字是手写的,笔锋凌厉又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温柔——是他自己写的,我认得他的字。

      金珝珩也下了车,站在车门边,隔着几步远的距离看着我。

      风吹起他的头发,露出额角一道浅浅的疤——那是三年前那个雨夜,他为了护住发情期失控乱撞的我,被巷子里的铁丝网划的。他没去医院,也没打抗生素,就那么随便贴了块创可贴,第二天照常上班。

      那道疤后来长好了,但留下了一条淡淡的痕迹,平时被刘海遮住,谁也看不见。只有我知道。因为我看他的时候,总是看得太仔细了。

      “金珝珩,”我转过身,背对着那栋白色的小楼,面对着他,“你说你爱了我三年。”

      他站在原地,没说话。

      “那从今天开始,”我张开双臂,风灌进袖口,凉飕飕的,但胸口是热的,“换我来爱你。”

      他走过来的时候,步子很慢,像是怕走快了会发现这是梦。他走到我面前,伸手捧住我的脸,拇指擦过我颧骨下方的纱布——那里的伤口已经结痂了,新生的皮肤又嫩又痒。

      “季临渊,”他说,声音沙哑得像含了一把沙,“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知道。”

      “我的信息素会毁了你的腺体。”

      “那就毁了。”

      “你可能永远不会有发情期。”

      “那正好,省得买抑制剂。”

      “你——你tm到底明不明白,”他的声音终于碎了,眼眶红得像要滴血,“你跟我在一起,你会受伤的。我会让你受伤的。你那个该死的腺体,每一次标记都像在拿刀割你的肉,你就那么不怕疼?”

      我伸手,轻轻按住了他颈侧腺体上那个还没完全愈合的咬痕。

      “疼。”我说,看着他的眼睛,“但我更怕的不是疼。我怕的是明明能抓住你,却松了手。”

      他站在我面前,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金珝珩哭了。那个在所有omega面前冷漠得像冰山的alpha,那个在商场上杀伐果断从不留情面的金氏总裁,站在一栋叫“临渊阁”的小楼前面,像个终于找到家的孩子一样,无声地哭了。

      我踮起脚尖,吻掉了他眼角的泪水。

      有点咸。

      还有点冷杉和烈酒的味道。

      “走吧,”我牵起他的手,十指相扣,朝那扇蓝色的门走去,“带我看看我们的家。”

      他的手在发抖。

      但他的手很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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