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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故事 3049年 ...
从研究院返航后,伊塞跟着队伍进了天荒,但没多久就表示不适应,自行收拾包裹回了画廊。
其实算不上是个画廊。
青石板砖挤出的羊肠小道,苔痕爬得老高,几副装裱完整的风景画挂在上面,盖住了凹凸不平的石岩。
两人侧身走过时大气都不敢喘,生怕不小心碰掉了哪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世神作——要知道,越高深的画作越随俗,能随俗成这样,必然离大师境界不远了。
“你们不用这么小心,墙上都是废稿,用来堵野猫洞的。”
前方尽头处,一个少年靠在墙上,叼着笔杆,脸颊有不经意蹭上去的橙色颜料。
大师来了。
艾辰很热情洋溢地打招呼:“伊塞,好久不见。”
洛岚则惊异:“你嗓子好了?”
对方一身沉闷的黑,像墙边歪斜的影子,最终谁都没理,掉头走了回去。
艾辰忙不迭解释:“马戏团一案结束后,所有员工都被组织检查。这孩子嗓子还有得救,只是治疗费用高昂,我看在他帮过我们的份上,就替他垫了。算算时间,目前处于恢复阶段。”
洛岚跟着出了画廊,走上阁楼:“嗯,你还挺乐于助人的。”
“那可不,好人有好报,说的就是我。”
要不是承蒙恩情,研究院的事就难说了。
阁楼占地面积很小,却干燥通风,掺着淡淡的颜料香。吊床从天花板悬挂下来,垂在恰好可以晒到太阳的地方。旁边有用画板堆成的书桌。
“抱歉,我有点起床气。”伊塞捧着凉水坐在床上,棕色贝雷帽将蓬起的卷发压得塌了些。他身上有种淡而不厌的气质,仿佛是因长期独处而练就的不拘小节,待客之道也懵懵懂懂地后知后觉——
“噢,你们没位置是不是?我去给你们搬……”
“没事。”艾辰不在意这些,“这次是专程过来感谢你——咳,顺带问问上回的事情。
“那天,你不该待在城邦,怎么会突然出现在研究院?”
伊塞淡蓝的瞳孔不添一丝杂色,朝他们望去的模样像一只血统纯正的北极驯鹿。
“故事挺长的。”他从杂物堆中拉出两张折叠椅,“你们想听的话,还是坐着会比较舒服。”
*
3049年秋,雨。
帝神山图书馆正在举办宣读日,历年这个时期的人流量会急剧增加。权贵们西装革履、攀谈着走进礼堂,彩带与庆贺声中,宴厅二楼的窗洞亮了,暖融的烛光剪出舞女窈窕的影子。作曲家的十指在黑白琴键上飞扬,曲声穿透雨幕,盘旋在城市上空。
马戏团的生意格外冷清。
伊塞卷了海报塞回纸箱,朝图书馆的方向支起画架。他刚要动笔,就远远看见两个身穿夜行衣的大盗,扛着一麻袋“脏货”在建筑边缘飞檐走壁。
“……”
再眨眼,一切恢复正常。
果然失眠容易使人产生幻觉。伊塞心里腹诽,重新提笔描摹。
帝神山的建筑风格与圣主教堂有异曲同工之处——正面墩柱有明显的竖直线条,互相切分出明暗,飞扶壁与半圆状拱顶端庄宏伟,而临近宴厅的花窗设计则更为精细、纤巧。这一特色极易用速写展现,炭灰线条平铺直叙,实处如麦芒锋锐,虚处潦草蹭过……
伊塞举头,望向马路对面打着红伞的男人。
这是第二十三次。
大半个月前同样也是这个怪人,穿着绅士服充当街头艺术展演家,哗众取宠地引来大批观众,挡住了他临摹过半的钟楼。
第二天也是他,扮作气球贩子混入广场,拖着浑身五彩缤纷的充气布偶,占据了伊塞常去的宣传角落。
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和敏觉的观察力是一个画家不可或缺的东西,伊塞能确定这绝对是同一个人,证据包括且不限于他食指从来不替换或取下的红宝石戒指、前胸的伤疤以及雷打不动的模特步走路姿势。
他几乎每天都来——
有时伪装成年轻的学者,掖着钢笔和本子混入人潮;有时是须髭并茂的老人,站在路边的告示牌边抽雪茄;有的时则更夸张,1.9米的舞会女郎趿拉高跟鞋,对着摆渡车售票口的反光玻璃补妆。
而今天,他站在街对岸,撑着一把伞。
一把过于鲜红靓丽,与画面主调格格不入,精准打破他的构图和巧思的伞。
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因失眠而酸胀疼痛的大脑考虑。伊塞决定不再视而不见,正欲动身过去询问,对方竟然主动朝他走来。
男人很高,身量挺阔,将铁板举给他的时候,伊塞几乎整个人都将被囊括在巨大的红伞之内。
这没有击退他的决心:
“先生,据我观察,过去二十三天内您都在以不同方式闯入我的视野。或者说,闯入我的画面。”他叹气写下,“您到底是谁?”
谢天谢地这个怪人识字。
玄终将伞沿往上一掀,让马路两侧稀薄的路灯得以透进来,于是伊塞看清了他的脸。
男人鼻骨高挺,眼窝深邃,纯黑直发切过脸颊,够到了腰。他在笑,眼尾挑出弧度,棱角却极为锋利,不含糊,不柔和,不敷衍了事,不适合用寡淡的素描——而应用油彩,用夸张奔放且冲击性极强的颜色撞在一起。
伊塞握笔的手轻轻一绞。
“今天是个雨天,你没有权利劝一个路人收起他的伞。”玄终歪了歪脑袋,模样十分有礼,或许整个沃森广场只有伊塞能明白这人是有多么出言不逊。
“我的意思是,或许你更应该反思自己的原因——为什么我每次都能够恰如其分地破坏画面意境?为什么我能对你的创作风格了如指掌?”
伊塞:“因为您躲在暗中窥视,时间远超二十三天。”
“猜对了,但只对了一半。”他道,“因为美与艺术是朦胧的,本质是不可揭露性。你想表达的东西太浅显了,让人一看就明白,或是不看都明白。”
他的措辞不算委婉,甚至有自夸自大之嫌。
伊塞怀疑这就是他三番五次干扰自己创作的根本原因:“哪您觉得该怎么做?”
男人冲他一笑,很不客气地抓起画板,伸到屋檐外。
彼时雨正大,哗啦啦淋在纸上。
伊塞直愣愣看着画被完全浸透,才被塞回自己怀里。
玄终撑伞,扬长而去。
“……”
恬不知耻。
第二天,没来。
第三天,男人依旧没来。
接下来的连续两个月内,伊塞紧紧盯着那个岔路口、阁楼,或是列车售票口,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
先生的消失并没有让他夜夜好梦,相反,他变得心绪不宁,脑海反复闪现那道打着红伞的人影,又因为无法复刻进现实而焦躁不安,甚至萌生出与本人性格截然不符的破坏欲。
这种状态很糟糕,单凭意志力无法调控,伊塞多次尝试未果后,开始向外寻求支援。
第一次是正对广场的酒店大厅。
起初目的是做简要询问,看看是否能找到先生的去向。
结果是他刚将玄终的外形、举止阐述过半,招待生就立刻就把他轰了出去,并扬言这里不是疯人院,也不需要民间怪诞故事推销。
“您的故事很好,但找错了地方,城西杂志社或许能容忍你坐足一分钟——”小男生用夸张的口吻趾高气扬道,“直到您写下‘他时男时女,时青春时年老,容貌体态变幻莫测,神秘得如同鬼魅’的时候——
“那里的管事绝对会把您踹出去,真的。我好歹还是用请的。”
第二次是医馆。
“看样子,这里帮不到你任何。”
白胡子医师朝他那光秃的脑袋上一薅,右手无意识摩挲着上月刚镶的金牙,精明道,“但街心那家‘情缘花店’挺适合,年轻人嘛,春心萌动再正常不过了,卖两束玫瑰多刷刷存在感,现在小姑娘都吃这套!”
“……”伊塞跌破三观,落荒而逃。
最后一次是在教堂。
教堂个很微妙的地方。事况可控时,人们对信奉者的无能嗤之以鼻。走投无路时,它的神圣又高于一切。
伊塞面向祭坛饰屏,庄重地描述自己的遭遇。
白衣神甫赤足立在屏风前,看完铁板上的内容后,捧起《圣经》,开始诵读其中的一段。
《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4至8节。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
“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祭坛右侧的墙上竖直排列着三架管风琴,铜色箱体庞大威严,神甫颂经时,那声音似乎能穿过铜体,在柱状管心击出堂堂回音。
伊塞听得专注,对方什么时候离开都不曾发觉。
反应过来时偌大的殿堂只剩他一人,他在壁龛神像下肃立许久,朝前鞠躬道谢,踏上归途。
那天起,他终于意识到本体与自身情感的不可抗衡之处,既然无法排斥,就索性承认、接纳。
伊塞依旧作画,只是风格不如从前鲜明,多少沾着雨的潮气。无论晴朗,艳阳高照,还是遍布阴云。
焦躁随之流逝无踪了,却临来一种更为深沉久远的忧闷,像被挖空血肉的躯壳,独自风干在城市一隅。
他尚且不明白其中的含义。
十天后。
童话展演日的马戏团热火朝天,空闲时分,伊塞从板夹中抽出被淋湿的画纸。
水将炭笔渍晕开,街景的排线、建筑的轮廓都变得模糊朦胧,像隔了层雨幕。
脑海响起男人愉悦的声音:
“今天是个雨天。”
“……”
“为什么我能对你的创作风格了如指掌?”
迷迷怔怔地,人群越加熙攘,挤得伊塞一个踉跄。
他朝后仰倒,关键时刻被一双手扶稳。那双手很绅士,给了一个支点就撤开,伊塞扭头时连寸衣摆都没见着。
地上却多了一个花篮。
里面的东西也挺让人意外的,是很多宣传单,这些天发出去的几乎都在这儿了,背面用铅笔线条画着各种形态的他。
站着,坐着,蹲着,每一张的左下角都有日期,精确到分秒。
伊塞简单翻阅,发现最近的时间竟然在三分钟前,角度是俯视,线条率然随性却又颇具功底地勾勒出一个雏形——背对夕阳支起画架的他。
先生一都直在。
两个月的时间,他从未离开,反而离自己更近了。两人或许交谈过,传递海报时手指相触碰,对视,擦肩,乃至互赠笑容。
自己始终没有发现。
那先前这二十三天呢?刻意露出破绽,是否都出自于上位者的纵容?
这个认知让他心脏一跳。
立刻,伊塞就明白,这是一场由他主宰的追逐战。
先生大概就在某个位置看着自己——剧院、居民区、服装店或者是餐厅。他很快就会离开——演出谢幕、裁缝剪裁出得体的西装,吃完最后一份牛排沙拉。
他得在这之前找到他。
伊塞闯进餐厅时窗边已经空无一人,桌上摆着半瓶葡萄酒和只剩了碎屑的盘子,伊塞举起来闻了闻,判断出是黄油牛角包。也因这个动作,他看到了餐盘下的字条:
12月16日,03号摆渡车。
*
03号始发时间特别早,伊塞迈入车厢时还有很多空位。
他目光逡巡,最终锁定在靠窗小憩的杂耍演员身上,对方脑袋上两截冲天辫直顶车篷,恨天高能把地皮踩穿,伊塞没再犹豫,坚毅地在她身边坐了下去。
屁股还没着凳,就被人拿着后领提起来。一番晕头转向后他坐实了,身旁却不是杂耍女。
玄终松过他的衣领,气定神闲看了看腕表:
“七点零三,还算准时。”
惊疑之际伊塞连忙坐正:“抱歉,我以为您会和往常一样打扮得特殊一点。”他一顿,又问,“您的红宝石戒指呢?”
对方一身清韧挺阔的燕尾服,袖口截到腕骨偏上,耳垂镶着银钻,明光烁亮,唯独左手食指空空如也。
“你误会了,我的确喜欢宝石,但那不是必须品。”
确切来说,这是个陷阱——在前期建立起目标的特质观,一遍遍强调,后续则习惯依赖特质辨别目标,从而忽略其他因素。
玄终还记得那天自己从他面前路过,询问马戏团方向,对方只匆匆看了眼他的左手,目光黯淡下去。让人哭笑不得。
伊塞有些懊恼:“您喜欢宝石?”
“嗯,不会有人想要拒绝神秘而美丽的东西。”
他重新拿起铺在大腿上的报刊,大放厥词道:
“就跟那群人鼠目寸光但审美能力极佳,从一群不伦不类的废物中票选出了个美少年是一个道理。”
伊塞不解。
玄终:“城邦有新的执事要上任了,是个年轻小伙子。”
“您怎么看?”
玄终勉强:“还算养眼。”
“……”伊塞一哽,“我的意思是,您对军方领袖换新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我对政治不感兴趣,这是我的工作之一。”
玄终将纸折成轮船的形状,放置在窗沿。摆渡车运行的时候街景像被框在玻璃中的动画,飞快向后抽离,轮船好像动起来了,随车厢颠簸驾驶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
伊塞用孩子般的眼神看着,松针一样的炭线条凭空浮现,围绕轮船排列开来,构图,打型,铺色,直到最后一步,他恍然觉得缺点什么。
他想将水泼在玻璃窗上。
乍地,风声大了,迎面扑得发丝乱飞。是男人打开了车窗,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跨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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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收藏助力小树长大! 预收古耽 《逍遥调》 求收藏 推推朋友的文《和前夫哥破镜重圆后》by幺玄 同喜欢破镜重圆的可以去康康~ 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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