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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识字班 ...


  •   阿翠的三个孩子,在裁缝铺老夫妻的养育下,渐渐长大了。

      大女儿叫招娣,十岁,瘦高,像她娘,眉眼里有股倔劲。二儿子叫来福,八岁,憨厚,不爱说话。小女儿还没取名,老夫妻叫她“丫头”,三岁了,刚会跑,总摔跤。

      萧璃曦离开芜城前,给招娣留了一本《三字经》,一支秃头毛笔,半块墨锭。她说:“招娣,你是姐姐,要识字。识了字,才能看懂这世道的理,才能护着弟弟妹妹。”

      招娣就把那本《三字经》当宝贝。白天帮养父母穿针引线、照看妹妹,晚上就着油灯,一个字一个字地认。她不认识,就跑去问隔壁的秀才公——秀才公老了,眼花了,但还愿意教。

      “人之初,性本善…”秀才公念一句,招娣跟着念一句。声音稚嫩,却认真。

      来福不爱念书,但他会坐在姐姐旁边,帮她磨墨。墨锭硬,他手劲小,磨得手腕酸,却从不喊累。丫头就趴在桌上,看姐姐写字,看着看着,睡着了,口水滴在纸上,晕开一团墨迹。

      一年后,招娣把《三字经》认全了。她跑去药铺找夏常安——萧璃曦走后,她常去,夏常安会给她一把炒豆子,问她识了几个字。

      “夏伯伯,我念完了。”招娣仰着小脸。

      夏常安正在捣药,闻言停下手:“都会写了?”

      “会写…一半。”

      “那也不易。”夏常安从柜台下又掏出一本书,是《百家姓》,“这个,接着念。”

      招娣接过,眼睛亮晶晶的:“谢谢夏伯伯!”

      她开始教来福识字。在灶灰里用树枝写,在裁衣服剩的布头上用炭笔画。来福学得慢,一个字要教十几遍。招娣急了,敲他脑袋:“笨!娘要是还在,肯定骂你!”

      来福不还嘴,只是低着头,继续写。写错了,用袖子擦掉,重写。

      丫头三岁生日那天,招娣用攒了半年的零花钱——其实是帮人跑腿、捡破烂换的——买了一小块芝麻糖。糖用油纸包着,她小心地掰成三份,最大的一份给丫头。

      丫头舔着糖,忽然含糊不清地说:“姐…糖…甜…”

      招娣愣住,随即狂喜:“丫头!你会说话了!你再叫一声!”

      “姐…”丫头又喊,笑得眼睛弯弯。

      来福也凑过来,结结巴巴地说:“妹…妹妹…叫…哥哥…”

      丫头看看他,脆生生地喊:“哥!”

      三个孩子抱在一起,又哭又笑。老夫妻在旁看着,抹眼泪。

      那晚,招娣做了一个决定。

      她找到巷子里其他几个失去父母的孩子——有父亲战死的,有母亲病故的,有逃难来的孤儿。一共七个,最大的十二,最小的五岁。

      “我教你们识字。”招娣站在他们面前,像个小大人,“不要钱。只要你们…好好学。”

      孩子们愣愣地看着她。

      “我娘说过,”招娣的声音有些抖,但努力挺直脊背,“识字了,才不会被人欺负。识字了,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来,要到哪去。”

      她从怀里掏出那本《三字经》,翻开第一页。

      “今天,我们先学三个字:人,口,手。”

      七个孩子,加上来福和丫头,九个小小的身影,围坐在裁缝铺后院的青石板上。招娣用烧黑的木炭在废木板上写字,一笔一画,很用力。

      “人——顶天立地的人。口——要吃饭的口。手——能干活的手。”

      孩子们跟着念,声音参差不齐,但认真。

      夏常安从药铺后窗看见了。他看了很久,然后转身,从药柜里找出一包冰糖,让学徒送过去。

      “给招娣。就说…夏伯伯请孩子们吃糖。”

      冰糖分到每个孩子手里,小小的一块,含在嘴里,慢慢化开,甜到心里。

      识字班就这样办起来了。每天黄昏,裁缝铺后院都会响起稚嫩的读书声。渐渐有了大人来听——不识字的妇人,扛活的汉子,甚至有个瞎眼的老婆婆,说她虽然看不见,但想听听字是怎么念的。

      招娣来者不拒。她把自己会的,都教出去。教完了《百家姓》,夏常安又给了她《千字文》。后来,连胡知事都听说了,派人送来几本崭新的识字课本,说是“嘉奖义举”。

      招娣不要嘉奖,只要书。

      三年后,招娣十三岁。她已能流畅地读写,还会算简单的账。老夫妻的裁缝铺,账目都是她管,一笔一笔,清清楚楚。

      一日,她正在教孩子们念“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一个穿着体面的中年男人走进院子。他是从上海回来的商人,听说故乡有个“小女先生”,特地来看看。

      他听了会儿课,又看了看招娣记的账本,沉默良久。

      “小姑娘,”他问,“你想不想…去上海念书?”

      招娣愣住。

      “我在上海认识女子学堂的先生。你这样的孩子…该去更大的地方。”商人说,“费用,我来出。只要你肯学。”

      招娣低头,看着手里的识字课本,又看看院子里那些眼巴巴望着她的孩子。他们有的衣服破烂,有的脸上还有泥,但眼睛都很亮,像黑夜里的星星。

      许久,她抬起头。

      “谢谢先生好意。”她说得很慢,但很清晰,“但…我不能走。”

      “为什么?”

      “我走了,这些孩子…谁教?”招娣指向院子,“他们的爹娘,有的死了,有的找不到了。若我不教他们识字,他们就永远…只能是‘招娣’‘来福’‘丫头’。可他们有名字,有名有姓,该被人记住。”

      她顿了顿,声音更坚定:“我要在这儿,开一间真正的学堂。不只教识字,还教算术,教道理,教…怎么做个堂堂正正的人。”

      商人震撼了。他看着这个瘦小的、却脊梁挺直的女孩,仿佛看见了某种灼热的光。

      “好。”他说,“学堂的事,我帮你。钱,我出。先生,我请。但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您说。”

      “等学堂办起来了,你得继续念书。白天教孩子,晚上我请先生教你。”商人说,“你要走得更远,才能带这些孩子,走得更远。”

      招娣的眼睛亮了,用力点头:“我答应!”

      一年后,“翠蒙学堂”在芜城西街正式开办。校名是招娣定的——“翠”是母亲的名字,“蒙”是启蒙。校舍是旧祠堂改的,原先供奉牌位的地方,现在挂着一块黑板。

      开学那天,夏常安来了。他送来一箱毛笔和纸,还有一块匾额,上面是他亲手写的四个字:

      “以字证存”

      招娣将匾额挂在学堂正堂。阳光透过窗格照进来,落在匾额上,金字闪闪发光。

      她站在匾额下,对着三十几个孩子——有原来的,也有新来的——朗声说:

      “从今天起,我们不光要认字,还要写字。写自己的名字,写爹娘的名字,写那些…我们想记住的人的名字。”

      她转身,在黑板上写下第一个字:

      “翠”

      “这是我娘的名字。她叫阿翠。她不会写字,但她用一双手,养大了我们三个。现在,我把她的名字,写在这里。以后每一个走进这间学堂的人,都会看见——知道这世上,有过一个叫阿翠的女人,她存在过。”

      孩子们安静地听着。阳光里,灰尘飞舞。

      招娣又写下第二个字:

      “勇”

      “这是一个叔叔的名字。他叫大勇。他为了保护大家的粮食,死了。他的墓碑上可能没有名字,但在这儿,有。”

      她一笔一画,写得很慢。每一笔,都像在刻碑。

      写完了,她转身,看着孩子们。

      “我们要识很多字,写很多字。用这些字,把那些被忘了的人,被埋了的事,都记下来。记在纸上,记在心里,记成…我们自己的历史。”

      窗外,老槐树的新枝在风中摇曳。

      树下,糖碑早已化尽。

      但那些甜过的、活过的、挣扎过的名字,正被一双双稚嫩的手,重新写回人间。

      ---

      多年后,上海某报馆收到一篇投稿,题为《故乡识字班》。作者署名“萧招娣”。文章结尾写道:

      “母亲不识字,但她用针线,在我衣角绣过一朵梅花。她说,梅开在寒冬,最冷的时候,也香。如今我识了很多字,却觉得,母亲那朵歪歪扭扭的梅花,才是这世上,最有力的碑文——它告诉我:即使是最卑微的生命,也有权利,在时光的布匹上,绣下自己的痕迹。”

      主编读后,沉默良久,在稿签上批了两个字: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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