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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第四十三章 良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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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芊芊有时会在王宗扬胃不舒服的时候去警署送养胃粥。
她穿着白色翻领衬衣裙,腰间系着一条红白印花丝巾,酒红色蝴蝶结发箍将长发拢在背后。从前乌黑顺直的长发,如今卷了发尾,长发及臀。二十八岁,这一身穿着,青春又不轻浮。口红颜色恰到好处,配着红色的高跟鞋、红色的手袋,裙摆在膝盖之上,露出一双雪白匀称纤细的美腿。
从走进大门开始,一路都有人叫她“嫂子”。
她温柔大气地点头,遇到熟人说几句家常。整个东西区总署上上下下,谁不羡慕王宗扬?尤其是在他因下属办事不力发怒的时候,更是将巫芊芊的到来视作就救星。
这天,王宗扬又在办公室里发火。
一个女警拦住巫芊芊,小声说了几句。巫芊芊点点头,提着保温壶,推开了两区总警司办公室的门。
王宗扬正要骂人,一抬头,看见是她,怒气先消了三分。
“昨天晚上喝了那么多酒,早晨看你胃痛,给你煮了粥。”巫芊芊关上门,声音温柔,“现在好一点没有?”
王宗扬看着她,哪里还有心思喝粥。他拉上窗帘,把门反锁,转身从身后把她抱住,在她耳边说:“穿成这样来警署,是关心我,还是来要我的命的?”
巫芊芊脸红了:“你胡说什么呀?!”
她只是来送粥,全程没有帮那些下属说过一句求情的话。
可她的到来,已经让他的气消了。
坐到今天两区总警司这个位子上,更加少不了应酬,他见惯了狂蜂浪蝶往身上扑。
身边那些凑上来的女人,都是精心挑选过的。
塞给他的人精得很,知道他疼老婆,知道他眼里只有巫芊芊,便照着巫芊芊年轻时候的样子挑人——长发,略施粉黛,穿着打扮都往那个方向靠。也有人想:王宗扬的老婆再美,也是生了两个孩子的女人了,二十八岁,怎么也比不过十八九岁的年轻姑娘有吸引力。于是又塞了几个胸大腿长、穿着性感的过来,在他身边蹭来蹭去。
王宗扬眼皮都没抬。
直到那一个出现。
清清纯纯的妆容,长长头发披散着,眉眼之间,竟有三分像他的芊芊。
就那三分像,让喝了酒的王宗扬心头狠狠跳了一下。
那处瞬间有了反应。
身体燥热起来,酒意混着欲望往上涌,他目光落在那女孩脸上,有一瞬间的恍惚——
那女孩察觉到他的目光,眼波流转,软软地贴过来。
王宗扬喉结滚动,差一点,就差一点,他就要伸手了。
可就在那女孩的手搭上他胸口的那一刻,他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
他的芊芊,眼神清澈,骨子里透出来的脱俗,哪里会这样勾栏做派?!
这不是他的芊芊。
他猛地伸手,把那女孩推开。
“滚。”
那女孩愣住了,还想再贴上来。王宗扬站起身,拿起搭在椅背上的西装外套,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身后,那女孩和几个安排这事的人面面相觑,半天说不出话。
王宗扬一路回到家。
酒劲还没散,走路有些晃,但心里那个念头无比清晰——他要回家。要见他的芊芊。要抱他的芊芊。
推开家门,玄关的灯亮着暖黄色的光。
客厅里,巫芊芊穿着一件黑色吊带真丝睡裙,长发披散着,靠在沙发上看书,听见开门声,她抬起头,目光落在他身上,嘴角漾开温柔的笑意。
“回来了?”
就这三个字,王宗扬眼眶一热。
他几步走过去,一把将她抱住,抱得紧紧的,像是要把她揉进骨血里。
“老婆……”
他把脸埋在她颈窝里,嗅着她身上熟悉的气息,那颗躁动了一整晚的心,终于慢慢安定下来。
“我差一点就被那些女人‘吃’了。”他的声音闷闷的,带着酒后的沙哑,也带着一种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后怕,“他们找个有点像你的,穿你一样的衣服,就想把我拿下——当我是傻的?”
巫芊芊轻轻拍着他的背,没有说话。
“这么多年,我什么没见过?”王宗扬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傻笑地说,“想‘吃’我?想都不要想。我要回家,给我老婆‘吃’。”
说着,他的手就不安分了。
巫芊芊被他逗笑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他打横抱起,往卧房走去。
可是,有一天,他真的差点栽了。
那是盼娣这辈子永远忘不掉的一夜。
百万富翁的父亲,从酒桌上被人恭维着“霍总霍总”,到一夜破产从三十五层楼顶一跃而下,前后不过三个月。
那些曾经称兄道弟的人,一夜之间全不见了踪影。讨债的堵在门口,泼油漆,骂着难听的话。
母亲收拾东西的时候,只带走了弟弟家宝。
盼娣站在门口,看着母亲把弟弟的衣物一件一件塞进行李箱,看着母亲把弟弟最喜欢的玩具装进袋子里。母亲没有看她,一眼都没有。
“妈……”
母亲终于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那一眼里,盼娣看到了一种她从未见过的东西——不是悲伤,不是愧疚,是一种冷冰冰的、像看陌生人一样的眼神。
“都是你克的。”母亲的声音也是冷的,“算命先生说了,你是扫把星,克父克母。你爸就是被你克死的。”
盼娣愣住了。
“我没有……”
“你还有什么?”母亲打断她,“你弟弟是咱家唯一的根,我不能让他跟你在一起。你?你爱去哪儿去哪儿。”
门“砰”地一声关上。
盼娣站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听着母亲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听着楼下汽车发动的声音,听着那个声音渐渐消失,再也听不见。
她就这样被扔下了。
她在空房子里待了两天。饿了,翻翻厨房,只有几包过期的泡面。渴了,拧开水龙头喝自来水。晚上害怕,缩在角落里,用窗帘把自己包裹起来,睁着眼睛到天亮。
第三天,她饿得实在受不了,走出门去。
街上人来人往,没人看她一眼。她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不知道该找谁。那些父亲曾经的“朋友”,她记得几个人的脸,可那些人,现在见了她就像见了瘟疫一样躲开。
她走着走着,走到了一条灯火通明的街上。
霓虹灯闪烁,有人在门口拉客,有人喝得醉醺醺从里面出来。她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只是被那些灯光吸引着,往前走。
“呦,这谁家的孩子?”
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站在一家夜总会门口,眯着眼睛打量她。他刚吃完宵夜回来,正打算进去,就看见了这个脏兮兮的女孩。
盼娣被他的目光被吓得后退一步。
“别怕别怕,”胖男人笑了,凑近看了看,“长得还挺清秀……无家可归?要不要跟叔叔走?叔叔给你饭吃。”
盼娣饿得头晕眼花,听到“饭”这个字,眼睛里终于有了一点光。
她点了点头。
那个胖男人把她带进了夜总会。
穿过昏暗的走廊,进了一个包厢。包厢里很暖和,比她待的那个空房子暖和多了,胖男人让她等着,然后就出去了。
盼娣坐在沙发上,不敢动。
门又开了。
进来的不是那个胖男人,而是一个瘦削的、穿着讲究的中年男人。他戴着金丝边眼镜,看起来像个斯文人。
斯文人?季英豪。
三大警司之一。别人叫他“豪哥”。
他喝多了,只听有新鲜货,看也没看清,就压上去了,然后系上裤腰带,拿起搭在沙发背上的外套,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盼娣蜷缩在沙发上,浑身发抖。
下身传来的痛楚让她几乎晕过去,可又晕不过去。她不敢动,不敢哭出声,只是蜷缩在那里,像一只受伤的小兽。
门又开了。
那个胖男人,看了一眼沙发上盼娣,脸上没有一点惊讶或愧疚,反而说:“算你走运,豪哥看上你,今后有你吃有你住。”
盼娣蜷缩在那里,一动不动。
她想起母亲最后看她的那一眼。那眼神是冷的,像看一个陌生人,像看一件垃圾。
她想起弟弟抢走肉丸子时得意洋洋的样子。那是她亲弟弟,她照顾过他的弟弟,可她在他眼里,什么都不是。
她想起父亲。父亲其实也不怎么管她,但他至少还在的时候,她还有一个家。
现在,家没了。
她被扔掉了,像一件没用的东西。
然后,被捡起来,被人用完了,又扔在这里。
那个胖男人说,跟着豪哥,今后有得吃有得住。她不知道豪哥是谁,只知道,那个戴眼镜的男人,刚才对她做的事,让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任何人。
她蜷缩着,用破烂的衣物把自己裹起来。
包房里很安静,只有她偶尔的、压抑的抽泣声。
外面,霓虹灯还在闪烁。
没有人知道这个包厢里发生了什么。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有人管。一个破产老板的女儿,被扔掉的、没人要的女孩,谁会为了她去得罪三大警司之一?
不会有人。
她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不是所有女孩,都叫启慧。
季英豪这个人,说来复杂。
他不是杜青山那种无恶不作的黑警。年轻的时候,跟着王宗扬的叔叔王天生,也是真刀真枪办过实事的。抓过人,拼过命,身上落过疤。他有他的原则,有他的底线——不贪赃枉法,不欺压良善,办案的时候该冲就冲,该拼就拼。
但他有个毛病:好色。
而且不是一般的好色。
他不是那种利用权势强占民女的人。他讲究“你情我愿”——虽然这个词用在他身上,讽刺得很。他花钱去夜总会,找那些愿意接客的人。完事了,提上裤子走出包厢,谁也不欠谁。
可那天晚上,他喝多了。
那个胖老板把人献给他的时候,他是稀里糊涂,可是事情已经做了,说什么也晚了。他听说那个女孩无家可归,家里破产,亲爹跳楼,被亲妈扔了,在这世上孤零零一个人。如果他就这么走了,她会怎么样?那个胖老板会怎么对她?
他忽然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王天生带他办案,救过一个被拐卖的姑娘。那姑娘后来给他们磕头,说这辈子做牛做马也要报答。王天生当时说了一句话:“做人,总要留点良心。”
良心。
他季英豪有多少良心?他自己也不知道。
但他还是把那个女孩带走了。
“豪哥,您这时……”胖老板愣住了。
“我买下了。”他从兜里掏出一沓钱,扔在桌上,“够不够?”
“够、够……”
从那以后,盼娣就成了他的“干女儿”。
对外是这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