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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油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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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达芬奇在画《蒙娜丽莎》时,爱上了画中的女子,所以一直带着画,迟迟不愿交给委托人。
我的老师告诉我,若想画好一座雕塑,你要亲手去抚摸它的眉眼与唇角,感受肌肉的起伏、骨骼的轮廓,这样下笔时才不会迟疑。
另一位老师讲过她老师的故事:
那位老先生得过国家勋章,个性十足。哪怕总统请他作画,他也会拒绝——只因他还没画完妻子的肖像。
他说,年轻时遇见他太太的第一面,他就嚣张地对她说:“我知道,你会成为我的妻子。”
我很羡慕他。
勇敢,并且懂得如何去爱。
话说远了。
我有时会想,如果那天,在他望着我的灰蓝裙子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我也能开口:
“我知道,你会成为我的丈夫。”
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我想,我会带他去我的画室,请他坐在模特椅上。
我会用毛笔刷轻轻扫过他的脸,直到他忍不住笑出来,我们闹成一团,打翻颜料架。
或许我会调出根本不适合他的颜色,固执地抹进他的眼睛,而那个对打扮很有自己想法的意大利男孩,一定会嘟囔“你不能这样”。
也可能画到一半,模特还没不耐烦,我却先焦躁地扔开笔,直接用手去涂画面,再用脏兮兮的手指碰他的脸。
他大概会生气吧。
但我永远不会知道了。
这些都不会发生。
———记于《1994》创作前。
终究我还是拿起了笔,回到那个年份。
有些感情是滞后的。
我们总以为明天还能再见,所以连联系方式都没留。几年的光阴,足够让我忘记他眉毛的弧度、眼睛的神采。
其实只要打开电视,转到体育频道,就能再见到他的模样。
但我不愿意。
我认识的他,不是“体育”,而是一碗面,一份没做对的烤甜椒。
是巷子深处那间飘着香气的小店。
所以我画了,取名《1994》。
初稿里有人——他背对着此刻的我,望向1994年那个女孩。她朝气蓬勃,把心情穿在身上。
可我……
我嫉妒那个女孩。
所以我最后谁也没有画。只留下一个空的场景,一段未曾抵达的想象。
没有人来,也没有人离开。
——记于《1994》创作中。
为这幅画收尾,远比我想象中拖沓。
我反复调色、涂抹、修改。
如果我对作品的这种执着与纠结,能分一点给感情,是不是……
你看,我又开始了。
但或许创作者都是如此,感情向内生长,更多时候是在与自己对话。
我想,我终究是更爱自己的。
刚到巴黎时,母亲问我是不是失恋了。
我说怎么会,你女儿人见人爱,谁敢甩我。
我以为瞒得很好。
但红肿的眼睛骗不了人,画《1994》时的反复踌躇骗不了人,多年来避开所有与他有关的消息——也骗不了人。
那几年确实是疼的。
幸好忙碌的生活很快覆盖了上来。
正如我说过的,我们各有各的路。
巴黎的节奏不算快,但为了站上想要的舞台,我日夜辗转在画室、画廊与各式聚会之间。亚平宁的阳光、那碗热气腾腾的面,渐渐被巴黎的阴天与不休的华尔兹取代。
除了那一点不圆满,我们现在都过得不错,对吧。
我以为自己早已忘干净了。
可他来了。
他出现在我的展览上。
奇怪的是,我不再因此心神不宁,也不再逃避。
我主动问起。助理说,他在那幅画前站了很久,离开时用手指轻轻抚过了我的名字——什么也没说。
学生时代,我曾一次次抚摸大卫像的眉眼。
我也什么都没说,只是把那种触感揉进画里,然后在画完成时,轻轻放下。
那只是我的练习。
我想,对他来说,大概也一样吧。
抚摸过,记住过,然后遗忘。
———记于《1994》完成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