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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青春的悸动(二) ...

  •   程淼的脸憋得通红,才支支吾吾挤出声音:“你、你除了看两个男生谈恋爱……还看别的吗?”

      杨菲菲眼睛一亮,以为她也动了心思,兴奋地凑近:“怎么?你终于被我传染啦?”

      程淼咬着唇,艰难地点点头,又追问了一遍。杨菲菲一边擦着湿发,一边随口应道:“嗯……偶尔也看看百合文。”

      “百合文……是什么?”又一个陌生词汇跳进程淼的耳朵,她心里的好奇像被点燃的引线,滋滋作响。

      杨菲菲露出狡黠的笑,贴到她耳边轻轻说了几句。程淼只觉得“轰”的一声,大脑霎时一片空白,耳朵却烫得厉害,连她自己都能感觉到那抹红正迅速蔓延。

      知道程淼也被自己拉进了“坑”,杨菲菲兴奋得半夜睡不着,翻箱倒柜给她推荐自己的私藏。程淼却只装作不经意,挑了一本耽美、一本百合——她怕只挑一类会引起怀疑。

      最后,程淼几乎是“以命相逼”,要杨菲菲发誓保密。杨菲菲笑着应了,其实程淼并不真怕别人怎么看,她只怕沈书清知道——怕她觉得自己奇怪,怕她躲着自己。

      比起永远无法和沈书清在一起,程淼更怕被她讨厌,怕成为她眼里需要避开的“那种人”。

      十六年来,程淼第一次这么在意一个人。在意到只想时时刻刻待在她身边,哪怕只是说说话,也好。

      回家后,她花了一整天把那本百合文看完。中间哭了三回,眼睛肿得像核桃。杨菲菲这个“杀千刀”的,根本没告诉她结局那么虐——主角年少相遇,深爱,被迫分离;长大后重逢,却很快阴阳两隔。

      故事结局虽然狗血,程淼却羡慕她们相爱时的每一个瞬间。她第一次觉得,“两情相悦”这个词,原来可以这么美好。

      其实程淼对婚姻从不向往,甚至有些排斥。她父母的感情一直不好,直到弟弟程启源出生,才勉强缓和。父亲是那种典型的重男轻女、大男子主义的人,小时候他们总莫名争吵;等她再大些,父亲便常出差,很少回家。有时候,程淼几乎忘了自己还有个“生物学上的爸爸”。

      她常想,如果婚姻都是父母那样,不如一个人过一辈子。

      直到喜欢上沈书清,她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不一定非要成为谁的“妻子”,也可以成为某个人的“恋人”,或者“爱人”。

      程淼刚走到校门口,就看见沈书清骑着黑色变速车过来。她下意识抬手挥了挥,沈书清捏闸停下,长腿一跨,落地推车走到她身边:“今天没骑车?”

      “车链子断了,”程淼说,“反正不远,就走来了。”

      早上她刚踩上车,脚一蹬,链子就“啪”地断成两截。她叹口气,把车靠在桂花树下。这辆车旧了,也该退休了,可她舍不得丢——这是她这些年为数不多收到的生日礼物。

      “那下次我载你,”沈书清笑,“反正顺路。”

      程淼盯着她的眼睛。那双眼很干净,带着这个年纪该有的天真明亮。她心里雀跃得像是藏了一群扑棱的鸟,脸上却强装镇定:“是吗?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以前我不骑车。”

      程淼点点头,没接话。

      沈书清当她默许了,嘴角悄悄弯起来。忽然又想起什么:“对了,我现在会用吉他弹《十年》了。”

      “真的?”

      “嗯,下次弹给你听。”沈书清语气里带着小小的自豪。程淼笑着点头,两人刚把车推进车棚,一转头,就看见杨菲菲蹦蹦跳跳朝这边跑来。

      杨菲菲冲程淼挤眉弄眼:“那两本看完没?我这儿还有新的,极品!”

      程淼心里一抖,慌忙瞥了沈书清一眼,手忙脚乱去捂杨菲菲的嘴,笑容尴尬得僵在脸上。

      沈书清眨了眨长睫毛,像蝶翼轻轻颤了颤:“什么书?好看吗?我也想看。”

      程淼捂着杨菲菲的嘴,两人同时石化。空气静了几秒,程淼从脸红到脖子,连连摇头说“没什么”,就拽着杨菲菲慌慌张张跑开。两人姿势别扭,中途还差点一起摔倒。

      沈书清望着她们背影,皱了皱眉,重重叹了口气——杨菲菲不会把这丫头带坏了吧?不会给她看什么乱七八糟的吧?大清早的,真够糟心。她闭眼,揉了揉眉心。

      “淼,你说沈书清会不会也入坑?”跑远后,杨菲菲小声问。

      程淼表情严肃:“不会!而且你以后别在她面前提这个,她……挺敏感的。”

      “你……在怕什么?”杨菲菲看她这么认真,心生疑惑。

      程淼躲开她的目光:“没怕什么,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这又不是什么大众爱好,不是谁都能接受的。”

      杨菲菲了然点头:“你说得对。”

      见杨菲菲信了,程淼刚松口气,沈书清却像复读机似的,追着她问到底看了什么书。最后她忍无可忍,随口编了本霸道总裁狗血小说,才勉强糊弄过去。

      没想到,沈书清还真去买了那本书,看得津津有味。

      期中考试结束,不管考得好不好,大家都松了口气。每次去食堂,沈书清还是会多打一份菜给她。一开始程淼想拒绝,后来却想:欠着也好,这样她们之间就总有牵连,不至于毕业就真的各奔东西。

      沈书清也开玩笑说,让她拿小本子记下来,以后慢慢还,“还一辈子我也不介意”。程淼笑笑,差点就当真了——还好她知道,沈书清和自己不一样,她是喜欢男生的。

      杨菲菲最近发现,余果有点不对劲——上课时常傻笑,脸红,还在本子上写满“勿忘”。

      “根据我多次观察,”趁余果去办公室送作业,杨菲菲把几人拉在一起,压低声音,“小班长肯定早恋了。”

      赵熙澄第一个反对:“不可能,果果不像会早恋的人。”

      程淼没说话,只点点头。沈书清见她点头,也跟着点头。

      程淼觉得,余果这样的乖学生,大概不会早恋,但多半是有喜欢的人了。

      刚聊几句,余果就蹦蹦跳跳回来了。杨菲菲眯起眼,用手比作枪,抵在她脑袋上:“小班长,老实交代——是不是早恋了?”

      余果环顾四周,四双眼睛齐刷刷盯着她。她的脸“唰”地红透,话都说不利索:“没、没有……别瞎说。”

      余果脸皮薄,容易害羞,大家早习惯了,也没当真。只有杨菲菲缠着问个不停,却什么也没问出来。

      午休时,余果偷偷躲进厕所隔间,从口袋里摸出手机。吴忘发了好多条消息,大多是日常分享,还有一些说“想她”。每一条都让她心跳加速,她又一条条认真回过去。

      回完消息,她赶紧关机塞回口袋,推门却和杨菲菲撞个正着。她吓得一抖,明显是做贼心虚。

      杨菲菲眯着眼:“刚才干嘛呢?”

      余果紧张地咽口水,一只手紧紧捂住口袋:“上、上厕所啊……”

      “哦,走吧。”

      见杨菲菲转身,余果才松了口气,跟了上去。

      三中校规严,禁止带手机进教室,住校生必须上交班主任,放假才发还。一旦发现,不仅要批评,还要请家长;三次以上,记大过。

      就连杨菲菲这样不怕记过的人,也不敢带手机来学校——不是怕校规,是怕她妈的鸡毛掸子。

      余果在把手机带来之前,挣扎了很久。她从小到大都是乖学生,在家听父母的,在校听老师的,校规对她而言如同法律。她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知法犯法”。

      可自从第二次遇见吴忘,两人就像前世延续至今的恋人。他们像所有情侣一样,发不完的短信、煲不够的电话粥;周末逛老城区的集市,一起吃饭,牵手轧马路,穿情侣衫……

      吴忘很黏人,恨不得时时刻刻和余果在一起,连她上学时也要她回消息。爱意汹涌时,余果失去了理智,沉溺其中,只想时时刻刻和这个人在一起。

      直到某一天,她忽然意识到:吴忘好像从没说过“喜欢她”,也没有正式问她“能不能做他女朋友”。两人的关系像是情侣,却又不太像——那时候,余果还不知道,有个词叫做“暧昧”。

      梧桐叶被晒得卷了边,落在操场跑道上,踩上去“咔嚓”轻响。穿短袖的人少了,走廊里晃过几个套薄卫衣的身影。风掠过教室的窗,吹得黑板上的倒计时数字微微发颤。

      小卖部的冰柜收了一大半,冰汽水换成了热豆奶。值日生扫着落叶,堆成小小一簇。阳光斜斜照着篮球架,篮板的影子短了一截。蝉鸣声淡得几乎听不见了。

      早读课的窗外,不再有聒噪的虫鸣。花坛里的月季蔫了瓣,不知名的草却冒出细碎的白花。

      又是一年盛夏悄然结束。学校开始准备秋季运动会,每个班都兴奋得不行——整整两天不用上课,对学生时代的他们而言,不亚于打工人听见“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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