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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番外一 李妙清回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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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在另一个世界见过一个惊才绝艳的人,但这人也有着许多人无法理解的缺点,在道德底线上是她这个时代的人无法忍受的,但她到底对他动心过,所以回到现实世界后,她又再度回归了最初的心如止水,将一切重心落于自己身上。
说白点,她的过于谨慎让她很难再对任何人动心,尤其她已经动过心。
但对李妙清来说,回来这件事并不会让她后悔,因为有些人注定她漫长人生之中用来偶尔怀念的,而非用来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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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七点,手机闹铃响了第三遍。
李妙清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凭着记忆在枕头边摸索,摸到手机马上按了下手机边的一个按钮,为了不让手机屏幕的光刺到她的眼睛,她特意睁开眼数秒后,才将已经亮屏的手机拿到自己眼前。划开屏幕,微信有七个未读消息,点开一瞧,全是工作群里的“收到请回复”。
她盯着工作群顿了半分钟,马上发了一个“已收到”,然后放下手机对着天花板发了三秒钟呆。发完呆,她就像每一个普通上班族一样,机械地起身、洗漱、换衣服。毕竟作为普通牛马,但凡上班都是没精神的。打了个哈欠,拉开窗帘往外看去,是千篇一律的城市天际线,隔壁有搬东西的声音,他们家隔壁最近装修,所以到了8:00电钻声准时响起,像某种粗暴的闹铃备份。
不过,到这个点基本这栋楼的牛马都出门了,碍不到他们什么,就是爱睡懒觉的退休人员比较痛苦了。
洗手间的镜子里映出一张略显苍白的脸,李妙清盯着镜中的自己,忽然有些不适应。
她已经回来三个月了。
三个月前,她还在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里。那里有洛阳的春风,有宜兴的平静,有快活林的春意盎然,也有化不开的刀光剑影和快意恩仇。她曾经在古龙笔下的那个江湖里,认识了沈浪和熊猫儿,也认识了朱七七和白飞飞,还和未来的另一本小说的男主李寻欢认识了,也与朱七七的弟弟朱八当了一段时间的姐弟,也曾成亲,与丈夫相伴多年,还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人……然后遇见了他。
地铁里此刻肯定挤满了人,李妙清在几年前买了车,因为她上班的地方越来越远了,地铁和公交车都不方便,所以买了代步车,开始自己开车去上班。习惯性的点开导航,又点了一个长视频,让它播放着,自己开着车一路往公司去,公司距离自己家差不多16公里的路,不算远,中规中矩,就是上高速有些堵罢了,但李妙清开始习惯了。
开车的路上,脑海里还会忍不住想起在那个世界遇到的人。比如沈浪和熊猫儿,比如朱七七和朱八,比如余乐年和余斌,不过没有她的世界,他们俩估计还是……但李家是厚道人家,会对他们好的。李之礼一定好好的,陈谦之定是高升了,倒是李寻欢,还是有些担心他的,但他作为下一代的男主,定然会更好……至于那个人……她抿了抿唇,将注意力放在驾驶上,慢慢念头按了下去。
到公司便是按部就班的上班,到了午饭时间,同事小李凑过来,神秘兮兮地递过手机:“范瑶,给你介绍个对象呗?我老公单位的,海归,长得帅,条件特别好。”
李妙清接过手机看了一眼照片。端正的五官,标准的职业微笑,标准的拍照姿势,背景是某个写字楼的大堂。
小李眼睛发亮地看着她:“怎么样?人家可是年薪百万的精英。”
精英?
李妙清一下子想起了那个男人,他精通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医卜星相、各派武功,一千张面孔下是一千种风情,江湖人称“千面公子”。
那才是真正的精英吧。
可她总不能对小李说:不好意思,我见过真正绝世的人物,所以这个精英实在没法让我动心?
说出来,估计人得翻脸,再说了,何止一个他,沈浪、熊猫儿、李寻欢……那些人物哪一个不是了不起的“精英”呢?
她笑了笑,把手机还回去:“挺好的,很优秀的人,但你也知道我们组最近在跟一个项目,哪有时间谈恋爱啊。”
小李撇撇嘴,一副“你眼光不要太高”的表情,然后拿着手机就走了。
李妙清继续微笑,随后低下头吃起点的外卖,外卖挺好吃的,远比在那个世界所吃到的东西都要好吃,但她莫名怀念起那个世界的点心,王怜花会买给她吃,那做工精致的点心……她还记得点心的模样,却已经记不得其中的味道了。
有些夜里,李妙清会想起那个人的眼睛。
王怜花的眼睛很好看。不是因为形状或者颜色,而是因为里面装着太多的东西。他看你的时候,仿佛能把你的灵魂都看穿,偏偏嘴角还带着三分笑意,让你分不清他是在调戏你,还是在试探你,又或者,是真的对你上了三分心。
但这样的眼神也少数出现过,大多时候看人多少是有些“猥|琐”了,这跟他的生长环境和生活环境有关系,希望她离开后,他可以改改。
条件那么好,非要走“猥琐”路线。
她还记得在温州时,有那么一回看向她时,眼底的温柔和担心,或许那时候的他是有温度的一个人,没有算计,唯有真心,可也只是片刻,却也足以让她铭记在心。知道都是假的,却还是愿意?或许连她自己有那么一瞬也分不清是真是假吧,可到底她是比王怜花更理智的人。
记得有一个晚上,他出现在她面前,问道:“你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了?”
她没吭声。
他又问:“为什么你总是这样,好像对一切都漠不关心,无论我做什么?”
她看向他,可那天夜里太黑了,屋子里连盏灯都没有亮起,李妙清就坐在床头,就着窗户缝隙内透进来的微微月光看到了那双眼,那双眼竟然含着一丝“受伤。”多么不可思议啊,王怜花会因为一个女子而受伤,这谁敢信?连李妙清自己都有些诧异。
她没有在意,只是淡淡回了一句:“你醉了。”然后便躺回床上继续睡了,而王怜花站在原处站了很久,也不知何时离开。
后来她回到现实世界,重新翻开柜子里那本《武林外史》的小说才知道,王怜花对她是真的上了心,以他在原著里的性子,到底不会这样。而且,从书中才知道,许多对朱七七说过的话,竟变成了他对她说的。如今归来,她再也没有机会问他一些话,可后来细想,问了又如何?问了若是有机会回来,她依然毫不犹豫会选择回来,还不如不问呢。
晚上回家,妈妈做了一桌子菜,爸爸心情大好开了一瓶酒喝了起来,他们俩絮絮叨叨说着这家亲戚,又说着那家亲戚,而开着的电视机正在放一部电影,武打片,那是爸爸喜欢的,因为李妙清的爸爸是习武的人,所以最喜欢的就是武打片了。李妙清在边上咬着排骨,一边应和着妈妈的话,一边和爸爸聊起了武打片的内容,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日常就是如此简单。
吃完饭,她将碗筷拿到厨房后重新转回客厅,抱起她家的宠物——一只红棕泰迪犬,女孩子,是十年前爸爸从外面带回来的,它的名字是她取的,叫神乐,当年有一部叫《犬夜叉》的漫画很火,里面有个角色就叫这个名字。抱着神乐,将它放在自己膝盖上,李妙清翻出手机里的阅读软件,犹豫了一下,又打开了那本《武林外史》。
柜子里放着的那本实体书有一定年头了,是她爸爸的,她爸爸年轻时就习武,也是因为武侠小说,所以他们家的书柜里面有金庸的、古龙的、温瑞安的、梁羽生等等那个年代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武侠小说。但她小时候都不咋看,基本上对这小说的了解大半基于电视剧改编,虽然有时候因为好奇后面发生的事会拿出来翻翻,但看得都不认真,这是一些大概,这也是为什么她对《武林外史》的了解全是电视剧,对原著小说知之甚少的原因。
翻到王怜花出场的那一页,她停了下来。他第一次见朱七七便轻薄她,后来每一次都是如此,甚至还一次次设局陷害沈浪。可奇怪的是,读完整本书,她对这个角色竟生不出真切的厌恶。他坏得有魅力,坏得坦坦荡荡,从不掩饰自己是小人。正如古龙笔下所言,他是一个无法用简单的“善恶”二字所能概括的人,他身上有一种邪恶的魅力,让所有世俗道德的标准都苍白如纸。
很多读者都喜欢他,虽然他于他们而言只是一个纸片人,可对李妙清来说,他是真实存在过的。
他的声音是真的,他的目光是真的,他对她说的那些话,每一个字都是真的。
可那些都不属于她。
想到这里,李妙清忽然关闭了阅读软件,她放下手,摸了摸神乐的毛,软乎乎的特别好摸,而神乐也喜欢被李妙清摸。
窗外,有桂花的香气被风带着进来,而这个季节,大多数人晚上会出来散步,所以楼下可以听到小孩和大人的声音,这是这个时代的万家灯火。
妈妈这时从厨房出来,她手里已经切好了水果:“瑶瑶,吃水果啦,今天妈妈去超市买了特别甜的瓜。”
“谢谢妈妈。”她笑着看过去,甜甜地向妈妈道谢。
吃着瓜,李妙清想起书房里的画架,这个月初,她报了班,一个画画班。没有原因,只是某天经过一家画肖像画的店铺,看着那些人像画,她决定学习画画。于是去了附近的绘画班,那里头都是小孩,忽然出现她这么一个大人也蛮突兀的,但她不尴尬,笑眯眯的交了钱,进了班,开始了她的画画之路。
画画班是双休日的,老师是个和蔼的退休教授,教她从最基础的素描开始。
画到第三周的时候,老师让他们画人物肖像。
李妙清画了一张脸。
她没有刻意去想,可铅笔落在纸上的时候,线条就自动汇成了那个人的轮廓。微微上挑的眼角,似笑非笑的嘴角,几分邪气,几分风流。
老师站在她身后看了很久,说:“你画的是谁?”
“一个想象中的人。”她说。
“画得很好,有感情。”老师微笑着,但他却提出了一个问题:“不过你为什么把眉头画得这么……”他顿住了,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李妙清则放下笔,扭头询问:“什么?”
“说不上来。”老师也蹙起了眉头:“好像他有很多心事的样子。”
李妙清一愣,重新去看她画的画,画上的人在此刻眉中饱含着许多心事。
原来,在她心里,他是这样的。也是,那个表面风流恣肆的千面公子,骨子里却是一个从小被恨意喂养长大的人。他不需要被可怜,因为他也不喜欢让人觉得可怜,他的骄傲不会允许。但作为旁观者,在知晓他的过去后,多少会觉得他可怜。他是云梦仙子王云梦和快活王柴玉关的儿子,七岁前的他定是幸福的,而在七岁后他就成了一个没有父亲的人,而后又被一个活在仇恨中的母亲养育成人,任性、极端、冷酷,却又无比渴望被爱。所以当他在洛阳城遇见朱七七后,他才会那么执念地想要占有她,仿佛拥有了她,就能填补内心那个巨大的空洞。又或许,让朱七七那样的女子痛苦,他便痛快了,因为过往他都是这样对待每一个女人的。
她知道他的全部故事。知道他如何一次次陷害沈浪,又最终与沈浪化敌为友。知道他和沈浪、朱七七、熊猫儿一起归隐海外,此后再无音讯。知道江湖上只留下一本《怜花宝鉴》,作为他曾经来过的证据。
可书里不会写到在故事之外,在某个作者都不曾着墨的角落里,曾经有一个来自现实世界的姑娘见过他真实的样子。而后这个姑娘现在正坐在一间明亮的画室里,周围都是七八岁大的孩子们,她在这样的包围下,手里握着铅笔,画着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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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李妙清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她站在洛阳城的街头,青石板路还是不平滑,但却没有了当年的寒冷,此刻的洛阳城是春天。花开满了整条街,王怜花骑在一匹白马上,玉面朱唇,一身粉色锦衣,手里慢悠悠摇着一把折扇。他看见她,翻身下马,笑吟吟地走过来。
他说:“你回来了?”
她没有说话,只是怔怔看着他。
见她不语,他将折扇轻轻敲了下她的额头:“还是说,你要走了?”
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不知道怎么开口。
他看着她,眼里忽然没有了那些玩世不恭的笑意,神色变得很认真。
“果然,你永远不会为了我留在这里。”他说:“你不属于这里,你我在棺材铺见面的时候我就有这种感觉了。”
李妙清一愣,眼底是惊讶。
“为什么还要靠近你?”他笑了笑:“大概是因为,我也想试试看,有没有那么一个人,愿意为我……”他后面的话没有说全,但李妙清却明白了。她从来没有见过王怜花露出那样的表情。不是轻浮的调笑,不是狡黠的算计,也不是对朱七七的执着。他只是安静地看着她,目光里有淡淡的失落,和被藏得很好的一点期盼。
那眼神,分明也曾是看向过她的。
可她依然选择了自己。
看着眼前这个人,嘴唇嗫嚅最终也没有说出“对不起”这三个字,因为说出来似乎就会变得特别对不起自己。就好像自己的选择是错误的一样,所以她只是歉然地看着王怜花,说:“比起你,我更爱我自己。”
王怜花看着她,忽然笑了,他俯身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随即翻身上了马。“本公子从不强求任何人。走吧,回你的世界去,但不要忘记我,即使你更爱你自己,也不要忘了我,也算对得起你我的相识一场。”他说得那么洒脱,变得不像他自己了,而李妙清也知道,这不是王怜花。因为原著里的王怜花根本不是这样的人,也不会对她说出这番话来。答案其实很简单,这不过是她臆想出来的一个梦,一个脑海最深层意识中编排出来的一个告别罢了。
一个虚假的告别。
白马上的背影渐行渐远,她冲那背影喊了一声:“王怜花!”
他勒住马,回头看她。
“我不会忘记你的,以我一生都将记住你。”
隔着半条街的距离,她看见他弯起了嘴角,然后他一扬鞭,马儿小跑起来,消失在她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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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爱我吗?你还爱我吗?我没办法看着你双眼说那句话……”手机铃声响起,这是李妙清最近很喜欢的一首歌,叫《在加纳共和国离婚》,如今是她每天会循环听好多遍,甚至每天早上作为闹铃将她唤醒的歌曲。
李妙清睁开眼睛,清晨的光线柔和地洒在窗帘上,然后透过窗帘缝隙落在了她的床上。她躺在床上没有立刻起身,额头那个吻的触感似乎还停留着。
她以为这些思念会随着时间一点点凝聚成一个小点点,留在心的最深处,但她好像低估了王怜花在她心里的位置,那份感情似乎在在她心脏里头留下了种子,此刻正在发芽,或许有一天会变成参天大树,而她无能为力。
眼泪不自觉滑落,她倔强地将眼泪擦去。
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她起床走出房门,厨房间飘来了香味,那是饺子和醋的味道,妈妈在煮饺子,而爸爸早早带着神乐去楼下遛了。今天还是工作日,她去了洗手间洗漱,换好衣服,化了个淡妆后,便坐到桌子前,吃起了妈妈准备好的水饺。点开手机,打开了一个视频APP,最近也在追剧,正好攒了几天,有几集没看,趁吃饭时间可以看一看。
那是一部古装剧,男女主在桃花树下深情告白,她看了几秒钟,忽然笑出来。那种台词,那个人大概只会拿来说笑,然后在最关键的时刻加一句“本公子从不强求任何人”,头也不回地走掉。虽然莫名其妙笑了,但这部剧她还是很喜欢的。咬了一口水饺,是荠菜肉,妈妈亲手包的,皮还是荞麦的,很香。
沾着醋的味道应该更香,但不知为什么嘴里忽然就有了咸涩的滋味。
即便回来了,无论她做什么,都能不自觉想起他来了,他这个人早已渗透进她的生命中,而她要习惯。
上班下班一如既往,没有任何改变,就这样到了周末,她的画画课是在下午,所以早上她起来后去了家附近的花鸟市场还有古玩市场兜了一圈。她以前就喜欢这些东西,连爸爸都说她年纪轻轻一把年纪的,但她不在意,人嘛总要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最好是慢悠悠的,不然如今的快生活都要把人磨出病来了。
古玩市场都是些阿姨叔叔们,像她这样年纪的几乎看不到几个,但到底也不是很显眼,所以她一路逛了过去,直至在角落里发现了一套茶具,白瓷青花,做工不算精致,但有种朴素的好看。
老板说是仿宋的款式,她很喜欢,所以和老板软磨硬泡了好一会儿便喜滋滋将它买下了。
买回去后,她将茶具洗干净,然后泡了平生第一壶功夫茶。茶叶是爸爸珍藏的白茶,水温没掌握好,泡出来的茶有点涩,可她还是慢慢喝完了。那个世界里的人,应该也这样喝茶的吧。王怜花、沈浪和熊猫儿都喜欢喝酒,见他们喝茶的次数倒是少,但她见李之礼和陈谦之他们喝茶的时间倒是多。她嫁给李之礼多年,却不会泡茶,因为平日里泡茶的都是府里的老人,后来李家人都不在了,除了余乐年和余斌,其余人都被她放了契书,让他们自由去了。后来,她就自己泡茶了,但她不像今天这样泡茶,很是随意。
说起来,她都没来得及好好跟他们告别,尤其是余乐年和余斌……但她好像也没有机会,毕竟穿越了两次,这两次也是彻底地成为了一个存在的人。而关于李妙清的一切,仿佛只是她的一个梦。虽然,她很清楚那不是梦,那机械的声音它是真切存在过的。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有一天晚上加班,李妙清走出公司的时候,外面下起了雨。
她没有带伞,站在门口的屋檐下看着这场雨,其实她可以直接下地下车库开车离开的,不知道为什么她偏要走到一楼门口去看这场雨。路灯把雨丝照成了一道道银线,街道上的车灯在水雾中晕开成模糊的光斑。她忽然想起来,在那个世界的某一天,也下过这样的大雨,而王怜花将伞撑在她头顶上,笑着看向她。
走在平滑的路上,伞其实不算大,但正好可以遮蔽两个人,王怜花撑着伞和她一起走在街上,街上为了躲雨的人很多,因为这场雨来得非常突然,很多人都没带伞。李妙清就是因为这样才没带伞的,只是没想到王怜花却带着伞。
那一天,他们没有多说话,一路走去,平淡极了,可那天却在她脑海里留下了痕迹。
收回思绪,李妙清转身离开,来到电梯前,按了电梯按钮,等电梯轿厢下来,打开,进入后按了地下一层的按钮。走入地下一层,来到自己的车位,打开车门,钻入车中,不在想那些事,而是驱车离开,回了家。
回到家还是淋到了一些雨,因为她停车的位置,距离自己住的那栋楼还是要走两三分钟路的,所以她到底还是淋到了雨。回家后马上洗澡换下衣服,妈妈给她准备了红糖姜汤,她喝完后便回了房间,窝在床上,打开笔记本电脑,看了一部十分好笑的综艺。
她没有再想那把伞的事,或者说,这已经是她的日常,不要努力去想那个人。
过两天是部门团建,下午玩真心话大冒险,其实这团建最开心的大抵是老板,正常牛马也没几个人会喜欢公司团建,起码她不是。
团建前,他们都需要准备东西,准备的时候同事小周忽然凑到她身边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这姑娘年纪轻,大学刚毕业,是来公司实习的。这期间,大家发现这姑娘是个标准的“恋爱脑”。“范瑶姐,你觉得什么样的男生值得嫁?”
李妙清被问这个问题,大脑第一时间浮现的竟是王怜花这个人,她瞬间觉得自己有点儿毛病,但小周那眼神带着强烈的期盼,她也不好随意糊弄,想了想便说道:“在物质条件具备的基础下对你好的人吧。”
“那要是两个人同时对我好呢?”小周苦恼地说,显然她过滤了李妙清前面说的“物质条件具备的基础下”。“一个是我学长,特别会照顾人,但有点无趣。另一个是新认识的,超有意思,但感觉有些不太靠谱,可他好帅哦。”
李妙清想了想,问:“那他们俩谁的条件好呢?”可能这个问题比较市侩,但李妙清到底以现实为重,毕竟在美好的爱情在物质面前和一盘散沙没什么区别。
小周道:“爱情怎么能和物质挂钩呢?范瑶姐,做人不能太物质了。”
李妙清瞬间无语,但她还是笑了笑:“既然你分不清到底该和谁在一起,那就再等一等,两个人都试着看看。等你分清楚了哪个在你心里更重要再说吧。”她这话多少有些海王性质,可如今的小周最希望的听到的或许就是这一句话。
小周开心地赞同了,她其实不需要别人给她答案,因为她已经有答案了,两个都不想放弃。
回归现实,如果她没有穿越到那个世界,大概率会对某个长相、条件都不错,性格温和的男生有好感吧。毕竟她以前就喜欢有包容性的,作为独生女,家里宠着长大的,其实她的性格是有些骄纵的。当然,在小说世界待了那么久,以前的性格说到底也是磨没了,在陌生世界,没有家人做依靠,哪有资格骄纵和肆意妄为呢?话又说回来,她虽然是没怎么想过结婚生孩子,责任太大了,她觉得自己承担不起,但也曾脑补过自己未来会找什么样的人。她想她和那个想象的对象一定会一起看电影、逛街、聊工作,然后顺理成章地在一起,结婚,过日子。她也会喜欢他,但一定是平淡的喜欢,不会像对王怜花那样炙热。
好像又开始了,明明发过誓要一点点不去想,总是做不到,时间真是慢啊。
继续手里头的准备工作,到了下午,大家开始团建活动,老板果然兴致盎然。轮到李妙清的时候,她输了,小李,就是之前想要给她介绍对象的那位问了她一个问题:“范瑶,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她拿着咖啡的手顿了一下,讷讷道:“算……有吧。”一个纸片人算吗?
“什么叫“算有”?”其他同事开始起哄,尤其是几个男生:“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这还能中间值算啊?”
“很难说。”她喝了一口咖啡,这是一杯脱脂拿铁,很好喝,是她常点的一家店:“有些人,你以为只是路过的风景,后来才发现他是你经过的全部。”这话说得文绉绉的,一点都不像平日里的范瑶。
周围同事面面相觑,就连小周和小李也微微发愣,然后也不知道是谁爆发出一声起哄声:“文绉绉的!范瑶你不会是谈了个作家前男友吧?”
她只是笑了笑,没有解释,因为算起来王怜花大概也算是“作家”吧。
再说了,她何止有个“作家”前男友啊,她还有个“当官”的先夫呢。
有些事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没有任何必要,因为他们不会走入她的世界。她爱过一个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人,她知道他所有的故事以及他最后的结局。她心动过,也一直承认这一点,但有件事她从未对任何人说过,包括对那个人。
她其实是爱他的。
很爱很爱,只是等回过神来,早已结束。
这个真心话算输了,她也做了个大冒险,然后又继续下一个人,同事们玩得很高兴,老板也高兴。她走到一边,拿起一个小蛋糕吃了起来,那是巧克力味的,她最喜欢的味道,一边吃着,一边去看大家的动静。当另一个同事输了,决定真心话后,听着他红脸说着一些糗事,周围人都笑了,而她也笑了。
阳光从落地窗户洒进来,暖洋洋地罩在她肩上。
她在这个世界,这个有社保、有先进医疗、有发达的交通道路和工具、有闺蜜八卦和周末睡懒觉的世界里。而那个刀光剑影,阴谋诡计,和充满危险的江湖世界终究不属于她。这里才是真正属于她的世界。
手机震动一下,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是微信,是妈妈发过来的微信。
宁静世界:你爸买了梭子蟹,晚上给你烧,你想吃什么口味的?
为祸人间💧:做香辣吧,我最近想吃辣的。
宁静世界:好好好。
发好消息,她把手机收起来,手里头的小蛋糕还没有吃完,她走到落地窗户前,往下看去。他们公司坐落在一片热闹的商业区,周围也全是商业街,来来往往有许多人。看着楼下的人,身后又是同事们高兴的声音,鼻尖有蛋糕的甜味和奶茶咖啡的香味以及烧烤的味道,那是和在那个世界完全不一样的味道。
她此刻真切的活着,活在这个真实的世界里,有家人,有朋友,有同事……家人会等她回家吃饭,朋友会周末约她出去玩,同事虽然不深交,但在工作上大家也是互帮互助的,她在这里很安心。虽然偶尔也会在深夜想起那个人,想起那段不会重现的时光,心脏会闷闷地疼一下,像旧伤口在换季时隐隐作痛,又像老寒腿一到阴雨天就发作那样。但天亮之后,她依然会准时起床,洗漱,开车,上班,过她普通而真实的人生。
这便是人生呐。
又过了几个月,李妙清路过家附近的花店,恰逢妈妈生日,她给妈妈买了一束她喜欢的花,而后也给自己也挑了一束花,一束桃花。这是观赏用的,不结桃,好好养的话,花期很长。
拿回去,先是祝贺妈妈生日快乐,然后把提早准备的礼物送给了妈妈,看着妈妈笑得合不拢嘴,李妙清心里也很高兴。然后她拿着买的桃花回了自己的房间,找了个漂亮的瓶子,将花插进了瓶中。看着那花,她忽然走到柜子前,打开玻璃柜,将一卷画抽了出来,那是她在画画班画的那副画。
画纸上的人依旧眉眼风流,似笑非笑地望着她,那眉间的心事早已没有了。
再见了,王怜花。
李妙清在心里轻轻说道。
不是再也不见的再见,而是我会在每一个春深时节想起你,想起洛阳城那个雪夜,想起棺材铺的见面,想起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以及那个晚上,梦里的那个他。
她拿起笔筒里的铅笔,在画纸的右下角写了两个字:保重。
然后她把画重新卷起来,塞回画筒里,将它放在柜子最深处。
窗外恰逢黄昏,橘色的光线照了进来,将天边染成了红色。楼下传来小孩子的笑闹声,是她这栋楼二楼夫妻俩的两个儿子,他们是这个小区最闹腾的两个孩子了。这时,她的手机震了一下,拿出来看了一下,是闺蜜约她星期六中午一起吃火锅。
李妙清最后看了一眼柜子,随后低头在手机上打字发送:好,地点,星期六几点?
得到对方答复后,她走出房间来到厨房,倚在厨房门口,看着忙碌的妈妈和抱着神乐的爸爸在拌嘴。
此时此刻所发生的一切,便是她选择回来的理由,她愿余生去热爱这个现实世界,这个世界或许也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却是十分重要的,也是比那个世界更好的。房间里头,窗户正开着,而那瓶子里的桃花被风吹得轻轻摇曳,就好像某个人在很远的地方,向她挥手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