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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暖阳落睫时,心事未封缄 ...

  •   初冬的风卷着细碎的阳光,掠过图书馆三楼的落地窗,在原木色的书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像极了沈欣淼日记本里那些歪歪扭扭的小插画。风里带着楼下便利店烤肠的焦香,混着隔壁教室飘来的粉笔灰味,还有阳光晒过旧书本的干燥气息,被窗缝里溜进来的暖气流一搅,竟生出几分让人昏昏欲睡的慵懒。窗台上摆着一盆绿萝,叶片被阳光晒得发亮,叶尖垂着几滴晨露,滚来滚去,像一颗颗透明的玻璃珠,映着窗外香樟树的影子。

      她坐在靠窗的老位置,手肘撑着桌面,指尖轻轻摩挲着一本淡粉色的日记本——封面的小兔子抱着星星,被阳光晒得暖融融的,边缘还沾着一点早已干涸的奶油渍,那是上周野餐时,她捧着草莓蛋糕笑得太欢,不小心蹭上去的。日记本的锁孔里插着一枚小小的银色钥匙,钥匙链是一根细细的红绳,红绳尾端系着一个迷你的钢琴吊坠,是她十岁生日时妈妈送的,如今被磨得发亮,却依旧是她的宝贝。她的手指划过小兔子的耳朵,指尖微微用力,像是在抚摸一个藏了很久的秘密。

      书包里的银色音符吊坠,隔着厚厚的校服布料贴着她的后背,凉凉的触感像魏添翊说话时的眼神,温柔得能淌出水来。她低头看着摊开的物理习题册,上面的公式密密麻麻,红笔标注的易错点像一群红色的小蚂蚁,爬满了纸页。可她的目光却总忍不住飘向斜对面的位置——那里空着,阳光落了满满一桌,连桌角的木纹都被照得清晰可见,像在等一个熟悉的身影。桌角还放着一个半旧的保温杯,是魏添翊常用的,杯身上印着蓝色的星空图案,昨天他走得匆忙,忘了带走。

      昨天艺术节的掌声还在耳边回荡,舞台上的追光灯、魏添翊温柔的歌声、指尖下流淌的琴音,还有他伸手替她擦去眼角泪水时的温度,都像一颗颗裹着糖衣的星星,在她的心底闪闪发光。她甚至能清晰地记得,他衬衫上淡淡的皂角香,混着阳光晒过的味道,在舞台上漫开来,让她紧张到发颤的指尖,一点点安定下来。记得他唱到“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时,目光落在她脸上,那眼神里的温柔,像一汪春水,差点让她忘了按下琴键。记得谢幕时,台下的欢呼声震耳欲聋,江驰举着相机冲上来,喊着“快站在一起,我要拍一张合照”,她的脸颊烫得厉害,却忍不住朝着魏添翊的方向靠了靠,肩膀不小心碰到了一起,像触电般的酥麻,让她心跳漏了一拍。

      “沈欣淼。”

      熟悉的声音像风拂过风铃,清脆又温柔,带着几分笑意,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沈欣淼猛地抬头,撞进魏添翊含笑的眼眸里。他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针织衫,外面套着一件藏蓝色的校服外套,拉链拉到胸口,露出里面灰色的卫衣领口。卫衣的袖口卷了起来,露出手腕上细细的银色手链,手链上挂着一个小小的篮球吊坠,是初中时校篮球队的纪念品。他手里拎着一个牛皮纸袋,袋口露出两杯热可可的杯沿,还冒着淡淡的热气,氤氲的白雾在阳光下散开,像一层薄薄的纱。

      阳光落在他的发梢,镀上一层浅浅的金棕色,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在眼睑下投出浅浅的阴影——她下意识地数了数,一根、两根、三根……十三根,和她日记本里写了无数遍的数字,一模一样。他的额头上沾着一点细碎的汗珠,脸颊微微泛红,看起来像是跑着过来的,额前的碎发被风吹得有些乱,却平添了几分少年气。他的手里还攥着一个黑色的笔袋,笔袋上印着醒目的物理公式,是他的专属笔袋。

      “学长。”她的脸颊瞬间烫了起来,像揣了个小火炉,连耳根都红透了,慌忙把日记本往习题册底下藏了藏,指尖却不小心碰倒了桌边的铅笔。铅笔骨碌碌地滚到他脚边,在地板上发出“哒哒”的声响,在安静的自习室里格外清晰,引得旁边几个埋头刷题的同学抬头看了一眼。坐在她旁边的女生,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朝她眨了眨眼,露出一个了然的笑容,看得她更不好意思了。

      魏添翊弯腰捡起铅笔,递到她手里。指尖相触的瞬间,像有电流窜过,沈欣淼的心跳漏了一拍,慌忙缩回手,攥着铅笔的指尖微微发颤。铅笔杆上还残留着他掌心的温度,烫得她指尖发麻。他拉开对面的椅子坐下,动作很轻,生怕惊扰了自习室里的宁静。椅子腿和地面摩擦,发出轻微的“吱呀”声,那是老椅子特有的声响,却让她觉得格外安心。他坐下时,带起一阵风,风里带着淡淡的皂角香,和他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萦绕在她的鼻尖,让她的心尖微微发颤。

      他把热可可推到她面前,杯壁上印着可爱的小熊图案,正是她最爱的榛果味。“刚路过奶茶店,排队的人不多,就顺手买了。”他的声音里带着笑意,目光落在她藏在习题册下的日记本上,眼底闪过一丝了然,却没有戳破,“特意让店员少放了糖,加了双倍的奶,你不是说太甜了晚上睡不着吗?上次你喝了一杯全糖的,半夜发消息说牙疼,我可记着呢。”

      沈欣淼捧着热可可,小口抿了一口,温热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去,甜而不腻的榛果味在舌尖散开,暖得她心里软软的。她没想到他还记得这么小的细节,上次她只是随口提了一句,说榛果热可可太甜,喝了容易做噩梦,还因为牙疼半夜给他发了条消息吐槽,没想到他就记在了心里。她低头看着杯壁上的小熊,小熊的眼睛圆圆的,像魏添翊的眼睛,温柔又明亮。

      “艺术节的照片,江驰洗出来了,说晚点拿给我们。”魏添翊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一本厚厚的物理错题集,摊在桌上,错题集的封面被翻得有些卷边,里面的字迹密密麻麻,红笔和蓝笔的标注清晰可见,“他还说,我们的表演是全场最佳,非要拉着我们去吃火锅庆祝。说要去巷子里那家老火锅,汤底是牛油的,辣得过瘾。还说要叫上班里的几个同学,一起热闹热闹。”

      沈欣淼忍不住笑了起来,眼角弯成了月牙,像藏着一弯清泉。江驰的嗓门大,性格又跳脱,艺术节结束后,他抱着相机在后台蹦蹦跳跳,嚷嚷着要把照片洗出来贴满教室的墙壁,让全校同学都看看他们的“神仙合奏”。他还拉着他们俩,拍了好几张合照,一会儿让他们比心,一会儿让他们搭着肩膀,搞得她脸红心跳,魏添翊却只是笑着配合,眼里的温柔快要溢出来。

      她抬眼看向魏添翊,他正低头翻着错题集,侧脸在阳光下格外清晰,鼻梁高挺,唇线分明,指腹上还带着一点浅浅的茧,那是常年握笔留下的痕迹。他的睫毛很长,随着翻书的动作轻轻颤动,像两只振翅欲飞的蝶。她看着看着,又忍不住数了一遍,还是十三根,一根不多,一根不少。她在心里偷偷想,要是能一直这样看着他,该有多好。

      “学长,”她忽然想起什么,声音软软的,带着一丝犹豫,手指无意识地抠着热可可杯壁上的小熊图案,小熊的耳朵都被她抠得变了形,“你……你初中那次唱歌比赛,真的忘词了吗?江驰说你当时唱到一半,突然卡住了,台下的人都笑了,是不是真的?”

      魏添翊抬起头,眼底的笑意更深了,像一汪春水漾开了涟漪,眼角的余光扫过她的脸,带着几分宠溺:“当然是真的。那时候还是初二,胆子小,上台前紧张得手心冒汗,连话筒都差点握不住。站在台上,看着台下黑压压的一片人,脑子一片空白,连‘故事的小黄花’都差点唱成‘故事的小红花’。还是台下的同学喊了一句‘小黄花’,我才反应过来,脸都红透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后来下台的时候,还不小心崴了脚,被江驰笑了好几天。”

      沈欣淼笑得更厉害了,肩膀微微耸动着,手里的热可可晃出了几滴,溅在习题册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渍迹。原来,这么优秀的学长,也有这么可爱的一面。她想起艺术节上,他站在舞台上,目光温柔地看着她,歌声清澈又坚定,一点都看不出紧张的样子。那时候她还以为,他天生就是属于舞台的。她想象着他初中时紧张得手足无措的样子,忍不住弯了弯嘴角,心里甜丝丝的。

      “其实,”魏添翊的声音忽然低了下来,目光落在她的脸上,带着几分认真,阳光在他的瞳孔里跳跃,像藏着两颗小小的星星,“这次艺术节,我一点都不紧张。因为身边有你。有你在,我就觉得很安心,好像不管发生什么,都有了底气。”

      沈欣淼的心跳瞬间快得像要冲破喉咙,脸颊烫得能煎鸡蛋。她慌忙低下头,盯着手里的热可可杯,指尖因为紧张微微发潮,杯壁上的小熊图案被她抠得变了形。“我……我也是。有学长在,我就不怕了。”她的声音小得像蚊子哼,连自己都快听不清了,“上台前,我手心全是汗,连琴谱都差点拿不稳。可是看到你站在我身边,我就突然不紧张了。”

      自习室里很安静,只有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和窗外偶尔传来的风声。风一吹,香樟树的叶子簌簌作响,像一首温柔的歌。阳光透过玻璃窗,慢悠悠地爬过两人的发梢,爬过摊开的习题册,爬过那两杯冒着热气的热可可,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光影随着风的节奏轻轻晃动,像一群跃动的小精灵。不远处,有同学在小声讨论着数学题,声音细细的,像蚊子哼,却让这安静的自习室多了几分烟火气。

      魏添翊忽然想起什么,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笔记本,递到她面前。笔记本的封面是深蓝色的,看起来有些旧了,边缘被磨得微微发亮,封面的右下角还绣着一个小小的篮球图案,是他初中时最喜欢的款式。“这个给你。”他的声音带着一丝羞涩,耳根微微泛红,像染上了天边的晚霞,“是我整理的高考物理考点,里面有一些我总结的解题技巧,还有一些易错题型的分析,都是我平时刷题时积累的。应该对你有用,你马上就要升高二了,物理会越来越难,提前看看,有备无患。”

      沈欣淼接过笔记本,指尖触碰到微凉的封面,心里却暖暖的。封面的布料很柔软,带着淡淡的皂角香,和他身上的味道一样。她翻开第一页,只见扉页上用黑色的钢笔写着一行字:“喜欢不是踮脚仰望的卑微,而是并肩而立的底气。” 字迹清秀工整,和他平时解题的笔迹一模一样,字的旁边还画着一个小小的笑脸,可爱又俏皮。她的指尖划过那行字,心里像揣了一颗糖,甜丝丝的。

      她的眼眶微微发热,抬头看向魏添翊,他正看着她,眼里闪烁着明亮的光芒,像藏着一整个星空。“这句话,是你妈妈说的吧?”他的声音温柔得像风,“那天在你家楼下,我听见了。你和你妈妈散步,说起喜欢一个人应该是什么样子,你妈妈说了这句话。我觉得说得特别好,就记了下来。”

      沈欣淼愣住了,没想到他竟然听见了。那天她和妈妈在楼下散步,说起喜欢一个人应该是什么样子,妈妈说了这句话,她当时还偷偷记在了日记本里,当成了自己的座右铭。那天的风很大,吹得树叶沙沙响,她以为,除了她们母女俩,没有人会听见。她看着魏添翊的眼睛,眼睛里的温柔快要溢出来,让她的心跳又快了几分。

      “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好。”魏添翊的目光落在她的脸上,带着几分认真,语气格外诚恳,“欣淼,你很优秀。你的钢琴弹得很好,艺术节上,所有人都在为你鼓掌;你的物理题做得很认真,错题集上的笔记比我的还详细,连老师都夸你有天赋;你笑起来的样子,像阳光一样好看,能把阴天都照亮。你不用踮脚仰望任何人,因为你本身,就闪闪发光。”

      他的话像一束光,照亮了她心底的每一个角落。原来,他看到了她的努力,看到了她的闪光点,看到了她藏在心底的那些小心翼翼的欢喜。她一直以为,自己是偷偷仰望星星的那个人,却不知道,在他眼里,她也在发光。她想起自己以前,总是偷偷躲在角落里看他打篮球,看他在讲台上发言,看他和同学说笑,心里充满了羡慕和自卑。现在,她终于明白,原来她也可以和他站在同一片阳光下,闪闪发光。

      眼泪不知不觉地涌了上来,模糊了她的视线。她慌忙低下头,用手背擦了擦眼角,却还是有温热的泪珠掉落在笔记本上,晕开了扉页上的字迹。黑色的墨水在纸上散开,像一朵朵小小的墨花,却让那行字显得更加清晰。“谢谢你,学长。”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像含着一颗糖,甜到了心底,“我……我会好好努力的。我要考上和你一样的大学,和你一起,看遍世间的风景。我要变得更优秀,和你并肩而立,再也不用踮脚仰望。”

      “好。”魏添翊的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来,他伸出手,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指尖划过她柔软的发丝,动作自然又温柔,像在抚摸一件稀世珍宝,“我等你。不管多久,我都等你。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做到。”

      他的手掌很温暖,带着淡淡的阳光味,熨帖得她头皮发麻,心里却像揣了一颗糖,甜丝丝的。她的头发被揉得有些乱,却舍不得拨开他的手,只是低着头,任由眼泪一颗颗地掉下来,落在热可可杯里,溅起小小的水花。自习室里的同学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没有人注意到这一幕,只有阳光静静地落在他们身上,像一层温暖的纱。

      自习室里的阳光越来越暖,像一床柔软的被子,盖在两人身上。窗外的香樟树影婆娑,偶尔有几片枯黄的叶子飘落,打着旋儿落在窗台上,像一封封写满心事的信。沈欣淼捧着那个深蓝色的笔记本,心里像揣了一颗星星,闪闪发光。她知道,从这一刻起,她不再是那个偷偷仰望的小女孩了。她要带着这份底气,努力奔跑,和他并肩站在阳光下,成为更好的自己。她翻开笔记本,里面的字迹密密麻麻,每一页都写满了用心,她仿佛能看到魏添翊在台灯下奋笔疾书的样子,心里暖暖的。

      下午的自习课结束铃声响起时,沈欣淼才惊觉,时间竟然过得这么快。窗外的阳光已经西斜,把天空染成了淡淡的橘红色,像打翻了的颜料盘。云朵被染成了金红色,像一朵朵盛开的玫瑰,美丽极了。魏添翊合上错题集,把书包甩到肩上,笑着说:“走吧,江驰应该在图书馆门口等急了。他说要是我们再不出来,就要冲进来找我们了。”

      沈欣淼点点头,慌忙把日记本和习题册塞进书包里,背上书包,跟着他走出了自习室。走廊里很热闹,下课的学生们三三两两地走着,说着笑着,脚步声和谈笑声交织在一起,像一首欢快的歌。阳光透过走廊的窗户,落在地上,形成一片片明亮的光斑,两人踩着光斑往前走,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她的书包很重,里面装着书本和笔记本,还有那颗沉甸甸的心事,却让她觉得格外踏实。

      江驰果然等在图书馆门口,手里拿着一沓照片,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看见他们出来,立刻挥着手里的照片大喊:“你们可算出来了!等得我花都谢了!快来看!这张照片拍得绝了!沈欣淼你弹琴的样子,像仙女一样!魏添翊你唱歌的样子,帅呆了!简直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我宣布,这张照片就是我本年度拍得最好的一张照片,没有之一!”

      他的嗓门很大,引得路过的同学纷纷侧目,沈欣淼的脸颊又红了起来,像熟透的苹果。她接过照片,照片上的她坐在钢琴前,指尖落在琴键上,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阳光落在她的发顶,镀上一层金色的光晕。魏添翊站在她身边,手里抱着吉他,目光温柔地看着她,眼里的星光,比天上的月亮还要明亮。舞台的背景是五颜六色的气球,彩带在风中飘扬,像一道道彩虹。照片的右下角,还能看到江驰的半个脑袋,他正举着相机,笑得一脸灿烂。

      照片的背面,用红色的笔写着一行字:“琴键上的晴天,是青春最温柔的落款。” 字迹飞扬,一看就是江驰的手笔,旁边还画着一个龇牙咧嘴的小人,丑得可爱。沈欣淼的指尖划过那行字,心里甜丝丝的,像揣了一颗糖。她抬头看向魏添翊,他也在看她,两人相视一笑,眼里的温柔,像要溢出来一样。阳光落在他们的脸上,暖洋洋的,连空气里都弥漫着甜丝丝的味道。

      江驰在旁边嚷嚷着:“走!吃火锅去!我请客!今天不醉不归!”他说着,一把勾住魏添翊的脖子,又拉着沈欣淼的手腕,三个人说说笑笑地朝着巷子里的老火锅店走去。江驰走在中间,一会儿讲班里的趣事,一会儿吐槽数学老师的严厉,引得两人哈哈大笑。阳光落在他们身上,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像三条长长的绸带,在地上缓缓飘动。

      夕阳落在他们的身上,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风里带着火锅的香气,带着热可可的甜香,带着少年少女心底的心事,温柔而美好。路过那家熟悉的奶茶店时,沈欣淼看见橱窗里摆着新出的草莓蛋糕,蛋糕上的草莓鲜红欲滴,像一颗颗小玛瑙,和她野餐时做的一模一样。蛋糕的旁边,还摆着一个小小的音符吊坠,和魏添翊送她的那个一模一样,看得她心里暖暖的。

      她偷偷看了一眼魏添翊,他的侧脸在夕阳下格外好看,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像两把小扇子。他的嘴角微微上扬,带着淡淡的笑意,阳光落在他的脸上,镀上一层金色的光晕,像从画里走出来的少年。她想起日记本里写的那句话:“青春是一场未完的合奏,每一个音符,都藏着温柔的心事;每一段旋律,都写满了明亮的晴天。”

      她知道,这场青春的合奏,才刚刚开始。而她和魏添翊的故事,也会像这首《晴天》一样,温柔而绵长,永远回荡在时光的长河里。她偷偷伸出手,想要牵住他的手,却又有些胆怯,手指在空中犹豫了一下,又缩了回来。魏添翊像是察觉到了什么,转过头,朝她笑了笑,眼里的温柔快要溢出来。

      走到巷子口时,魏添翊忽然停下脚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绒布盒子,塞到她手里。盒子是淡蓝色的,上面系着一根白色的丝带,看起来格外精致。“这个,给你的。”他的耳根红红的,声音带着一丝紧张,像怕说错了话,又像怕她不喜欢,“本来想在艺术节结束后给你的,结果太匆忙,忘了。今天终于想起来了,就带在了身上。”

      沈欣淼愣住了,打开绒布盒子,里面是一枚银色的戒指,戒指上刻着一个小小的音符,和他送她的吊坠一模一样。音符的旁边,还刻着两个小小的字母,是她和他名字的首字母。戒指的内侧,还刻着一行小字:“琴键上的晴天,是我们的约定。”她的指尖划过那行小字,心里像揣了一团火,温暖而炽热。

      “这是……”她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像被风吹动的琴弦,眼眶里的泪水又涌了上来,却笑得格外灿烂。

      “是定制的。”魏添翊的声音很轻,带着几分羞涩,目光落在她的脸上,带着浓浓的情意,“音符代表着我们的合奏,也代表着……我喜欢你。从开学典礼上,我看见你坐在台下,安安静静地看着我发言,我就喜欢你了。我喜欢你弹琴的样子,喜欢你刷题时认真的样子,喜欢你笑起来的样子,喜欢你的一切。”

      沈欣淼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抬头看向他,撞进他温柔的眼眸里。夕阳的余晖洒在他的脸上,他的眼里闪烁着明亮的光芒,像藏着一整个星空。“我……我也喜欢你。”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却笑得格外开心,“从第一次见你,我就喜欢你了。我喜欢你打篮球的样子,喜欢你唱歌的样子,喜欢你温柔的样子,喜欢你的一切。”

      江驰在旁边吹了一声口哨,嚷嚷着:“早该表白了!我都等不及了!快戴上快戴上!然后我们去吃火锅!我要吃三大碗肥牛!还要喝五瓶汽水!”他说着,还拿出手机,“咔嚓”一声,拍下了这一幕。照片里,沈欣淼的脸上带着泪光,却笑得格外灿烂,魏添翊的眼里满是温柔,夕阳落在他们身上,像一层金色的纱。

      沈欣淼红着脸,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大小刚刚好。银色的戒指在夕阳下闪闪发光,像一颗跳动的星星。魏添翊伸出手,握住她的手,指尖相触,温暖而坚定。他的手很大,很温暖,把她的小手紧紧地包裹在里面,让她觉得格外安心。

      风轻轻吹过巷子,带着老火锅的香气,带着少年少女的欢喜,温柔而美好。远处的天空,晚霞正浓,像一幅绚丽的油画,定格在时光的长河里。巷子里的路灯亮了起来,昏黄的灯光落在他们身上,像一层温暖的纱。

      晚上回到家,沈欣淼把那张照片小心翼翼地夹在日记本里,又把戒指和吊坠一起放进日记本的夹层里。然后翻开新的一页,拧开粉色的钢笔,笔尖落在带着栀子花香的纸页上,沙沙地写下今天的心事:

      [淡粉色扉页,小兔子图案旁贴着那张艺术节的照片,照片旁边放着银色的戒指和吊坠,字迹娟秀带着泪光,却又透着满满的欢喜]
      今天的阳光,是甜的。
      学长说,我本身就闪闪发光。
      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会让你变成更好的自己。原来,那些藏在心底的小心思,早就被温柔的目光,悄悄接住了。
      深蓝色的笔记本里,写着妈妈说过的话,也写着学长的心意。那行字,我要刻在心里,刻在每一个奋笔疾书的夜晚,刻在每一次弹琴的瞬间。
      照片背面的字,江驰写得真丑,可是,真的很好。
      戒指上的音符,和吊坠一模一样,戴在手上,暖暖的,像学长的手。
      他说,他喜欢我。从开学典礼那天起,就喜欢我了。
      我说,我也喜欢他。从第一次见他,就喜欢他了。
      琴键上的晴天,是青春最温柔的落款;藏在心底的喜欢,是岁月最明亮的底色。
      明天也要和学长一起去图书馆呀,要一起刷题,一起聊物理,一起在夕阳下,慢慢走回家。
      愿我们的心事,像暖阳下的睫毛,每一次颤动,都带着甜甜的笑意;愿我们的青春,像未完的合奏,每一个音符,都闪闪发光。
      愿我们,能一起走到晴天的尽头,看遍世间所有的风景。
      愿我们,岁岁年年,平安喜乐,永不分离。

      她写完,合上日记本,小心地锁进抽屉里。窗外的月光悄悄爬进来,落在日记本上,落在那张照片上,落在那枚闪闪发光的戒指上,温柔得不像话。远处的街道上,传来了汽车的鸣笛声,还有邻居家的狗叫声,以及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一切都显得那么宁静而美好。

      沈欣淼躺在床上,手里攥着那个银色的音符吊坠,冰凉的金属贴着心口,却暖得她心里软软的。她想起魏添翊温柔的目光,想起他说“我等你”时的语气,想起他指尖划过她发丝的温度,嘴角忍不住弯起一抹甜甜的笑意。她闭上眼睛,脑海里全是他的样子,他的笑容,他的声音,他的温柔,像一场温柔的梦,让她舍不得醒来。

      她不知道的是,此刻,在城市的另一头,魏添翊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一本淡蓝色的日记本。日记本的扉页上,只写着两行字——

      第一行,是沈欣淼的名字,写得工工整整,旁边画着一个小小的音符,和戒指上的一模一样。

      第二行,是一行小字,带着几分笑意,字迹清秀:“睫毛是12根,笨蛋。”

      月光落在日记本上,落在那两行字上,温柔得像一场不会醒来的梦。

      风里的心事,像藏在香樟叶里的阳光,悄悄蔓延,从未消散。

      青春里的喜欢,不需要轰轰烈烈的告白,只需要一份心照不宣的默契,和一段并肩而行的时光。

      就像初冬的暖阳,虽然微弱,却足以温暖整个心房。

      就像这藏在日记本里的秘密,虽然无声,却足以照亮整个青春。

      前路漫漫,阳光正好。

      少年少女的心事,在岁月的长河里,慢慢发酵,慢慢沉淀,终有一天,会酿成一杯清甜的酒,在回忆的时光里,散发着淡淡的醇香。

      而那些数错的睫毛,那些藏在心底的喜欢,那些并肩而行的温柔,都会成为青春里最珍贵的宝藏,被时光永远珍藏,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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