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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实力唱将 ...

  •   饭后的困意像涨潮般漫上来,裹着宿醉残留的沉滞感,程锦几乎是刚歪倒在沙发上,眼皮就黏在了一起。
      窗外的阳光渐渐西斜,将天际染成暖融融的橘粉,细碎的光丝漫进客厅,正将他垂落的睫毛镀上一层金芒时,尖锐的电话铃声突然像利箭般刺破了这份慵懒的静谧。
      程锦惊得一个激灵坐起身,脑子还昏沉得像灌了铅,摸索着从茶几上抓过手机,屏幕上跳动的“沈自来”三个字让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划开接听键,他的声音还裹着刚醒的沙哑:“喂,沈哥,咋了?”
      听筒那头立刻传来沈自来带着点痞气的声音,背景里隐约飘着KTV的喧闹旋律:“小锦儿,出来玩啊!哥在B大商学院旁边的钱柜,我的场子,放心造!我把徐风也叫上,就是我那儿驻唱的那个,唱得贼拉好听,让他给你露一手。”
      程锦揉着发胀的太阳穴瞥了眼墙上的挂钟——时针已经指向六点,暮色正顺着窗缝往里钻。
      一想到昨晚醉酒的狼狈,喉咙里还泛着淡淡的酒气,他连忙苦笑着推脱:“我的沈哥,您饶了我吧!昨晚我都喝得断片了,现在头还嗡嗡响呢,今晚再喝,我怕是要直接躺这儿了。”
      “啧,你这小子咋回事?”沈自来的声音里带上了点刻意的不满,尾音却透着熟稔的亲昵,“哥的话都不好使了?刚回国就窝在家里当小老头啊?骨头都要锈了!”
      他这话喊得大声,程锦都能想象出他在电话那头叉着腰的模样。
      沈自来想要让程锦过来:一是昨晚喝多了对徐风动手动脚,又是揩油又是乱啃,酒醒之后也是觉得尴尬,既想见人又没脸单独约,拉程锦这个新人当幌子最自然;二是也是真心疼程锦,知道他在国外憋了两年,回国后又闷在屋里,总想拽他出来透透气。
      想到这儿,沈自来的语气软了些,带着点循循善诱的意味:“过几天就九月了,入秋开学,你要是真去了B大,上课什么的,哪还有功夫出来玩?趁现在清闲,赶紧出来跟哥聚聚,放松放松。”
      程锦听得直叹气。他太了解沈自来的脾气了,向来是想到一出是一出,自己要是再推脱,这主儿保准开车直接找上门来“逮人”,到时候更麻烦。他无奈地勾了勾唇角,妥协道:“行吧行吧,我过去。但先说好,我绝对不喝酒了,现在闻着酒味都头疼。”
      “成!不喝就不喝!”沈自来立刻爽快地应下来,语气里藏不住的雀跃,“那我在这儿等你啊,快点来!”
      挂了电话,程锦看着手机屏幕无奈地摇了摇头。他起身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冰凉的水激得他清醒了几分。
      入秋的夜色总来得格外早,才刚过六点,天就被浓墨似的暮色染透了。程锦打车抵达钱柜时,沿街的霓虹招牌早已次第亮起,暖黄、玫红的光映在雨后湿漉漉的地面上,晕开一片片斑斓的光斑,倒比白日里多了几分热闹。
      刚迈进水汽氤氲的大堂,穿黑色西装的侍应生就眼尖地快步迎上来,脸上堆着熟稔的笑意,语气笃定得像见了常客:“是程先生吧?沈总特意交代过好几遍了,VIP3包厢这边请,我带您过去。”说着就侧身引着路,手势干脆利落。
      刚推开包厢门,《安和桥》的旋律就裹着热气扑过来,混着冰镇果盘的甜香和若有似无的薄荷烟味,把KTV特有的热闹劲儿直接拉满。
      舞台中央的高脚凳上坐着个白衬衫青年,袖口随意挽到小臂,露出腕骨分明的细手腕,指尖在吉他弦上轻拨,清越的歌声混着扫弦声飘出来。程锦一眼就认出来——这准是沈自来电话里那“心尖上的16岁少年”徐风。
      沈自来正瘫在沙发正中央摇骰子,听见动静抬头,立马拍着右边的空位喊:“小锦儿快过来!就等你开整了!”
      程锦笑着坐过去,刚接过沈自来递来的冰镇橙汁,就瞥见徐风趁着扫弦的空当,偷偷往沈自来这边瞟了眼,睫毛颤了颤,眼神里藏着点小局促。他心里立马门儿清,故意扬着声打趣:“沈哥可以啊,藏这么个宝藏!吉他弹得溜,歌也唱得顶,哪儿挖来的宝贝?”
      徐风的耳尖“唰”地就红了,指尖攥着吉他拨片顿了顿。沈自来假模假样地咳了两声,伸脚轻轻踹了程锦一下:“少贫嘴!人家小风可是实打实的实力派。”嘴上怼着人,手却朝徐风勾了勾,眼神里带着点不易察察的纵容。
      徐风立马收了吉他,把拨片揣进裤兜,像只乖顺的小猫似的,轻手轻脚坐到了沈自来左边的空位上。
      沈自来自然地伸臂揽住徐风的肩膀,指腹刚碰到对方温热的肩头,昨晚醉酒的荒唐画面就猛地窜进脑海——徐风泛红的眼角、凌乱的衣衫,还有自己那些失控的亲吻。他耳尖瞬间热了,赶紧清了清嗓子介绍:“小风,这是我发小弟弟程锦,‘前程似锦’的程锦。你俩应该差不多大,都是今年要上大学的,熟络熟络。”
      徐风抬眼看向沈自来身旁的少年——皮肤是养得极好的瓷白,黑框眼镜架在鼻梁上,眉眼间还裹着未脱的稚气,干净得像初春刚融的雪。眼神是不一样的,他的眼神和自己眼底藏不住的沉郁截然不同:自己的目光里装着太多欲望,挣钱的欲望,读书的欲望,更多的是藏在骨血里的身不由己。同样是十六岁,程锦身上是被妥帖呵护的温润,而他却要在人情里打转,既要仰仗沈自来的钱治妹妹的病,又要在卑微里守着最后一点尊严,这份奢望,连自己都觉得可笑。
      他指尖在磨得发毛的裤缝上反复蹭了好几圈,指节攥得泛白,垂在身侧的另一只手悄悄蜷成了拳。犹豫了两秒才敢伸出手,掌心甚至沁出点薄汗,手也只敢递到程锦面前半尺就停住,声音清润却压得偏低,带着不易察的局促:“你好,我是徐风,‘清风徐来’的徐风。能在这儿有份驻唱的活计,全靠沈哥肯赏饭吃。”
      程锦见他局促,连忙往前倾了倾身,伸手稳稳握住徐风的手——触到对方掌心薄汗时特意松了松力道,只轻轻握了下就松开,语气里满是随和:“你好你好,我是程锦!沈哥早跟我提过你了。我16岁,十月的生日,看你样子跟我差不多大吧?对了,咱们这年纪按理说该读高中,你这都要上大学了是!”
      徐风指尖刚触到程锦温热的掌心,对方就极有分寸地松了力道,只轻轻一握便自然松开——那短暂的触碰里没有丝毫轻视,却让徐风的自卑感像潮水似的瞬间漫上来。他垂在身侧的手悄悄攥得更紧了,心里翻涌着复杂的滋味:有对程锦的羡慕,更藏着一丝连自己都羞于承认的嫉妒。同样是十六岁,程锦眼里是被妥帖呵护出的坦荡从容,说话时眉眼都带着舒展的笑意;而自己呢,连伸手打招呼都要反复斟酌力道,连一句自我介绍都要在心里演练好几遍,只能在人情冷暖里小心翼翼地打转。
      包厢里的音乐还在流淌,盖过了几分人声。
      徐风怕听不清程锦的话,下意识往对方方向侧过身,脑袋也轻轻往沈自来那边歪了歪,耳尖几乎要擦到沈自来的胳膊,还悄悄蹙着眉集中注意力。
      这突如其来的靠近让沈自来得偿所愿,浑身的神经都绷紧了。他目光黏在徐风白皙的侧脸上,连呼吸都放轻了,鼻尖萦绕着对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混着吉他弦的木质气息——比任何香水都好闻。他忽然想起那句“喜欢一个人,先爱上他的味道”,心底泛起阵阵痒意:果然,喜欢的人连味道都长在了自己的偏好上。
      听清程锦的话,徐风才稍稍直起身,指尖无意识摩挲着裤缝,语气里带着点不好意思:“咱们确实一般大,我也是16,正月生的。至于上学……初高中课程还好,我跳了两级,就早毕业两年。”
      程锦眼睛一亮,带着点夸张的惊讶嘟囔:“可以啊!隐藏的学霸啊你是!”
      两人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得起劲,沈自来突然在旁边拍了下茶几,催着徐风:“别光聊天了,给小锦露一手!就唱你最拿手的那首。”徐风没法推辞,重新抱起吉他调了调弦,清越的嗓音透过音响飘出来,连包厢里的喧闹都不自觉地淡了几分。
      一曲唱完,沈自来率先拍着手叫好,带着点炫耀的得意:“咋样小锦?我挑人的眼光不赖吧?这可是我这儿的镇场宝贝!”
      程锦笑着翻了个白眼,故意拆台:“沈哥,收敛点你,别吓着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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